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雲集上編之五『中觀論頌講記』 [回總目次][讀取下頁] [讀取前頁]
此下有三品,明從因到果──向得中的問題。向與得,是通於三乘的。 三乘聖者,由現觀而悟證聖果,所經的時劫不同。如說:聲聞,利根三生成 辦,鈍根六十劫證果;緣覺,利根四生成辦,鈍根百劫證果;菩薩三大阿僧 祇劫修行。所以現觀品以下,說觀時品。三乘聖者的修因證果,也有不同。 如說:聲聞修四諦的因,證阿羅漢果;緣覺修十二因緣的因,證辟支佛果; 菩薩修六度萬行的因,證無上佛果:所以說觀因果品。三乘聖者的修行,到 某階段,即成就他所應成就的功德;在某些情形下,又失壞了他的功德。如 初果有退或無退;七地前有退或無退等:所以說成壞品。上來所說的諸品, 是各就一事說;這三品,雖約向得中的問題而說,卻可以通於一切,而含有 普遍性的。所以,這三品研究到普遍的概念,不同上面諸品,觀察具體的事 情。時間,因果,成壞──三概念,佛法與外道的見解不同,中國與外國的 [P349] 看法也不同。然而這三類概念,不特有思想的,有知識的,就是常識不豐富 的一般人觀念中也是有的,可說是最極普遍的。現在以佛法的正觀,開示不 同外道的時間、因果、成壞觀。
時間,是很奧秘的。人人有這直覺的時間觀念,但不是人人所能認識的 。不加推論,覺得時間的滾滾而來,倒也不覺得他的奇突;如加以三世的考 察、推論,那就立刻發現他的難以理解了。印度外道的時間觀,如勝論師, 以為時間是有實體的,一切表現在時間的流動過程中。凡是存在的,都有時 間性。時間別有實體,他與一切法和合,使一切法表現出前後、來去、變遷 的時間相。時間如燈,黑暗中的一切,由燈可以現見;諸法的動態,也由時 間可以現出。所以,時間是諸法的顯了因。又如時論外道,以為時間是萬有 的本體,一切的一切,都從時間實體中出來。一切受時間的支配和決定;一 切法的生起滅亡,都不過是時間實體的象徵。到了這時這法生,到了那時那 法滅,一切以時間而定的。所以,他說:『時來眾生熟,時去則摧促;時轉 [P350] 如車輪,是故時為因』。這樣的時間,是一切法的生因。
釋尊說法,不詳為時間的解說。佛法的真義,要從聖典的綜合研究中理 解出來。佛滅後,聲聞學者,對這一問題,略有不同的兩派:一、譬喻師說 :時間是有實體的,是常住的。常住的實體的時間,是諸法活動的架格;未 來的通過了現在,又轉入過去。過、現、未來三世,是有他的實體而嚴密的 畫出界限的。所以,諸行是無常的,而諸行所通過的時間,卻是常住的。這 是絕對的時間觀。二、其他學派,都說時間並沒有實體,是精神物質的活動 所表現的;不是離了具體的事物,另有實在的時間。依性空者看來,二派都 不免錯誤。絕對的時間,是非佛法的,不消說。一般以色法心法為實有,以 時間為假有,不但依實立假,是根本錯誤;抹煞時間的緣起性,也是大大不 可的。在後一派中,所說依法有生滅而立時間,然表現時間的諸法生滅,怎 樣入於過去,怎樣到達現在,怎樣尚在未來,這又是很有諍論的。一切有部 ,主張法體實有,雖表現為三世而都是實有的。那怎可以說有三世呢?大毘 [P351] 婆沙論中,有四大論師的解說不同。被推為正宗的有部學者,是這樣的:法 的引生自果作用,已生已滅是過去,未生未滅是未來,已生未滅是現在。時 間性,就在這作用的已起未起、已滅未滅中顯出;法體是實有的,恒住自性 的。大眾、分別說系及經部師,以為現在的法是實有,過去未來法是假有的 。這在大乘法中,如唯識學者的三世觀,也是現在實有的。過去已經過去了 ,不能說實有;他雖生起現在,有功能到現在,但這已是現在的。現在起用 或潛藏在現在,並不在過去。我們覺得過去是有,不過依現在的因果諸行, 而推論他的有所來而已。未來也是這樣,現在有功能,可以引起未來,未來 是有的。然此只是當來可以有,此能引生未來的,實際上還在現在。大乘性 空論者,是三世有的。以記憶過去來說:記憶過去的經驗,從能記憶的意識 說,從再現於意識的影像說,好像過去是依現在而假立的;其實,意識現起 的意象,是指示過去所經驗的。記憶意象所指的,是過去的經驗,不是現在 的認識;過去的經驗並沒有來現在。約預測未來說,預測未來有某事發生, [P352] 就預測的意識說,好像未來是現在的;其實他所預測的境界,是未來,而不 是現在的想像。現在實有論者,把心封鎖在短促的現在。不知道,心識了境 的能力,回想到過去,所緣就在過去;推想到未來,所緣就在未來。說一切 有部,也是屬於三世有的,但他是實有論者。性空論者是三世幻有論者,所 以能圓滿的解說時間。現在實有者,有一根本的錯誤。不知現在是不能獨立 的;沒有絕對的現在可說。現在是觀待過去未來而有;離了過去未來,還有 什麼現在?沒有前後相的時間,根本是破壞時間特性的。凡建立現在有的, 被剎那論所縛,還不得解脫呢?大乘佛學者,還有說三世各有三世(也從聲 聞學派演化而來),三三有九世,九世同在一念中,稱為十世。九世不礙一 念,一念不礙九世,九世一念,是圓融無礙的。這可說是三世有與現在一念 有的綜合者。但他是擬議的;結果是籠統的忽略時間的歷史差別性。現在, 論主以性空幻有正見的時間觀,破斥實有自性的學者們。
丁二 向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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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一 觀時間
己一 觀別法之時
庚一 正破
辛一 破相待時
若因過去時 有未來現在 未來及現在 應在過去時
若過去時中 無未來現在 未來現在時 云何因過去
先破別有實體的時間。時間是有三世相的,就以三世來觀察。時間的三 世,還是各別而存在的,還是彼此相依而有的。如以為三世是相依而實有, 那且以過去時為例來說。如「因過去時」而「有未來、現在」;那麼,現在 、未來不能獨存,不依過去,就沒有未來、現在了。現在與未來,既是待過 去而有的,那「未來及現在」的實有性,果不離因,就「應」當是「在過去 時」中了。假使「過去時中」沒有「未來、現在」,那「未來、現在時」, 就不應當說因過去時有。所以說:「云何因過去」?不離過去,現在、未來 [P354] 就在過去中有,這在實有時間別體家,是不能承認的。未來與現在,如真的 在過去,那就一切時都是過去,沒有現在、未來時可說了。不承認過去時中 有未來現在,那未來、現在的二時,就是不因過去而成為自有的了。這是逼 犯自宗相違的過失,他是主張相依的。而且,離了過去,怎麼能知道是現在 、未來呢?所以說現、未實有而因過去,就有全成過去的危險,失掉時間的 前後性。如過去中沒有現、未,又不能說因過去,失卻了相待有的自義。時 間的別體實有者,無論他怎樣說,都是不可通的。
辛二 破不待時
不因過去時 則無未來時 亦無現在時 是故無二時
如承認時間的三世各別,互不相依;三世各有自相,過去有過去相,現 在有現在相,未來有未來相,那又別有過失了。未來、現在的所以有,是因 觀於過去而知道是有的。不因過去時而有未來、現在,這在外人,或以為是 可以的;但「不因過去時」,就沒有「未來」、「現在」,所以「二時」都 [P355] 不可得的了。這因為,過去與未來是對待的;有過去、未來的兩端,才有現 在。如不觀待過去,怎能成立未來、現在呢?如未來、現在不可得,過去也 就難以成立。失壞三世的過失,都因不相待而成立。
庚二 例破
以如是義故 則知餘二時 上中下一異 是等法皆無
未來、現在時,因不因過去時有,有此等過失;過去、未來時,因不因 現在時有;現在、過去時,因不因未來時有,同樣的不能成立,是可以比例 而知的。還有上、中、下的三根,如因上有中下,中下應在上;不因上而有 中下,中下就不可得。因上有中下是這樣,因不因中有下上,因不因下有中 上,也是這樣。還有一與異,如同證一解脫而說有三乘。如因一有異,異應 在一中;如不因一而有異,異就不可得。因異有一也如此。其他如長短、高 低、大小、好歹,都是可以此觀門而破他們的實有執。所以說:「以」上面 [P356] 所說的這些意「義」,可以「知」道其「餘」的「二時」,「上中下」的三 根,「一異」,這一切一切的「法」,都「無」所有了。
己二 破即法之時
時住不可得 時去亦叵得 時若不可得 云何說時相
上面所說的,主要在破外道。大智度論卷一,也有此文。此下,主要是 遮破佛教內的有所得人──依法立時。現在觀察此法,還是住而後知時間? 不住而後知時間?佛教內的學者,每執著實有剎那,剎那時是最短的一念。 分析時間到最短的一念,以為一切法是剎那剎那生滅的。剎那生滅的法,有 以為有剎那住相,住是剎那間的安定不動。因為分析到了這不可再分割的時 間點,那就此是此而不是彼,彼是彼而不是此的住相了。諸法的生滅流動, 是在從未來到現在,從現在到過去,相續變遷上所表現的;一念中是可以有 此暫住的性質。諸法作用的起滅中,有此暫住,因此可以知剎那的時間。然 而,時間決不能因諸法的住相而成立的。如有一念或更短的不動,這住相的 當體,就不知他是時間了。時間是有前後的,有前後就有變遷。沒有變動相 [P357] ,就失去時間的特性了。所以說:「時住不可得」。有以為:諸法沒有住相 ,念念不住,息息不停,所以知道是時間。其實,「時」間在諸法「去」相 中,也是不可「得」的。在此又在彼,這才顯出時間相;既不住,那怎麼知 有時間呢?要知道,念念不住,與念念暫住,不過是同一內容的不同說法。 住與去,「時」間都「不可得」,怎麼還可「說」依法而有「時」間「相」 呢?所以,時間為緣起的,剎那是假名的,時間並不能分割。三世相待不相 離,而三世各有如幻的特相。不相離,所以不斷;不相即,所以三世宛然而 不常。住與去是動靜的別名,在去來品中已說過的了。緣起法的似動而靜, 靜而常動,三世並非隔別,而前後的時間性宛然。如偏執實有,實有剎那, 即一切難通了。因此,說有去的流動相,是對執常者說的。其實,無常是常 性不可得;如以無常為剎那滅盡,即是斷滅的邪見。
因物故有時 離物何有時 物尚無所有 何況當有時
色心具體的法,是存在的,有作用起滅,所以依此而立過、未、現的三 [P358] 世。時間是不實在的,而物是實在的,這是實在論者的見解。現在評破他們 說:有實在的事物,或許可說「因物故有時」。既知因物而有,那就「離物 」沒「有時」了,為什麼還戲論時間相呢?況且,切實的觀察起來,是沒有 真實物體的。既然「物」體「尚無所有」,那裡還可說「有時」呢?這不過 是從他所承認的而加以破斥吧了。中觀者的真義:『若法因待成,是法還成 待』。所以,不但時是因物有的,物也是因時而有的。物與時,都是緣起的 存在,彼此沒有實在的自性,而各有他的緣起特相。 [P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