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顺法师佛学着作集

妙云集下编之九『佛教史地考论』 [回总目次][读取下页] [读取前页]


一六、玄奘大师年代之论定

罗香林先生,承梁任公之说,撰「玄奘法师年代考」,坚主奘公享年六十九 岁,载於『香港佛教』一三期。然察其论证,未为平允。奘公为我国杰出之 大师,有关中印文化之交流者甚大,近人多所论述。因取而论正之,非敢与时贤 故为出入焉。

详叙奘公一代事迹者,不外三书:一、冥详所撰『大唐故三藏玄奘法师行状 』(简称行状),最为先出。奘公卒於麟德元年(西元六六四年)二月五日。三 月十五日,敕京城僧尼以幢盖送葬。四月十五日,葬於鈙东白鹿原。『行状』说 及敕葬而未及葬事,有「舍命时经六十日,头发渐生」之语,可断为四月初旬, 临葬前所作。二、道宣撰『续高僧传』卷四之「京大慈恩寺释玄奘传」(简称僧 传)。道宣卒於乾封三年(西元六六七年),距奘公之卒仅三年。『僧传』之写 [P358] 定,当即此二、三年内。三、『大慈恩寺三藏法师传』(简称慈恩传),沙门慧 立本,释彦誙笺。慧立为奘公弟子,传本五卷,未以传通。临终以付门人,又复 散失,搜购乃全。彦誙为之整理,垂拱四年三月十五日,为之序曰:「乃叁犬羊 於虎豹,糅瓦石以琳妤。错综本文,笺为十卷」。是知今传间异慧立之旧。垂拱 四年,即四元六八八年,去奘公之卒,已二十四年矣。馀如唐刘轲所作『唐三藏 大遍觉法师塔铭并序』(简称塔铭),撰於文宗开成二年(西元八三七年)。『 旧唐书』卷一百九十一之「僧玄奘传」(简称本传),虽或以唐臣所修国史为本 ,而实成於后晋之世(西元九三六九四六年)。文既后出,义多因袭。论奘 公之年代,应以前述三书为主。

奘公卒於麟德元年,享寿则有『行状』之六十三岁说,『僧传』之六十五岁 说,『慈恩传』(文隐而义显)及『塔铭』之六十九岁说,究以何说为是?兹先 检考三书,察其自身之有否矛盾。一、『行状』有「今麟德元年,吾行年六十有 三,必卒於玉华」(宫)之说,据此,奘公应生於隋仁寿二年(西元六0二年) [P359] 。『行状』谓:「法师年二十有一,以武德五年,於成都受具」。武德五年为西 元六二二年,确为二十一岁。又谓:「贞观三年(西元六二九年),将欲首涂。 ┅┅遂即行矣,时年二十九」。此则自相矛盾;盖如生於仁寿二年,贞观三年应 为二十八岁。然西游之年岁,各书俱自相乖违,不应偏责。二、『僧传』有「行 年六十五矣,必卒玉华」之说,异於『行状』。然如麟德元年为六十五岁,则应 生於隋开皇二十年(西元六00年)。武德五年,应为二十三岁,而『僧传』仍 谓:「武德五年,二十有一」。贞观三年西游,应为三十岁,而『僧传』仍谓「 年二十九」。可知道宣之『僧传』,今本虽主六十五岁说,而於受具,西游之年 ,并因袭『行状』,宜其矛盾。三、『慈恩传』云:「今年六十有五,必当卒命 於此伽蓝」。此说同於『行状』、『僧传』,但系於初译『般若经』时。显庆五 年(西元六六0年)正月,初译『般若』;如此时年已六十五,则卒年应为六十 九,此即『塔铭』六十九岁之所本。据此,奘公应生於隋开皇十六年(西元五九 六年)。『慈恩传』云:「法师年满二十(即二十一),即以武德五年,於成都 [P360] 受具」。依六十九岁说,此年实为二十七岁。又云:「贞观三年秋┅┅遂即行矣 ,时年二十六矣」。依六十九岁说,此年应为三十四岁。总察三书,虽所说年代 ,俱不无自相刺谬之处,此或传写致误。『僧传』与『慈恩传』,虽别主六十五 、六十九说,而实沿袭『行状』之说,宜其多所矛盾。

奘公享年,虽三说不同,然并本於奘公「吾年六十X矣,将卒於玉华」 之传说。其中六十九岁,决非吾人所敢赞同,兹列其说而后比论之。

『行状』:「麟德元年正月一日,玉华寺众及僧等,请翻大宝积经。法师 ┅┅谓弟子及翻经僧等:有为之法,必归磨灭。泡幻之质,何得久停!今 麟德元年,吾行年六十有三,必卒於玉华。┅┅徒众闻者,无不惊泣。┅ ┅正月三日,法师又告门人:吾恐无常,欲往辞佛。┅┅九日申时┅┅曰 :某必当死」。

『僧传』:「麟德元年,告翻经僧及门人曰:有为之法,必归磨灭。泡幻 形质,何得久停!行年六十五矣,必卒玉华。┅┅遂往辞佛。┅┅正月九 [P361] 日,告寺僧曰:某必当死」。

『慈恩传』:「(显庆)五年春正月一日,起首翻大般若经。┅┅法师翻 此经时,汲汲然恒虑无常,谓诸僧曰:玄奘今年六十有五,必当卒命於此 伽蓝。┅┅麟德元年春正月朔一日┅┅请翻大宝积经。┅┅玄奘自量气力 不复办此,死期已至,势非赊远。今欲往兰芝等谷,礼辞俱胝佛像」。

『行状』与『僧传』所说相同,仅六十三与六十五之异,此或传写之误,姑 置不论。奘公卒於二月五日与正月一日,相距不过月馀,奘公宣称将卒於玉华, 事固近情可信。『慈恩传』系此语於初翻『般若经』时显庆五年(西元六0 0)正月一日,下距奘公之卒,四年一月有馀。四年以前,奘公即宣称将卒於玉 华,揆之常情,殆难取信!使无『行状』与『僧传』,无异说以存疑或否定之, 犹得以宗教修持而通释之。今有『行状』、『僧传』之说,文既早出,义复近情 ,乃觉『慈恩传』之失实。彦誙自谓:「叁犬羊於虎豹,糅瓦石於琳妤;错综其 事」,盖有自知之明矣!罗氏主六十九岁说,责『行状』「今麟德元年」之说为 [P362] 难信。麟德乃上年十二月所诏改,奘公说此,究有何不可!退言之,使奘公但言 「行年六十三」,撰『行状』者加上「麟德元年」字样,亦不足以证其谬。盖系 此语於麟德元年,非『行状』私说,亦『僧传』所同。乃罗氏必指此为「违异者 一」,诚可异也!

次从奘公出家、受具、西行之年代,以推论三说之孰为允当。为推论便宜计 ,先论西行之年代。奘公於贞观三年西游天竺,为从来所公认。贞观十八年,奘 公自于阗上表,即谓:「贞观三年四月,冒越宪章,私往天竺」。二十年,请三 藏圣教序表,亦谓:「奘以贞观三年,私往天竺」。辨机『西域记』谓:「贞观 三年,杖锡遵路」。「贞观三年仲秋朔日,蹇裳遵路,杖锡西征」。道宣『内典 录』亦谓;「贞观三年,出观释化」。是并奘公在世时之文记。此后『行状』、 『僧传』、『慈恩传』等,更无异说。然自梁任公考出:叶护可汗卒於贞观二年 ,而后奘公於贞观元年西行,乃成不易之定论。

今略为叙述:奘公西去,曾晤见西突厥叶护可汗,并得其助力。然『新唐书 [P363] 』 「薛延陀传」谓:「贞观二年,叶护死,其国乱」。『新唐书』「突厥传」, 亦谓叶护死后,「乙毗钵罗肆叶护可汗,与俟毗可汗,分王其国,拿斗不解,各 遣使朝献」。『旧唐书』同。此与「太宗本纪」:「贞观三年冬十一月丙午,西 突厥,高昌,遣使朝贡」之说合。贞观三年,叶护已卒。如奘公於三年西行(抵 突厥应在四年),则何能与叶护可汗相见?三年西行之说,悖於事实。『高僧传 』云:「会贞观三年,时遭霜俭,下敕道俗,逐丰四出。(玄奘)幸因斯际,迳 往姑臧」。考之『唐书』:「贞观元年八月┅┅关东及河南陇右沿边诸郡,霜害 秋稼」;三年则并无霜俭之事。乃知『僧传』之三年,实为贞观元年之误。元年 秋西行,故得见叶护可汗,并得其助力也。

然则诸书何以悉云贞观三年西行,事殊费解。梁任公之可『历史研究法』,以 为诸书为依据同一蓝本,蓝本误而悉误。此为唯一合理之解说,盖古书多属抄写 ,杂以行草,误读元年为三年,极为可能。罗君不取此说而创为别解,以为:「 贞观三年四月,冒越宪章,私往天竺」,乃「指其西行已达北印之时间而言,非 [P364] 指其自长安出发年月」。「玄奘或已不便明言,曾受高昌王与西突厥遣使护送之 事实」。然按之文记,决不如此。奘公见太宗奏对时曰:「玄奘昔去之时,以再 三表奏,但诚愿微薄,不蒙允许。无任慕道之至,乃辄私行」。『行状』载:未 出玉门关时,有胡人忠告:「国家法,私向外国,罪名极重」。『慈恩传』作: 「王法不可忤」。『慈恩传』叙此极详:「时因国政尚新,疆场末远,禁约百姓 ,不许出蕃。时李大亮为凉州都督,既奉严敕,防禁特切」。「未发之间,凉州 访牒又至。云有僧玄奘,欲入西蕃,所在州县,应加候捉」。可知「冒越宪章, 私往天竺」,指私出玉门而言。且奘公奏表,於「私往天竺」下,接云:「践流 沙之漫漫,陟雪岭之峨峨,铁门腵险之涂,热海腾波之路。始自长安神邑,终於 王舍新城」。私往之说,明明若是,何得别解为「已达北印之时」?然此实应为 贞观元年,故三年之说,必为误写无疑。

旧传奘公於贞观三年西征,『行状』及『僧传』作二十九岁;『慈恩传』作 二十六岁,俱不符合。今考定为贞观元年成行,依六十九岁说,时为三十二岁; [P365] 依六十五岁说,时为二十八岁;依六十三岁说,则为二十六岁。『慈恩传』之二 十六岁西行说,与『慈恩传』所持之六十九岁说不相合;『慈恩传』究何所根据 ,而定为二十六岁?窃谓:『行状』作六十三岁,此年适为二十六岁,殊可注意 !前来考证,三书所持之年龄,虽不相同,而武德五年,二十一岁(二十岁满) 受具说,『僧传』及『慈恩传』,并取『行状』之说。而西行之年,『僧传』亦 与『行状』同。可推见关於西行之年岁,本为二十六岁,『慈恩传』乃据而书之 。唯『行状』及『僧传』之「六」字,已形误而传写为「九」,致与六十三岁说 不符耳。

关於奘公西行之年月,其自于阗上表,作「三年四月」。『西域记』作:「 三年仲秋朔日」;『慈恩传』慧立序作:「三年秋八月」。今知三年乃元年之误 ;四月与八月(仲秋)之歧说,应如何决定?今谓应是八月。其理由为:一、『 西域记』与『慈恩传』同,仲秋即八月,明文不应有误;而四月之四,可能乃以 八为草书四字而致误。二、『高僧传』谓:奘公乘霜俭而西行,唐书固明记霜害 [P366] 谷稼为八月事。三、考之奘公西去,通过凌山之时,亦应以八月成行为合。兹据 『慈恩传』所载奘公行迹而详叙之:『释迦方志』云:「从京师西北行三千三百 里,至瓜州」。以每日行百里计,须时三十馀日。而奘公在凉州,「停月馀日」 ;至瓜州,又「经月馀日」。「月馀日」,姑以三十五日计,则自长安起行,至 瓜州动身,道行及停留,共约一百零五日。据八月初起行以为推算,瓜州动身时 ,为十一月中旬。次「从此(瓜州)北行,五十馀里┅┅上置玉门关」。奘公当 夜至关;第二夜过第一烽;第三夜过第四烽。次行百馀里(可二日程),失水; 「四夜五日,滴水不沾喉」。夜半得水,「就草池一日停息」;「更经两日,方 出流沙到伊吾」。此一艰苦行程,约十三、四日。是则奘公抵伊吾时,已十一月 底矣。次「在伊吾经十馀日」,「经六日至高昌界」;「住十馀日欲辞行」,为 高昌王苦留,乃「水浆不涉於口三日」;第四日,王意回,「仍屈停一月,讲仁 王经」。临行,奉表高昌王致谢。自入伊吾,至别离高昌,约经七旬;则是时已 贞观二年二月中旬。次自高昌西行,七百馀里至阿尼(见释迦方志),未有停 [P367] 留,可八日程。次「西南行三百馀里」;又「川行七百里」,至屈支。时为三月 初旬;与『慈恩传』之「时为凌山雪路未开,不得进发,淹留六十馀日」之情形 相合。依『西域记』,凌山固「山谷积雪,春夏含冻」,非盛夏不宜通行者。奘 公约於五月中旬离屈支。「西行二日」,逢贼;「又前行六百里」,至跋禄迦国 ;再「西北行三百里」而至凌山。五月下旬(或六月上旬),通过凌山雪道,甚 为适合。若奘公四月成行,则此时为正二月间,其不宜通过凌山,至为显然。故 奘公应为贞观元年八月,西往天竺。

论奘公出家之年,罗君之误说特多。彼谓:「考玄奘初於洛阳被度为僧,慈 恩传与塔铭,均谓在其年十三岁之年。而行状则谓在大业之际,时年十五岁也。 僧本传则谓其年在十一岁时。若以玄奘本人所自述者言之,则以十三岁一说为最 得实」。然精读『行状』、『僧传』及『慈恩传』,乃知罗君所说,悉是误会之 谈,无一与实际相应。试对列诸文以解之: [P3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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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  状〔               ”僧  传〔              ”慈恩传〔
「爰以宿植,早厌樊笼」  「以奘少罹穷酷,携以将  「察法师堪传法教,因将
┅┅                    之。日授精理,旁通巧论  诣道场,诵习经业」。
                        。年十一,诵维摩法华。
「大业之际,诏度僧尼。  「东都恒度,便预其次」  「俄而有  ,於洛阳度二
┅┅由听落饰,止东都净  ┅┅                    七僧┅┅得出家」。
土道场」。
「时寺有景法师讲涅簄经  「时涅簄摄论,轮驰相系  「时寺有景法师讲涅簄经
┅┅又学严法师摄论┅┅  。┅┅僧徒异其欣奉,美  ┅┅又学严法师摄论┅┅
升座覆述,抑扬剖畅,备  其风素┅┅重其学功,私  升座覆述,抑扬剖畅,备
尽师宗。美闻芳声,从兹  开役务,时年十五。」    尽师宗。美闻芳声,从兹
发爽(矣〔,时年十五也                          发爽,时年十三也。
。

察『行状』、『僧传』之「时年十五」,『慈恩传』之「时年十三」,非指 [P369] 奘公得度为僧,乃於净土寺,研学『涅簄』、「摄大乘论』,登座覆述,而为寺 众推重之时。『涅簄经』三十六卷(南本),梁译『摄大乘论』十五卷,并当时 有名之大经大论,文繁义富,年十五(或十三)而能备尽师宗,诚非易事!修学 经论,振誉寺僧,『行状』作十五岁时,『僧传』亦同,罗君何得妄为分别?至 『僧传』之「年十一」,指其兄携奘公之洛阳,诵习『维摩』、『法华』,亦无 十一岁出家之明文。故知罗君所叙,出家有十五、十三、十一之三说,全属子虚 。据此而妄申取舍,自难确当。然据文以推论奘公出家之年,自以十一岁为近之 。『慈恩传』於将「诣道场,诵习经业」下,接曰:「俄而有,於洛阳度二七 僧」,乃得出家。『僧传』於「年十一,诵维摩法华」下,接谓:「东都恒度, 便预其次」。曰「俄而」,曰「便」,可想见其即十一也。更考之文记,奘公出 家,年龄固甚幼小。如:一、永徽三年,奘公安慈恩寺塔基发愿曰:「庆少得出 家」。二、『内典录』谓:「小得出家」。三、『行状』谓:「郑善果┅┅谓人 :此子年龄虽幼,风骨甚奇」。四、『古今译经图记』谓:「鸠车之龄落彩,竹 [P370] 马之齿通玄」。推论为十一岁出家,应无不合之处。十五与十三岁,为修学经论 振誉之时,不应视为得度之年。『行状』与『僧传』之十五,『慈恩传』作十三 ,不外传写之误。此如『行状』之「年六十三」,『僧传』及『慈恩传』,传写 为六十五。据武德五年为二十一岁论之,亦是传写之误。三五互误,非关传闻之 异。

奘公离高昌时,上高昌王表云:「宿因有庆,早预缁门,负笈从师,年将二 纪」。罗君推为「为考定玄奘年代之最大关键」。然『行状』主行年六十三说, 应生於仁寿二年(西元六0二年)。十一岁出家,为大业八年(西元六一二), 与「大业之际」合。依上来叙述,奘公离高昌上表时,为贞观二年(西元六二八 年)二月。出家至此,始末十七年,与「年将二纪」之说,并无不合。将者,将 至未至,大抵十六、七年以上,即可称「年将二纪」也。

『行状』之「法师年二十一,以武德五年,於成都受具坐夏学律」。『慈恩 传』全同,但作「年满二十」;年满二十,即中国习用之二十一岁。『僧传』亦 [P371] 同说「武德五年,二十有一」。佛制:出家之称,通於沙弭,故七岁以上,即可 出家。受具,即受具足戒。受此具足戒已,名为比丘。此则佛制以「年满二十」 ,即二十一岁,乃合法定之受具足戒年龄。故奘公谨遵佛制,武德五年为二十一 岁(行状说正尔),於成都受具。坐夏,即安居。佛制比丘,夏三月安居,不得 远行游化,故亦称坐夏。比丘受具足戒已,遇安居期,即应夏安居。此在今日, 虽多数不知此事,然在印度及隋、唐之际,固为教界所共知者。律说;「五年以 前,专精戒律」。此非谓不学经论,而是受具足戒已,五年内依止师长,修学戒 律,不得离依止师。故依佛制,受具以后,即应坐夏学律。以此,『行状』及『 慈恩传』所说,「年满二十,即於武德五年,於成都受具坐夏学律」,深合佛制 。罗君虽长於史,然佛教中事,想未能深知。由於坚主六十九岁说,觉与武德五 年,二十一岁受具等不合,乃创为别解,曲说万端。以为『唐书』「玄奘传」之 「大业末出家」,「殆以受具足之年为出家之年」;「而此大业十二年,则正为 玄奘二十一岁」。以为「受具足戒,与坐夏学律,本为不同之二事」;「至武德 [P372] 五年,乃於成都坐夏学律。依其生於开皇十六年推算,则是年实已二十七岁」。 彼想像为大业末受具,武德五年坐夏学律,不知受具即应坐夏学律之佛制,其误 一。以武德五年为二十七岁,遍与『行状』、『僧传』及『慈恩传』之明文相违 ,其误二。解『唐书』之出家为受具,反指『慈恩传』等之受具为误,臆解无稽 ,其误三。实则武德五年,年二十一,为三书所公认。受具坐夏学律,即是受具 坐夏学律,不劳别解也。

『唐书』「玄奘传」,以奘公「大业末出家」,「年五十六」,粱任公深致 其不满之意。然「大业末」,应即『行状』之「大业之际」。依『行状』,推知 十一岁出家,为大业八年。时当衰乱之末世,故曰「末」,何用定指为大业十二 年?例如「清末」,岂是局指宣统三年?「年五十六」,罗君解说为僧腊,乃加 以自己所定之十三岁出家,以之证成生年六十九岁之正确。不知六十九岁说,实 从误系「年六十五」於显庆元年而来;十三岁出家,乃罗君误读『慈恩传』而来 ;六十九岁说又不足取信,何用别解「年五十六」为僧腊?予以为:「年五十六 [P373] 」,或是「年六十五」之传写致误。否则,史书晚出,记载失实而已。

证为六十九岁说而似有可信者,为显庆二年(西元六五七年)九月,表请入 少林寺译经,中有「六十之年,飒然已至」之句。如奘公卒年六十三,则显庆二 年为五十六岁;若卒年六十五,亦为五十八岁,并与「已至」之语不合。若卒年 为六十九岁,则显庆二年为六十二岁,乃能与「六十之年,飒然已至」相合。然 详考之,奘公自述,间亦自相违异。显庆二年二月,奘公随帝至洛阳,因回乡省 视先茔,乃表请改葬父母。表有:「玄奘不夭,夙锺荼蓼。兼复时逢隋乱,殡掩 仓卒,日月不居,已经四十馀载」。若依六十九岁说,依罗君之十三岁出家说( 父母应先已去世),则父母去世,应为西元六0七年(大业三年)。至显庆二年 ,已经五十一载,与「四十馀载」说不合。反之,如依年六十三说,十一岁出家 为大业八年(西元六一二)。『僧传』有(兄)「以奘少罹穷酷,携以将之」之 语,父母之丧,在出家之前,为出家之重要原因。如父母亡於奘公十岁之年(西 元六一一),则至显庆二年为四十七年,与「四十馀载」说合。即以年六十五计 [P374] ,则显庆二年,去父母之丧为四十九年,亦尚可通。该年春秋二表,显有乖违, 如偏执「已至」之句,则与一切文记相乖违,故应别求解说。以,古每写作目; 已与以,古多通用。故可解说为:「已至」乃「且至」之讹夺。如(六十之年, 飒然且至」,则行状之年六十有三说,无有不合者矣。

吾今独取『行状』所说,奘公享年六十有三者,理由为:一、『行状』最先 出。二、武德五年,为二十一岁;此与六十三岁说相合。且此不特『行状』所说 ,亦『僧传』与『慈恩传』所共说。三、奘公西行,应为贞观元年。『慈恩传』 作时年二十六,与『慈恩传』之六十九岁说不合,反与『行状』六十三岁合。此 应慧立作传,犹见及古说。至『行状』与『僧传』作年二十九,悉与自说相乖, 故决其本为二十六,而误写为二十九。四、贞观二年,表谢高昌王,有「负笈从 师,年将二纪」之语。与『行状』相合,时出家已十七年。五、显庆二年表奏改 葬父母,谓父母之丧,「已经四十馀载」。亦与『行状』合,时去父母之丧,约 四十七年。唯一不合,为当年表奏所说:「六十之年,飒然已至」。然如依此而 [P375] 信六十九岁,不但与一切文献相乖,即与当年表奏之「已经四十馀载」亦不合。 不应偏取片文只语,故应解「已至」为「且至」,则『行状』所传之六十三岁说 ,一切均合。

『高僧传』虽大致可通,但多一不合,即「武德五年,二十一岁」之说。故 以『行状』之说为正;而以『僧传』之六十五说,为六十三之误传也。 依『行状』所说,考定奘公之年代如下:

 一、奘公生於隋仁寿二年。 二、奘公出家於隋大业八年,时年十一。 三、唐武德五年,奘公受具足戒,时年二十一。 四、贞观元年八月西行,时年二十六。 五、贞观二年,表谢高昌王。时年二十七,出家已十七年。 六、贞观十八年,还抵于阗,表奏。时年四十五,西游已十七年。 七、贞观十九年春,还至长安,时年四十六。 [P376] 八、显庆二年,至洛阳,改葬父母,时年五十六。 九、显庆二年秋,表请入少林寺译经。 十、显庆五年,初译般若经於玉华宫,时年五十九。 十一、麟德元年二月,卒,时年六十三。 [P3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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