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云集上编之六『摄大乘论讲记』 [回总目次][读取下页] [读取前页]
若依他起自性,实唯有识,似义显现之所依止,云何成依他起?何因缘故名 依他起?从自饫习种子所生,依他缘故名依他起;生刹那后无有功能自然住故, 名依他起。若遍计所执自性,依依他起实无所有似义显现,云何成遍计所执?何 因缘故名遍计所执?无量行相意识遍计颠倒生相,故名遍计所执;自相实无,唯 有遍计所执可得,是故说名遍计所执。若圆成实自性,是遍计所执永无有相,云 何成圆成实?何因缘故名圆成实?由无变异性故名圆成实;又由清净所缘性故, 一切善法最胜性故,由最胜义名圆成实。 [P234]
此下解释三性的名义。三性都有二问,异译在答文中也分为两段,如说 :『成分别┅┅说名分别』。本译稍不同。对依他起性,提出两个问题:假 使说「依他起自性,实」在「唯有识」,是那不真实的「似义显现之所依止 」,那麽,为遍计执所依,这该成为他依,怎麽反「成」为「依他起」呢? 又有什麽理由得「名」之为「依他起」呢?这两个问题,世亲说:初『问自 摄受』,次『问为它说』。无性说:初问法体,次问名称。在问题的答覆中 ,二释都是把它综合而解说的,就是说:问题虽有两个,答覆却只一番。虽 依各种译本看,答覆也有两节;但把它分答,似乎不很适当。像上文的「何 等名为饫习?饫习能诠何为所诠」,答覆时也是名体总答的。遍计执性与圆 成实性的问答也如此。一、依他生故:依他起法的现起,是「从自」类的「 饫习种子所生」的,所以种子有『引自果』的定义。这现行,望能生的种子 叫做他,「依他」种子为「缘」而生「起」,所以「名依他起」。二、依他 住故:依他起性的东西,在「生」起的刹那是刹那即灭的,决「无有功能」 [P235] 可以「自然」安「住」。唯有在其他诸法的相互依持下,才能刹那间发生作 用,所以「名依他起」。前一答是约依自种子他而生说的,后一答是约依现 法他而暂住说的。或者是:前依种子亲因说的,后依其他助缘说的。一切法 刹那生起,不能有一刹那的安住,因为它是即生即灭的;若生而可住,那就 可以延长而不灭。所以说在刹那生起间可有缘起作用,这叫做住,非是不动 不变的意义。简单说,仗因托缘而起的,就是依他起。
遍计所执性也有两个问题:「遍计自性」是「依依他起」的「似义显现 」,它本身「实」在「无所有」,那它就应该叫做依他起才对,怎麽「成」 为「遍计所执性」呢?又,依什麽理由得「名」为「遍计所执」性呢?论中 的解答,也有两句:一、遍计相故:意识生起时,对於所分别的似义,有「 无量」种种的「行相」。所以无量行相的「意识」,能周「遍计」度一切境 界,它是能遍计者。意识无量行相的遍计是颠倒的,是非义取义的乱识。但 非义取义,不是全出於意识的构思。无始妄饫习力,意识生起的时候,自然 [P236] 的现起乱相义,这乱相就是遍计所执性。它是意识分别所取的所分别, 所以是乱识「颠倒生」起的所缘「相」。前面说乱相为因,能生乱体,也就 是此义。它是能遍计的所缘,是遍计心所遍计的,所以叫遍计所执性。二、 遍所计故:似义显现的乱相,它的「自相实」在是毫「无」自体的。依本译 说:它「唯」是那能「遍计」的虚妄分别心的「所执」而已。但依陈隋二译 看来,这似义并没有它的自体,『唯有遍计』的乱识为它的自性,离却名言 识,不复存在。它是分别识所现的,所以叫遍计性;也就是有人说的『 实无唯计』。总之,遍计本是妄识的能缘作用。前说它的能生遍计意识 ;这说它是遍计的假立。它所以称遍计执性,都从遍计的分别心来。
圆成实性也有两个问题:若说「圆成实自性是遍计所执」性的「永无有 相」,没有遍计所执性,为什麽「成圆成实」自性呢?又,有什麽理由可以 得「名圆成实」性呢?论文中也举二句来答覆:一、无变异性故:遍计性永 无所显的法性,是恒恒时常常时「无」有「变异」的,它是诸法的真实「性 [P237] 」。就是在欺诳的乱相显现时,它也还是如此;离却乱相而显现真相时,它 也还是如此。这不变异的性,是圆满,成就,真实,所以叫圆成实性。二、 胜义故:胜义有两个意思,一胜义是「清净」的胜智的「所缘性」(义), 因胜智的通达而获清净的,就是圆成实;它不像遍计执性的是杂染颠倒的所 缘。二胜义是「一切善法」的「最胜性」,它是一切善法中最殊胜的,所以 也称为胜义善。「由」此二种的「最胜义」,所以「名圆成实」性。
这三性的名义,撮要说来:仗因(种子)托缘而有的,名依他起;为识 所缘,依识而现的叫遍计执;法性所显的是圆成实。
第二项 别辨遍计执性
复次,有能遍计,有所遍计,遍计所执自性乃成。此中何者能遍计?何者所
遍计?何者遍计所执自性?当知意识是能遍计,有分别故。所以者何?由此意识
用自名言饫习为种子,及用一切识名言饫习为种子,是故意识无边行相分别而转
[P238]
,普於一切分别计度,故名遍计。又依他起自性,名所遍计。又若由此相令依他
起自性成所遍计,此中是名遍计所执自性。由此相者,是如此义。
所遍计执性是在能遍计及所遍计的能所关涉上构成的,所以说,「有能 遍计,有所遍计,遍计所执自性乃成」。因之,要说明遍计所执性,也得说 明能遍计与所遍计。什麽是「能遍计」?什麽是「所遍计」?由能所构成的 「遍计所执自性」又是怎样的呢?这三个问题,一一的答覆:
一、能遍计:「意识是能遍计」,这意识,成唯识论解说为『意及意识 (六七二识)名意识故』。第七是意,第六是意识,综合起来叫意识,这是 一种巧妙的解说。依本论看,能遍计的意识就是第六识,因为意识是「有分 别」识。有分别的解说,是「由此意识用自名言饫习为种子,及用一切识名 言饫习为种子」。自名言饫习的种子,就是在第六意识能分别时,这能分别 饫成它能分别的见识种子。一切识名言饫习的种子,就是在第六意识缘眼等 见识及色声等的相识时,因所分别而饫成意识的相识种子。由这二类种子, [P239] 所以第六「意识」现起的时候,起「无边」的「行相」,於所缘的一一法中 ,「分别而转」。因为「普於一切分别计度,故名」能「遍计」。这与上文 的『由此意识有分别故,似一切识而生起故』;『无量行相意识遍计』,都 是指意识而言的。第六意识,是迷悟的关键,起惑造业,修行证真,都是在 意识中。它在遍计颠倒中,确是最极重要的,所以本论特别的说是意识。
【附论】依本论的见解,『意识是能遍计』『无量行相意识遍计』 ,意识是能遍计,这是不成问题的。但眼等五识,染污意,藏识,是否能 遍计呢?表面上看似乎不是,能遍计中没有说眼识等。然从另一方面看却 不然,似义显现是遍计所执性,这是否唯是意识的缘相呢?如一意识成立 唯识的时候,说『於一切所依转时,似种种相二影像转』,它的一意识是 总摄六识的,这可知道六转识分别,都有似义显现的缘相。又如色相坚住 疑中,说『乃似色性显现一类坚住相续而转,与颠倒等杂染诸法为依处』 ;又称乱相为『色识』,这都可见六识都有似义显现的缘相。五识也是乱 [P240] 识,能说它不是能遍计吗?护法说:唯第六第七意识是能遍计,他是以『 意识是能遍计』的论文为根据的。安慧说:不但意识是能遍计,五八识也 是能遍计,虚妄分别就是乱识,有虚妄分别生时,必有似义显现,所以眼 等识不能说它不是能遍计。二师各有依据,并且都可在本论中获得根据, 我们怎样抉择呢?从本论的体系来说,六识皆有似义显现,缘相不仅限於 意识,有能分别必有所分别,所分别就是似义显现。那麽,为什麽唯意识 是能遍计呢?眼等识缘境,或是唯一刹那,或是行相昧劣,说它能遍计要 难理解些,所以特别拿意识来说。应该这样说:五识染末那有俱生的能遍 计,意识不但有俱生的,而且还有分别生的能遍计。赖耶呢,它是『根本 分别』,也该是能遍计。不过染意与种子心,到底是一而二,二而一的。 从能生性融合的瀑流,建立赖耶,它虽是即识为性的,却侧重在种子。从 它取性的虚妄分别心上说,建立末那。所以,有了末那的能遍计,可以不 必说赖耶的能遍计性。如果把俱生的我法执分属赖耶与末那,那麽,像安 [P241] 慧所说的也还适当。遍计是需要周遍计度的,五识可说周遍计度吗?遍, 也不一定是念念遍缘一切,不过是种种而已。世亲论师等都说前五识不但 二性,也还通种种,为什麽不可称为遍计呢?
二、所遍计:「依他起自性,名所遍计」,这点出所遍计是什麽。能遍 计的所缘,皆是从种子生起的依他起,因此立依他起为所遍计。
三、遍计所执性:「若由此相」,由此相「是如此」的意「义」。究竟 是什麽意义呢?如果周遍计度,以种种的行相去遍计依他起,「令依他起自 性成」为遍计的「所遍计」,这成为所遍计的依他,就「名遍计所执自性」 。能遍计与所遍计,都是依他起,而能遍计所计的所遍计,就叫做遍计所执 自性。所遍计与遍计所执性,到底是同呢异呢?有人以为不同;所遍计是种 子所生的依他,遍计执性是在依他上执为实有自性;依他是有的,遍计执性 是无实的。依本论看来,并不如此。依他起为性的所遍计,就是在乱识生时 ,从饫习力自然现起的相识。它虽然唯识为自性的,但在有漏的虚妄分别心 [P242] 中,并不能了解。不但乱识见它是实有的义,这似现为义的本身也现起一种 似实有的相;这倒相使乱识不能不颠倒,非经闻饫思修,不能理解它非义似 义,也就是不能认识它唯识为性。所以它虽是名言饫习所生唯识为性的,如 在能遍计心上出现的时候,它就是遍计所执性。总之,约从种所生唯识为性 的方面,它是依他起性的所遍计;但在能所交涉的认识上,为缘而生乱识的 执着上,它就是遍计所执性。遍计所执性,是所遍计的认识化。再说一句, 如此心生,如此义现,在我们众生的有漏心中,所遍计与遍计执性,是一事 的两面,并不能分离。到了地上的菩萨,后得智生起,这所遍计的似义显现 ,才能透视它是唯识非义,称为了达依他起。能了达而已,它的义相还不能 全去,因妄习渐灭渐除,所遍计的似义相渐渐的淡化。直到五地,这唯识的 依他相,与无义的真实相,才有并观的可能。所遍计与遍计执性,勿太机械 的分裂它才是!(真能通达依他起,能知者既不是能遍计,它也不成为所遍 计了)。 [P243]
复次,云何遍计能遍计度?缘何境界?取何相貌?由何执着?由何起语?由
何言说?何所增益?谓缘名为境,於依他起自性中取彼相貌,由见执着,由寻起
语,由见闻等四种言说而起言说,於无义中增益为有:由此遍计能遍计度。
为要显示遍计所执自性,所以再说明「能遍计度」的意识「遍计」是怎 样的成为计度。这就提出六个问题,给予一一的解说。(1)「缘何境界」 ?能遍计心的所缘境所遍计,是依他起的名言,就是唯识为自性的似义 意言;意识「缘」这「名」言依他起法「为境」界。(2)「取何相貌」? 当能分别所分别的时候,「於依他起自性」的名言中,「取彼」与名相应的 「相貌」,就是似义显现的义相。这缘名取相二义,是遍於一切的虚妄分别 心。(3)「由何执着」?执着,是由取相而心中生起肯定的坚决的妄「见 」,认为确实如此,必然如此;非义而肯定它确有此离心的境界,便是「执 着」。(4)「由何起语」?不但自己执着,还要传达他的意见给别人,这 主要的就是言语。我们的言语,都是「由寻」伺发动的,因寻伺语行的思虑 [P244] ,才能引「起语」言。(5)「由何言说」?言说的来源,不外把自己的认 识吐露出来;而自己的知识,又不外眼见,耳闻,鼻舌身的知,意的觉,所 以「由见闻等四种言说而起言说」。(6)「何所增益」?见闻觉知所感的 一切境界,本来是似义显现假无实体的,但一经言说,使人随名起想,又误 认它为实有,「於无义中,增益」它「为」实「有」。因这种种关系,意识 「遍计能遍计度」。
第三节 辨一异
复次,此三自性为异不异?应言非异非不异。谓依他起自性,由异门故成依
他起;即此自性由异门故成遍计所执,即此自性由异门故成圆成实。由何异门此
依他起成依他起?依他饫习种子起故。由何异门即此自性成遍计所执?由是遍计
所缘相故,又是遍计所遍计故。由何异门即此自性成圆成实?如所遍计毕竟不如
是有故。
[P245]
在大乘佛法中说到真俗空有,都是认为非一非异的。现在说到三自性, 也同样的说是「非异非不异」。在同一「依他起自性」中,「由」三种「异 门」而成为三性。从同一的依他起性上说,不能说它是不一;从异门安立上 看,又不能说三性是不异。异门是在同一事情上,约另一种意义,作另一种 说明,或者另一种看法,并非说它就是三个东西。无性说『异门密意』,与 世亲的见解不同。那末,依什麽「异门」建立「此依他起成依他起」呢?约 「依他饫习种子」为缘而「起」的意义,成立为依他起。唯识家说因缘,特 重在种子,所以这里说依他起,略去依他而住的意义,着重在这一点上。遍 计所执性又是怎样安立的呢?「由是」能生「遍计」心的「所缘相」,「又 是遍计」所现的「所遍计」影像,所以成为遍计所执性。这与上面释名义中 的定义完全相同。圆成实呢?因为「如」遍计「所遍计」的义相,「毕竟不 如是有」,就是依他起法因通达遍计执性增益的义相,究竟不如是有,而显 出空性,成立为圆成实性。 [P246]
此下陈隋二译,有建立一意识的一段文,本译与魏译都没有。隋译的世 亲释论,也没有解说。
第四节 辨品类
第一项 总辨三性品类
此三自性各有几种?谓依他起略有二种:一者、依他饫习种子而生起故,二
者、依他杂染清净性不成故,由此二种依他别故,名依他起。遍计所执亦有二种
:一者、自性遍计所执故,二者、差别遍计所执故,由此故名遍计所执。圆成实
性亦有二种:一者、自性圆成实故,二者、清净圆成实故,由此故成圆成实性。
三自性各又分为二类。依他起有二类:(一)「依他种子饫习而生起」 的,这就是仗因托缘而生的依他起,侧重在杂染。(二)「依他杂染清净性 不成」的,这是说它本身不是固定的杂染或者清净,它如果为虚妄分别的所 [P247] 分别,成遍计执性,就是杂染的;如以无分别智通达它似义实无,成圆成实 性,就是清净的。这自身没有一成不变性,随他若识若智而转的,所以也名 为依他。
【附论】平常把依他分为杂染依他、清净依他二种,像有漏的八识, 是杂染依他,八识转成的无漏智,是清净依他,但本论没有这个解说。又 有人依染净不成而建立依他的染分净分,在依他法上起遍计执,是依他的 染分;依他本具的清净法性,是依他的净分。但这还是不能圆见本论的正 义。
遍计所执性也有二类:(一)「自性遍计所执」,就是遍计诸法一一的 自性,如色声等。(二)「差别遍计所执」,就是遍计色声诸法的差别不同 的义用,像色等的无常义,苦义,空义等。自性遍计,执诸法的自相;差别 遍计,执诸法的共相。由遍计诸法的自性及差别,所以有两种遍计所执自性 。圆成实性也有二类:(一)「自性圆成实」,法法本具的成实性,迷悟不 [P248] 变,凡圣一如的自性清净;特别多在凡夫位上说。(二)「清净圆成实」, 这自性清净性,虽本来不染,但因离染而显现,这离垢真实性,在见道以上 建立。由自性本具和离染所显的二义,在无差别中,建立两种圆成实。或可 以说:自性圆成说,但约不生灭的法性说。清净圆成实,就是下文说到的四 种清净名圆成实。
第二项 别辨遍计品类
复次,遍计有四种:一、自性遍计,二、差别遍计,三、有觉遍计,四、无
觉遍计。有觉者,谓善名言;无觉者,谓不善名言。如是遍计复有五种:一、依
名遍计义自性,谓如是名有如是义;二、依义遍计名自性,谓如是义有如是名;
三、依名遍计名自性,谓遍计度未了义名;四、依义遍计义自性,谓遍计度未了
名义;五、依二遍计二自性,谓遍计度此名此义如是体性。
遍计性的品类,上面虽说有两种的差别,若再加分析,尚有四种五种等 [P249] 不同。先说明四种的遍计:(一)「自性遍计」,(二)「差别遍计」,这 与前所说的一样,毋须再释。(三)「有觉遍计」,即「善名言」者的遍计 。(四)「无觉遍计」,即「不善名言」者的遍计。如成年人能用言语表达 所认识的,叫善名言的有觉遍计;如婴儿的咿呀,及牛羊等不能以言语传达 它的意境,叫不善名言的无觉遍计。这两种都是从名言饫习种子现起名言的 相,不过一个能起表义名言,一个不能起表义名言罢了。还可以这样分别: 凡是遍计心上似义显现,只能直取它的义相,不能寻思构画,就是无觉的不 善名言;如能安立名想,寻思构画,就是有觉的善名言。大乘庄严经论说: 『意言与习光,名义互光起,非真分别故,是名分别(遍计)相』,也就说 到这二种遍计。
再说五种遍计:(一)「依名遍计义自性」,听到某一不知意义的名字 ,就去推度那名下所诠的义是什麽,以为「如是名有如是义」,这叫依名遍 计义自性。(二)「依义遍计名自性」,现见某一义相,不知它的名字,就 [P250] 去推想那义的能诠名是什麽,以为「如是义有如是名」,这叫依义遍计名自 性。(三)「依名遍计名自性」,依已经了解所诠义的名,「遍计度未了义 」的「名」,如听见一译名,譬如说阿赖耶,根本不知它的意义,现在用我 国习知的名字去译它,说阿赖耶就是藏,依藏名去计度阿赖耶名,这样的遍 计,叫依名遍计名自性。(四)「依义遍计义自性」,依已知名称的义,「 遍计度未了名」的「义」。如初见电灯,不知它是什麽东西,见它能放光, 知放光是灯名的所诠义,因此,以灯义去推度这电灯,这叫依义遍计义自性 。(五)「依二遍计二自性」,就是以已了义的名,及已了名的义,推求未 了知的名义,或因名而推想到义,或因义而推想到名,「遍计度此名此义, 如是体性」,这叫依二遍计二自性。
第三项 广辨十种分别
复次,总摄一切分别略有十种:一、根本分别,谓阿赖耶识。二、缘相分别
[P251]
,谓色等识。三、显相分别,谓眼识等并所依识。四、缘相变异分别,谓老等变
异,乐受等变异,贪等变异,逼害时节代谢等变异,捺洛迦等诸趣变异,及欲界
等诸界变异。五、显相变异分别,谓即如前所说变异所有变异。六、他引分别,
谓闻非正法类及闻正法类分别。七、不如理分别,谓诸外道闻非正法类分别。八
、如理分别,谓正法中闻正法类分别。九、执着分别,谓不如理作意类,萨迦耶
见为本六十二见趣相应分别。十、散动分别,谓诸菩萨十种分别:一、无相散动
,二、有相散动,三、增益散动,四、损减散动,五、一性散动,六、异性散动
,七、自性散动,八、差别散动,九、如名取义散动,十、如义取名散动。为对
治此十种散动,一切般若波罗蜜多中说无分别智。如是所治能治,应知具摄般若
波罗蜜多义。
上来分析遍计执性,这里再约十种分别来说。遍计执与分别,意义上有 点不同:遍计执性是在能所遍计的关系上说,分别却不妨别说能遍计的分别 心。(一)「根本分别」:就是「阿赖耶识」。赖耶是一切种子识,以虚妄 [P252] 分别为自性。一方面它本身是虚妄分别,另一方面它又是一切分别的根本, 为一切分别生起的依止。所以也可说赖耶是能遍计。
(二)「缘相分别」:就是「色等识」。色等一切法为缘而生颠倒分别 ,是能分别的所缘相,它本身是虚妄分别为自性,是识的一分;并且依色等 相而生起分别,所以名为缘相分别。
(三)「显相分别」:这是「眼识等」的六识识,「并」六识「所依」 的染意「识」。这七转识能显了境相,它是能分别,又因之而起分别,所以 名为显相分别。
这三种分别,统摄分别的一切,根本分别就是阿赖耶识为义识,缘相分 别就是身识,彼所受识的相识,显相分别就是彼能受识,及所依止的身者识 的见识。这三者都是识,本身就是分别,不必一定说因它而现起分别。安立 赖耶为义识段,说意识及所依止,是一意识师的思想,这里说眼识等并所依 止,是依多识论者的见地。 [P253] (四)「缘相变异分别」:这是由缘相分别的变异转动而产生的分别。 如「老」病死等的变异,「乐受」与苦舍的三受变异,「贪」絈痴三毒的变 异,杀缚拷打的「逼害」变异,寒暑「时节」新陈「代谢」的变异,「捺落 迦」、饿鬼、旁生等的「诸趣变异」,「欲界」色无色的「诸界变异」。因 这种种的变异而引起分别,叫做缘相变异分别。
(五)「显相变异分别」:这是在识及所依止的显相分别上,因「如上 所说」的种种「变异」,而起的「所有」一切的「变异」,如因根有利钝而 识有明昧的变异,这叫显相变异分别。这两者,就是因一切法(现)变异而 生的分别。根本分别微细不可知,所以不说根本变异分别。
(六)「他引分别」:这是因从他听「闻非正法类,及闻正法类」而引 起的「分别」。
(七)「不如理分别」:「外道」们听「闻」那些「非正法类」,而於 其中生起的不称正理的妄「分别」。 [P254]
(八)「如理分别」:「正法中」的佛弟子,听「闻」种种如理的「正 法类」,引生正见的「分别」。这三者,他引分别是总,如理不如理是别, 是依分别生起的思想学说的邪正而分别,不像前四五两种是有情俱生的分别 。
(九)「执着分别」:是「不如理作意类」的「萨迦耶(身)见为本」 ,而起的「六十二见趣相应」的「分别」,是小乘所对治的对象。以我见为 主体,引起六十二种各别的意见,所以叫见趣。六十二见,以五蕴三世来分 别:如说色是我,我有色,色属我,我在色中;第一句是我见,后三句是我 所见。色蕴有这四句,受想行识四蕴也各有四句,总成二十句。再约三世相 乘,过去二十句,现在二十句,未来二十句,成六十句;加上根本的身异命 异(常见)身一命一(断见)的二种,合成六十二见。
(十)「散动分别」:这是大乘「菩萨」不共所对治的「十种分别」。 散是散乱,动是流动;因这散动分别为障碍,使无分别智不得现前,使我们 [P255] 不见诸法的真实性。般若经中说的无分别智,就是对治这散动分别的。这十 种散动分别依般若经而立。虽然,整个般若经都是遣除十种分别,而学观品 有一段文,特别说得具足。现在且引般若经文,然后再一一的对照解说。经 云:『舍利弗问世尊言:云何菩萨应行般若波罗蜜多?舍利弗!是菩萨实有 菩萨,不见有菩萨,何以故?色自性空,不由空故。色空非色,色不离空, 色即是空,空即是色。何以故?舍利弗!此但有名,谓之为色,此自性无生 无灭,无染无净,假立客名,别别於法而起分别;假立客名,随起言说,如 是如是生起执着。如是一切菩萨不见,由不见故,不生执着。如说於色,乃 至於识,当知亦尔』。陈隋二译,都引证般若经文,魏译也是没有的。唯识 学者把这段经文,配为对治十种散动,这也就是唯识家对般若经的一种见解 。(1)「无相散动」:听说到无,譬如说无我,以为什麽都没有自体,这 无相,就是分别(遍计所执性)。要对治这无体的妄执,所以经说『实有菩 萨』。意思说:诸法真性,为菩萨的自体,即是大我,不可说无。 [P256]
【附论】『实有菩萨』一句,唯识系所传的般若经中有,我国其馀的 译本都是没有的。从空宗的见解看来,『实有菩萨』一句,可说非常奇特 ,根本不通。唯识家说我空,无我,不在无其所无,在因无而显的诸法真 实性,在有情中,就是如来藏。一切有情,平等具有这真实,所以一切有 情有佛性,这就是大我。唯识学究竟是真常不空论者。
(2)「有相散动」:听说到有,就以为什麽都有,虚妄杂染都是真实 ,这有相,就是分别。为要对治这有相的妄执,所以经说『不见有菩萨』。 依依他起的五蕴,而妄计的小我,这是不可得的,现在就说不见这样的菩萨 。世亲说:不见依他遍计,无性只说不见遍计所执性。
(3)「增益散动」:於似义显现的非有中计有,执为实有,叫增益。 对治这增益的妄执,所以经说『色自性空』。遍计性的实有色法,但是假相 安立,不是自相安立,了知它本无自性空,就可对治增益散动。
(4)「损减散动」:真实性的实有法,妄执为无,就是损减。对治这 [P257] 损减执,所以经说『不由空故』。色性与法性,并不是没有的,不因遍计性 空而无,由此可以对治损减散动。
(5)「一性散动」:执依他圆成是一法,这是错误的,因为法与法性 不能说是一,法是无常,法性是常,怎麽可说是一性呢?要对治这计执,所 以经说『色空非色』。就是说法性的色空,不是法的色;换句话说:圆成实 不是依他起。
(6)「异性散动」:先从依圆二性来说,执依他圆成截然不同,这是 不对的;因为圆成实是依他离义而显的,怎麽可说是异?为对治这执着,所 以经说:『色不离空』,就是依他与空性有不能相离的关系。再从遍圆二性 来说,遍圆不能说是异,所以经说『色即是空,空即是色』;遍计色,就是 无所有,它与圆成空性不异。古人有的以不离解『即』,有的以相即解『即 』,依本论的见解,不离并非是即,依他不能说即是空性,只能说不离。遍 计不能说不离空性,只能说当体即是空性。 [P258]
(7)「自性散动」:於诸法执有自性,如色自性,声自性;为对治这 妄执,所以经说『此但有名』。就是一切诸法,但依假名安立,不能妄计一 一法的真实自性。
(8)「差别散动」:於诸法中,分别是生,是灭,是染,是净,这种 种分别,名为差别。为对治这种妄计,所以经说『此自性无生无灭无染无净 』。
(9)「如名取义散动」:或者听到某一种名字,就依名而取其义为真 实,名是假立,并非名中就有真实的所诠义。为对治这散动,所以经说『假 立客名,别别於法而起分别』。这不过假名安立,依名的假立而起分别,并 非实有所取的义。
(10)「如义取名散动」:还有见到某一事,就如其所取的义而推度它 的名字,以为这法确有这名字。为对治此种散动,所以经说『假立客名,随 起言说』。名字是假立的,并不能真实诠表。 [P259]
真能「对治」上述的「十种散动」,唯有无分别智,所以「一切般若波 罗密多」经「中」,都「说无分别智」。由这无分别的智慧,扫荡一切有分 别的散动。这十种「能治」的智与「所治」的分别,「应知具摄般若波罗蜜 多」经中的要「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