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順法師佛學著作集

『初期大乘佛教之起源與開展』 [回總目次][讀取下頁] [讀取前頁]


 第二項 塔寺與塔寺比丘

  在漢譯的經典中,寺,或「佛寺」、「寺塔」、「塔寺」、「寺廟」、「寺舍」等複合語, 是大乘佛法主要的活動場所。平川彰博士『初期大乘佛教之研究』,經詳密的考辨,認為寺是塔 stu^pa的對譯,不是viha^ra(毘訶羅,譯為僧坊、精舍)與sam!gha^ra^ma(僧伽藍,譯為 僧園)(1)。鳩摩羅什Kuma^raji^va所譯『妙法蓮華經』,大致是相同的,只有「數數見擯出 ,遠離於塔寺」的塔寺,與梵本viha^ra不合,推為梵本不同(2)。總之,認為寺就是塔。這有關 於初期大乘的實際情形,所以不嫌繁瑣,要表示我自己的見解。

  「寺」,是中國字,是中國佛教的常用字。在中國佛教界,「寺」,到底是塔,是僧坊,或 兼而有之?這個中國字,有本來的意義,引申的,習慣使用的意義。寺與stu^pa、viha^ra、sam!gha^ra^ma ,都不是完全相合的。所以,塔可以譯為寺,而寺是不止於(供奉舍利的靈)塔的。先 從事實上的稱呼說起:鳩摩羅什在長安逍遙園譯經,姚興分出一半園地,立「常安大寺」,大寺 是僧眾的住處,決不是大塔,這是西元五世紀初了。早一些,道安出家弘法的時代,約為西元三 [P1056] 三五──三八五年。道安的時代,譯出『比丘尼戒本』,編在『出三藏記集』卷一一『比丘尼戒 本本末序』(大正五五‧七九下)說:

   「拘夷[龜玆]國寺甚多……有寺名達慕藍[(百七十僧)],北山寺名致隸藍(六十僧),劍慕王新藍 (五十僧),溫宿王藍(七十僧):右四寺,佛圖舌彌所統。……王新僧伽藍(九十僧……)。阿 麗藍(百八十比丘尼),輸若干藍(五十比丘尼),阿麗跋藍(二十尼道):右三寺比丘尼,統依舌 彌受法戒」。

  「比丘尼戒本」,是「僧純、曇充,拘夷國來……高德沙門佛圖舌彌許,得此比丘尼大戒及 授戒法」。「太歲己卯,鶉火之歲,十一月十一日,在長安出此比丘尼大戒」(3)。譯經的時間, 是西元三七九年。龜玆是西域聲聞佛教的重鎮;比丘與比丘尼住處,龜玆稱為「藍」──僧伽藍 ,在中國就稱之為「寺」──「右四寺」,「右三寺」,「拘夷國寺甚多」。在那時,僧眾的住 處,中國習慣上是稱為寺的。『高僧傳』的「道安傳」說:「至鄴,入中寺,遇佛圖澄」。「安 後於太行恒山,創立寺塔,改服從化者,中分河北」。「年四十五,復還冀部,住受都寺,徒眾 數百,常宣法化」。「安以(襄陽的)白馬寺狹,乃改立寺,名曰檀溪。……建塔五層,起房四 百」。「既至,住長安五重寺,僧眾數千,大弘法化」(4)。道安一生所住的,都是寺──「中寺 」、「受都寺」、「白馬寺」、「檀溪寺」、「五重寺」。在恒山創立寺塔,襄陽建塔五層,都 [P1057] 是百、千僧眾共住的道場。支道林「晉太和元年閏四月四日,終于所住,春秋五十有三」(西元 三一四──三六六)。支道林弘法的時代,在西元四世紀中葉。『高僧傳』說:道林「還吳,立 支山寺」。王羲之「請住靈嘉寺」。「於沃州小嶺,立寺行道;僧眾百餘,常隨稟學」。「晚移 石城山,又立棲光寺」(5)。比道安早一些的支道林,所住的也都稱為寺,也有僧眾百餘隨從。再 早一些,竺法護譯經弘法的時代,依『出三藏記集』,有明文可考的,從太始二年(西元二六六 )譯『須真天子經』,到永嘉二年(西元三0八)譯『普曜經』(6)。竺法護譯經的地點,是「長 安青門內白馬寺」、「天水寺」;「洛陽城西白馬寺」;「長安市西寺」(7)等,主要在寺中譯出 。同時代譯出的『放光經』,傳到「倉垣水南寺,……倉垣水北寺」,也是在寺譯出的(8)。『道 行經後記』說:「洛陽城西菩薩寺中沙門佛大寫之」(9)。『般舟三昧經』是漢光和二年(西元一 七九)譯出的。『後記』說:「建安十三年,於佛寺中挍定。…… 又言:建安(脫「十」字)三 年,歲在戊子,八月八日,於許昌寺挍定」(10)。從漢到晉,譯經多數在寺中。譯經,有口授(誦 出)的,傳言(譯語)的,筆受的,校定的,古代是集體譯出的。在寺中譯出、校定,不可能只 是供奉舍利的塔。『正法華經後記』說:「永熙元年(西元二九0),……九月大齋十四日,於 東牛寺中施檀大會,講誦此經,竟日盡夜,無不咸歡」(11)。舉行布施大會,講經說法的東牛寺, 一定是僧眾住處。總之,在可以考見的文獻中,中國早期的寺,是供佛(佛塔或佛像)、弘法、 [P1058] 安住僧眾的道場。

  寺,可以是塔,卻不一定是塔,在古代譯典中,是有明文的,如『阿彌陀三耶三佛薩樓佛檀 過度人道經』卷上(大正一二 ‧三0一中)說:

   「若分檀布施,遶塔燒香,散華然燈,懸雜繒綵,飯食沙門,起塔作寺」。

  這是二十四願中的第六願。經中一再說到:「飯食諸沙門,作佛寺起塔」。「作佛寺起塔, 飯食諸沙門」(12)。同本異譯的『無量清淨平等覺經』也說:「飯食沙門,而作佛寺起塔」。「作 佛寺起塔,飯食沙門」(13)。但在願文中,略去了「作寺起塔」的文句。寺與塔,佛寺與塔,在這 部經中,是有不同意義的。『阿彌陀三耶三佛薩樓佛檀過度人道經』,傳說為吳支謙所譯。然從 經題、佛名、人名都採用音譯而論,與支謙的譯風不合;這可能是支讖譯,而『無量清淨平等覺 經』,才是支謙所譯的。不管到底是誰譯的,這是早期的譯典,也是相當流行的經典。「佛寺」 的稱呼,與中國習慣的用法相合。寺不是塔,還有可以證明的,如支謙所譯『阿難四事經』(大 正一四‧七五七下)說:

   「或居寺舍,或處山澤、樹下、塚間」。

  比丘所住的「寺舍」,是房舍;假使是塔,支謙是譯作「宗廟」或「塔」的。又傳說為安世 高所譯的『大比丘三千威儀』卷上(大正二四‧九一七中、九一八下)說: [P1059] 「閑處者,謂山中、樹下,亦謂私寺中不與人共」。 「法衣不具,不得入寺中止」。

  『大比丘三千威儀』,說到「塔」的事情不少。這裏所說的寺,是比丘住處。「閑居」,是 阿蘭若處,應該是山中、樹下住,但「私寺」也可以稱為「閑居」。寺是僧眾──多數人可住的 ,但律制容許信眾為比丘作小屋,是供養個人住的。「不與人共」(住)的「私寺」,獨住修行 ,也可以稱為「閑居」。這樣的寺與私寺,與塔是完全不合的。又『辯意長者子經』(大正一四‧ 八三八上)說:

   「破壞佛寺尊廟」。

  「佛寺」與「尊廟」對說,尊廟是塔,佛寺就是僧眾的住處了。這部經,道安已經讀過。『 出三藏記集』的『新集安公失譯經錄』,也列有『辯意長者子經』一卷。經初說「聞如是」,是 支謙、竺法護等的古譯。而現在「藏經」中,題作「後魏沙門法場譯」,是不可能的!『開元釋 教錄』,對這已表示懷疑了(14)。寺是僧眾的住處;這裏,約初期的譯典說。

  「寺」是中國字,是什麼意義?為什麼用來稱呼佛教的僧眾住處?福井康順博士以為:寺是 「祠」與「畤」的演變(15)。『說文』說:「寺,廷也。有法度者,從寸,ㄓ聲」。這是依漢代當 時流行的廷寺而說,不可能是寺的本義。「寸,法度也,亦手也」[(說文)]。寸與手,形象是相近 [P1060] 的。這個字,從ㄓ(可能是「土」)從寸,像手裏拿著什麼。寺的本義,是古代政教領袖的近侍 。甲骨文雖沒有發現,但『周禮』「天官」說:「寺人,掌王之內人,及女官之禁令」。『詩』 「秦風」說:「寺人之令」。「大雅」說:「時維婦寺」。寺──寺人(侍),是執掌傳達命令 的,但重在內廷。由於長在王室內廷,所以「婦寺」連稱,同屬王的近侍。這是「寺」的本義, 起源一定很早。王的近侍,會參與機密,所以寺人勃鞮,會奉命來襲殺晉公子重耳;後又向晉文 公報告變亂的機密[(『國語』)]。這是廷內的近侍,後來用閹者,所以宦官稱為寺人。古代是祭政 一致的,後來才漸漸的分離。在宗教方面,是祭五帝的「畤」,在郊外祭祀,所以加田而成為畤 。可能祭禮由寺人(潔淨的)籌備經理,也就稱之為畤。這與「祠」一樣:「司」為王管理事務 ,審核查察(伺)的。在祭祀方面,就加示為祠。祠是祭祀。如漢書說:楚王英「尚浮屠之仁祠 」。祠佛(依佛法,應稱為供養佛)用花、果、香、燈明,不用犧牲的血祭,所以說「仁祠」。 其後,才演化祠堂的祠。(司在政治方面的發展,略)寺在政治方面:古有三公、六卿,起初都 是從王室而轉治對外政務的(如尚書,中書,都是這樣)。從漢以來,三公所住的稱為府,六卿 所住的稱為寺,其實,王廷、府寺,都可以通稱為寺的,如『漢書』「元帝紀注」說:「凡府廷 所在,皆謂之寺」。左思『吳都賦』說:「列寺七里」。寺,成為王廷,一切政治機關的通稱。 「畤」是天子祭五帝的,在一般人心中,並不熟悉。佛教採取畤而又簡化寺的可能性,是難以想 GE 1061> 像的。我們應注意的是,中國古代,服裝、建築住處,是有等級的。人民的房屋,高度是有限制 的;如飛簷、黃(彩色)牆等,人民是不能用的。王家與官寺的建築形式,宗教是不限止的,如 孔廟,佛寺。中國佛教的寺,不是印度式的,是中國廷寺式的。一般的稱為寺,佛教的也是寺, 是佛寺。後來道教的建築物,稱為「宮」,「觀」,也都是王家建築的名目。佛教供奉佛菩薩的 ,稱為「殿」,殿是帝皇御朝論政的所在。知道中國佛寺是取法「府廷所在」的形式,那末佛寺 的名稱可以了解,與塔不相同的理由,也可以明白出來。

  stu^pa── 塔,古人譯為「廟」、「靈廟」、「佛廟」、「佛之宗廟」、「佛塔」、「塔廟 」,「寺」、「佛寺」、「塔寺」、「廟寺」、「寺廟」,譯語非常不同,而都是stu^pa的義 譯。從使用的意義來說,可分為二類:一、供奉佛舍利的(這裏,專約佛塔說),叫塔,是佛教 四眾弟子敬禮供養的對象。如釋尊涅槃後,八王分舍利,佛囑「於四衢道起立塔廟」(16)。如阿育 王As/oka造千二百塔(17),或傳說造八萬四千塔。如『法華經』中,從地涌出而住於空中的多 寶佛塔。如一般大乘經中,說到某佛涅槃後,舍利造塔,是那樣的多,那樣的高廣,那樣的七寶 莊嚴!這是安置供養佛舍利的塔,為佛教著名的建築物。塔是供奉舍利,莊嚴供養的,不是供人 居住的;這是大小乘經律所共同的。二、以塔為主,附有住人的房舍,也稱為塔。如後漢支曜所 譯『成具光明定意經』(大正一五‧四五七下)說: [P1062] 「六齋入塔,禮拜三尊」。

  佛教傳統的制度,一般在家弟子,多在每月的六齋日,受五戒、八關齋戒,受齋戒是要到寺 院中的。「禮拜三尊」,是敬禮佛、法、僧──三寶。這裏的「塔」,不止是供養佛舍利的塔。 到舍利塔去,只能禮佛舍利,不能禮僧,所以「禮拜三尊」的塔,是以塔為名,而實際是附有比 丘住處的。『華手經』卷一0(大正一六‧二0六上)說:

   「若在居家,受持五戒,常日一食,依於塔廟,廣學多聞」。

  在家的佛弟子,要受持五戒。持五戒而又日中一食,那是更精進的,與八戒相近。「依於塔 廟,廣學多聞」,塔廟也是有比丘住處的。『般舟三昧經』說:四輩弟子都可以修習般舟三昧。 其中,「(男)居士欲學是三昧者,當持五戒令堅。……常持八關齋,當於佛寺中」(18)。竺法護 所譯『四輩經』也說:在家男子,「當受持五戒,月六齋。……朝暮燒香,然燈,稽首三尊」(19) 。八關齋戒,一日一夜受持,要住在寺院中,名為近住upava^sa弟子。『成實論』說:八關 齋戒是可以長期受持的(20)。五戒是盡形壽受持的,八戒也有長期受的。在部派佛教的發展中,五 戒與八戒弟子,有長住於寺院的情形,如『無垢優婆夷問經』(大正一四‧九五0下)說:

   「我常早起,掃佛塔地。掃已,塗治四廂四處。清淨塗已,散華燒香。如是供養,然後入 房。既入房已,次復入禪,修四梵行。不離三歸,受持五戒。常恆如是,我不懈怠,不放 [P1063] 逸行」。

  『無垢優婆夷問經』,沒有什麼大乘意味。持五戒的無垢優婆夷,每天供養佛塔。「如是供 養,然後入房」,顯然是住在寺院中的。以「得阿羅漢道」為究竟的『耶祇經』說:「奉持五戒 ,歲三齋,月六齋,燒香然燈,供事三尊」(21)。「持齋七日而去」,是在寺院中持戒七天,然後 回去。大乘與小乘,在這些上,是沒有多大差別的。現在要歸結到本題,『成具光明定意經』所 說,「入塔禮拜三尊」,名為「塔」而實際是有僧眾住處的。同樣的情形,如『菩薩本業經』說 ,「入佛宗廟」,裏面有「和上」與「大小二師」,出家人的住處(22)。『法鏡經』說「入廟」, 而見到了眾多比丘(23)。這樣的「塔」、「廟」、「宗廟」,名稱是塔,而實際上都是住有僧眾的 。對於這一問題,竺法護是完全明白的,他在『法鏡經』異譯,『郁迦羅越問菩薩行經』(大正一 二‧二七上)說:

   「居家菩薩入佛寺精舍,……入精舍觀諸比丘僧行」。

  原文是「塔」,竺法護也譯這一品為「禮塔品」,而在經文中,卻譯作「佛寺精舍」,「精 舍」。這不是誤譯,而是理解到這裏的「塔」(佛寺),是有精舍的,精舍中(不是塔中)住有 比丘的。所以增譯「精舍」,以免誤解。竺法護另一譯典,『決定總持經』(大正一七‧七七一中) 說: [P1064] 「佛滅度後,處於末學,為其世尊興立功德:五百塔寺、講堂、精舍,以若干種供養之具 ,而用給足諸比丘僧。一一塔寺所有精舍,百千比丘遊居其中」。

  立五百「塔寺」,為世尊作功德,也就是為了供佛而立塔。塔以外,還造了講堂、精舍,這 是供養僧眾的。「一一塔寺所有精舍」,精舍是屬於寺塔的,為百千比丘的遊居處。經文雖是過 去佛事,而釋尊滅度以後的印度佛教,正是這樣。以塔為主,含得講堂與精舍,是大乘佛經所說 的,「塔」的又一意義。所以,「塔」是供奉舍利的,「寺」是取法於當時府廷建築的,「起佛 寺,立塔」,初期的譯典,是有明確分別的。支讖在『般舟三昧經』中,持五戒、八關齋的地方 ,也是稱為「佛寺」的(24)。康僧會『舊雜譬喻經』說:「獼猴到佛寺中,比丘僧知必有以」(25),「 寺」也是比丘眾的住處。漢以後,「府廷所在,皆名為寺」的稱呼,漸漸過去,「佛寺」的初義 也淡忘了。「寺塔」的複合詞,普遍的流行起來。大乘經不斷傳來,實際是僧眾住處而稱之為塔 ,也是重要的因素。「塔寺」結合詞,被誤解為寺等於供養舍利的「塔」,有的就直譯stu^pa 為「寺」了!不過中國佛教界,(佛)寺始終是供佛(佛塔、佛像)、弘法、安住僧眾的道場。

  再說部派佛教有關塔寺的情形。大部的『阿含經』與『律藏』,從苻秦建元二十年(西元三 八四),到劉宋元嘉中(西元四三0頃)譯出,比『般若』、『法華』、『華嚴』等大乘經,要 遲一些,所以譯stu^pa為「塔寺」的,也偶而有之。然大體上,聲聞部派佛教的經律,與大乘 [P1065] 經是不同的。大眾部Maha^sa^m!ghika的『摩訶僧祇律』卷三三(大正二二‧四九八上)說:

   「起僧伽藍時,先規度好地作塔處。塔不得在南,不得在西,應在東,應在北。不得僧地 侵佛地,佛地不得侵僧地。……應在西若南作僧房」。

  依大眾部的規制,僧伽藍sam!gha^ra^ma是全部的通稱。要建僧伽藍,應該先在東或北方 ,預定一塊適合建塔的地,然後在西或南方,作比丘所住的僧房。僧地與佛塔地,應嚴格的區別 。僧伽藍,意思是僧伽園,但卻劃出一塊塔地;在整體的形勢上,佛塔是在僧伽藍裏面的。

  法藏部Dharmaguptaka的『四分律』卷四九(大正二二‧九三0下──九三一中)說:

   「若客比丘欲入寺內,應知有佛塔,若聲聞塔,若上座。……開門(而入)時,……應右 遶(佛)塔而過。彼至寺內(放下物品後)……先應禮佛塔,復禮聲聞塔,四上座隨次( 第而)禮」。

  「寺」,是寺院的全部。一進門,就經過佛塔。印度的習俗,以東為上首,門大都是向東的 。佛塔在東部,所以一進寺門,就要經過佛塔。法藏部的規制,塔是在寺(僧伽藍)內的,與大 眾部一樣。還有可以證明的,如『四分律』卷二九(大正二二‧七六六下──七六七上)說:

   「有比丘尼,於比丘所住寺中,為起(亡比丘)塔。……比丘尼去後,即日往壞其塔,除 棄著僧伽藍外」。 [P1066] 「若比丘尼入比丘僧伽藍中,波逸提。……若比丘尼知有比丘寺,入者波逸提。……聽白 ,然後入寺。……欲禮佛塔、聲聞塔,聽(不白)輒入。……若比丘尼知有比丘僧伽藍, 不白而入者,波逸提」。

  從這裏,可見寺內有佛塔。僧伽藍與寺,相互通用,在『四分律』中,寺是僧伽藍的對譯。 『四分律』又說:比丘尼勸在家弟子:「宜入塔寺,供養比丘僧,受齋法:八日,十四日,十五 日,現變化日」(26)。這裏的「塔寺」,是塔與寺複合詞,寺內有塔,合稱為「塔寺」。惟「或營 僧事,或營塔寺事」;「以僧事,以塔事」(27)。這裏的「塔寺」,與「塔」的意義一樣。從『四 分律』的全部譯語來說,這是隨「順古」來的習慣用語。

  說一切有部Sarva^stiva^din的『十誦律』,對於塔在寺內或寺外,沒有明文,但塔與僧 眾住處,確是相關聯的,如『十誦律』卷三四(大正二三‧二四九下)說:

   「知空僧坊常住比丘,應巡行僧坊。先修治塔,次作四方僧事」。

  『十誦律』多說「僧坊」,是僧伽藍的義譯。也偶爾譯作「寺」,如說:「聽我寺中作會」 (28)。塔與寺的關係,『十誦律』雖不太分明,但『根本說一切有部律』,卻說得非常明白,如說 (29)

   『外來的在家人,「整理衣服,緩步從容,口誦伽他,旋行制底,便入寺內」。 [P1067] 『居士「早起,巡禮佛塔,便入寺中」。

  制底cetya,在『根本說一切有部律』中,與塔的意義一樣。「旋行制底」,就是遶塔 。外來者,先遶塔,然後入寺,塔是在寺外的。然塔與制底,也有在內的,如『根本說一切有部 毘奈耶』卷二三(大正二三‧七五三上)說:

   『在家信眾「來入寺中,……令洗手已,悉與香花,教其右旋,供養制底,歌詠讚歎」。

  到了寺裏,教他「供養制底」,這制底就在寺內。『根有律』是唐義淨譯的,「寺」與『十 誦律』的「僧坊」相合。

  部派佛教,通稱寺院為「僧伽藍」──「寺」、「僧坊」,裏面,有精舍、講堂、食堂、布 薩堂、淨廚、溫室、禪房、看病堂等。也有佛塔(後來都用佛像),在裏面,或者外面。初期大 乘,稱寺院為「塔」──「廟」、「宗廟」,裏面也有精舍、講堂等。所以這是名稱不同,而不 是實體的不同。佛教的住處,起初泛稱為「住處」a^va^sa。由於佛教的發達,造塔風氣的興 盛,佛教的建築隆盛起來。塔是屬於佛的,是佛的遺體(舍利),供人瞻仰禮拜,佛法要由比丘 僧團為主導來弘傳。僧伽中心的部派佛教,稱寺院為僧伽藍──僧伽的園地,這是可以理解的。 等到大乘興起,雖有的重菩薩道,有的重佛德的仰信,而都是以成佛為究極目的。佛塔是表徵佛 的,念佛、觀佛、見佛,是大乘的重要項目。佛陀中心的大乘佛教,稱寺院為塔(這是現實的, [P1068] 佛的具體存在),也是可以了解的。稱為僧伽藍,稱為塔,不是塔與僧伽藍是各別的。僧伽藍與 塔相關聯,不但『律藏』的明文可證,近代發掘所見的寺院遺址,也都是有塔有僧房的,如『初 期大乘佛教之成立過程』所引述(30)。名稱的不同,是從舊傳統而引發新事物,過渡期間的不統一 現象。初期大乘經中,出家菩薩的住處,稱為塔而不名僧伽藍,是源於思想而來的。佛涅槃以後 ,「三寶別體」,是各部派一致的見解。或說「佛不在僧中」,代表了超越於「僧伽」以外的, 信仰的、理想的佛陀觀。菩薩「本生」興起,是通於在家、出家的,不合於僧寶的定義。等到「 行菩薩道而向佛果」的,從傳統佛教中出來,就自覺的是不屬於僧伽的。如『諸法勇王經』說: 「若有諸人發大乘心,修行大乘,求一切智,信心捨家,如是之人不入僧數」(31)。『須真天子經 』說:「除鬚髮菩薩,不肯入眾[僧],不隨他教,是名曰世之最厚也!何以故?天子!所作無為, 名曰眾僧,菩薩不住無為,不止無為,是故名曰世之最厚」(32)。解說雖不完全一致,而菩薩「不 入僧數」,確實是初期大乘的共同見解。而且,起初的出家菩薩極少,也還不能成立「菩薩僧」 ,所以『大智度論』說:「釋迦文佛無別菩薩僧故,(菩薩)入聲聞僧中次第坐」(33)。雖在聲聞 僧中,而自覺是不屬於僧的,所以菩薩的住處,雖還是僧伽藍,卻以佛為依而自稱所住的為塔。 在菩薩的立場,「不入僧數」,不可以稱之為僧伽藍的,這是初期的大乘比丘,自稱住處為「塔 」的意義。大乘初興,沒有獨立的寺院。出家的,在傳統的僧伽藍中出家,受戒。大乘主流── [P1069] 智證行者,多住個人獨處的阿蘭若,這是不需要團體組織的。等到大乘出家者多起來,為了弘揚 大乘,攝化信眾,要在近聚落及聚落中住。有了自己的寺院,也就不能沒有多數人共住的制度( 大乘律制漸漸興起),大乘比丘僧伽的住處,又要稱為僧伽藍了。『淨行品』,起初是「佛之宗 廟」──塔,而「晉譯本」與「唐譯本」,卻是僧伽藍。『法鏡經』,起初是「廟」──塔,而 『郁伽長者會』也作僧伽藍。從塔而又稱為僧伽藍,表示了西元三、四世紀,大乘發達,出家的 大乘比丘,又進入僧伽律制的時代。

  
註【108-001】平川彰『初期大乘佛教之研究』(五五二──六0一)。
註【108-002】平川彰『初期大乘佛教之研究』(五五七)。
註【108-003】『出三藏記集』卷一一(大正五五‧八一中──下)。
註【108-004】『高僧傳』卷五(大正五0‧三五一下──三五二下)。
註【108-005】『高僧傳』卷四(大正五0‧三四八中──下、三四九下)。
註【108-006】『出三藏記集』卷七(大正五五‧四八中)。
註【108-007】『出三藏記集』卷七(大正五五‧四八中、五0中)。又卷九(大正五五‧六二中)。
註【108-008】『出三藏記集』卷七(大正五五‧四七下)。
註【108-009】『出三藏記集』卷七(大正五五‧四七下)。 [P1070]
註【108-010】『出三藏記集』卷七(大正五五‧四八下)。
註【108-011】『出三藏記集』卷八(大正五五‧五六下──五七上)。
註【108-012】『阿彌陀三耶三佛薩樓佛檀過度人道經』卷下(大正一二‧三一0上、下)。
註【108-013】『無量清淨平等覺經』卷三(大正一二‧二九二上、下)。
註【108-014】『開元釋教錄』卷六(大正五五‧五四0中)。
註【108-015】平川彰『初期大乘佛教之研究』(五六六──五六七)。
註【108-016】『長阿含經』卷三『遊行經』(大正一‧二0中)。
註【108-017】『雜譬喻經』卷上(大正四‧五0三上)。
註【108-018】『般舟三昧經』(大正一三‧九0一上──中)。
註【108-019】『四輩經』(大正一七‧七0五下)。
註【108-020】『成實論』卷八(大正三二‧三0三下)。
註【108-021】『耶祇經』(大正一四‧八二九中)。
註【108-022】『菩薩本業經』(大正一0‧四四七下)。
註【108-023】『法鏡經』(大正一二‧一九上──中)。
註【108-024】『般舟三昧經』(大正一三‧九0一中)。
註【108-025】『舊雜譬喻經』卷下(大正四‧五一七上)。 [P1071]
註【108-026】『四分律』卷三0(大正二二‧七七五中)。
註【108-027】『四分律』卷一八(大正二二‧六八七中、六八六下)。
註【108-028】『十誦律』卷四八(大正二三‧三五二中)。
註【108-029】『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卷八(大正二三‧六六六下)。『根本說一切有部苾芻尼毘奈耶』卷五(大正 二三‧九二九下)。
註【108-030】靜谷正雄『初期大乘佛教成立之過程』(三七九──三八五)。
註【108-031】『諸法勇王經』(大正一七‧八四六下)。
註【108-032】『須真天子經』卷三(大正一五‧一0五中)。
註【108-033】『大智度論』卷三四(大正二五‧三一一下)。

  

第四節 菩薩行位

 第一項 十住與十地

  十住、十行、十迴向、十地,後漢所譯的『兜沙經』中,已有了明確的次第(1)。『華嚴經』 所說的『十住品』,『十行品』,『十迴向品』,『十地品』,是不同部類而編集成的。不管各 部的原義是怎樣,在『華嚴經』的編集者,是作為菩薩行位先後次第的。『十行品』與『十迴向 [P1072] 品』,沒有單行的譯出。除『華嚴』『離世間品』說到「十種迴向」外(2),也沒有其他的大乘經 (除疑經),提到十行與十迴向。所以且不說行與迴向,專辨十住與十地。十住的住viha^ra ,十地的地bhu^mi,現在的梵語是不同的,然古代譯師,住與地一直都相互通用,或合說「 十住地」,這到底為了什麼?敘述菩薩行位次第的,現有文記可考見的,共有四說:一、「中品 般若」(沒有名稱)的十地。二、『華嚴』『十住品』的十住。三、『華嚴』『十地品』的十地 。這三說,是大乘經所說的,還有四,說出世部Lokottarava^din『大事』所說的十地。

  一、「般若十地」:菩薩行位,是逐漸形成的。「般若法門」中,已說明了『般若』的十地 ,這裏簡略的說。「下品般若」有菩薩三位說,及不同的四位說,如綜合起來,共有五菩薩位, 與「華嚴十住」的部分名目相當,對列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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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位(3)          四 位(4)       四 位(5)           華嚴十住
   ───────┬──────┬────────┬───────
   發菩提心      │ 初發心     │ 學菩提心       │ 1發心
                 │            │ 如說行         │ 2新學(治地)
                 │ 行六波羅蜜 │ 隨學般若波羅蜜 │ 3相應
   阿鞞跋致      │ 阿毘跋致   │ 阿毘跋致       │ 7不退
   疾得無上菩提  │ 一生補處   │                │ 10灌頂

[P1073]

  「隨學般若波羅蜜」,或譯為「修習般若相應行」,與十住的相應(行)相合。一生補處 ekaja^tipratibaddha,古譯或作阿維顏abhis!eka,就是灌頂。經中說「新學菩薩」、「久 學菩薩」,新學與「如說行」的地位相當,就是「治地住」的別名。這樣的菩薩五位,都與「華 嚴十住」的名目相合。「中品般若」,綜合了「下品般若」的內容,又在「序品」說:「欲生菩 薩家,欲得鳩摩羅伽[童真]地,欲得不離諸佛者,當學般若波羅蜜」(6)。「菩薩家」,異譯作「菩 薩種姓」。生菩薩家與鳩摩羅伽地,與「華嚴十住」的生貴住,童真住相合。「中品般若」又說 :「菩薩住法王子地,滿足諸願,常不離諸佛」(7)。生貴,童真,法王子,與「下品般若」的五 位綜合起來,已有八位的名目,與「華嚴十住」相合了。「中品般若」在說明大乘的內容時,說 到了十地,但只說一地修幾法,二地修多少法,並沒有十地的名稱。依『十住斷結經』,「般若 十地」,正是發心住……灌頂住的修行地位(8),然「上品般若」,是以十地為「歡喜地……法雲 地」的。「般若十地」與「華嚴十地」是同是異的問題,是值得注意的!

  二、「華嚴十住」:『華嚴經』的十住說,見「晉譯本」『十住品』第十一,「唐譯本」『 十住品』第十五。早期譯出的,有吳支謙所譯的『菩薩本業經』『十地品』;晉竺法護所譯的『 菩薩十住行道品經』;晉祇多羅Gi^tamitra所譯的『菩薩十住經』。早期所譯的三本,僅有 長行,沒有重頌。竺法護所譯的十住名目,都採用音譯;祇多羅譯本,大體與竺法護譯本相同。 [P1074] 十住的名目,各譯本有些不同,今取重要的各本,對列如下(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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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菩薩本│『菩薩十住行│『菩薩十住│『十住斷結│『晉譯本十│『唐譯本十
   業經』  │道品經』    │經』      │經』      │住品』    │住品』
   ────┼──────┼─────┼─────┼─────┼──────
   發意    │波藍耆兜波  │波藍質兜波│發意      │初發心    │初發心
   治地    │阿闍浮      │阿闍浮    │淨地      │治地      │治地
   應行    │渝阿闍      │喻阿闍浮  │進學      │修行      │修行
   生貴    │闍摩期      │闍摩期    │生貴      │生貴      │生貴
   修成    │波渝三般    │波俞三般  │修成      │方便具足  │具足方便
   行登    │阿耆三般    │阿耆三般  │上位      │正心      │正心
   不退    │阿惟越致    │阿惟越致  │阿毘婆帝  │不退      │不退
   童真    │鳩摩羅浮    │鳩摩羅浮  │童真      │童真      │童子
   了生    │渝羅闍      │俞羅闍    │常淨      │法王子    │王子
   補處    │阿惟顏      │阿惟顏    │補處      │灌頂      │灌頂

  依『般若經』菩薩行位的成立過程,可以推定:「華嚴十住」是受到『般若』影響的。「華 嚴十住」與「般若(沒有名目的)十地」,所說不相同,而也有共同處。如第六住末說:「欲令 [P1075] 其心轉復增進,得不退轉無生法忍」(10),第七就是不退住;『般若』也在七地說「無生法忍」(11)。 『般若』第八地說:「知上下諸根,淨佛國土,入如幻三昧,常入三昧,隨眾生所應善根受身」 (12)。「華嚴第八童真住」,「隨意受生」等,意義相近(13)。第九王子住,『大方廣佛華嚴經』卷一 六(大正一0‧八五中)說:

   「云何為菩薩王子住?此菩薩善知十種法,何者為十?所謂善知諸眾生受生,善知諸煩惱 現起,善知習氣相續,善知所行方便,善知無量法,善解諸威儀,善知世界差別,善知前 際後際事,善知演說世諦,善知演說第一義諦:是為十。佛子!此菩薩應勸學十種法,何 者為十?所謂法王處善巧,法王處軌度,法王處宮殿,法王處趣入,法王處觀察,法王灌 頂,法王力持,法王無畏,法王宴寢,法王讚歎」。

  「般若十地」說第九地應具足十二法:「受無邊國土所度之分,菩薩得如所願,知諸天、龍 、夜叉、揵闥婆語而為說法」。這三法,為可度眾生說法,與『華嚴』第九住的前十法,意義相 通。次說:「處胎成就,家成就,所生成就,姓成就,眷屬成就,出生成就,出家成就,莊嚴佛 樹成就,一切諸善功德成滿具足」(14)。與『華嚴』應勸學的十法,都是將成佛的事。大抵菩薩十 住地說,在當時傳述極盛,各依自己的所學,作不同的編集而流傳出來。

  十住,在『華嚴經』的各部分(品)中,是主要的菩薩行位。如『入法界品』中,海幢( [P1076] Sa^garadhvaja)比丘為菩薩眾說法,有「坐菩提道場諸菩薩」,「灌頂位」、「王子位」、「童子 位」、「不退位」、「成就正心位」、「方便具足位」、「生貴位」、「修行位」、「新學」、 「初發心諸菩薩」、「信解諸菩薩」,共十二位(15)。初發心以前,立信解菩薩,灌頂以後,立坐 菩提道場菩薩,比十住說更完備,但到底是以十住說為主的。師子嚬申Sim!havijr!mbhita^比 丘尼,為菩薩眾所圍繞:「信樂大乘眾生」、「初發心諸菩薩」、「第二地」、「第三地」、「 第四地」、「第五地」、「第六地」、「第七地」、「第八地」、「第九地」、「第十地諸菩薩 」、「執金剛神」(16),也是十二位。與海幢比丘所教化的菩薩眾一樣,但以執金剛神代替了坐菩 提道場菩薩。善財Sudhana在彌勒Maitreya樓閣所見的:「或復見為初發心,乃至一 生所繫已灌頂者諸菩薩眾而演說法。或見讚說初地,乃至十地所有功德」(17)。「十住」,『入法 界品』是稱為十地的。妙德Sutejoman!d!alaratis/ri^夜神說「十種受生藏」:「初發心」,「 二」,「勤修行」,「四」,「具足眾行」,「生如來家」,「心無退轉」,「住童真位」,「 九」,「受灌頂法」(18)。二、四、九,雖所說不明,但與十住相合,是確然無疑的。「具足眾行 」與「生如來家」的次弟,與十住的「生貴」與「方便具足」,恰好相反,這是十住傳說的變動 。從上來所引述,『入法界品』的菩薩行位,是十住說。『大方廣佛華嚴經』卷五九(大正一0‧ 三一五下──三一六上)說: [P1077] 「或現初發心,利益於世間;或現久修行,廣大無邊際;……或現行成滿;得忍無分別; 或現一生繫,諸佛與灌頂」。

  『離世間品』示現所見的次第中,「初發心」;「修行」;舊譯第五住為「修(行)成」( 就),所以「行成滿」是方便具足住;「得(無生)忍」是不退住;「一生繫」、「佛與灌頂」 ,是灌頂住。「晉譯本」與『度世品經』,一生所繫與灌頂,是分為二位的(19)。『離世間品』又 說:「初發菩提心,乃至灌頂地」(20),這也是十住說。『昇兜率天宮品』,也次第的說到了十住 菩薩(21)。『如來出現品』也說到了十住的一部分,三譯對照如下(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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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譯本」             「晉譯本」           『如來興顯經』
   ──────────────────────────────
   坐菩提場菩薩             坐道場一切菩薩       詣佛樹道場
   最後身菩薩               最後身菩薩           阿維顏(灌頂)
   一生所繫菩薩             一生補處菩薩         一生補處
   灌頂菩薩                 得記菩薩             不廢
   得忍菩薩                 得忍菩薩             逮法忍
   住向行菩薩               向行菩薩             行成
   初發心菩薩               初發心菩薩           初發意

[P1078]

  『如來出現品」的菩薩。是十住中取四位,又增列三位。「一生所繫菩薩」,如兜率天的彌 勒那樣。「最後身」,如釋尊誕生以後。「坐菩提場菩薩」,如釋尊向菩提場,七七坐道場的階 段。『如來出現品』與『離世間品』,是不完備的十住說,與「下品般若」所說的二類四位菩薩 相近。『賢首品』所說的菩薩修行次第,也符合十住的行程,如:「發起菩提心」,「勤修佛功 德」,「生在如來家」,「修行巧方便」(具足),「信樂心清淨」(正心),……「至於不退 地」,「無生深法忍」,「諸佛所授記」……「灌頂大神通」(23)。「不退地」,「深法忍」,「 授記」,是同一地位。從上來所引述的,可見『華嚴經』的『入法界品』,『離世間品』,『如 來出現品』,『昇兜率天宮品』,『賢首品』,都是以十住為菩薩行位的。十住說,在初期大乘 時代,是重要的法門,所以吳支謙以來,就一再的譯出。『自誓三昧經』,『惟曰雜難經』,也 傳說十住的部分名目(24)。自從「華嚴十地」興起,十住說就漸漸的衰退了!不過,在『華嚴經』 中,『十地品』以外,很少引用「華嚴十地」的。「唐譯本」『世主妙嚴品』,有歡喜等十地(25) ,但「晉譯本」沒有。『如來出現品』說:「歡喜地乃至究竟無障礙地」。「晉譯本」與『如來 興顯經』,也有相近的文句(26),這可能是僅有的,引用「華嚴十地」的略說了。

  三、「華嚴十地」:十地的名目與經文,各譯本都大致相同。「華嚴十地」的成立相當早, 漢譯『兜沙經』,在十住、十行、十悔過[迴向]以下,已說到了「十道地」(27)。然早期的十地說,與 [P1079] 現存的「十地品」,有多少不同。如龍樹Na^ga^rjuna的『十住毘婆沙論』,是解說『十地經 』的。論說:「具此八法已」;「菩薩在初地,……多行是七事」;「菩薩以是二十七法,淨治 初地」(28)。在『十地品』中,是十法,十法,三十法(29)。「十地」的原本,也許還沒有(納入華嚴 體系)演進到什麼都是以「十」為數的。『十地品』的偈頌,也不一定是十數,龍樹論是近於頌 說的。『大智度論』卷一0(大正二五‧一三二上──中)說:

   「菩薩……立七住中,得無生法忍,心行皆止,欲入涅槃。爾時,十方諸佛皆放光明,照 菩薩身;以右手摩其頭,語言:善男子!勿生此心!汝當念汝本願,欲度眾生!……汝今 始得一無生法門,莫便大喜!是時菩薩聞諸佛教誨,還生本心,行六波羅蜜」。

  『智論』卷四八,也有相同的文句(30),內容與『十地品』的第八地相合(31)。龍樹所見的是七 地,而現行本在八地。「華嚴十地」的原本,與「般若十地」、「華嚴十住」相近,而後來有了 變化,時間在龍樹以後。「華嚴十地」的名目,與「華嚴十住」不同,比擬輪王的形跡不見了, 而代以學術名詞。但「華嚴十住」的影響,仍多少保留在『十地品』裏,如(32)

   四地:「菩薩住此焰慧地,……生如來家」。 五地:「住此第五難勝地,……以大方便常行世間……以種種方便行教化眾生」。 八地:「此菩薩智地,………名為不轉地,智慧無退故。……名為童真地,離一切過失故」 [P1080] 。 十地:「爾時,十方一切諸佛,從眉間出清淨光明,名增益一切智神通,無數光明以為眷 屬。……從大菩薩頂上而入,……諸佛智水灌其頂故,名為受職;具足如來十種力故,墮 在佛數」。 「法王子住善慧地菩薩」。

  「生如來家」,是十住的「生貴住」。「種種方便化眾生」,是十住的「方便具足住」。十 住中,七住名「不退」,八住名「童真」;十地說中,得無生忍屬於第八地,所以第八名「不退 地」,又名「童真地」了。經中明說「法王子住善慧地」。十地的諸佛智水灌菩薩頂,正是「灌 頂住」的意義。

  「華嚴十地」,與「般若十地」,也有相同處,如『大方廣佛華嚴經』卷三六(大正一0‧一九 0中、一九二中)說:

   四地:「於彼諸佛法中,出家修道」。 五地:「於彼諸佛法中而得出家,既出家已,又更聞法」。

  『華嚴經』的四地與五地,特別提到了出家。「般若十地」的四地是:「不捨阿蘭若住處」 ,「少欲」,「知足」,「不捨頭陀功德」,「不捨戒」,「穢惡諸欲」,「厭世間心」,「捨 [P1081] 一切所有」等十法。五地是:「遠離親白衣」,「遠離比丘尼」,「遠離慳惜他家」,「遠離無 益談說」等十二事(33)。「般若十地」的四地與五地,都是出家生活,與『華嚴』的四地、五地, 特別說到出家,不是恰好相合的嗎!所以,「華嚴十地」的集出,受到了「般若十地」,「華嚴 十住」的影響。集出的時間,比較遲一些,後來又有了重大的變化。

  四、「大事十地」:『大事』是說出世部的佛傳。「大事十地」,與「般若十地」、「華嚴 十住」、「華嚴十地」,都有部分的共通處,玆列舉其名目,如下(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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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事十地」             │「華嚴十住」                    │「華嚴十地」
  ─────────────┼────────────────┼─────────
 1dura^roha^(難登)        │1prathamacittotpa^dika(發心)  │1pramudita^(歡喜)
 2baddhama^na^(結慢)     │2a^dikarmika(新學‧別作治地)  │2vimala^(離垢)
 3pus!paman!d!ita(華莊嚴)│3yoga^ca^ra(修行)            │3prabha^kari^(發光)
 4rucira^(明輝)           │4janmaja(生貴)               │4arcis!!mati^(焰慧)
 5cittaviatara^(廣心)    │5pu^rvayogasam!panna(方便具足)│5sudurjaya^(難勝)
 6ru^pavati^(妙相具足)    │6s/uddha^dhya^s/aya(正心成就) │6abhimukhi^(現前)
 7durjaya^(難勝)          │7avivartya(不退)              │7du^ram!gama^(遠行)
[P1082]   

 8janmanides/a(生誕因緣)  │8kuma^rabhu^ta(童真)          │8acala^(不動)
 9yauvara^jyata^(王子位)   │9yauvara^jya(王子)            │9S/a^kyamuni(善慧)
 10abhis!eka(灌頂位)      │10abhis!eka(灌頂)             │10dharmamegha^(法雲)

  從『初期大乘佛教之研究』,敘述「大事十地」的概要(35),及日本學者對各種十地的比較中 (36),了解「大事十地」的概略意義。『大事』初地「難登」,是初發心。第五地「廣心」,從佛 出家,修相應行yoga^ca^ra,與十住的「修行住」,『般若』的「久學」相當。第八地「生誕 因緣」,是具備了誕生成佛的因緣,與「生貴住」相近。第七地「難勝」,住不退轉,與十住的 「不退住」相合。第九地「王子位」,第十地「灌頂位」,如釋尊的誕生人間,到菩提樹下成佛 ,在名義上,與十住的「王子住」,「灌頂住」相同。菩薩成佛,用王子的成輪王為譬喻,是當 時盛行而各說一致的。然『大事』的「生誕因緣」在八地,而「生貴住」是四住,有點不一致。 『大智度論』說:「有二種菩薩家:有退轉家,不退轉家」(37)。生菩薩家,或生在如來家,如王 子的生在王家一樣。菩薩家有可退的,不可退的,那可以這樣說:「生貴住」約可退說,「生誕 因緣」約不可退說。聯想到『般若經』的一段文字,如『摩訶般若波羅蜜經』卷一(大正八‧二一九 中)說:

  「欲生菩薩家,欲得鳩摩羅伽[童真]地,欲得不離諸佛者,當學般若波羅蜜」。 [P1083]

  「不離諸佛」,依『般若經』『方便品』,是法王子住(38)。所以這三句的次第,是生菩薩「 不退」家;童真;不離諸佛是「法王子住」。這可能與十住的「生貴住」不合,反而近於『大事 』的「生誕因緣」,不過在「不退」與「王子」間,增列一「童真位」而已。「華嚴十地」的名 稱,已脫去輪王譬喻的形跡。第五「難勝地」,與『大事』第七「難勝地」,名稱一致。『大事 』說:難勝地菩薩,廣學對世間有益的技術、學術、語言,獲得金屬寶石等知識(39)。『華嚴』的 第五「難勝地」也說:「此菩薩摩訶薩,為利益眾生故,世間技藝,靡不該習。所謂文字、算數 、圖書、印璽,……又善方藥,療治諸病。……國城村邑,宮宅園苑,泉流陂池,草樹花藥,凡 所布列,咸得其宜。金銀、摩尼,……悉知其處,出以示人。日月星宿,……身相休咎,咸善觀 察」(40)。「難勝」的名稱相同,內容也部分相合,可見這二者間所有的關係。

  大眾部系的『大事』,說到了十地。近於分別說系Vibhajyava^din的佛傳:『修行本 起經』,『太子瑞應本起經』,『過去現在因果經』,也說到了十地(41)。菩薩歷十地行位而成佛 ,十地是由部派佛教所傳出的嗎?「下品般若」,說「新學」、「久學」;「發心」、「不退轉 」;三位;四位(二類),是從發心到灌頂的。有關菩薩修行的階段,是逐漸形成的。『大事』 與法藏部Dharmaguptaka的『佛本行集經』,也說到菩薩「四性行」(42),除第一「自性行」 (菩薩種性)外,是發心,修行,不退轉──三位,與「下品般若」相近。所以,我以為「下品 [P1084] 般若」階段,還沒有十地說,十地是「中品般若」時代(西元五0──一五0)流行的傳說。『 修行本起經』等,泛說「十地」,「中品般若」說沒有名目的十地(與十住相比,『般若經』已 有發心,新學,應行,生貴……不退,童真,法王子,灌頂──八位名稱),應該早一些。在另 一學區,有「大事十地」、「華嚴十住」說的成立,然後是「華嚴十地」說。別別的集出流通, 在同一時代(略有先後),同一學風中,當然會有共通性;住與地也相互的通用。「大事十地」 與「般若十地」,是從凡夫發心,向上修行成佛的過程;不離人間成佛的形式,與佛傳所說的相 通。「華嚴十地」的成佛歷程,就大大不同了!

  
註【109-001】『兜沙經』(大正一0‧四四五上)。
註【109-002】『大方廣佛華嚴經』卷五八(大正一0‧三0六中、三0九上)。
註【109-003】『小品般若波羅蜜經』卷三(大正八‧五四七中)。
註【109-004】『小品般若波羅蜜經』卷八(大正八‧五七五上)。
註【109-005】『小品般若波羅蜜經』卷八(大正八‧五七四中)。
註【109-006】『摩訶般若波羅蜜經』卷一(大正八‧二一九中)。說到童真地的,還有卷一(大正八‧二二一中),卷一 三(大正八‧三一五下) 。
註【109-007】『摩訶般若波羅蜜經』卷二一(大正八‧三七二中)。 [P1085]
註【109-008】『十住斷結經』卷一──四(大正一0‧九六六下──九九四上)。
註【109-009】『菩薩本業經』(大正一0‧四四九下)。『菩薩十住行道品經』(大正一0‧四五四下)。『菩薩十住經 』(大正一0‧四五六下──四五八上)。『十住斷結經』卷一──四(大正一0‧九六六下──九九四上)。 (晉譯)『大方廣佛華嚴經』卷八(大正九‧四四四下──四四五上)。(唐譯)『大方廣佛華嚴經』卷一 六(大正一0‧八四上)。
註【109-010】『大方廣佛華嚴經』卷一六(大正一0‧八五上)。
註【109-011】『摩訶般若波羅蜜經』卷六(大正八‧二五七中)。
註【109-012】『摩訶般若波羅蜜經』卷六(大正八‧二五七中)。
註【109-013】『大方廣佛華嚴經』卷一六(大正一0‧八五中)。
註【109-014】『摩訶般若波羅蜜經』卷六(大正八‧二五七中──下)。
註【109-015】『大方廣佛華嚴經』卷六三(大正一0‧三四一下──三四二上)。
註【109-016】『大方廣佛華嚴經』卷六七(大正一0‧三六四上──中)。
註【109-017】『大方廣佛華嚴經』卷七九(大正一0‧四三五下)。
註【109-018】『大方廣佛華嚴經』卷七四(大正一0‧四0二上──下)。
註【109-019】『大方廣佛華嚴經』卷四三(大正九‧六七一下──六七二上)。『度世品經』卷六(大正一0‧六五五下) 。 [P1086]
註【109-020】『大方廣佛華嚴經』卷五九(大正一0‧三一一中)。
註【109-021】『大方廣佛華嚴經』卷二二(大正一0‧一一六中──下)。
註【109-022】(唐譯)『大方廣佛華嚴經』卷五一(大正一0‧二七0中)。(晉譯)『大方廣佛華嚴經』卷三四(大正 九‧六二一上)。『如來興顯經』卷二(大正一0‧六0四上)。
註【109-023】『大方廣佛華嚴經』卷一四(大正一0‧七二下──七三下)。
註【109-024】『自誓三昧經』(大正一五‧三四五上)。『惟曰雜難經』(大正一七‧六0五上)。
註【109-025】『大方廣佛華嚴經』卷五(大正一0‧二五中)。
註【109-026】(唐譯)『大方廣佛華嚴經』卷五二(大正一0‧二七四中)。(晉譯)『大方廣佛華嚴經』卷三五(大正 九‧六二五下)。『如來興顯經』卷三(大正一0‧六0八下)。
註【109-027】『兜沙經』(大正一0‧四四五上)。
註【109-028】『十住毘婆沙論』卷一(大正二六‧二三上)。又卷二(大正二六‧二六上、二九上)。
註【109-029】『大方廣佛華嚴經』卷三四(大正一0‧一八一上──下)。
註【109-030】『大智度論』卷四八(大正二五‧四0五下──四0六上)。
註【109-031】『大方廣佛華嚴經』卷三八(大正一0‧一九九上──中)。
註【109-032】『大方廣佛華嚴經』卷三六(大正一0‧一八九下)。又卷三六(大正一0‧一九二上──中)。又卷三八( 大正一0‧二00下)。又卷三九(大正一0‧二0六上、二0八上)。 [P1087]
註【109-033】『摩訶般若波羅蜜經』卷六(大正八‧二五七上)。
註【109-034】依平川彰『初期大乘佛教之研究』,而簡略些(四一三)。
註【109-035】平川彰『初期大乘佛教之研究』(一八七──一八九)。
註【109-036】平川彰『初期大乘佛教之研究』所述(三五九──三六三)。
註【109-037】『大智度論』卷二九(大正二五‧二七五中)。
註【109-038】『摩訶般若波羅蜜經』卷二一(大正八‧三七二中)。
註【109-039】平川彰『初期大乘佛教之研究』所述(一八九)。
註【109-040】『大方廣佛華嚴經』卷三六(大正一0‧一九二中)。
註【109-041】『修行本起經』卷上(大正三‧四六三上)。『太子瑞應本起經』卷上(大正三‧四七三中)。『過去現在 因果經』卷一(大正三‧六二三上)。
註【109-042】『大事』(平川彰『初期大乘佛教之研究』一八五所引)。『佛本行集經』卷一(大正三‧六五六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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