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云集上编之七『大乘起信论讲记』 [回总目次][读取下页] [读取前页]
阿黎耶和合识中,有觉与不觉二义。上已说觉义,此下明不觉义。
「不觉义」是什麽?即是说:「不如实知真如法一」。於真实平等的一 法界,不能如实的了知;由於不如实知,所以名不觉。不觉虽有种种,而根 本的不觉,是於离言不二的一法界,不能如实的契证。这一根本不觉,即一 般说的无始无明住地。它是极根本的,而又极普遍的。真心缘起者,每说迷 真起妄。或者误以为由於不如实知,而后生起迷妄的。其实,於真如一法界 不如实知,名为不觉;不觉,所以不如实知。不可说於一法界不如实知,而 后有不觉。约根本不觉说,於境迷蒙的不觉相,是微相难知的。如唯识家说 的自证分,证自证分,有能知所知关系而二者同在,也是难以了知的。由於 真如平等无差别心的不如实知,就有「不觉心起」。不觉心起,就是虚妄分 别心识现前,所以说:「而有其念」。有念,所以不觉;不觉,就由於妄念 。不觉,依不了真实说;妄念,约乱识妄起说。念与不觉,是不能说有前后 [P149] 的。不过依言说的次第,说『不觉心起而有其念』而已。觉是如实不空的, 不可说没有自体相。但不觉的虚妄分别念,虽现有它的相用,若推究起来, 「念」是「无自」体「相」的。前明心真如时,曾说到:一切诸法都依妄念 而有,离了心念,就没有一切境界相。其实,不但境界相离念无有,就是念 的本身,也无自体相可得。妄境依於妄念,而无自相的虚妄分别念,是依本 觉而有的。离本觉,即无妄念可得,所以说:「不离本觉」。上面说:依本 觉而有不觉。说到不觉,即相反的肯定了觉的本在;如说到阴暗的阳光,即 意味着明净的阳光一样。既不离本觉而成不觉,当然也可直从不觉中显示真 觉。现举喻来说明:「如」人外行,本向东方走的,不知怎的,走错了方向 ,行向西方。於是这个「迷人」,就迷失了方向,不知那里是东方,那里是 西方!他的所以迷向,是因有四方,「依方故迷」的。假使「离於」四「方 」,即「无有迷」可说。「众生」也是这样;众生是迷而不觉的,但他的不 觉而迷,不是无所依因的,是「依觉故迷」的依於本觉而有不觉的。「 [P150] 若离」了本有的「觉性」,也就「无」有「不觉」可说了。众生虽在不觉中 ,但诸法的觉性,仍然如此常觉,并不因众生的不觉而失却。如人迷了方向 ,找不到东西南北,而东西南北仍然如故,并不因迷人的迷惑,而失却方所 。失却方向,是由於迷情;不知一法界相,是由於生灭的不觉分。所以若说 从真中生妄,从觉生不觉,就与此喻不合。如把东方错作西方,不是方向使 你弄错,而是自己迷错了的。众生依觉成迷,也是迷者自迷,是不离觉性而 自迷的,非觉性使众生成迷。迷真起妄,应如此解说。
说到众生迷而不觉,就暗示了诸法真相,不迷真觉的存在。不觉对於觉 ,固然是大错乱,但也有用处。因为,如上文说;『依不觉故,说有始觉』 。这是说:「以有不觉妄想心」,所以「能知名义」。真如离言,一切法的 概念、名称、定义等,都不与本觉相应。但要使众生开始觉了,必须借重这 不觉妄想心,使众生能知诸法的概念、名称、定义,能知不契真理的非是, 能知自己在迷中,而进求真觉以契合於真理。这才能从不觉而转成为觉,方 [P151] 有真觉可说。所以说:「为说真觉」。真觉,即是始觉;说为始觉,而实是 本来如此的本觉。「若离」了「不觉」的妄想「心」,就「无真觉」的「自 相可说」;也就无从修行觉悟了。所以从不觉而觉的意义说,不觉是有它相 对的用处的。如世间有不合理的现象存在,这才会进求解决不合理的方法, 而使它成为合理的。觉与不觉,在生灭门中,有着相依的关系,所以下文说 的真妄相饫,虽为唯识者所反对,而实有他的道理。本节,说明不觉是什麽 ,以及从不觉而到始觉的过程中,不觉对於始觉所有的作用。
乙 别说枝末
1 三细相
复次,依不觉故生三种相,与彼不觉相应不离。
上说不觉的总相、根本相,此说不觉的别相、枝末相。不觉所起相有二 ,即三细相与六粗相。向来所说的『无明不觉生三细,境界为缘长六粗』, 即是此中所说的。本论说不觉相有三段文:这里说三细六粗;生灭因缘下, [P152] 说心意意识;及后所说七种染心;内容大抵相同。不过,每段有它的着重点 而已。如此间,有讲者、记者、听者不同,而以讲者为主。若作其他事情, 虽还是这几人,然主体者可能不同。本论说的三细六粗,在论主的心念中, 是要解决一个论题的,这就是无明缘行等的十二缘起。虽名字有不同,或合 二支为一支,而意义是合於十二缘起的。佛说众生杂染流转时,主要即说十 二缘起。后代学者,对此缘起义的解释,多而不同:有部说有一念、分位等 的四种缘起;有说三世缘起,有说二世缘起。解释尽管不同,内容都约十二 缘起说。我在唯识学探源里,曾经说到:唯识学的发展,与十二缘起的关系 极深。后代的虚妄唯识论者,离开十二缘起,明赖耶缘起。赖耶在缘起支中 ,即识支,识为感受生死的异熟果报体。唯识家从此说起,着重种子生现行 ,这才发展为赖耶缘起说。本论仍从无明说起,所以与唯识说不同。就生死 流转说,唯识者着重种子,即着重从业感果;本论着重无明,即着重起惑而 感果。从无明为本以说缘起,虽与唯识者的赖耶缘起说不合,但是合於古典 [P153] 的。
不觉,泛通一切杂染因,而重在根本无明。「依」此不了一法界「不觉 ,故生」起「三种」细「相」。三相虽从不觉生,但「与彼」能生的「不觉 ,相应不离」。这不是如母生子那样的子离母体,而是如根发为枝叶花果, 枝叶花果与树根,息息相关而不相离的。还有一重要意义:无明缘行,行缘 识┅┅似乎是一个生一个。但佛说缘起时,却说如环无端。如生死,从出生 长大衰老到灭亡,有次第可循,似乎生是最初的。但实际是;死了又生,生 了又死,如环无端,生死是无本际的。所以依不觉而生起的三细六,虽可 说作次第相生,但究其实,不可说无明是第一因。有评起信论的三细六是 竖说的,与唯识八识同时说不合。不知说有前后,而实不可以前后相来局限 的。
云何为三?一者无明业相:以依不觉故心动,说名为业。觉则不动,动则有
苦,果不离因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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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种相是:「一者,无明业相」:十二缘起中,分别说为无明与行 。行是业,无明是不觉。现在三相中,着重於业,而总称为无明业相。不如 实知即无明,不觉即有业;业与无明,是没有先后而同在的。恐误会作先有 无明,后有业,所以说无明业相。在唯识学中,无明业相,即摄得种子(动 力)为体的赖耶自证分。业,梵语羯磨,即是作事。为了说明无明业相,所 以说:「以依不觉故心动,说名为业」。动,是动词,也可作形容词说。不 觉所起的妄念,是虚妄浮动不实的。同时,有不觉即有不觉心现前,也必然 有动念的表现,此不觉心的活动就是业。虚浮不实,生灭妄动的心相现前, 全因於不觉。若一旦真「觉」,即显「不动」,如说:『常住一心』,『智 体不动』。不动,即是超越时间性的;有时间性必有动。十二缘起,不外烦 恼、业、苦。现在说:无明的当下即心动,动是行业,作业自然感苦报,所 以说:「动则有苦」。同时,心动即是心有所受。依因依缘的所有活动,是 无常性的,无常是不自在、不稳定的,所以是苦。如现实所感受的,无论是 [P155] 乐是苦,终究是诸所有受,一切皆苦。动是不觉心的动作;凡是动作,必有 力量,予其他以影响,引生某一结果。动必有果,因为「果」是「不离因」 的。果从动来,动是无常的,因无常,果也是无常;因苦,果也是苦。这一 切,都从不觉妄念的妄动而来。
业,佛教学者间,解说是大大不同的。有部说:业有表无表业,身口的 表无表业,都是以物质为体的。这与本论所说,相差很远。经部说:业以思 心所为体,思是意志的推动力。意力的业相,虽要利用身口的动作而表现出 来,但业的质体是思。不但经部这样说,譬喻师也如此说,大乘一分义也与 此相近。其实,烦恼中的主要者,为无明及爱,此二与思是不离而相应的、 对世间的真相不知,妄起贪爱执着,说为无明与爱;依此而有的一切身心活 动,是业。本论依无明不觉的心动,说明为业,是并无不合的。
二者能见相,以依动故能见,不动则无见。
「二者」,是「能见相」,即十二缘起中的识。见,不一定是眼见;凡
[P156]
心识的能了知,都名为见。能见相,是「依」业相的「动」而「能见」的,
若「不动,则无」有「见」。此能见相,在唯识学中,应是见分,属於能分
别的。动,为什麽能见?这似乎难懂,这不妨从睡眠与修定的事实来说明。
如人初睡醒时,睡眼朦胧的,什麽还不知;若心一动而注意时,眼可以见色
,内心也有所了知。又将睡而未入睡眠状态时,一动即起警觉。再如修定者
入於深深的定境时,一切相不现前。出定的时候,心念一动,即渐知一切。
所以不动即不见,动即有见,动与见,也是无先后次第的。
三者境界相,以依能见故境界妄现,离见则无境界。
「三者」,是「境界相」,是相分,为所分别的。「以依能见」心的能 取,自然会有所取所见的「境界妄现」;没有心动能见而没有所见境的。如 此心动,即有如此境现。当下动,当下见,当下即有境现,彼此展转相依, 不可分别前后的。若「离」了能「见」,「则无境界」妄现。无境就无见, 无见就无动,无动就无不觉。一无一切无,契於真如平等的一法界性。此所 [P157] 说的境界相,在十二缘起中,是名色与六处。有部约众生分位说,名色为肉 团凝成而未成根,六处为六根完具。其实,名是精神界,色是物质界,总即 五蕴的境界相。约认识说,六处可含摄於名色中。如比配於玄奘所传的唯识 说,此三都是赖耶识的内容。境界相,是赖耶所现起的根、尘、山河大地; 能见相,是赖耶见分;业相,是业识种子。此三者的统一性,都是处妄分别 性所摄,即与不觉不相离。然本论说的三相,动即能见,能见即有境现。每 一众生的根本不觉无明即业,业即杂染种子,为宇宙一切法的动力。能 见,为众生的细意识,即赖耶见分。境界相,依赖耶而现起的根、尘、山河 大地等的器界,为赖耶的相分(然地论师,都摄属第七识中)。但此,是微 细的心境,是不可思议的。所以成唯识论,说为『不可知执受、处、了』。 总之,此中所说的,似乎次第相生,而实是当下动,当下见,当下有境现。 三者与根本不觉,是浑然为一,相应不相离的。
2 六粗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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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有境界缘故,复生六种相。云何为六?一者智相,依於境界,心起分别,
爱与不爱故。
上说的三细,与不觉是相应不相离的;虽说有次第,而实同时存在的。 这如初醒朦胧的心,虽有心境而浑然不明晰;若醒时,境能引心,心缘於境 ,心境即分明。所以地论师说:事识粗心,可分为六识,随境得名,而 妄识(真识)细心,是不能以根境分别,但总名为一。今说六粗相,即 到达心境明显的境界。前二种,虽属於粗相,但也还是微细而难知的。不论 是易知,难知,六粗都是有心有境,依心境相待的关系说。着重於「有境界 」为「缘」,与上依不觉而有不同。
以有境界为缘所「生」的「六粗相」中,「一者」,是「智相」:智相 ,等於十二缘起中的触。境界,是名色,六处;依此为缘起触;触是心境相 涉时所起的识触。所以,智相不是智慧,而是「依於境界」为缘,「心起分 别」的分别智。由於心分别境,因而有「爱与不爱」。智相的爱与不爱,在 [P159] 十二缘起中,名可意不可意触。心境相触,不但有认识作用,也有情意作用 。所触的境,适合自己情意的,起可意触;不合自己情意的,起不可意触。 此爱与不爱,不是严重的烦恼,而是心因境起的一种反应;在分别心上,现 起的可意不可意而已。不过,从此发展下去,自然就会引生贪絈痴等的烦恼 的。在佛典中,智不一定是好的:如大智度论里的『心想智力』,就是虚妄 的想分别心。又如胜謦经中,於如来藏外,说有六识及『心法智』;心法智 与前六识,都是虚妄分别的。心法智,依唯识家说,等於末那识;依地论家 说,是妄识。本论的智相,也许另有根据。但此处,实是虚妄心中,(与想 相应的)可意不可意触,不可作智慧解。
二者相续相,依於智故,生其苦乐,觉心起念,相应不断故。
「二者」,是「相续相」:相续,即是次第相续不断。它是「依於智」 相而有的。由於对境起心而有爱与不爱,有分别智生,这才「生」起「苦乐 」的感受了。以十二缘起说,这是触缘受。感受的苦乐,源於爱不爱而来: [P160] 合於己意而喜爱的,起乐受;不合己意而不喜爱的,起苦受。本论不说第三 者的非苦非乐的舍受。以学派说:自有部传统一直到唯识家,都立有第三者 的。如说心性,有善、恶、无记的三性;说感受、有苦、乐、舍的三受。本 论不然:明善恶,但论觉与不觉;觉是善,不觉是不善,没有非善非恶的无 记法。明感受,不是苦,就是乐,没有非苦非乐的第三者。这种思想,是从 大众部来。大众系不立无记,非善即恶。无记,不过是善恶的不明显,其实 还是善的归於善的,恶的归於恶的;无有中容性的无记性。苦乐也如此,合 乎己意的是乐,不合己意的是苦。一般所说的非苦非乐,实是微细的苦乐, 不出苦乐以外。这是一边倒的,不容许有第三者的。「觉心起念」的觉,不 是觉与不觉的觉。古译每译受为觉,所以这里的觉,应作受讲。依智缘境而 生起苦乐的感受时,就生起心所法(「念」),而与心识相应。众生感受生 死,永久在果报中。生死的果报,不出人天等五趣。人、天的果报体是乐的 ;三途的异熟总报体是苦的。其他的异熟生,大抵是苦中带乐,乐中带苦的 [P161] 。由此,在生死中,不是受苦,即是受乐。苦与乐,或有变化,而受是永久 「相应不断」的。智相与相续相,以粗细分别,是粗中的微细相。没有心则 已,有心即有境相;有心有境,即有可意不可意触及苦受乐受。凡此都属於 微细心识的活动,而着重於缘起支的感受苦报。若与三细相合说,本论应有 两层的惑业苦:一层是细的,如由无明业相而有能见相、所现境,依此而起 分别及苦乐果:是为大乘所断的微细变易生死,而为小乘所不能断的。一层 是粗的,如由依於执取境界而起业受苦,是为小乘所共断的分段生死,而为 凡夫所不断的。二乘所不断的变易生死,决非在断了分段生死以外,又来了 一个生死;而实就是心识中的微细难知的惑业苦相。缘起论者,或说前生后 生的二世因果,或说过现未来的三世因果;本论约细分别,而说有二层因 果。约时间说,可通於一世、二世、三世说。
三者执取相,依於相续,缘念境界,住持苦乐,心起着故。
「三者」,是「执取相」,是对於六识所缘的境界,妄想执取。以十二 [P162] 缘起说,是受缘爱。爱是染着;取是执取,爱取但是程度的差异,并无实质 的不同。对境染着,是爱相;进而追求,是取相,合而言之,是爱着执取。 爱是要求把握境界,取是要求猎得那境界。这是「依於」苦乐不断的「相续 」心而来。依於相续心,「缘念境界」。这是说:心心所於境界中,相续的 缘虑系念。对於或苦或乐的觉受,相续不断的住持它,所以说:「住持苦乐 」。住持,有安定义,即在时间上可以延续下去的。或是任持意,对於苦乐 的感受,生起坚固的执着。不了解它的虚幻性,而不断的顾恋过去,欣求未 来,耽着现在。所以,执取相是「心」在苦乐受中「起着」。以为有实在的 苦受,即心着於苦,生起絈恨,积极的要求远离它。以为有实在的乐受,即 恋着於乐,恳切的希求永久保持。或者,苦未来而要求它不来,来了又设法 使它离去;乐未来希望它能来,来了又想不再离去。众生的心,始终着於苦 乐的感受而不断。缘起支中(特别是四谛中),着重於苦乐,这是现实所亲 切感受的。出离解脱,要从厌苦出发;分别四谛,从知苦出发。所以,苦乐 [P163] 在人生的感受中,是充满了内容而又最现实的。因此,佛所说的缘起论,不 以知识为主,知识是抽象的。
四者计名字相,依於妄执,分别假名言相故。
「四者」,是「计名字相」,这是前六识,特别是第六意识的事。意识 的认识境界时,对各各不同的境界,起各各不同的名字相,以为这是什麽, 那是什麽。不特於外境起名字相,内心所有的对象概念,也是名字相。 一般不了名假安立,於是就计执为实有这个、那个。由此妄执,执假为实。 不问事实内容,「依於妄执」去「分别假名言相」的计名字相,在有情界中 ,唯人天有,其他的动物是没有的,仅有不明显的。计名字相,於缘起中, 是取。经说取有四种,而最根本的,为我语取。我是假名,而众生却依此假 名,妄执有实在的自我。由此根本的我语取,於是起见取、欲取、戒禁取。 此三、四的二相,都是第六意识的妄执。
五者起业相,依於名字,寻名敢着,造种种业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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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者」,是「起业相」:由於不了苦乐的虚幻,「依於」妄执的「名 字」相,「寻名」执实而起计「取着」,於是「造」作「种种」的「业」。 上二相,从不了解而执假为实,重在认识的错误;起业相,不但不知假名无 实,反而去追求,去执着,由於追求不舍,而造成种种的善恶业。此起业相 ,十二缘起中,即是有;有即业力。所以,三有实由爱取而来的;没有爱取 ,也就没有有业及果报。
六者业系苦相,以依业受果,不自在故。
「六者」,是「业系苦相」:系是系缚,苦是苦果,总指三界系的生死 苦报。以十二缘起说这是有缘生,生缘老死。因为,「依业受果」,果是「 不自在」的;不自在,所以名为业系苦相。如上所说,可知从根本不觉而生 起的三细、六粗,都顺於十二缘起支的次第。
丙 结归根本
当知无明能生一切染法,以一切染法,皆是不觉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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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总结,是不觉相的总结。不觉的根本,是无明。此「无明,能生一 切染法」;一切染法,即所说的三细六粗,也即是惑业苦的三杂染。约特义 说,无明不觉是烦恼;约通相说,一切杂染法相,都是无明相。因为一切杂 染法,是依於无明而有的。所以说:「以一切杂染法,皆是不觉相」。如从 麦种,生起麦芽,开出麦花,结成麦果。此芽、此花、此果,一切无不从麦 而来,约能生说,名为麦;约所生说,一切不出麦外。因此,从无明不觉而 生起一切,十二缘起一切杂染法,也都是不觉相。总之,本论说觉与不 觉,是包括一切觉、一切不觉的。虽有本觉与始觉,但决不可作差别说,离 却本觉说始觉;始觉是同於本觉的。虽有根本不觉与所生的枝末,但一切不 离根本不觉,而为不觉所统摄的。
四 觉与不觉之同异
甲 标列
复次,觉与不觉有二种相。云何为二?一者同相,二者异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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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来已别说觉与不觉,这再说到觉与不觉的同异相。本论说:众生是 本觉的;但无始来又是成为不觉的。虽是不觉的,而实际仍是觉的,所以又 必然要转向於觉的。所以应说「觉与不觉」的相关性。这「有二种相」,「 一者、同相」,约共同性说;「二者、异相」,约差别性说。
乙 同相
言同相者,譬如种种瓦器,皆同微尘性相。如是无漏无明种种业幻,皆同真
知性相。是故修多罗中,依於此真如义故,说一切众生本来常住入於涅簄。菩提
之法,非可修相,非可作相,毕竟无得。亦无色相可见,而有色相可见者,唯是
随染业幻所作,非是智色不空之性,以智相无可见故。
先说「同相」:为了易於理解起见,举喻来说明。「譬如种种瓦器,皆 同」是「微尘性相」。烧成各式各样的瓦器,形色方面,有大小方圆的不同 ;显色方面,有青黄赤白的不同。虽有这种种的不同,但都是由泥土所烧成 的;说得微细一点,都是由微尘所成的。从微尘性相说,此一瓦器与彼一瓦 [P167] 器,并没有什麽不同。此喻,楞伽经中也有。除此,经中又举金与庄严具的 譬喻。本论虽取楞伽经喻,而经以此比喻转识与赖耶识的同异,本论以此喻 觉与不觉的同异,所喻略有差别。「如是,无漏」与「无明」的「种种业幻 ,皆同」是「真如性相」。无漏是觉,无明是不觉。从无明不觉而起的,有 种种的业幻,如上所说的三细六粗等。无漏觉体,也可说有业幻,如前所说 的不思议业相;以及遍照众生心,随念示现,都是业幻的作用。无漏与无明 ,所有的种种业相,一觉一不觉,一真一妄,虽然是差别的,但那不过从生 灭门中,约如来藏所起的德相妙用,及无明所起的杂染相用而说。若推究他 的究竟而会归真如,这都是以真如为体性的。无漏,当体是真如性;虚妄相 ,也不离真如性。真如是绝对的,在真如界内,一切无差别。所以从真如的 立场说,一切的一切,无不是真如。「是故」下,引证大乘经说:一、本来 涅簄说:「修多罗中」,「依於此真如」的意「义」,「说一切众生」,虽 在生死流转,而实「本来常住,入於涅簄」。这即生死是涅簄的意义。『依 [P168] 於真如义故』,贤首疏中没有『真如故』三字,但意义还是一样。如般若、 深密等,都说一切众生本来常住,自性涅簄,本来寂静;这是大乘经的通义 。二、菩提本有说:菩提的本来如此,大乘经中也处处有文。如金刚经说: 『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是法平等,无有高下』。既然圣凡平等,凡夫也应 本具菩提法。所以说:「菩提」「非可修相,非可作相,毕竟无得」。本来 如此的,当然是不可修集的,不可造作的。无修无作,即是毕竟无所得的。 此约一切法同真如性说,若约生灭门中随染还净说,由凡夫到圣者,从杂染 到清净,不但菩提从修而得,涅簄也可说证入。约法性平等说,不生不灭, 寂灭常住;众生本来是佛;因为这都是以真如性为体的。所以,唯识家说: 约此义,也可说菩提法是非可修、非可作的。但本论的真如说,着重於真如 与心,真如与觉性的统一。所以,约真如义,不但是理法性,而也是心与觉 的无为本具。这所以为唯识学者所不能承认。
此下,遣疑执。上说无漏种种业幻,不思议业相,也许以为佛有色相, [P169] 如众生可见的。不知如来法身,不可以三十二相、八十种好见的;法身是绝 待的,不可以相取的。所以说:「无色相可见」。「而」经说众生见如来有 三十二相、八十种好,似乎「有见色相」的,那「是随染」所起,「业幻所 作」的;即所说觉体随染而有的色相。离染污的不净色,所以说得无染的净 色;见佛时,因众生机感,即见佛的相好如何。其实,这「非是」法身自体 的「智色不空」的真「性」,因为真实的淳净的「智相」,是「无可见」的 。真如体即如来藏,以净智为性。法身的不思议色,性即净智,所以名为智 色。智色即如来藏不空性的显发。既即智为性,所以是不可见的。不空性的 智色,楞严经中,即说为性水真空,性空真水等。所以究竟圆满的大智中, 无漏无明同为真如性相,没有差别。而无漏业幻,同真如性而即智为性,与 无明业幻的同真如性而与智不相应,还是有着不同的。
丙 异相
言异相者,如种种瓦器,各各不同。如是无漏无明,随染幻差别,性染幻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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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故。
再从生灭门的观点,说觉与不觉的「异相」:「如种种」的「瓦器」, 虽都是微尘所作成的,但彼此形色作用,是「各各不同」的。「如是」,「 无漏」与「无明」,虽同一真如性相,但无漏智性,由於「随染幻」而似有 「差别」。有漏无明,由於体「性」即是「染幻」,而有种种的「差别」。 所以,不特无漏与无明是彼此差别的;但约无漏或无明说,也是各各千差万 别的。
真如法性中,一切是平等的。无漏智,有漏无明(识),唯识学者,虽 说同一法性,而从染净依他起中以明差别。在染依他中说有漏,无明,杂染 事;净依他中说无漏,正智,清净事。本论明觉与不觉,也是同一真如性的 。但无漏清净觉性,是即真如为体,是菩提本有的。作差别的说明时,依真 心随染以明无漏,依无明性染以明有漏。这是两家诤论的焦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