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顺法师佛学着作集

妙云集中编之一『佛法概论』 [回总目次][读取下页] [读取前页]


第四章 有情与有情的分析

第一节 有情的分析

三处观

佛法以有情为本,那就应该认识有情是什麽。佛常用「三处观」去 观察有情,分别有情的真相。但有情的分别观察,要从有情的流转相续中,与身 心的相依中去考察,不可为静止的、孤立的机械分析。有情是有机的活动者,如 当作静止、孤立的去考察,就会发生错误,误解佛陀观察的深意。论到三处观, 即五蕴观,六处观、六界观。蕴处界的分别观察,是从不同的立埸去分别,看到 有情的各个侧面。蕴观,详於心理的分析;处观,详於生理的分析;界观,详於 物理的分析。依不同的立埸而观有情自体,即成立此三种观门,三者并不是截然 不同的。蕴中的色蕴,界中的地水火风,可通於非执受的自然界。六处虽专为有 情身心的分析,但从六处而发识缘境,即由此说到内心外界的一切。这有情中心 [P58] 论的观察,都说到了心与色,即证明了有情是色心平等和合相应的存在者,不能 偏重於物质或精神。



蕴观

蕴,是积聚义,即同类相聚。如『杂含』(卷二·五五经)说:「所 有诸色,若过去,若未来,若现在;若内、若外;若粗、若细;若好、若丑;若 远、若近;彼一切总说色阴」阴即蕴的异译。佛以慧眼观有情,归纳有情的 蕴素为五聚,即五蕴色、受、想、行、识。这五者,约情识的能识、所识而 分。所识知中,有外界的山河大地等,有自己的身体,即是色蕴。色的定义为「 变碍」,如『杂含』(卷二·四六经)说:「可碍可分,是名色」。有体积而占 有空间,所以有触碍;由於触对变异,所以可分析:这与近人所说的物质相同。 眼、耳、鼻、舌、身、色、声、香、味、触等都是。除形质的色蕴外,内在的精 神活动,这也是情识所识的,可分为三:一、受蕴:受的定义是「领纳」,即领 略境界而受纳於心的,是有情的情绪作用。如领境而适合於自己身心的,即引起 喜乐;即不合意的,即感到苦痛或忧愁。二、想蕴:想的定义为「取像」,即是 [P59] 认识作用。认识境界时,心即摄取境相而现为心象;由此表象作用,构成慨念, 进而安立种种名言。三、行蕴:行的定义是「造作」,主要是「思」心所,即意 志作用。对境而引生内心,经心思的审虑、决断,出以动身,发语的行为。分析 内心的心理活动,有此三类,与普通心理学所说的感情、知识、意志相似。但这 三者是必然相应的,从作用而加以相对的分类,并不能机械的划分。为什麽这三 者属於所识知呢?这三者是内心对境所起的活动形态,虽是能识,但也是所觉识 的,在反省的观察时,才发现这相对差别的心态。如直从能识说,即是识蕴。识 是明了识别,从能知得名。常人及神教者所神秘化的有情,经佛陀的慧眼观察起 来,仅是情识的能知、所知,仅是物质与精神的总和;离此经验的能所心物的相 依共存活动,没有有情的实体可得。

五蕴说的安立,由「四识住」而来。佛常说有情由四识住,四识住即是有情 的情识,在色上贪着住,或於情绪上、认识上、意志上起贪着,执我执我所 ,所以系缚而流转生死。如离此四而不再贪着,即「识不住东方南西北方四维上 [P60] 下,除欲、见法、涅簄」(杂含卷三·六四经)。综合此四识住的能住所住,即 是五蕴,这即是有情的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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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质┅┅┅┅┅┅┅┅┅┅┅ 色┓
      识所依住┫      ┏情绪┅┅┅┅┅┅┅ 受  
                ┗精神┫认识┅┅┅┅┅┅┅ 想  ┣五蕴
                        ┗造作┅┅┅┅┅┅┅ 行  
      识┅┅┅┅┅┅┅┅┅┅┅┅┅┅┅┅┅┅ 识┛



处观

处,是生长门的意义,约引生认识作用立名。有情的认识作用,不能 独存,要依於因缘。引发认识的有力因素增上缘,即有情根身的和合体:眼 根、耳根、鼻根、舌根、身根、意根。此六者的和合,即有情自体;为生识的有 力因,所以名之为处。六处是介於对象的所识,与内心的能识中间的官能。有眼 方能见色此色为眼所见的,与色蕴的色,含义不同;有耳方能闻声┅┅。有 [P61] 六根,所以对根的境界,也就分为色、声、香、味、触、法六境,为生识的 所缘缘。有所知与能知,而此二者皆以六处为中心;如没有六处,能识与所识失 去联络,也就不能成为认识。由六处而引发六识,才能分别境界。六处为认识的 重要根源,所以随六处而分识为眼识、耳识、鼻识、舌识、身识、意识。由於六 根门,所以有六尘外六处、六识。继之而引起的心理作用,也就分为六触、 六受、六想、六思、六爱等。这都从认识的来路根门不同,加以种种的分别 。此六处法门,如『杂含』(卷八·二一四经)说:「二因缘生识。何等为二? 谓眼、色,耳、声,鼻、香,舌、味,身、触,意、法。┅┅眼、色因缘生眼识 ;┅┅此三法和合触;触已受;受已思;思已想」。六处中的前五处,为生理机 构,是色法。此色,经中称为「清净色」,是物质中极精妙而不可以肉眼见的细 色,近於近人所说的视神经等。意处是精神的源泉。依五处发前五识,能见五尘 ;依意处生意识,能知受、想、行别法处,也能遍知过去未来,假实等一切 法。我们的认识活动,根源於六处,而六处即有情的一切,所以佛陀常说六处法 [P62] 门。如合此六处及色等六境,即名十二处,为后代论师所重的。但佛世重於内六 处,如律说:「不得过五语六语」,即是一例。而「阴界六入」入即处的异 译,为『阿含』及大乘经中常见的成语。佛陀的处观,本是从有情中心的立埸, 再进而说明内心与外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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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观

界,即地、水、火、风、空、识六界。界有「特性」的意义,古 译为「持」,即一般说的「自相不失」。由於特性与特性的共同,此界又被转释 为「通性」。如水有水的特性,火有火的特性,即分为水界、火界。此水与彼水 的特性相同,所以水界即等於水类的别名。此六界,无论为通性,为特性,都是 构成有情自体的因素,一切有情所不可缺的,所以又被解说为「因性」。

地、水、火、风四界,为物质的四种特性。『杂含』(卷三·六一经)说: 「所有色,彼一切四大及四大所造色」。一切物质,不外乎四大界及四大所造的 五根,五尘。四大说,印度早就盛行,希腊也有。佛陀既采用四大为物质的特性 ,因素,应略为解说。地、水、火、风,为世间极普遍而作用又极大的,所以也 [P63] 称为四大。人类重视此常识的四大,进而推究此四大的特殊性能,理会到是任何 物质所不可缺的,所以称为能造。这辨析推论所得的能造四大,为一般物质 色所不可缺的,所以说「四大不离」。地即物质的坚性,作用是任持;水即物质 的湿性,作用为摄聚;火即物质的暖性,作用为熟变;风为物质的动性,作用为 轻动。随拈一物,莫不有有四大的性能,没有即不成为物质。地与风相对,水与 火相对。地以任持为用,因为他有坚定的特性。如桌子的能安放书物,即因桌子 的体积,在因缘和合中,有相当的安定性(有限度的,超过限度即变动),能维 持固定的形态。坚定的反面,即轻动性。如物质而没有轻动的性能,那永不会有 变动的可能。地是物质的静性,风是动性,为物质的两大特性,水有摄聚的作用 ,如离散的灰土,水分能使之成团。物质的集成某一形态,也要有此凝聚的性能 ;摄引、凝聚,即是水界。火的作用是熟变,如人身有温暖,可以消化食物;一 切固定物的动变,都由熟变力,使他融解或分化。水是凝聚的,向心的功能;火 是分化的,离心的功能,这又是物质的两性。四大是相互依存而不相离的,是从 [P64] 他的稳定、流动、凝合、分化过程中所看出来的。从凝摄而成坚定,从分化而成 动乱;动乱而又凝合,坚定而又分化;一切物质在这样不断的过程中,这是物质 通遍的特性,为物质成为物质的因素。至於空界,是四大的相反的特性。物质必 归於毁坏,是空;有与有间的空隙,也是空;虚空是眼所见,身所触的无碍性。 凡是物质四大的存在,即有空的存在;由於空的无碍性,一切色法才能占有 而离合其间。有虚空,必有四大。依这地、水、火、风、空五大,即成为无情的 器世间。若再有觉了的特性,如说「四大围空,识住其中」(成实论引经),即 成为有情了。



第二节 有情与身心的关系

有情的神化

依佛法说:有情的生死流转,世间的苦迫纷乱,根本为「我见 」在作崇。我见,即人人於自己的身心,有意无意的直觉到自我。强烈的自我感 为中心,於是乎发为一切颠倒的思想与行为。此自我,在释尊时代的印度,有各 [P65] 式各样的名称,有各式各样的推想,成为印度文化中的核心论题。释尊即由此大 彻大悟,而成为无上正觉者。

有情,即「我」的异名之一;此外更有「数取趣」、「命者」、「士夫」等 。般若经总列为十六名。有情,即有情识者。我,即主宰自在宰制者。数取 趣,即不断的受生死者。命者。即寿命延续者。士夫,即作事者。这些,都约有 情的各种现象而立名,本为世间的事实,但神秘者与庸俗者,不能正见有情的真 相,所以神化起来。如『杂含』(卷一0·二七二经)说:「三见者,何等为三 ?有一种见,如是如是说:命则是身。复有如是见:命异身异。又作是说:色( 受、想、行、识)是我,无二无异,长存不变」。身,即身体及依身体而起的心 理作用;命,即生命自体。其中第三说,即印度传统的婆罗门教。他以生命自体 为「我」,此我为实有的,智识的,妙乐的,常在的,为一一有情的本体。此有 情的「我」,与宇宙本体的「梵」同一。起初,以此「我」为肉体色的,以 后发展到真我为智识的,妙乐的。依佛法说:这不外以色为我到以识为我。但婆 [P66] 罗门教以为此色等即真我,与真我无二无别,是真常不变的。释尊的时代,东方 印度风行的新宗教,以及在此气运中完成的学派,如僧蔧耶、卫世、尼犍子,都 建立二元论。以为生命自体,与物质世界各别,这都是命异身异的第二说。命异 身异的「命者」,及即色为真常我的我,即神教徒所拟想的生命自体,为生死流 转中的主体,即一般所拟想的灵。当时,有一分断见的顺世论者,虽在有意无意 中,为实在的自我见所奴使,一切以自我为中心而企图主宰一切。但他们以为我 即是身,身体为无常的,可坏的,所以我也就一死完事,无所谓后世。此三见, 在现实生活中,於有情自体而真觉为有我,并无差别;不过推论此我与身的关系 如何,见地多少不同而已。以有情为本的佛法,即适应此一思想潮流而出世者。 释尊的正观,即於蕴、处、界作深切的观察,否定这些异见,树立无我的有情论 ;净化情本的有情,使成为智本的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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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常相续的有情论

释尊的教说,根本反对二元的立场。有情即身心和合的 假名,决无离身心的我或命者。如『杂含』(卷三·六三经)说:「若沙门婆罗 [P67] 门计有我,一切皆於此五受阴(五取蕴)计有我」。又(卷一三·三0六经)说 :「眼、色(意法等例)缘生眼识,三事和合触,触俱生受、想、思。此四,无 色阴;眼、色(阴),此等法名为人」。又如说:「士夫六界」。这可见有情或 我,即依五蕴、六处、六界而成立,没有离蕴、界、处的实我。释尊於三处观察 ,不但离蕴、处、界的我不可得,如婆罗门教的真我说,也评为倒想的产物。他 们以为色即是我,以及识即是我,而我是常住妙乐的。释尊却说:「色无常,无 常即苦,苦即非我,非我者亦非我所;如是观者,名真实正观」(杂含卷一·九 经)。又说:「缘眼、色生眼识,三事和合触,触俱生受、想、思。此等诸法非 我非常」(杂含卷一一·二七三经)。又说:「地(等六)界,彼一切非我有, 我非彼有,亦非神也。如是慧观,知其如真」(中含分别六界经)。於有情作蕴 、界、处的正观时,确认为一切是无常的、苦的。非常住、非妙乐,婆罗门教的 真我,即根本的否定了。佛法否定此神秘我的一元论,及超物质我的二元论,即 以有情为身心的和合相续者。但又不落於顺世者的断见,从念念无常的相续中, [P68] 展转相依的没有独存自体中,无我无我所,而肯定有情为假名的存在。不离蕴、 处、界,不即蕴、处、界,成立生死的系缚与解脱,所以说:「虽空亦不断,虽 有亦不常,业果报不失,是名佛所说」(中论观业品)。有情为假名的,没有绝 对的不变性,独存性胜义无我;有相对的安定性,个体性世俗假我,为 佛观蕴、处、界的精义。 [P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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