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期大乘佛教之起源與開展』 [回總目次][讀取下頁] [讀取前頁]
「佛法」,正如經上所說的:「是差別說,呵責結使說」;「此土眾生剛強難化,故佛為說 剛強之語以調伏之。……以若干種法制御其心,乃可調伏。……以一切苦切之言,乃可入律」(1) 。現實的身心,是有漏有為的,是苦器;而招感生死苦的,是煩惱及煩惱所引起的業。所以佛的 開示,只是要人知苦,從戒定慧──道的修習中,斷煩惱(沒有煩惱,就不再造業了)而證滅苦 [P970] 的涅槃。涅槃是聖智自覺的,寂滅離戲論,不是語言及意識所能表示的。這一「佛法」體系,在 長期流傳中,多少有離卻現實身心──煩惱、業、苦,而求證涅槃的傾向。「大乘佛法」,是一 分直從無我離相而趣入的。在菩薩般若波羅蜜中,一切不可得:煩惱如,業如,苦──蘊、界、 處如;凡夫如,聲聞如,緣覺如,菩薩菩薩法如,如來如來法如──一如無二如。在如如平等中 ,無凡無聖,無染無淨,無智無得:這是「般若法門」的無差別說。在這無差別說的基石上,「 文殊法門」進一步的說:煩惱是菩提,業是菩提,苦──蘊、界、處是菩提,眾生是菩提,在說 明的方便上,有了非常的異義。這使部分的比丘聽了,覺得與佛法不合,與外道說相類似,要不 滿意而退席了(2)。
「煩惱是菩提」:煩惱kles/a,是無明、愛,三毒──貪、瞋、癡,四倒,五蓋,六十 二見等的通稱,舊譯作「塵勞」。菩提bodhi,譯為覺,古代都譯作「道」。本來,聲聞得 「三菩提」(正覺),佛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無上正等覺,無上道或最正覺。但聲聞重在 涅槃,佛重在無上菩提,流傳久了,「菩提」也就成為無上菩提的簡稱了。『思益經』說:「菩 提是無為,非起作相。……當知若無業,無業報,無諸行,無起諸行,是名菩提」(3)。這樣,菩 提是沒有煩惱的,怎麼說「煩惱是菩提」呢?經中從多方面說:如『諸法無行經』卷下(大正一五 [P971] ‧七五九下)說:
「菩提與貪欲(煩惱之一),是一而非二。……貪欲之實性,即是佛法(佛所覺所證法) 性;佛法之實性,亦是貪欲性:是二法一相,所謂是無相」。
闡明這煩惱與菩提(佛法)不二的,如『諸法無行經』說:「譬如巧幻師,幻作種種事,所 見無有實,無智(者)數(為)若干。貪、瞋、癡如幻,幻(與)三毒無異,凡夫自分別,我貪 我瞋恚」(4)。貪、瞋、癡──煩惱如幻,雖現有種種事,而並沒有實性可得。凡夫不能了解如幻 無實,所以為煩惱所熱惱。煩惱是非有的,所以說:「勿分別貪欲,貪欲性是道。煩惱先自無, 未來亦無有,能作是信解,便得無生忍」(5)。這樣,「煩惱是菩提」,意思是說:在如幻即空、 無相的法性中,煩惱與菩提是平等不二的。『須真天子經』說:「等淫怒[貪瞋]癡,及於諸(愛)欲 ,亦等於道」(6)。『清淨毘尼方廣經』說:「文殊師利言:空故等,無相故等,無願故等。何以 故?空無分異故」(7)。這樣說,煩惱性與菩提性不二,所以說「貪欲性是道」[菩提],大體與「般若 法門」相通。
「文殊法門」的獨到發展,應該與「菩薩不斷煩惱」有關。聲聞行者如斷了煩惱,就不能長 在生死中,也就不能成為菩薩,菩薩是要歷劫在生死中度眾生的。『般若經』只說「觀空而不證 實際」(不斷煩惱,也就不入涅槃),「文殊法門」才明確的表達出來──菩薩不斷煩惱。但不 斷煩惱,並不與煩惱共住,如『思益梵天所問經』卷二(大正一五‧四四下)說: [P972] 「今無貪、恚、癡,亦不盡滅。……善知顛倒實性故,無妄想分別,是以無貪、恚、癡。 ……一切法從本以來,離貪、恚、癡相」。
沒有貪、瞋、癡,卻又沒有滅盡。這因為貪、瞋、癡本性自離、不可得,所以沒有可滅盡的 。「世間畢竟是滅盡相,以是義故、相不可盡。何以故?以是盡故,不復更盡」(8)。本來是滅, 更沒有可滅的,所以不斷,這就是「雖行於世間,如蓮華不染,亦不壞世間,通達法性故」(9)。 煩惱不與道[菩提]相應,卻與道平等,可說煩惱是道[菩提],『文殊支利普超三昧經』有很好的說明, 如『經』卷中(大正一五‧四一五下──四一六上)說:
「日明適出,眾冥[日+硫-石]滅。……如是大王!興道慧者,塵勞[煩惱]則消,不知塵勞之所湊處, 亦無有處,無有方面。以是之故,當了知之,道與塵勞而不俱合。又等塵勞,則名曰道。 等於道者,塵勞亦等。塵勞與道,等無差特,一切諸法亦復平等。假使分別如斯議[義]者, 塵勞則[即]道。所以者何?以塵勞故,現有道耳。塵勞無形,亦無所有,求塵勞者,則為道 也。……設有所求,不越人心;亦不念言是者塵勞,是為道也。以是之故,塵勞為道。其 塵勞者,亦入於道」。
經文分三個層次:一、如日光出現而黑暗消失一樣,道智興(現前)時,煩惱也消失而不知 所在了。所以道與煩惱,是不俱(同時而起)的。二、菩提[道]與煩惱[塵勞]是平等的:從「等」去 [P973] 悟解,也就是從空(「空故等,無相故等,無願故等,何以故?空無分異故」)(10)去悟解,正覺 煩惱性空,就是菩提。在「等觀」中,煩惱、菩提、一切法,是同樣的空無別異。無二無別,所 以說「煩惱是菩提」。三、煩惱所以是菩提,是「以塵勞故,現有道耳」。也就是因為煩惱,推 求煩惱無形,無所有空,所以是菩提。不過在等觀中,是不分別這是菩提,那是煩惱的。一切無 二無別,煩惱也入於菩提(如諸法入於法界),所以煩惱就是菩提了。由煩惱而有菩提,經中有 充分的說明,如說(11):
1.「菩薩從一切(愛)欲而起道意[菩提心]。……菩薩於愛欲中,與(愛)欲從事,爾乃成道 。不隨愛欲,則菩薩何緣得起一切道意」? 2.「以要言之,六十二見及一切煩惱,皆是佛種。曰:何謂也?答曰;若見無為入正位者 ,不能復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譬如高原陸地,不生蓮華;卑溼淤泥,乃生此華。如 是見無為法人正位者,終不復能生於佛法;煩惱泥中,乃有眾生起佛法耳」。 3.「菩薩以善權方便,廣隨所入,欲救度一切。一切所求,惟因諸見、愛欲、四顛倒中求 。所以者何?一切從是中生故;於此求索,一切不可得見。……當作是知!菩薩道於愛欲 中求」。 4.「當於眾生愛欲之中,求於佛事。……以於眾生塵勞之故,受於愛欲。設無愛欲,不興 [P974] 佛事,譬如無疾,則不用醫」。 5.「佛境界當於何求?曰:於一切眾生煩惱中求。何以故?眾生煩惱性不可得。……如佛 境界無有增減,煩惱本性亦無增減」。 6.「菩提者,當何處求?………從身見根本求於菩提,無明、有愛求於菩提,顛倒、起結求 於菩提,障礙、覆蓋求於菩提。……如實覺知如是諸法,是名菩提」。
煩惱在「佛法」中,是生死根本,是非斷不可的。在「大乘佛法」中,煩惱有了深一層的積 極意義。如所引經文的1.2.,是說發菩提心,是不離世間眾生的。世間依愛欲而有,所以不能離 愛欲。初學者發大心,都是有為有漏的;悲心也是緣眾生而起的愛見大悲。如「不隨愛欲」,怎 麼能發心?沒有初學,怎麼會有久學、不退?3.4.是:眾生都在愛欲中,煩惱中,菩薩要求索一 切煩惱不可得(空);也要以煩惱為度眾生的方便,所以說「設無愛欲,不興佛事」。5.6.是: 佛菩提是「如實覺知如是諸法」。『思益經』說:「諸法是菩提,如實見故」(12)。『清淨毘尼方 廣經』也說:「一切法空,解於空故,名得菩提」(13)。如實見煩惱性空,不斷不盡,不增不減, 與佛境界平等不二。在佛境界中,煩惱可說是成就的,如『諸法無行經』說:「一切諸佛皆入貪 欲平等法中故,遠離諍訟,通達貪欲性故。世尊!貪欲即是菩提,何以故?知貪欲實性,說名菩 提,是故一切諸佛皆成就貪欲」(14)。『文殊師利普門會』說:「三世一切佛,了知貪性空,住此 [P975] 境界中,未曾有捨離」(15)。這都是說:菩提是了知煩惱性空的,也就是煩惱實性的。煩惱性是不 斷不盡,不增不減的,與佛菩提平等不二,所以可說佛成就貪欲等煩惱(16)。煩惱不離「法界」, 煩惱於「法界」中不可得,而煩惱不斷。煩惱在菩薩道中,如『大方廣寶篋經』卷上(大正一四‧ 四六七上)說:
「佛法、結使,有何差別?文殊師利言:大德須菩提!如須彌山王光所照處,悉同一色, 所謂金色。如是須菩提!般若光照一切結使,悉同一色,謂佛法色。是故須菩提!佛法、 結使,以般若慧觀,等無差別」。
「結使」,是煩惱的異名。「佛法」,是佛所證得法;約「分得」說,菩薩得無生忍,也可 說「佛法」。佛法是菩提(含得一切功德)的別名。在眾生來說,結使與佛法,是完全不同的, 但在般若慧光照下,一切法空,一切如如,與佛法平等。佛法與結使的等無差別,雖然本來如此 ,但要般若才能照了出來。在般若的慧光下,煩惱雖還是煩惱,但失去了煩惱的作用,如『清淨 毘尼方廣經』(大正二四‧一0七八中、一0七七上)說:
「天子!如人知於毒蛇種性,能寂彼毒。如是若(以聖智)知結使種性(妄想為根本), 能寂煩惱」。 「不斷於欲,不為欲(所惱亂煩)熱;不斷於瞋,不為瞋熱;不斷於癡,不為癡熱。於一 [P976] 切法離諸暗障,不斷煩惱,勤行精進」。
蛇是有毒的,能傷人的。如能知道是什麼蛇,是什麼毒,加以制伏,那蛇雖還是蛇,卻沒有 蛇毒,不會傷人了。煩惱也是這樣,是能熱惱人的,如能以般若慧,了達煩惱性空無所有,那煩 惱雖然不斷,卻沒有熱惱人的作用了!總之,「煩惱是菩提」,是「文殊法門」的要義,但應該 理解他的意義,不能「如文取義」了事的!
煩惱是招感生死苦的根本。如煩惱斷了,不會再造生死業;舊有的業,缺乏煩惱的滋潤,也 就失去感果的力量。只要煩惱斷了,苦體就不會相續,所以解脫生死的關鍵,就是斷煩惱,這是 「佛法」一致的見解。「文殊法門」說:「諸法是菩提」(17)。業與苦體,當然也與菩提不二,但 煩惱是最重要的,所以一再的、不斷的說到「煩惱是菩提」。說到業,業是有善的、惡的。最重 的惡業,是五逆──殺父、殺母、殺阿羅漢、破和合僧、出佛身血。五逆也叫無間業,非墮入無 間地獄不可。罪業是可畏的,但佛法有「出罪」法,罪業是可以依懺悔而減輕,或失去作用的, 所以說:「有罪當懺悔,懺悔則清淨」。阿闍世王Aja^tas/atru是殺父而登上王位的,犯了逆 罪;後來,從佛聽法而悔悟,『長阿含經』的『沙門果經』(18),早就這樣說了。在「文殊法門」 中,闍王的逆罪,因文殊的教誨而得到減輕,是『阿闍世王經』的主題。闍王從文殊懺罪,『密 跡金剛力士經』,『伅真陀羅所問如來三昧經』,『阿闍貰世王女阿術達菩薩經』,都已說到(19); [P977] 這在當時,確是傳說的重要教化事跡。逆罪由心而造作,所以文殊對闍王的教化,主要是「心性 本淨」,「諸法悉空」;歸結於「其逆者亦不離法身[界];其所作逆者身,悉法身之所入」(20)。直說 「五逆是菩提」的,如『文殊師利所說摩訶般若波羅蜜經』卷上(大正八‧七二八下)說:
「菩提即五逆,五逆即菩提。何以故?菩提、五逆無二相故」。
五逆即菩提,與煩惱是菩提的原理,是相同的。依「佛法」說:懺悔,不是將業消滅了,而 是削弱業的作用,使惡業不致於障礙道的進修。如五逆稱為「業障」,那是怎麼樣修行,也決定 不能證果的。『沙門果經』說:「若阿闍世王不殺父者,(聽了佛的說法),即當於此坐上得法 眼淨(證得初果),而阿闍世王今自悔過,(只能)罪咎損減,已拔重咎」(21)。『增壹阿含經』 及『律藏』,都說阿闍世王得「無根信」,或「不壞信」(22)。逆罪因懺悔而減輕了,但還是不能 證果。『阿闍世王經』說:阿闍世王聽法以後,得「信忍」,或作「順忍」(23),與「無根信」、 「不壞信」相當。闍王雖有所悟入,還是要墮賓頭地獄,不過不受苦,能很快的生天(24)。『阿闍 世王經』所說,罪性本空而因果不失,悔悟也只能輕(重罪輕受)些,與原始佛法,還沒有太多 的差別。『阿闍世王經』又說:有殺母的罪人,因文殊的誘導,見佛聞法而證得阿羅漢果(25)。這 是與「佛法」相違,與阿闍世王悔罪說相違,可能是遲一些而附入的部分。
煩惱與業所感得的生死報體,佛說是「陰、界、入」。「文殊法門」闡述陰、界、入是菩提 [P978] 的,不在少數,而『大淨法門經』,說得最完備。文殊師利化度上金光首淫女,勸發菩提心。說 到菩提時,文殊直截的說:「汝則為道[菩提]」(26)。「汝則為道」,意思說汝身就是道。文殊分別的 開示:陰──色、受、想、行、識是道;種[界]──地、水、火、風(空與識略去)是道;入── 眼、耳、鼻、舌、身、意是道;身、心是道;然後以「覺了諸法一切平等,則為道矣」作結(27)。 眾生是陰、界、入、身心和合的假名,陰、界、入是道,也就等於眾生是道;所以說:「一切眾 生皆處在道,道亦處在一切眾生」(28),表示眾生與道是不相離的。『諸法無行經』也說:「眾生 即菩提,菩提即眾生,菩提眾生一,知是為世尊」(29)。『文殊師利佛土嚴淨經』說:「道是文殊 ,文殊是道」(30)。這裏的眾生,是陰、界、入和合的假名,不可解說為真我,應記著『思益經』 的開示:「我平等故,菩提平等;眾生性無我故,如是可得菩提」(31)。
總之,「文殊法門」所著意表達的,是:「道乎!龍首!在于一切,一切亦道」(32)。
註【101-001】『清淨毘尼方廣經』(大正二四‧一0八0中)。『維摩詰所說經』卷下(大正一四‧五五二下──五五三上
)。
註【101-002】『無希望經』(大正一七‧七七七下)。『文殊師利巡行經』(大正一四‧五一一上)。
註【101-003】『思益梵天所問經』卷二(大正一五‧四五中)。
註【101-004】『諸法無行經』卷上(大正一五‧七五一中)。
[P979]
註【101-005】『諸法無行經』卷上(大正一五‧七五二上)。
註【101-006】『須真天子經』卷三(大正一五‧一0八下)。
註【101-007】『清淨毘尼方廣經』(大正二四‧一0七六下)。
註【101-008】『勝思惟梵天所問經』卷五(大正一五‧八五上)。
註【101-009】『思益梵天所問經』卷一(大正一五‧三八上)。
註【101-010】同上(7)。
註【101-011】1.『須真天子經』卷三(大正一五‧一0四下)。2.『維摩詰所說經』卷中(大正一四‧五四九中)。3.『
須真天子經』卷四(大正一五‧一一0下)。4.『魔逆經』(大正一五‧一一六下)。5.『大寶積經』卷一
0一『善德天子會』(大正一一‧五六六中)。6.『 大寶積經』卷二七『法界體性無分別會』(大正一一‧
一五0中)。
註【101-012】『思益梵天所問經』卷二(大正一五‧四五中)。
註【101-013】『清淨毘尼方廣經』(大正二四‧一0七九中)。
註【101-014】『諸法無行經』卷下(大正一五‧七五七上)。
註【101-015】『大寶積經』卷二九『文殊師利普門會』(大正一一‧一六0下──一六一上)。
註【101-016】這一思想,與天台宗性惡說相近。
註【101-017】同上(12)。
[P980]
註【101-018】『長阿含經』卷一七『沙門果經』(大正一‧一0九中──下)。
註【101-019】『大寶積經』卷一四『密跡金剛力士會』(大正一一‧七六下)。『伅真陀羅所問如來三昧經』卷下(大
正一五‧三六四中)。『阿闍貰王女阿術達菩薩經』(大正一二‧八九中)。
註【101-020】『阿闍世王經』卷下(大正一五‧四00中──四0二下)。
註【101-021】『長阿含經』卷一七『沙門果經』(大正一‧一0九中──下)。
註【101-022】『增壹阿含經』卷三(大正二‧五六0上)。『增支部』「一集」(南傳一七‧三六)。『摩訶僧祇律』卷
三二(大正二二‧四九0中、下)。『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破僧事』卷一0(大正二四‧一四七下)。
註【101-023】『阿闍世王經』卷下(大正一五‧四0二下、四0六上)。『文殊支利普超三昧經』卷下,作「柔順法忍」
(大正一五‧四二四上),與『阿闍世王經』意義相合。趙宋譯『未曾有正法經』卷六,作「無生忍」(
大正一五‧四四四下、四四六中),與原義不合。
註【101-024】『阿闍世王經』卷下(大正一五‧四0四上)。
註【101-025】『阿闍世王經』卷下(大正一五‧四0三上──下)。
註【101-026】『大淨法門經』(大正一七‧八一七下)。
註【101-027】『大淨法門經』(大正一七‧八一七下──八一九上)。
註【101-028】『大淨法門經』(大正一七‧八一八中)。
註【101-029】『諸法無行經』卷上(大正一五‧七五一上)。
[P981]
註【101-030】『文殊師利佛土嚴淨經』卷下(大正一一‧九0一中)。
註【101-031】『思益梵天所問經』卷三(大正一五‧五四下)。
註【101-032】『濡首菩薩無上清淨分衛經』卷上(大正八‧七四一下)。
天台學者,以『維摩詰經』為例,稱之為「彈偏斥小,歎大褒圓」的「方等部」。與文殊師 利Man~jus/ri^有關的經典,的確是有這種意義,但在佛教發展史上,是應該這樣去了解的:大 乘初興,如『般若經』、『阿!B粊佛國經』、『阿彌陀經』,對佛教共傳的(聲聞)大弟子,予以 相當的尊重;菩薩的般若波羅蜜,還是弟子們宣說的呢!當然,這是稱歎大乘菩薩道的,勝過聲 聞與緣覺的,但沒有呵斥聲聞。惟有捨棄般若相應經,想從聲聞經中求佛道的(1);或勸人取涅槃 ,反對修菩薩道的(2),才被指斥為「魔事」。這是「大乘佛法」初興,從固有「佛法」中傳出的 情形。等到大乘盛行起來,與傳統的部派佛教,有了對立的傾向,於是大乘行者!採取了貶抑聲 聞的立場,這就是「斥小」。大乘普遍流行,有的不免忽略了般若深悟的根本立場,而蔽於名目 、事相,所以要「彈偏」。「彈偏斥小」,是「大乘佛法」相當的流行,與傳統的聲聞教團,漸 漸分離,而大乘內部,也有著重事相傾向的階段。 [P982]
「文殊師利法門」,起初也還是尊重聲聞弟子的,如『寶積三昧文殊師利菩薩問法身經』, 舍利弗S/a^riputra對文殊所說的,能充分的信忍(3);『濡首菩薩無上清淨分衛經』,舍利弗與 須菩提Subhu^ti,與文殊共論深法(4)。但貶抑聲聞弟子的,相當的多。或是聲聞弟子們,一 再的自恨證入「正位」,不如犯五逆罪的,還能發大菩提心(5)。或是聲聞弟子同入無礙法界,為 什麼智慧有礙有量(6)!或弟子自認為「如牛跡中水」,而菩薩「如大海」(7)。『維摩詰經』說:天 女散天華,華都著在弟子們身上,神力也不能除去(8);弟子們聽了緊那羅王的琴聲,竟不能自主 而舞起來(9),這多少有點戲劇化了!這一切,都不外乎達成貶抑聲聞的目的。
維摩詰Vimalaki^rti長者,責難十大弟子,是一般所熟知的。其實,在「文殊法門」中 ,對一一大弟子,加以問難,是不止『維摩詰經』一部的。1.『魔逆經』:魔波旬Ma^rapa^pi^ya H文殊的神力,化作佛相;六大弟子問魔,魔為說深法(10)。2.『離垢施女經』:離垢施 Vimaladatta女問八大弟子,弟子們都不能回答(11)。3.『首楞嚴三昧經』:示現各各「第一 」的九大弟子,但沒有問答(12)。4.『維摩詰經』:十大弟子都說,過去見到維摩詰長者,被難問 而不能答,所以不敢去問疾(13)。5.『須真天子經』:十四大弟子,各以自己所長的問文殊,文殊 為他們說,他們都歡喜默然(14)。佛的大弟子,如『增壹阿含經』說,是各有「第一」的。「文殊 法門」大抵從他們所擅長的(或是僧團一般事項)而加以問難,「斥小」就是「歎大」,引入大 [P983] 乘佛法。試列表如下:
圖片
│『魔逆經』│『離垢施女經』│『首楞嚴三昧經』│『維摩結經』│『須真天子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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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迦葉│1 修行之縛│3 知足 │4 頭陀 │3 乞食 │1 八解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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須菩提│2 福田 │4 空行 │ │4 乞食 │4 知他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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舍利弗│3 三昧 │1 智慧 │2 智慧 │1 宴坐 │2 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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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犍連│4 心得自在│2 神足 │3 神通 │2 為白衣說法│3 神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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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樓那│5 說法 │5 說法 │5 說法 │5 說法 │5 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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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波離│6 持律 │ │7 持律 │8 持律 │7 持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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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婆多│ │6 行禪 │9 坐禪 │ │6 樂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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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那律│ │7 天眼 │8 天眼 │7 天眼 │8 天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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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難 │ │8 多聞 │1 侍佛 │10侍佛 │14多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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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侯羅│ │ │6 樂戒 │9 出家 │13淨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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迦旃延│ │ │ │6 敷演法 │11分別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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薄拘羅│ │ │ │ │9 諸根寂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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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掘魔│ │ │ │ │10利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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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絺羅│ │ │ │ │12四無礙解
「文殊師利法門」,對大弟子所論難的問題,是大弟子所有的專長,也是比丘們日常所行的 ,符合於律制的生活。所以對諸大弟子的論難,等於批判了傳統的聲聞佛教,引向大乘的深悟。 我們知道,佛是菩提樹下現覺正法而成佛的;佛的化度眾生,只是方便引導,使學者達到與自己 同樣的證覺,證覺內容才是根本的佛法。然佛的方便開示教導,弟子們傳誦結集而成為「經」。 為了文多義雜,發展出審定、分別、抉擇、條理的「阿毘達磨」,流為名目事相的學問。佛攝化 弟子出家,而有僧伽的組合,並依法攝僧,制立團體生活軌範的「律」。持律者分別、抉擇,與 阿毘達磨者一樣,使律制成為繁瑣固定的制度。這是部派佛教的一般情形,尤其是上座部Sthavira 系的佛教。從佛法本義來說,這是值得商榷的。「文殊法門」的「斥小」,就表達了這 一立場。以『維摩詰經』為例,與十大弟子的問難,不外乎「乞食」、「宴坐」,「說法」、「 出家」、「持律」、「侍佛」與「天眼」。如阿難A^nanda是佛的侍者,為了佛有病而去乞 求牛乳,受到維摩詰的責難:「佛身無漏,諸漏已盡;佛身無為,不墮諸數:如此之身,當有何 疾?當有何惱」(15)? 這是與大眾部Maha^sa^m!ghika「佛身無漏」說一致的。舍利弗在山林宴 坐,維摩詰告訴他:「不起滅定而現諸威儀,是為宴坐」(16)。在滅盡定中,能起諸威儀──行、 住、坐、臥、揚眉、瞬目、舉手、說話等,應從『龍相應頌』的「那伽常在定」而來,是動靜一 如的禪法。與上座部系的禪法大異;大眾部說:「在等引位,有發語言」(17),倒有點相近。如說 [P985] 法,什麼是法?維摩詰與目犍連Maha^maudgalya^yana問難,直示「法」的本義──離欲寂 滅法(18),這就是歸依的法。大眾部系的多聞部Bahus/ruti^ya說:「佛五音是出世教:一無常 ,二苦,三空,四無我,五涅槃寂靜」(19)。維摩詰為大迦旃延Maha^ka^tya^yana所說的,也就 是這五法,但約實相一如的深義而說(20)。其實,佛在人間弘法,不能不方便的說法、制律,但也 重視深一層的實義。如『雜阿含經』說:「聞色(等)是生厭、離欲、滅盡寂靜法,是名多聞( 正法)」。「於色說是生厭、離欲、滅盡寂靜法者,是名法師」(21)。「多聞」與「法師」,也就 是法的聽聞與演說,這都是約法的深義說。如阿蘭若aran!ya,指遠離村落,沒有喧囂聲音的 地方。專住這種地方的,稱為「阿蘭若行」。然阿蘭若行,深化為「無諍行」、(無諍三昧)「 空寂行」)(22)。如空閑處s/u^^nyata^ga^ra,指洞窟、塚間、露地等修行處。在這裏修行,傾向於層 層超越而達於最高的空住s/u^^nyata^-viha^ra。「空住」,『雜阿含經』譯作「入空三昧禪住」, 稱為「上座禪」(23)。如獨住(ekaviha^rin),是個人獨住的修行者,然『雜阿含經』說:如於境 不貪、不喜、不繫者,即使住在高樓重閣,也是獨住。反之,如於境生貪、生喜、起繫者,那即 使是空閑獨處,也還是第二住(與伴共住)(24)。這與『般若經』所說的遠離viveka,意義完 全一樣(25)。又如沙門s/raman!a,是當時出家者的通稱。然佛說「沙門法」、「沙門義」,(26)沙 門要有實際的內容,否則就是假名沙門了。佛法是重視深悟的宗教,雖說種種法,立種種制度, [P986] 只是為了助成這一大事,而不是拘泥於言說、制度的,這種精神。在「文殊法門」中高揚起來。 如乞食,是為了修證而不得不乞食,不是為乞食而乞食的,所以維摩詰對大迦葉Maha^ka^s/yapa 、須菩提說:應怎樣的乞食,要怎樣才可以受食(27)。優波離Upa^li是持律者,為二犯戒比 丘,依律制說滅罪法。維摩詰直捷的說:罪性本空,消除了二比丘的疑悔(28)。羅!7畝羅Ra^hula 讚歎出家的功德,到底出家的目的何在?維摩詰說成就功德,遠離煩惱的「真出家法」。進一步 說:「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是即出家」(29)。這都是對聲聞律制,而表示大乘者的見解。
維摩詰責難諸大弟子的,如佛陀與禪法,是提示不同的信解。說法,是說法的內容問題。乞 食,是要乞食的,只是乞食者要具備應有的理念。這都是內容的深化,不是全盤否定的。但持律 者,依律為比丘說出罪法──「作法懺」,是僧團的制度,為了大眾和樂清淨而成立的制度,是 否一概的以大乘的「理懺」來替代?出家,是佛傳下來的制度,固然要有出家的實質意義,但真 的發菩提心就是出家,不再要事相的出家嗎?與律制有關的出罪法與出家法,到底「文殊法門」 的真意何在!這裏,對出家作一番經說的考察。『如幻三昧經』(『善住意天子經』的舊譯)中 ,善住意天子Susthitamatidevaputra問文殊:「假使人來,欲得出家為沙門者,當何以化 ?何除鬚髮?何受具戒」?文殊約沙門出家,除鬚髮,披袈裟,思念興造[作],受具戒,學戒,受 供養,限節[頭陀],一一的分別解說。如說:「若不發心欲得出家,我乃令卿作沙門耳。……勿得發 [P987] 心作沙門也」!似乎勸人不要出家,其實是要人不起妄想,無住無著,為出家……頭陀行應有的 實質意義(30)。『如幻三昧經』中,文殊曾化作菩薩說法,說到:「精習於閑居[阿蘭若];……常行而 乞食;數數相調習,親近坐樹下;穢藥以療身。……此等勇猛士,必成尊佛道」(31)。對出家的「 四依」行,是相當尊重的。『大神變會』說:「過去未來世,一切諸如來,無有不捨家,得成無 上道」(32)。『文殊師利授記會』說:「樂阿蘭若,住寂靜處,獨行無侶,如犀一角。……若有出 家菩薩,行於七步,向阿蘭若寂靜之處,而此福德甚多於彼」(33)。『文殊師利佛土嚴淨經』說: 一法不失(菩薩)所願,是:「開士當學追慕阿!B粊如來宿命本行菩薩道時,志願出家,樂沙門行 ,世世所生,不違本誓」(34)。文殊的本願,是:「從今日以往,假使生欲心,輒當欺諸佛,現在 十方聖。……常當修梵行,棄欲捨穢惡,當學於諸佛,戒禁調和性」(35),與阿!B粊佛Aks!obhya 的本願相當。依經文的明證,「文殊法門」到底是重視出家,而修住阿蘭若等頭陀行的。不過, 一部分經典,就顯得不同,如說(36):
1.「有受持諷誦,廣為一切解說其義者,是為持戒清淨,……是為沙門,……是為除鬚髮 ,是為受大戒」。 2.「若人得聞如是經法,是人名為善出家者,何況信受讀誦,如所說行」! 3.「若有菩薩住是三昧,雖復在家,當說是人名為出家」。 [P988] 4.「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是即出家,是即(受)具足」。 5.「菩薩不以除鬚髮者為是出家也,……不以自被袈裟,……自奉禁戒,……自處閑居, ……不以顏貌形容、威儀禮節為是出家也。……若當還復上駟馬車,與畏間長者子俱,為 開化說此,則是汝出家之行也」。
上面所引經文,前三則,是以受持大乘經,住大乘三昧為出家,與出家僧制是不合的。特別 是4.,長者子是要出家的,維摩詰教他發菩提心,就是出家,就是受具足戒了。5.上金光首淫女 ,也想出家,文殊為他說出家法──菩薩利他行。末了,要他與畏間長者子一共上車,如能教化 他,就是出家行了。這二則,在事相上,都是勸修菩薩行,不用出家的具體事例。所以,「文殊 師利法門」,本來是繼承『般若經』、『阿!B粊佛國經』,推重出家菩薩行的。出家行,是釋尊成 佛以前那樣的出家行,沒有制定羯磨受具以前的出家行;住阿蘭若,常乞食,糞掃衣,陳腐藥─ ─「四依」時代的出家行。但在家菩薩的地位,一天天重要,透露出不必出家,在家菩薩也是一 樣的消息。
「彈偏」,是對菩薩說的。維摩詰為彌勒Maitreya說「授記」,及「菩提」的實義。為 光嚴Prabha^vyu^ha童子說「道場」。持世Vasudha^ra是出家菩薩,維摩詰在持世前,為 魔女說「法樂」。長者子善德設大施會,為他說「法施之會」。這都是約深義說的。佛教中,「 [P989] 成佛」、「轉法輪」、「入涅槃」,是釋尊當時所有的重要事項。自從「本生」流行,於是有「 菩薩」、「受記」、「六波羅蜜」等術語。大乘法興起,有「發菩提心」、「大誓莊嚴」、「得 無生忍」、「度盡眾生」、「莊嚴佛土」等名目,是大乘行者所重的,在大乘法流行中,有依世 俗諦,分別解說的必要。然沒有深悟的世俗分別,是不符般若深悟真義的。特重深悟的「文殊法 門」,對有關大乘的發心、修行、證果等事相,每從深悟的境地,給以破斥。如『善住意天子會 』,立「破菩薩相品」,論「初發心」、「得無生忍」、「轉入諸地」(37)。如『離垢施女經』, 對八大菩薩,一一的問難,使他們默然無對(38)。如『文殊師利佛土嚴淨經』,師子步雷音菩薩問 文殊:「當久如成最正覺」?「發意久如應發道心」?「發道心以來為幾何耶」?「用何等故不 成正覺」?「不一發心吾當得道,仁者云何勸化眾生使發道心」?「仁成佛時,國土何類」(39)? 這些論題(除末後問),佛說:「文殊師利在深妙忍,所入深忍,不逮得道,亦不得佛,復不得 心,以無所得,故不說之」(40)。文殊依深悟的境地,所以不作正面的答覆。這些論題,不是全不 可說,大都由佛順俗而為之解答。這與對聲聞律制的問答,雖論說相近,而立意是大有不同的。
註【102-001】『小品般若波羅蜜經』卷五(大正八‧五五六上──中)。
註【102-002】『小品般若波羅蜜經』卷六(大正八‧五六四中──下)。
註【102-003】『寶積三昧文殊師利菩薩問法身經』(大正一二‧二三八上──下)。
[P990]
註【102-004】『濡首菩薩無上清淨分衛經』卷下(大正八‧七四六下──七四七中)。
註【102-005】『阿闍世王經』卷上(大正一五‧三九五中)。『首楞嚴三昧經』卷下(大正一五‧六四三上)。『如幻三
昧經』卷上(大正一二‧一三七上──中)。『維摩詰所說經』卷中(大正一四‧五四九中)。
註【102-006】『文殊師利現寶藏經』卷上(大正一四‧四五五下)。『思益梵天所問經』卷二(大正一五‧四二下──四三
中)。
註【102-007】『須真天子經』卷二(大正一五‧一0四上)。
註【102-008】『維摩詰經』卷下(大正一四‧五二八中)。
註【102-009】『伅真陀羅所問如來三昧經』卷上(大正一五‧三五一下)。
註【102-010】『魔逆經』(大正一五‧一一五上──下)。
註【102-011】『離垢施女經』(大正一二‧九一下──九二下)。
註【102-012】『首楞嚴三昧經』卷下(大正一五‧六四三下)。
註【102-013】『維摩詰所說經』卷上(大正一四‧五三九下──五四二上)。
註【102-014】『須真天子經』卷二(大正一五‧一0三中──一0四上)。
註【102-015】『維摩詰所說經』卷上(大正一四‧五四二上)。
註【102-016】『維摩詰所說經』卷上(大正一四‧五三九下)。
註【102-017】『異部宗輪論』(大正四九‧一五下)。
[P991]
註【102-018】『維摩詰所說經』卷上(大正一四‧五四0上)。
註【102-019】『異部宗輪論』(大正四九‧一六上)。
註【102-020】『維摩詰所說經』卷上(大正一四‧五四一上)。
註【102-021】『雜阿含經』卷一(大正二‧五下)。
註【102-022】如『中阿含經』卷四三『拘樓瘦無諍經』(大正一‧七0三上──下)。
註【102-023】『雜阿含經』卷九(大正二‧五七中)。『中部』(一五一)『乞食清淨經』,作「空住」,是「大人住
」(南傳一一下‧四二六)。
註【102-024】『雜阿含經』卷一三(大正二‧八八下──八九上)。『相應部』「處相應」(南傅一五‧五七──五九) 。
註【102-025】『小品般若波羅蜜經』卷七(大正八‧五七0下──五七一上)。
註【102-026】『雜阿含經』卷二八(大正二‧二0五中)。『相應部』「道相應」(南傳一六上‧一八0──一八一)。
註【102-027】『維摩詰所說經』卷上(大正一四‧五四0上──下)。
註【102-028】『維摩詰所說經』卷上(大正一四‧五四一中──下)。
註【102-029】『維摩詰所說經』卷上(大正一四‧五四一下)。
註【102-030】『如幻三昧經』卷下(大正一二‧一四五下──一四七下)。
註【102-031】『如幻三昧經』卷上(大正一二‧一四0中──下)。
註【102-032】『大寶積經』卷八六『大神變會』(大正一一‧四九五下)。
[P992]
註【102-033】『大寶積經』卷五九『文殊師利授記會』(大正一一‧三四三上)。
註【102-034】『文殊師利佛土嚴淨經』卷上(大正一一‧八九三中──下)。
註【102-035】『文殊師利佛土嚴淨經』卷下(大正一一‧八九七中)。
註【102-036】1.『須真天子經』卷四(大正一五‧一一一下)。2.『諸法無行經』卷上(大正一五‧七五五上)。3. 『集
一切福德三昧經』卷下(大正一二‧一00三上)。4.『維摩詰所說經』卷上(大正一四‧五四一下)。5.
『大淨法門經』(大正一七‧八二一下──八二二中)。
註【102-037】『大寶積經』卷一0四『善住意天子會』(大正一一‧五八二上──五八四上)。
註【102-038】『離垢施女經』(大正一二‧九二下──九三下)。
註【102-039】『文殊師利佛土嚴淨經』卷上‧下(大正一一‧八九五下──八九八中)。
註【102-040】『文殊師利佛土嚴淨經』卷下(大正一一‧八九六下)。
「文殊師利法門」,傾向於在家出家平等,男女平等。由於特重方便,所以留下了重在家、 重女人的跡象。文殊師利Man~jus/ri^菩薩,是釋尊往昔發心時的善知識,是十方佛菩薩的善知 識,在初期大乘經的讚歎聲中,是一位最卓越的大菩薩。然在「文殊法門」中,卻另有一類傳說 ,如說(1): [P993] 1.「是離垢施菩薩發無上正真道,造行以來,八十百千阿僧祇劫,然後文殊師利乃發道意 」。 2.「佛語文殊師利:是須摩提,……是仁本造發意時師」。 3.「是離意女,本勸文殊令發道意」。
文殊那樣的卓越,而這三位女菩薩,都比文殊發心早,有的還是文殊的善知識(師)。這一 傳說,是值得深思的!『諸佛要集經』說:文殊被天王佛Devara^ja移到鐵圍山去。文殊盡一 切的神力,不能使離意女出定(2)。離垢施Vimaladatta女難問乞食的八大菩薩,八大聲聞, 文殊是被難的八菩薩之一(3)。文殊與須摩提Sumati問答,而被責為:「仁作是問,不如不問 」(4)!文殊與三位女菩薩的關係,顯然存有貶抑文殊菩薩的意味。『諸佛要集經』所說的「諸佛 要集」,是般若法門,依「中品般若」而集成的;文殊想參與法會聞法,被天王佛遷走了(暗示 般若中沒有文殊參與的原因)。離垢施是波斯匿Prasenajit王女,因八大菩薩、八大聲聞的 入城乞食,引起問難;並見佛問菩薩行(十八事)。須摩提是王舍城Ra^jagr!ha長者女,見佛 問菩薩行(十事)。這二部與『諸佛要集經』,性質不同,但同樣表示了,女菩薩勝於文殊師利 。
『離垢施女經』與乞食有關,因而聯想到三部經。一、『濡首菩薩無上清淨分衛經』:主體 [P994] 為文殊與那伽室利Na^gas/ri^的問答,以乞食為全經的線索。末後,須菩提Subhu^ti入城 乞食,遇到一位優婆夷,以乞食為問難,使須菩提「聞優婆夷所說,即寂寞不知所言」。優婆夷 「普現感動光明相像,顯轉無上阿惟越致法輪」(5),這是一位勝過大弟子的女菩薩。二、晉竺法 護譯的『阿闍貰王女阿術達菩薩經』:女見諸大比丘來乞食,「不起不迎,不為作禮,亦不請令 坐,亦不與分衛具」(6)。女與諸比丘論義,揚大乘而抑聲聞。然後下座禮敬比丘(7)。三、『順權 方便經』,竺法護譯。須菩提入城乞食,遇到了轉女身菩薩,女為論義。女來見佛,「須菩提從 坐起,往迎其女,叉手禮之」。舍利弗S/a^riputra責須菩提不合聖法,也就是違犯律制(8)。『 順權方便經』以欲樂為方便(9),與『維摩詰經』的「先以欲鉤牽,後令入佛智」相合。又認為不 必「時食」:「恣安所審,坐自服食」(10)。出家可以禮在家(11)。「文殊師利法門」,主要是深悟的 ,為天子們說的。以在家菩薩為主體的,如『維摩詰經』,文殊只是從旁助成者。『離垢施女經 』,『須摩提經』,以女菩薩為主,文殊是受貶抑的。『阿闍貰王女阿術達菩薩經』,『順權方 便經』,雖以乞食為緣起,但沒有文殊;反律制的傾向,充分流露!我以為,與文殊有關的三位 女菩薩,表示勝過了文殊,也許由於初期大乘的文殊菩薩,是現出家相(維持傳統佛教的形式) 的關係! 「心佛及眾生,是三無差別」,是『華嚴經』說(12)。眾生、菩薩、如來──三位平等,是如 [P995] 來藏說(13)。「文殊法門」立四種一,如『如幻三昧經』卷上(大正一二‧一四二下)說:
「一切諸佛皆為一佛,一切諸剎皆為一剎,一切眾生悉為一神[我],一切諸法悉為一法。是 一定(空?)故,故名曰一;亦非定一,亦非若干」。
一佛、一剎土、一眾生、一法,是「文殊法門」所表示的平等說。『大神變會』也說:「一 切諸佛唯是一佛,說無量佛,是名神變;一切佛土唯一佛土,說無量土,是名神變;無量眾生即 一眾生,說無量眾生,是名神變;一切佛法唯一佛法,說無量法,是名神變」(14)。為什麼只說佛 、土、法、眾生──四者的一呢?見一切佛,遊一切佛土,聽一切法,也是說一切法,度一切眾 生,這是方便道菩薩的事。『諸佛要集經』說:離意女住三昧中,「普聞十方無央數!3殏、百千億 載現在佛土諸佛說法,而無所著;所可聽受,為他人說。……在諸剎土,無剎土想;處於諸佛, 無諸佛想;聞所說法,無經典想;無吾我想,無他人想,……度脫開化無數眾生」(15)。佛、土、 法、人──四者,在「法界」平等性中,是無分別而成一切佛事的。四種一,就是四種平等,平 等的意義,如『清淨毘尼方廣經』(大正二四‧一0八0中──下)說:
「文殊師利言:善男子!一切世界皆悉平等,一切佛等,一切法等,一切眾生等:我住於 彼。……一切剎土,如虛空故等;諸佛法界,不思議故等;一切諸法,虛偽故等;一切眾 生,無我故等」。 [P996]
經中解說了四種平等的意義。「諸法虛偽故等」,異譯『寂調音所問經』,作「一切法空」 (16)。『如幻三昧經』說:「云何曉了一切眾生?皆假號耳。若真諦觀,其假號者,亦無處所,其 眾生者,悉一神[我]耳」(17)。『寂調音所問經』也說:「眾生自性無我」。所以「一切眾生是一眾 生」,不是真我說,而是一切眾生假名無我。又說:「我觀平等性如是故,作是說言:一切剎土 平等,一切佛、法、眾生平等」(18)。四一或四平等,只是一法界平等性的說明。
「文殊法門」,到這裏作一結束。
註【103-001】1.『離垢施女經』(大正一二‧九六下)。2.『須摩提菩薩經』(大正一二‧七八上)。3.『諸佛要集經』
卷下(大正一七‧七六九下)。
註【103-002】『諸佛要集經』卷下(大正一七‧七六五下──七六六下)。
註【103-003】『離垢施女經』(大正一二‧九二下)。
註【103-004】『須摩提菩薩經』(大正一二‧七七下)。
註【103-005】『濡首菩薩無上清淨分衛經』卷下(大正八‧七四七中──七四八上)。
註【103-006】『阿闍貰王女阿術達菩薩經』(大正一二‧八四中)。
註【103-007】『阿闍貰王女阿術達菩薩經』(大正一二‧八八下)。
註【103-008】『順權方便經』卷下(大正一四‧九二九中──下)。
[P997]
註【103-009】『順權方便經』卷下(大正一四‧九二六上)。
註【103-010】『順權方便經』卷下(大正一四‧九二七下)。
註【103-011】『順權方便經』卷下(大正一四‧九二九中──下)。
註【103-012】『大方廣佛華嚴經』卷一0(大正九‧四六五下)。
註【103-013】『無上依經』卷上(大正一六‧四六九下)。
註【103-014】『大寶積經』卷八六『大神變會』(大正一一‧四九三中──下)。
註【103-015】『諸佛要集經』卷下(大正一七‧七六五中)。
註【103-016】『寂調音所問經』(大正二四‧一0八六中)。
註【103-017】『如幻三昧經』卷上(大正一二‧一四三上──中)。
註【103-018】『寂調音所問經』(大正二四‧一0八六中)。
[P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