妙雲集上編之三『勝鬘經講記』 [回總目次][讀取下頁] [讀取前頁]
阿羅漢所斷的煩惱,無力再受後有;但他所斷的煩惱,只是一分,還有煩 惱沒有斷除的,還有力量再受生死。所以說:「非盡一切煩惱,亦非盡一切受 生,故說不受後有」。本來,生死是苦果,生死的原因是煩惱,煩惱盡了,生 死也就不了而自了。如斷樹根,樹即乾枯一樣。二乘斷分段生死,變易生死還 在,這由於還有未斷的煩惱;這煩惱,是阿羅漢辟支佛所不能斷的。今即從此 二乘未斷的煩惱,顯示二乘有餘,而歸於究竟的一乘。 [P150]
丑二 釋
寅一 約五住論不斷之惑
卯一 無明體別
『煩惱有二種,何等為二?謂住地煩惱,及起煩惱。住地煩惱有四種,何等為四?
謂見一處住地,欲愛住地,色愛住地,有愛住地。此四種住地,生一切起煩惱,
起者剎那心剎那相應。世尊,心不相應無始無明住地。』
論到二乘的煩惱未盡,先應總明煩惱頭數,才能確明二乘所不斷的是什麼 。
煩惱,是煩動擾亂,使現在未來的身心,不得安隱。統而言之,「煩惱」 可分為「二種」,二種是:「住地煩惱及起煩惱」。住地,唐譯為習地,習即 熏習。地有所依住與能出生的意義。如草木,從地而生,依地而住。起是現起 ,即顯現於現在的現行。如瘧疾,潛伏期,如住地;冷熱發作的時候,即現起 。煩惱也如此,貪心或瞋心現起時,是起煩惱;有時雖不現起貪瞋,如常人的 [P151] 歡喜布施時,如嬰孩及熟睡無夢時,不能說他沒有煩惱,煩惱還是潛在的,這 就叫住地。住地即熏習,種子;起即現行。
「住地」煩惱又可分為「四種」,即是:「見一處住地,欲愛住地,色愛 住地,有愛住地」。這可約二方面說:一、約修行斷煩惱說:可分為二種,即 見道所斷的,與修道所斷的。見是證見諦理。見諦時所斷的,為迷理的,即迷 於真理,障礙正智的煩惱。一旦正見諦理,惑也就息滅了。然見道雖能斷迷理 的煩惱,但還有未斷的──修道所斷惑,這是迷事而起的。觸境隨緣,於事相 還生起種種的錯亂染著。例如鴉片,嗜好的如以為是有益的,這是顛倒是非; 如了解它是毒品,不再以為好的,即顛倒想除。此如見斷的見諦即斷。可是, 雖知鴉片是毒品,癮來了仍不免要吸它,這是事的染著;如修道所斷惑,要逐 漸的捨除它。所以說:『理必頓悟,事則漸消』。證見的悟道,不是一切都成 就了,還得從現實生活去不斷練磨(修),消除不合理的染著。二、約煩惱說 ,也可分二種,即屬於見的,與屬於愛的。見惑是思想的錯誤,如執我執常等 [P152] 。愛是事行的染著,如貪瞋等。今綜此二意,解釋四種住地:見一處住地,是 各式各樣的見,集在見所攝的一處,而是見道時一處頓斷的。見有執著性,堅 定的認為如此。瓔珞經分為七見,即我見、常見、斷見、邪見、見取見、戒禁 取見、疑見,此即見道所斷的屬見的一切。阿含經說:斷三結,得須陀洹果; 三結就是我見,戒禁取,疑──七見的重要者。屬於愛的,又分為三種,這因 為修道所斷惑,是三界分斷的;欲界的修所斷惑,色界的修所斷惑,無色界的 修所斷惑。欲愛住地,即欲界的一切修所斷煩惱;色愛住地,是色界的一切修 所斷煩惱;有愛住地,是無色界的一切修所斷煩惱。這都是愛所攝的,所以都 名為愛。外道誤認無色界為涅槃,不知這仍在生死中,所以名為有──生死的 存在愛。修所斷惑,瓔珞經中說為六種著,即貪、愛、瞋、癡、欲、慢。貪、 愛、欲三,即三界愛的別名。瓔珞經所說,與一切有部的見斷八十八隨眠相合 ,不過開合的不同。
「此四種住地生」起「一切」現「起」的「煩惱」。從見一處住地,生一 [P153] 切見的起煩惱;從欲愛住地,生一切欲愛所攝的起煩惱;從色愛住地,生色愛 所攝的一切起煩惱;從有愛住地,生有愛所攝的一切起煩惱。所以起煩惱,從 住地煩惱說,也應有四種。
起是什麼意思?「起者,剎那心剎那相應」。剎那是生而即滅的一念的別 名;心是剎那剎那的,名為剎那心。煩惱剎那生起,與剎那心相應,名剎那心 剎那相應。煩惱是心所,心是心王,王所是相應的。如眼識了別色境,與之相 應的煩惱,也在色境上轉。心與煩惱,所緣同,行相同,同時的相應而合作, 名為相應。但住地,是不與心相應的,如心起善時,並無起煩惱相應,而住地 煩惱還是潛在的;它不與剎那心同緣同事。這「心不相應」的,為「無始無明 住地」。
依上文說,煩惱有二種:一住地,二起。住地有四,從四住地生起的是起 。起煩惱是心相應,心不相應的,名為無始無明住地。此無始無明住地,與四 住地是同還是異?四住地,是心相應還是不相應?四住地,是住地,當然也是 [P154] 心不相應的。依本經所說,四住地而外,別有無始無明住地。所以一般所說的 五住煩惱,實以本經所說為本。在本經譯者──求那跋陀羅所譯的楞伽經(卷 四)中,每說『四住地無明住地』。雖對校魏唐的楞伽譯本,只說四種熏習, 四種地,或四種習。但依本經及瓔珞經,四住地外,應別有無始無明住地。所 以依本經辨析,起煩惱有二:一是四住地所起的──恆沙上煩惱;二是無始無 明住地所起的──過恆沙上煩惱。住地煩惱也有二:一是四住地,二是無始無 明住地。
佛法本源於阿含毘尼,今略為敘述。總攝一切煩惱,為見一處及三界愛─ ─四種,為佛法共義,大乘不共說有五種。然阿含及毘尼說:阿羅漢斷煩惱, 但有不斷的,名為習氣。此習氣,即本經的住地。羅漢不斷習氣,辟支佛稍侵 習氣,唯有佛,煩惱習氣一切斷盡。二乘不斷的習氣,在聲聞學派中,稱為不 染污無知。無知即無明的別名;習氣,是極微細的無明,這與大乘的無明住地 一致。龍樹說:『小乘習氣,於菩薩為煩惱』。聲聞學者,以為習氣是不染污 [P155] 的,無礙於生死的;而在大乘學者看來,習氣是微細的染污,還是要招感變易 生死的。二乘不斷,而唯佛斷盡的無明,大乘學者說,菩薩在修行中,已分分 漸除;佛究竟斷盡無明。所以,或分無明為十一重,二十二愚等。大乘所說的 無明住地,實為根本教典所固有的,不過與聲聞學者解說不同。
又阿含經中說煩惱有纏與隨眠的二類;聲聞學者,大抵以為纏是心相應的 ,隨眠是心不相應的。心不相應的隨眠,是潛在而沒有現起的,經部師等即解 說為種子或熏習。所以見一處與三界愛煩惱,約種習與現起說,即四住煩惱( 隨眠),及起煩惱(纏)。這都是二乘所能斷的──四住及起;而不能斷的, 是無始無明住地。本經即綜合這些教義而建立。四住的起煩惱,最明顯無諍; 而習地的稱為無明,也是一般所公認的,所以本經在說到起煩惱的心相應時, 即說心不相應的無明住地。而心不相應的四住地,與無明住地的起煩惱,且略 而不論。天臺宗說:煩惱有見思、塵沙、無明的三惑。見思惑即四住地,塵沙 惑即從無明起的過恆沙煩惱,無明惑即無明住地,這實依本經而立。然應大分 [P156] 為二,別分為四:一、四住地,二、無明住地。此二類各有它的起煩惱。
瓔珞經說見(七)愛(六)的四住地,以見煩惱為生得一住地,愛煩惱為 作得三住地。由於無明不了一法界相,無始來即存在,名無始無明住地。依瓔 珞經意,不了一法界的無明,是無始而有,極難理解。因無明而眾生起一念識 ,心住於緣(即成為心境相關的存在)時,即生得有見煩惱。因迷理的見惑, 又起作得的愛煩惱。生得與作得,都稱為住地,也應都有現起的。所以生得與 作得,並非種子與現行,而是本性成與習所成(依現成種,種又生現)。由性 成的生得,引生習成的作得。心境的相對存在時,就有生得的煩惱的存在。但 此生得以前,昧然不覺而還不可說心說境時,就是無始無明住地。無始的無明 ,不但凡小不知,十地菩薩-也不能知道究竟,唯佛能知。 所以,瓔珞經的五 住地,是可以假說為從無明而生得見,從見而作得愛,分為三階段的。此與本 經略不同:見愛四住地,是沒有說到生得與作得,而是同有住地與現起。但此 依煩惱微細根源的無始無明住地,並無不同。 [P157]
卯二 無明力大
辰一 法說
『世尊!此四住地力,一切上煩惱依種,比無明住地,算數譬喻所不能及。世尊,
如是無明住地力,於有愛數四住地,無明住地其力最大。』
無明住地,比於四住煩惱,力量要大得多。先法說。「此四住地」的功「 力」,為「一切上煩惱依種」。上煩惱、或譯為隨煩惱。名義有通有別:約通 義說:一切煩惱,都是隨逐心識而煩動惱亂的,或依隨種習而生起煩惱的,所 以一切煩惱,都可名隨煩惱。約別義說:煩惱中有根本煩惱,如見愛等,即依 於分別四住的(如有部九十八隨眠等)。此外,如無慚、無愧、忿、恨、掉舉 、惛沉等,是依貪等煩惱而生起的,是煩惱的分位等流,所以名隨煩惱。這裡 ,應約通說,依心依種習而生起的名隨煩惱,也就是前面所說的起煩惱。這一 切起煩惱,以四住地煩惱為種,以四住煩惱為所依。一切起煩惱依四住地而生 起,四住地的力量是很大了,但是「比無明住地」的力量,「算數譬喻所不能 [P158] 及」。兩相比較,或用數目──如說八分之一(八與一之比),或十六分之一 (十六與一之比)等,或比喻──如說恆河沙、微塵等。無明住地的力量,比 起四住地的有限力量來,是不可以用算數譬喻去較量的。「如是,無明住地」 的「力」用,比「於有愛數四住地,無明住地其力最大」。在四住地中,有愛 住地最勝,所以舉以例餘,數即等類的意思。這裡的無明力大義,不是約感招 生死說,是從它的深細,不容易斷除,為一切煩惱所依說。
辰二 喻說
『譬如惡魔波旬,於他化自在天,色、力、壽命、眷屬、眾具、自在殊勝。如是無
明住地力,於有愛數四住地,其力最勝,恒沙等數上煩惱依,亦令四種煩惱久住
。』
次舉魔王為喻:「譬如惡魔波旬」。梵語魔羅,譯為殺者,以傷害眾生的 善法為義。魔,是一切魔的通稱。波旬,是這一世界中魔王的名字,譯為極惡 。惡魔波旬,是四魔中的天魔。居欲界頂,名他化自在天。生他化自在天的有 [P159] 情,不都是魔王,魔王是他化自在天的領導者,和世間的國王一樣。魔王佔有 他人的功力或變化力所得的果實,供自己享受,所以名他化自在。波旬「於他 化自在天」中,最為殊勝,本經凡說六事:一、「色」殊勝,即相好嚴。二 、「力」殊勝,即精力充足。三、「壽命」殊勝,約合人間九百二十億年。四 、「眷屬」殊勝,魔子魔孫多得很。五、「眾具」殊勝,即資身物的眾多精美 。六、「自在殊勝」,即神通力的自在。魔王有這六種殊勝,比其他的天子天 女,是極為超勝的。魔王的殊勝,如無明住地;其他天子天女,如其餘四住地 。所以說:「如是,無明住地方,於有愛數四住地,其力最勝」。有愛等四住 地,有力能為一切起煩惱的依種;而無明住地,不但為「恆沙等數上煩惱依」 ,更能「令四種煩惱久住」。恆沙等數,形容它的數多,一切起煩惱,即一切 見修所斷的現行煩惱。四種煩惱,即四住地,約種習說。從無始以來延續不斷 的久住,是由於無明的力量。這樣,四住地及依四住地所起的隨煩惱,都依無 明住地而生起了。這如樹木的枝葉花果,依於樹幹而有的,而幹是依根而有的 [P160] 。所以,樹根不但為樹幹的依因,也為枝葉花果的依因。由此可見無明住地的 力量之大。
本經的無明住地,即所知障;四住地及上煩惱,為煩惱障。煩惱障是以我 我所執為本的,由我我所執而起貪等煩惱,由此而招三界分段生死苦。所知障 ,是迷於一切法空性,而不能徹了一切所知的實事實理;為一切法空智的障礙 。煩惱障是人執,所知障是法執。我執必依於法執,煩惱障是依所知障的;所 知障或法執,是煩惱障或我我所執的所依,即此處無明住地為上煩惱及四種煩 惱所依的意義。
辰三 結說
『阿羅漢辟支佛智所不能斷,唯如來菩提智之所能斷,如是世尊!無明住地最為大
力。』
承上文而總結說:無明住地,是「阿羅漢辟支佛智所不能斷」的。阿羅漢 與辟支佛的智慧,能悟入無我,不能通達法空如來藏性,所以不能斷無明住地 [P161] ;這「惟如來」的大「菩提智」「所能斷」。從它的為煩惱根本說,唯如來能 斷說,都可見「無明住地最為大力」。
唯如來菩提智所能斷,這含有一些問題。一、證菩提智而成佛的時候,無 明住地已經斷盡了。斷此無明住地的,是菩薩最後心的金剛喻定,起如金剛的 智慧,能斷無明住地。金剛喻定是無間道,成佛得菩提智是解脫道。佛菩提智 現前,無明住地再也不會生起了,所以說菩提智能斷。
二、菩薩也能斷無明,這是大乘的通義。如說斷十一重無明(或斷二十二 重愚)──十地各斷一分,等覺斷一分而成佛。天臺宗說四十二分無明,初住 以上能斷。賢首宗說五十二分,從初信起就能斷無明了。無明住地,即是所知 障,而本經說此障唯如來菩提智能斷,當知這是約究竟斷盡而得般涅槃說的。 若約分斷說,初地等菩薩也能斷。如黑板上寫滿粉筆字;如揩去三四個,這當 然也是揩去了,但也可以說,黑板上的字,還沒有能揩去。其他經論,約少分 斷義,說初地等菩薩能斷無明,本經約究竟斷,所以唯如來能斷。又如經論中 [P162] 說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約究竟說,唯如來能得;若約分證說,初地菩薩也 能得無上菩提。又如有處說,初地菩薩得無生法忍;有處說八地菩薩得。要知 道,大乘的行位,第八地,是一特殊階段。初地以上的菩薩,雖也能證法空性 ,但真俗未能融通,有相與無相還相雜而起。到八地,真俗能一念並觀二諦無 礙,純無相智任運而生。所以多處經中,說八地得無生忍,說八地(或七地) 以上斷無明習。然有處說初地能斷能得;有處又說如來能斷能得,約究竟說, 唯在如來。總之,經論雖所說不同,事實是不會兩樣的。這也可以說:約佛法 本義說,唯如來(對二乘說)能究竟斷,能圓滿覺。初期大乘說,八地即能斷 能覺;後期大乘即初地能斷能覺了。然站在後期大乘的立場,可以說,約但證 法空性說,在初地;約無相無功用的智境說,在八地;約究竟圓滿說,在佛地 。
卯二 無明業異
『世尊!又如取緣,有漏業因,而生三有,如是無明住地緣,無漏業因,生阿羅漢
[P163]
辟支佛大力菩薩三種意生身。此三地、彼三種意生身生,及無漏業生,依無明住
地,有緣非無緣,是故三種意生身及無漏業:緣無明住地。世尊,如是有愛住地
數四住地,不與無明住地業同;無明住地異離四住地,佛地所斷,佛菩提智所斷
。』
再說明無明住地的作用不同。
「又如取緣」。即取為緣,取是四住地煩惱的總稱。佛曾總約三界見修煩 惱,立為欲取、見取、戒禁取、我語取──四取。這些煩惱,都有取著境界招 感生死的力用,所以統名為取。分段生死,依四住煩惱的發業潤生而感果。因 煩惱所引發,而造善不善不動業,名發業。起布施等善心造善業等,也還是由 煩惱間接引發的。發業而外,煩惱還有潤業而使生起的功力,如穀麥等種,播 入土裡,還要灌水施肥才能抽芽。由煩惱造業;再經煩惱的滋潤熏發,才能感 果。煩惱所發所潤的業,名有漏業,漏即煩惱的別名。煩惱是招感生死的助緣 ,「有漏業」是招感生死苦果的親「因」,由此因及緣,「而生三有」。三有 [P164] 是欲有色有無色有──三界報,即分段生死。煩惱有見一處住地等四名,而能 感的分段生死有三:造善業生欲界人天善趣,不善業生三惡趣,不動業生色無 色界天。分段生死,有此煩惱、業、果三者,現在舉以為例說:「如是無明住 地」為助「緣」,「無漏業」為親「因」,能感「生阿羅漢、辟支佛、大力菩 薩三種意生身」的變易生死。甚麼是無漏業因?唯識家說:是慈悲願力等。然 無漏業因並不能正感生死,所以聲聞初二三果,有愛住地煩惱未盡斷,如回小 向大,仍由煩惱潤業。但因悲願等無漏業,熏發有漏業,能轉分段身為變異意 成身,如神通延壽。如二乘證羅漢果,入無餘涅槃,四住煩惱已盡,即不能回 小向大了。然本經不應這樣說,依嘉祥大師說:如二乘不染污無知,於大乘是 染污;如變易生死,對一般的有為生死而名無為生死,其實還是有為的。今稱 無漏業,也對一般的有漏說,其實還是有漏業。因為阿羅漢辟支佛所修的戒定 慧業,菩薩所不共修習的悲願,都沒有究竟清淨,所以由無明為助緣,無漏業 為親因,能感變易生死。由此,二乘人就是入了涅槃,也可以回小向大。大智 [P165] 度論說:『有妙淨土,出過三界,阿羅漢辟支佛生在其中』,這都足以為證。 「此」阿羅漢、辟支佛、大力菩薩「三」乘「地」中,「彼三種意生身生,及 無漏業生」,都是「依無明住地」而生起來的。無漏業與三種意生身,都是「 有緣」而生起的,並「非無緣」。切勿以為四住煩惱已盡,有漏業無惑潤生, 即沒有緣感生死了。「是故,三種意生身及無漏業,緣無明住地」。凡夫也有 無明住地,但沒有無漏業,所以沒有意成身。等到四住地煩惱斷了,無明住地 的作用,才顯發出來。如鑼鼓聲停止的時候,微小的聲音就發現了。那時,無 明住地即助無漏業而感生意生身。這樣,「有愛住地數四住地,不與無明住地 業同」。四住地助有漏業而感三有身,無明住地助無漏業而感意生身。所以應 確切的認定「無明住地異,離四住地」而別有;這是「佛地所斷,佛菩提智所 斷」,而不是阿羅漢辟支佛大力菩薩所能斷的。
寅二 約三人辨不斷之失
卯一 二乘無漏未盡
[P166]
『何以故?阿羅漢辟支佛斷四種住地,無漏不盡,不得自在力,亦不作證。無漏不
盡者,即是無明住地。』
為「何」不說阿羅漢辟支佛也斷無明住地呢?因為「阿羅漢辟支佛斷四種 住地」,無明住地不能斷,所以「無漏不盡」。漏是煩惱,有煩惱即不清淨, 所以二乘的無漏,未得究竟。因為無漏不盡,所以雖修聖道,而「不得自在力 」。雖證得少分滅,也「不」能「作證」。作證,即是證得涅槃,所作已辦而 究竟了的意思。這三句,無漏不盡是斷集不究竟(兼攝知苦);不得自在力是 修道不究竟;不作證是證滅不究竟,所說的「無漏不盡」,「即是指「無明住 地」而說,這顯示了二乘的無漏不究竟。
卯二 三聖智斷有餘
辰一 總說
『世尊!阿羅漢辟支佛最後身菩薩,為無明住地之所覆障故,於彼彼法不知不覺,
以不知見故,所應斷者,不斷不究竟。』
[P167]
「阿羅漢辟支佛」斷分段生死,自以為是涅槃,其實未得真滅。菩薩以成 佛為究竟,未成佛時,當然是不究竟的。所以二乘及「最後身菩薩」,直到成 佛的前一剎那,都是「為無明住地」「所覆障」。由無明住地,蒙蔽真實,不 能徹見一切法的如實性相,所以說:「於彼彼法不知不覺」,不覺即不見。或 知約達一切如幻法相,見約證一切法空性。菩薩雖也分得法空智,分見法空, 然未圓滿未究竟,故說不知不見。經說菩薩的見法性,如隔輕紗。上明智有餘 ,「不」得真「知」真「見」,所以「所應斷」的,都「不斷」,斷惑而「不 究竟」,此說斷有餘。不斷不究竟,是除佛以外,三乘聖者所同的。推求所以 不斷不究竟的根源,即由於無明住地煩惱。
辰二 別說
巳一 約三事明有餘
『以不斷故,名有餘過解脫,非離一切過解脫;名有餘清淨,非一切清淨;名成就
有餘功德,非一切功德。』
[P168]
再分別的說。先說三事有餘:「以不斷」無明住地,故「名有餘過解脫」 。過患──煩惱的解脫,是不究竟的,所以僅是有餘解脫,「非離一切過」的 無餘「解脫」。過患沒有能究竟解脫,所以離惑所顯的真法性,如二乘但見我 空真如,大力菩薩見一分法空真如而不徹底,都不夠清淨,僅「名有餘清淨, 非一切清淨」。唯佛證得最清淨法界,才是無餘清淨。阿羅漢辟支佛的戒定慧 功德,菩薩的悲願六度功德,都未究竟,所以「名成就有餘功德,非一切功德 」。此中,解脫約解脫德說,清淨約法身德說,功德約般若德說:三聖都是有 餘而非究竟的。
巳二 約四事明有餘
『以成就有餘解脫,有餘清淨,有餘功德故,知有餘苦,斷有餘集,證有餘滅,修
有餘道。』
這樣,因為阿羅漢辟支佛及大力菩薩,「成就有餘解脫,有餘清淨,有餘 功德」,所以,能知苦而只能「知有餘苦」;能斷集──煩惱,而只能「斷有 [P169] 餘集」;能證涅槃──滅,然只能「證有餘滅」;雖也修聖道,而只能「修有 餘道」。阿羅漢辟支佛及大力菩薩,於知斷證修的四諦事中,都是有餘,即根 源於無明住地的不斷。
辰三 結說
『是名得少分涅槃;得少分涅槃者,名向涅槃界。』
從上智斷有餘,三事有餘,四事有餘,可知阿羅漢辟支佛的證得涅槃,僅 「得少分涅槃」。「得少分涅槃」,所以名「向涅槃界」,不是到達究竟涅槃 ,不過在到涅槃的路上,走向涅槃界而已。所以前面說:『離涅槃界遠』。二 乘的涅槃非真,所以經文結示二乘是向涅槃界;菩薩未得般涅槃,是共明的事 實,所以略而不論。
卯三 如來乃為究竟
辰一 明常住涅槃
巳一 約四事明
[P170]
『若知一切苦,斷一切集,證一切滅,修一切道,於無常壞世間,無常病世間,得
常住涅槃,於無覆護世間,無依世間,為護為依。』
以下,對二乘有餘而說如來究竟。先示常住涅槃的德相,為如來所得。上 來說,二乘(與菩薩)不知不見不斷,所以三德、四諦都是有餘的,不是究竟 涅槃。反之,「若」能遍「知」三界內外的「一切」──分段、變易生死── 「苦」,「斷」四住及無明住的「一切」煩惱──「集」;「證」三界內外的 一「切」有漏離繫「滅」;「修」三乘共及大乘不共的「一切」聖「道」。如 這樣,才能得究竟常住的涅槃。世,有遷流變化的意義,凡墮在遷流變化中的 ,就名世間。世間即是無常的。壞就是死。也可以說:壞是分位的突變的分段 死,所以說「無常壞世間」。病是漸變的變易死,所以說「無常病世間」。離 此分位的、剎那的二種無常,就「得」究竟「常住」的「涅槃」,在這涅槃界 中,不生不滅,再也沒有無常的轉變。能達到這樣的常住涅槃,就可以於「無 覆護世間」「為護」,於「無依世間」「為依」了。覆是覆蔽,護是保護,依 [P171] 是依止。世間有情的所以無覆無護無依,就因為一切在不息的變化中,沒有究 竟的歸宿處,也就沒有究竟的安隱。如證得常住涅槃,即得究竟的歸宿,身心 絕對的安樂,再也沒有恐怖了。如風雨中得到蔭覆,危難中得到保護,孤苦零 丁時得到依止處。但這不是說,佛為眾生的依護,是說常住涅槃,為無常世間 的依怙。阿含經中,每喻涅槃為覆、為依、為護、為洲、為舍宅等,都是約離 一切生死怖畏而說。世間是無常的,無常即是苦,所以經中常說:『我以一切 行無常故,說三界是苦』。涅槃是常住的,離無常的壞病,即離苦而得究竟的 安隱了!
巳二 約三事明
『何以故?法無優劣故得涅槃;智慧等故得涅槃,解脫等故得涅槃,清淨等故得涅
槃,是故涅槃一味等味,謂解脫味。』
這可說是為常住涅槃下一注解。四事圓滿的涅槃,為什麼是常住的?「法 無優劣故得涅槃」,是總說。一切法的本性,是平等而無優劣的,如金剛經說 [P172] :『是法平等,無有高下』。一般說的大乘優,小乘劣,一乘優,三乘劣,淺 深高下,都是為了眾生轉迷成悟所作的施設,如直論一切法性,法性是平等的 ,有什麼優劣可說?此優彼劣就是相對法,非不二法。法法平等,是本來如此 的。因為法法本來如此,所以能證得此無優劣的平等性,就能實現常住涅槃。 如有優劣,即有無常變化,即不是涅槃了。由於一切法的本來平等,所以能證 的「智慧」也就「平等」,稱為平等大慧。平等有普遍的意思,智慧達一切法 平等,遍一切法而轉,所以有平等智。以此平等大慧,斷一切煩惱過失,得大 解脫自在,所以「解脫」也是平「等」的。約智證離垢所顯的「清淨」法界說 ,雖隨智而似有分滿,而實本性清淨,也是平「等」的。智慧等是般若德,解 脫等是解脫德,清淨等是法身德。從此三德的平等,顯得大般涅槃的常住究竟 ,所以大般涅槃經說:涅槃是三德秘藏。這三德的平等,從法性平等無優劣而 顯。所以在無二的法性中,一切智慧,一切解脫,一切清淨,都圓融不二;不 即不離,相攝相入,而名大般涅槃。三德一一是絕對究竟不二的,所以如伊三 [P173] 點,不一不異,不縱不橫(寶性論引此文,明智慧解脫法界的不離」。「是故 、涅槃」是「一味等味」的,即所「謂解脫味」。一即不二,等即平等。不二 平等,也即是圓滿究竟。味,顯涅槃是安樂自在的。一切聖者,以證得此法味 為究竟;究竟,即是平等不二。如江湖河池的水,一經流入大海,即成同一鹹 味。眾生流轉生死時,千差萬別;到得究竟涅槃,唯一平等的解脫味;涅槃即 在此解脫上顯出。這本為阿含經舊說,但今從般若、解脫、法身的三德平等, 以明涅槃的一味等味。顯示了究竟常住的涅槃,非二乘所見的灰身泯智可比。
辰二 明無餘斷惑
巳一 不斷之過失
午一 總說
『世尊!若無明住地不斷不究竟者,不得一味等味,謂明解脫味。何以故?無明住
地不斷不究竟者,過恒沙等所應斷法不斷不究竟。過恒沙等所應斷法不斷故,過
恒沙等法應得不得,應證不證。』
[P174]
上文出究竟涅槃體相;但無明住地不斷,即不能證得,要無餘斷惑的佛地 ,才能圓成。所以說:「若無明住地不斷不究竟」的話,就「不」能「得一味 等味」的「明解脫味」。明就是般若。前文說解脫味,依寶性論所引,也是明 解脫味。本來,涅槃是不二而備三德的,所以或簡說解脫;或說般若(明)解 脫;或詳說般若、解脫、法身,意義並無不同。「無明住地」如「不斷不究竟 」,因為它是煩惱根本,所以「過恆」河「沙等」的煩惱──「所應斷法」, 也就「不斷」了。如「過恆沙等所應斷」的煩惱「法,不」能究竟「斷」的話 ,那「過恆」河「沙」數的一切功德「法,應」該「得」的也就「不」能「得 ,應」該「證」的也就「不」能「證」。應得不得的是無量道;應證不證的是 無量滅。煩惱與道是相違的,道修成了,煩惱就滅;煩惱起了,道就不能修得 。又煩惱與滅,也是相違的,證滅必然斷煩惱;煩惱不斷,即不能證滅。所以 ,這裡總括的說:無明不究竟斷,就不能斷一切煩惱,也不能得一切(道與滅 )功德。 [P175]
午二 別說
『是故無明住地積聚,生一切修道斷煩惱上煩惱,彼生心上煩惱,止上煩惱,觀上
煩惱,禪上煩惱,正受上煩惱,方便上煩惱,智上煩惱,果上煩惱,得上煩惱,
力上煩惱,無畏上煩惱。如是過恆沙等上煩惱,如來菩提智所斷,一切皆依無明
住地之所建立。一切上煩惱起皆因無明住地,緣無明住地。世尊!於此起煩惱,
剎那心剎那相應;世尊!心不相應無始無明住地。』
這裡別說不斷的過失,且重在煩惱滋生一邊。
「無明住地」含攝一切微細的所知障種,煩惱習氣,故稱為「積聚」。經 論說阿賴耶無始來為一切過患所積集;說阿賴耶為過失聚,也與此意相同。過 失聚的無明住地,「生一切修道斷煩惱上煩惱」。這句話,可這樣的解說:生 一切修道斷煩惱──上煩惱。簡單的說,生起一切隨煩惱;這一切隨煩惱,為 修道所斷的(唐譯缺修道斷煩惱句)。此中說的修道斷,並非與見道所斷相對 的修道所斷,是泛指道諦應修的修道。修道與隨煩惱相違,有隨煩惱,即障修 [P176] 道;修道即能斷此隨煩惱。約別義說,今不論一般凡夫所有的煩惱;然二乘聖 者,得無漏道,而有根障,定障,不能得佛一樣的深定,大智。聲聞學者稱此 為不染污無知,今即說為從無明住地所起的隨煩惱。使二乘及菩薩的修道,不 得究竟圓滿,不得無餘清淨。這種障於修道而為大乘不共修道斷的,即所知障 。
「彼生心上煩惱」下,共有十一句。彼,即無明住地,上煩惱是隨煩惱。 心上煩惱,是障心的煩惱。或可說,心本性淨,修道時,障於自性心而不得究 竟淨的煩惱。心上煩惱,為總說,因為一切隨煩惱,都是隨逐心而為煩動惱亂 的。其他十句為別,解義也准前可知。「止」為奢摩他,是寂靜的意思。繫心 一處而不散動,名止。「觀」為毘缽舍那,即分別觀察。止觀與定慧略同,然 古德說:『止觀為定慧之根』,即止觀重在初修。禪與正受,都是修止所成的 定。「禪」那譯為靜慮,指色界四靜慮的根本定說。「正受」,梵語為三摩跋 提,或譯為等至,指四無色定及滅受想定說。方便與智,都是修觀所成的智慧 [P177] 。「方便」,梵語漚和,即是智慧的善巧;「智」即般若。二者的不同是:達 諸法真性的是智,了差別事相的是方便。般若又名根本智或如理智,方便又名 後得智或如量智。「果」指聲聞果,辟支佛果,以及菩薩的分證果,以道及滅 ──功德為體。「得」約能證能得的得說。也可說:果是道果,得是滅得。「 力」是十力,「無畏」是四無所畏,然菩薩也有十力等。如所說的十一種上煩 惱,都是屬於修道的,與定慧修證有關,所以不妨說為修道所斷上煩惱。這修 道的「過恆沙等上煩惱」,不是二乘果智及菩薩因智所能斷的,唯有「如來」 一念相應的大「菩提智所」斷。這「一切,皆」是「依」於「無明住地」所「 建立」的;「一切上煩惱」的現「起」,無不是「因」於「無明住地、緣」於 「無明住地」。總結這一切隨煩惱的根源,以顯示不斷無明的無邊過失。大樹 緊那羅王經說:緊那羅王會作樂,大迦葉聽了他的音樂,不期然的歡喜得起舞 。天冠菩薩見了,便對迦葉說:你是世尊的尊德上座,怎麼聽了音樂,喜躍得 如小兒一樣?迦葉說:我是聲聞,對三界的五欲,雖能不染著,但對大乘微妙 [P178] 功德,還不能無染,這可作為二乘所知障習現行的明證。所以,二乘斷三界內 的煩惱障,而於大乘無漏功德,還有隨煩惱現行,古人或稱之為界外煩惱。
「世尊!於此起煩惱」,這是呼應前文,結示無明住地與起煩惱的差別。 上文,初說住地煩惱有四,次說生起煩惱,四住地及四起煩惱,為二乘所斷的 ;而接著對論起煩惱與無明住地的差別──心相應心不相應。此中說無明住地 及生起過恆沙上煩惱,為如來菩提智所斷,而為二乘所不斷的。接著也對論起 煩惱與無明住地的別異。文義影顯,實因為初期佛法,但明四住煩惱乃四起煩 惱。次於四住中,別出甚深細的無明住地;從此而又出過恆沙的起煩惱。阿含 時舉煩惱為見、愛、無明。五住地說,似即偏據此特勝義,以二乘見道斷為見 ,二乘修道斷為(三)愛,以如來究竟斷盡的為無明。
巳二 能斷之功德
午一 一切悉斷
『世尊!若復過於恒沙如來菩提智所應斷法。一切皆是無明住地所持所建立。譬如
[P179]
一切種子,皆依地生,建立,增長,若地壞者,彼亦隨壞。如是過恒沙等如來菩
提智所應斷法,一切皆依無明住地生,建立,增長,若無明住地斷者,過恒沙等
如來菩提智所應斷法,皆亦隨斷。』
說明無明住地斷而一切斷,先承前依無明而建立說起。「過於恆」河「沙 」等,而為「如來菩提智所應斷」的煩惱「法,一切皆是無明住地所持所建立 」的。建立,是安立的意思,持是持續不失的意思。接著,舉喻說,「譬如」 穀麥等「一切種子,皆」是「依」於大「地」而出「生」而「建立」而「增長 」的。所以反過來說,「若地壞」了,從「彼」所生的種子、芽、莖等,也就 「隨」而失「壞」了。「如是」下,合法。「過恆沙等如來菩提智所應斷」的 上煩惱「法」,既然「一切」都是「依」於「無明住地」所「生」起所「建立 」所「增長」,那末,「若無明住地」究竟斷了,從它所生起的「過恆沙等如 來菩提智所應斷法」,自然也就「隨」之「斷」盡了。三乘所以不能斷一切起 煩惱,即因未斷此無明住地。 [P180]
午二 一切悉證
『如是一切煩惱上煩惱斷,過恒沙等如來所得一切諸法,通達無礙,一切智見。離
一切過惡,得一切功德,法王法主而得自在,證一切法自在之地。如來應等正覺
正師子吼: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辦,不受後有。是故世尊以師子吼,依
於了義一向記說。』
上說二乘及菩薩,為無明住地所覆而不知不斷,因此三事有餘,四事有餘 。現在反過來,先說能斷才能見;「如是一切」住地「煩惱」及現起的「上煩 惱」,假使能「斷」了,那末,也就能證得「過恆沙等如來所得」的「一切諸 」功德「法」。二乘及最後身菩薩,為無明住地所覆障,所以於一切法不能如 實知覺;如來斷盡了,所以於一切法「通達無礙」,得「一切智見」,無所不 知,無所不見,成就一切種智。
次說三事無餘:「離一切過惡」,即一切解脫;「得一切功德」,即一切 功德(般若);「法王法主而得自在,證一切法自在之地」,即一切清淨── [P181] 法身德。王是自由自在;佛於一切法得自在,所以名為法王。主是作得主,佛 能轉一切法,一切法隨佛轉,所以名為法主。如於一切法不得清淨,被煩惱所 繫縛,即不能為法主法王了。一切法自在地,是佛地,或稱為涅槃山,或說為 寶所。法身有二義:約法性說,名一切清淨。得最清淨法界,由於具一切功德 ,離一切煩惱所顯,所以法身又即是白法所成身,功德聚名法身。離縛而成一 切功德,法身即一切自在義。
次說四事究竟:「如來應等正覺」,能如上所說的,圓證三德大般涅槃, 所以能真「正」的作大「師子吼」:「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辦,不受 後有」。這就是一切苦盡,一切集斷,一切道修,一切滅證的四事圓滿。三德 為佛內證功德,表示出來,就是宣說我生已盡等。「是故,世尊以師了吼,依 於了義一向記說」,總結如來的究竟。惟是佛,才能一向肯定的作此了義徹底 的宣說。阿羅漢,雖也如此說,其實是少分的,不了義的,還須要解說。上來 ,廣明二乘的三事、四事不究竟,佛的三事、四事究竟,根本在無明住地的斷 [P182] 與不斷;不斷無明住地,有變易生死,恆沙煩惱,不具一切功德;斷無明住地 ,就沒有變易生死,斷過恆沙上煩惱,得一切功德。無明住地是所知障,是聲 聞學者所稱為不染污無知的。依此而明二乘的不究竟,似乎二乘學者也非承認 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