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始佛教圣典之集成』 [回总目次][读取下页] [读取前页]
流传世间的一切佛法,可分为「佛法」、「大乘佛法」、「秘密大乘佛法」三类。「佛 法」是:在圣典中,还没有大乘与小乘的对立;在佛教史上,是佛灭后初五百年的佛教。对於这 一阶段的「佛法」,近代学者每分为:「根本佛教」、「原始佛教」、「部派佛教」。分类与含 义,学者间还没有明确一致的定论(1)。我以为,佛陀时代,四五(或说四九)年的教化活动,是 「根本佛教」,是一切佛法的根源。大众部Maha^sa^m!ghika与上座部Sthavira分立 以后,是「部派佛教」。佛灭后,到还没有部派对立的那个时期,是一味的「原始佛教」。对於 「佛法」的研究,「原始佛教」是最主要的环节。「原始佛教」时代所集成的圣典,大概的说, 有两部分:一、「经」(修多罗)「四阿含」,或加「杂」而称为「五部」。二、「律」( [P2] 毗奈耶)的重要部分。各部派所公认的「经」与「律」,就是「原始佛教」时代所集成的,代表 着「原始佛教」。佛陀的时代,律部仅有「波罗提木叉」(一部分);经部的「四阿含」或「五 部」,都没有集成;部分虽已有定形文句,而还在「传诵」中。所以如不从「原始佛教」时代所 集成的圣典去探求,对於「根本佛教」,是根本无法了解的。「原始佛教」时期,由於传承的, 区域的关系,教团内部的风格、思想,都已有了分化的倾向。集成的「经」与「律」,也存有异 说及可以引起异说的因素。「部派佛教」只是继承「原始佛教」的发展倾向,而终於因人、因事 、因义理的明辨而对立起来。所以「原始佛教」的研究,是探求「根本佛教」,理解「部派佛教 」的线索。而「原始佛教」的研究,首先要对「原始佛教」时代集成的圣典,作一番历史的考察 ,理解其先后成立的过程。对於「原始佛教」的研究,这才能给以确当的客观基础。为了这样, 对原始佛教圣典成立的先后过程,作一番考察,而将研究所得,条理而叙述出来。
注【1-001】日本学者的不同分类与不同解说,如前田惠学『原始佛教圣典之成立史研究』所引述(一五)。
从事原始佛教圣典(我国一向称之为小乘经律)史的研究,在传统的佛教界,是不免震惊的 。因为这些经律,传说为佛灭第一年夏,在王舍城Ra^jagr!ha召开的「第一结集」中,已经 [P3] 结集完成。虽然事实并不如此,佛教的原始传说也并不如此,但二千多年来的传说,传说久了, 也就无异议的看作史实。而现在要论证为次第成立的,有些还迟到西元前后,自不免感到震动了 !现存各部派所传的经律,部类与组织,彼此间并不相同,内容也大有出入。而各部派都以自宗 所传的经律,为「第一结集」所结集的;这当然有问题,至少各部派有过改编的事实。那谁是原 始的?或者一切都经过改动的呢!主要的盛大的部派,就自称为「根本」的,如「根本大众部」 Mu^lamaha^sa^m!ghika,「根本上座部」Mu^lasthavira,「根本说一切有部」 Mu^lasarva^stiva^din,「根本犊子部」Mu^lava^tsi^putri^ya。自称为「根本」,就有以 佛法根本自居的意图。巴利语Pa^li写成的经律,自称为上座正统;是「第一结集」所结集, 保持原样而传承下来的,就是一个明显的例子。现存的经律,不能否认部派的色彩,也就不能否 认部派间的多少改动。进一步说,现有经律,决非都是佛灭第一夏,「第一结集」所集成的;现 存的经律自身,提贡了明确的证据。如文荼王Mun!d!a为佛灭后四十馀年间在位的国王,由於 王后的去世而非常悲伤。尊者那罗陀Na^rada为他说「除忧患法门」;这是巴利的『增支部』 ,与汉译『增壹阿含经』所共传的(1)。经文明白说到:「如来涅簄以后」,佛弟子所说而被编入 「阿含经」的,不在少数(2)。现存的经律,由经律自身的文记,而证明为不是「第一结集」所完 成的。那末,现存经律集成的次第历程,是怎样的呢?近代学者,以不同的研究方法,分别提出 [P4] 意见,来答覆这个问题。
近代学者的研究,由西方学者开始,日本学者作了进一步的论究。在原始佛教圣典的研究上 ,资料上,有着丰硕的成果。西方学者接触到锡兰的佛教,以巴利语圣典为研究对象,从巴利语 的研究,而进入巴利圣典的研究。如H.Oldenberg於西元一八七九年,刊行「律藏」第一卷。 在「绪言」中,论圣典的成立,分为七阶段,以判别新古。一九0三年,T.W.Rhysdavids.刊 行『佛教印度』,判圣典的发达为十阶段;以为巴利三藏完成於阿育王As/oka的时代。西元 一九三三年,B.C.Law.修正前说,而成立多少改善的十阶段说。以为第六阶段,当阿育王时代 。那时,「四部」与「律藏」全部,都已完成;而「小部」与「论藏」,大部分属於后四阶段, 也就是阿育王以后成立的(3)。这几位学者,仅留意巴利圣典,而未能注意到其他语文的原始圣典 ,也就不能从比较而发现原始圣典的原形。同时,着重於大部,大类的分别,着重於语文的新旧 ,而没有能从一一部类,一一经典自身,作精密的考察。
日本学者的研究,大概来说,是重视巴利语圣典,而又不忘固有的汉译圣典。西元一九二二 年,宇井伯寿发表『原始佛教资料论』(4)。四年后,和!A薪哲郎发表『原始佛教的实践哲学』;在 「序论」中,论到了根本资料的取舍的方法(5)。这二部书,对原始佛教圣典的研究,提贡了更精 密的方法。不从大部着手,而对一一经典,举例研究,以发见其新古阶段。这一方法,深深的影 [P5] 响日本学界,到现在还受到尊重。从这二位学者的着作看来,存有超越巴利圣典,而进求更古更 根本的佛教意图。在资料上,二位都汉巴并取。宇井伯寿以为:阿育王时,还没有「五部」,「 四含」。他从巴利学者的传说中,接受了「九分教」为原始圣典,阿育王时的圣典。叁照觉音 Buddhaghos!a的解说,还是以巴利圣典的某些部类,作为当时「九分教」的实体(但认为「 九分教」还有新旧三阶段)。然而现在这些古经律,仍不免部派的变化,所以结论到:凭上述的 古典,还是不能充分知道历史上的佛陀的真说。然后提出三项标准,认为这样,才能阐明根本佛 教的真实。在这,表达了他的卓见,称为「根本佛教」。和!A薪哲郎的作品,大体同意宇井伯寿 的见地,而作进一步的更精密的论究。举例来作精密的分析,用异译本来比较,论究到编集者的 意趣。撇开结集传说,聪明的逃避了年代上的困扰。
继之而来的,是进入了「九分教」与「十二分教」,「九分(十二分)教」与「四阿含」, 谁先谁后的讨论;「九分(十二分)教」到底是形式分类,还是实体部类的讨论。「九分教」与 「十二分教」,西方学者也曾有过介绍。到西元一九一六一九一七年,椎尾辨匡发表『关於 根本圣典』,主张「九分教」为最古的圣典。加上宇井伯寿『原始佛教资料论』的发表,在日本 佛学界,引起了或赞或否的反响。如(西元一九二五年)赤沼智善的『佛教经典史论』;(一九 二六年)美浓晃顺的『九分十二部教之研究』;(一九二八年)林屋友次郎的『关於十二部经的 [P6] 研究』等,先后讨论了这一问题(6)。以「十二分教」为古,以「四阿含」为先的,是尊重(日本 也就是中国的)佛教旧传的。以「九分教」为古,早於「四阿含」的,比较上重视巴利圣典。这 些讨论,都与原始佛教圣典的研究有关。
也许是由於战争吧!日本佛学界沈寂了下来。等到日本回到了和平,西元一九六0年,平川 彰发表了 『律藏之研究』。比较各部广律,各种语本,也论到「律藏」各部分成立的新古。研究 的结论,大致以巴利「律藏」为比较古形的。一九六四年,前田惠学发表了『原始佛教圣典之成 立史研究』。标名原始佛教圣典,而其实是限於契经的。多少比对汉译,而只是巴利原始圣典的 研究,以「九分教」为古典,而作更精密的论究。这两部,一经一律,是日本学者最近的研究成 果。
日本学者的研究,方法与资料方面,都有了丰硕的成就,是应该深深的表示赞叹!自从西方 学者,重视巴利圣典以来,日本学者受到深刻的影响。虽然他们不忘旧来所传的汉译,而终於不 能摆脱巴利圣典为古典的!8统索;不自觉的投入了,非研究巴利语,不足以理解原始佛教的窠臼。 多读汉译经律的学者,应该接受过去研究的良好成就,走着自己的道路,来作原始佛教圣典史的 研究!
注【2-001】『增支部』「五集」(南传一九八0八四)。『增壹阿含经』 卷二四(大正二六七九上六八0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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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2-002】如宇井伯寿『关於阿含成立之考察』所引述(『印度哲学研究』卷三三一二、三一三)。
注【2-003】平川彰『律藏之研究』,据和!A薪哲郎的介绍引述(八一六)。
注【2-004】宇井伯寿『原始佛教资料论』(『印度哲学研究』卷二一一五二六0)。又应叁阅所着『印度哲学研
究』第三卷。
注【2-005】和!A薪哲郎『原始佛教的实践哲学』(三一三一)。
注【2-006】如前田惠学『原始佛教圣典之成立史研究』所引述(四八0四八八)。
佛陀自身并没有着作,佛弟子也没有当场记录;没有原始手稿,也没有最初刊本:圣典是怎 样集成的呢?原始佛教圣典,与一般的典籍不同。对圣典而作史的研究,首先要认清圣典的特性 。一般的说,圣典是佛法,源於佛陀的自证,而为人宣说出来。其实,佛法不只是口说的。佛法 的根源,当然是佛陀的自证。属於佛陀自证的境地,是无可论究的。从佛的自证境地,而成为世 [P8] 间的,为人类所信、所知、所学习的,一定要经「表达」的过程。检讨圣典的内容,有教说,有 制度,有佛的生活实况。教说,是佛所宣说的,是佛的「言教」。 法制,部分是当众宣布制定的 ;部分是佛的生活轨范,成为大众的楷模,这面就有「身教」(还有佛的事迹,也不用佛说, 而为当时所知而传说下来的)。佛的「身教」、「言教」,从佛的内心而表现出来。内心流露出 来的,如佛的气象、精神,使人直觉到伟大而信心勃发;那种「目击道存」,「无为而化」的教 化,经律中多有记述,这不是「身教」、「言教」所能概括的。如来的身口意三业大用的示 现,约特殊的事例,称为「三业轮」(三示导)。这表明佛陀的教化,是佛的三业德用,呈现於 人类,诱导人类趋入於佛法。佛法,那只是口舌的说教呢!
佛法也不只是佛说的:以教说来说,佛法而见於圣典中的,佛说的而外,有弟子说的,有弟 子与弟子互相对论的,有佛略说而弟子广为分别的,还有佛涅簄后弟子说的。宇井伯寿曾列表以 为说明,可以叁考(1)。在『相应部』「有偈品」(与『杂阿含经』的「八众诵」相当)中,还有 梵天Brahman,帝释天S/akradeva^na^m indra等说法,所以『大智度论』说:「佛法 有五种人说:一者、佛自口说;二者、佛弟子说;三者、仙人说;四者、诸天说;五者、化人说 」(2)。佛法并不限於佛说,是佛教早期所公认的。从佛的自证心境,表现出来,化导人类。在家 出家的佛弟子,依佛的教导而修证,证入佛陀自证的境地。本着自己的理解与体验,或表示自己 [P9] 的悟解,或为了化导而表达出来,都就是佛法。彻底的说,根源於佛陀,而表现於世间的,不只 是佛的三业德用,也是佛弟子们的清净三业。佛法是具体的,活跃於人类面前的。以佛陀为根本 ,僧伽为中心,统摄七众弟子,而展开其觉化,净化人间的救世大业。这就是用文句来集成圣典 的来源。
「原始佛教」初阶段,离佛不远,对佛法是有一种明智合理的看法。佛法不只是说的,也不 限於佛的。所以「阿含经」集录了佛弟子所说,连佛灭后弟子所说的,也集录起来。律部而成立 较早的,如「经分别」对於「学处」的「文句解说」、「犯相分别」,都只是分别,而并不解说 为是佛说的。但这种明智合理的看法,终於变了,这当然是离佛日远的关系。一切归於佛,作为 佛说,其时间是可以考见的。「九分教」的名目,出现在『中部』、『增支部』中。「九分」或 「十二分教」,在汉译「阿含」部中,称为「如来所说」(3),「我所说」(4),「佛所说」(5),「 佛所宣说」(6);铜钿部Ta^mras/a^t!i^ya(7)的『增支部』,也称为「瞿昙之法」(8);『岛史』 也说是「师之九分教」(9)。「九分(或十二分)教」是佛法部类的总称,所以这就是「一切佛法 是佛说」。巴利Pa^li圣典『相应部』 还没有说到「九分教」,『增支部』 才明确的称为佛说 。所以以一切佛法为佛说的见解,是「九分教」成立了,「四部阿含」末期『增支部』成立 的时代,还在「第二结集」以前。从此,「如是我闻,一时,佛在某处说」,成为契经的一定文 [P10] 句。
「佛法等於佛说」,传说也太久了!然而要作原始佛教圣典成立史的考察,不能不回复原始 的古说,以便理解圣典所传佛法的特质。
注【3-001】宇井伯寿『印度哲学研究』卷三(三一二三四七)。
注【3-002】『大智度论』卷二(大正二五六六中)。
注【3-003】『增壹阿含经』卷二一(大正二六五七上)。
注【3-004】『杂阿含经』卷四一(大正二三00下)。
注【3-005】『般泥洹经』卷下(大正一一八八上)。
注【3-006】『佛说大集法门经』卷上(大正一二二七中)。
注【3-007】南传巴利文系佛教,每自称为上座部Sthavira,或分别说部Vibhajyava^din,其实是从
上座部所分出的,分别说部的一支,正名为铜钿部。
注【3-008】『增支部』「五集」(南传一九三二九)。
注【3-009】『岛史』(南传六0二六)。
佛法是什麽?是根源於佛陀的自证;而成为人间佛法的,是以佛为根本,以僧伽为中心,统 摄七众弟子,而展开於人间的救世大业。内容不单纯,逐渐的成为文句,集成各部圣典的过程, 情形也就不一样。如律vinaya部中,作为僧伽轨范的「学处」s/iks!a^pada,当众制为一 定的文句,为佛陀时代的成文法。编成部类,成为半月半月诵说的「波罗提木叉」Pra^timoks!a 。所以「波罗提木叉」的成立过程,是初制,再制到定制;「学处」(戒条)增多,编为部类 ,成为公认(大体相同)的「戒经」。集成「犍度」khandhaka的种种法制,如出家「受戒 法」、「安居法」┅┅都是推行在僧团中的不成文法。从佛世到集成,制度也有多少变化;经过 情形,是传说在僧团中的。结集,主要是面对当前的僧制事实,而以文句集录出来。集录的过程 ,是从要目到详备,从起源到补充的。律部的集成,与经部是不相同的。
经su^tra部,主要是「教说」的集成。从「说」到「集成」,有着种种过程,种种问题 。如「佛说」,或对一人说,或对数人,或对大众说。佛说,刹那的过去了,而存留於听众内心 的,是佛说的影象。在佛法中,称为「听闻受持」。领受佛说,忆持在心,这是佛法存在於弟子 内心的阶段。忘失了,忆持不完整,那就不消说了。忆持完全的,由於领解的程度不等,存在於 听者内心的佛法,彼此间也不容易一致。听同一教说,而引起不同的反应,不同的理解,甚至相 反的意见,在「听」与「说」的关系中,是极普遍的现象。阿梨吒Aris!t!a从佛听法,而以 [P12] 为「欲不障道」(1),就是一个极端的例子。大乘经说:「佛以一音演说法,众生随类各得解」(2) ,也只是表示了这一情况。
存在於听者内心的佛法,为同梵行者,弟子,教外人士,再表达出来。如作大意的开示,或 加以阐明,虽还是从佛听来,而一般是不承认为佛说的(可能是弟子说)。如依佛说的次第意义 ,精简为一定的文句,在敬虔的心中,确信为是佛所说。传授简略的文句,附以内容的解说。这 种定形文句,传布开来,就进入了「传诵」阶段。
佛陀四五年的不断说法,教说是非常多的。听者的程度不一,「传诵」出来的佛说定形 文句,也不是少数的。多而又不完全一致,大同小异的,同中有异,异中有同的,到处都是:到 底那些是真正的佛说?有佛教僧伽内部的共同意识,也就是当时的僧伽(起初,都是佛的及 门弟子),大家有心目中公认的佛法标准。而且,佛弟子有领悟力特强的,成为法义的论说者, 名为「持法者」dhammadhara,「论法者」dhammakathika。还有记忆力很好 的,成为「多闻者」Bahussuta。智慧第一舍利弗S/a^riputra,多闻第一阿难A^nanda ,就是领悟力与记忆力杰出的大师。据经律传说:佛法的传出,或说从佛听来,或说从大 众听来,或说是从众多的长老们听来,或者从某大德听来(3)。这种「传诵」而来的佛法,要经僧 伽大会的共同审定。在第一结集中,以忆持力最强的阿难为主持人。这样的共同审定,名为「结 [P13] 集」,才被公认为真正的佛说。所以不同的传诵,大同小异的文句,只要不违佛意(当时的共同 意识),就一切都集录下来。
弟子所说,大致也经历「受持」、「传诵」、「结集」三阶段。佛的及门弟子,於佛法 有深彻的理解,真实的修证。然后助佛扬化,展开互相论究,为众说法的工作。弟子所说而能传 诵於教界,受到大众审定而集入圣典的,都是当代的名德长老。这是见佛所见,证佛所证的,所 以能与佛说受到同样的尊重。不过,佛弟子的教说,与说者的个性、兴趣、习性、思想方式,有 着某种一定的关系。这是从佛弟子的特殊性中,重现佛陀的教法。在佛弟子的师承传受中,这些 会成为思想流派的渊源之一。
原始佛教圣典中,还有诸天、夜叉等说,『相应部』 的「有偈品」,是属於这一类的。这是 早期结集,但不是最早的。这些,多数不属於僧伽内部的传诵,而是来自民间。佛法普化社会, 通过民间固有的宗教信仰领域,而表现佛法的超越,纷纷的传诵於佛教界。这部分,理智的成分 淡,情感与兴味的成分浓。所宣说的佛法,不是通俗的,就是简要的,直觉的,缺乏分别精严的 佛学特色。在大众共同审定中,承认是佛法而结集下来。
「根本佛教」,佛陀四五年半世纪的长期教化,「传诵」的佛说,弟子说,决非少数的 ,简略的片言只语。早期集成的圣典,虽然简要,而实际已非常复杂。佛教的日益开展,进入第 [P14] 二期的结集,成为大部。佛法更从新形式,新意境中表现出来,而为时代佛教所公认。这些,到 下面再为论列。佛法是在这样的情况下,成为大众公认的佛法(或佛说)。以一字一句为佛口亲 说,固然是离佛世太远,不明了实情的信仰。而想在现存圣典中,探求佛陀亲说,而感到不可能 ;不知这一探求佛说的构想,是与圣典成立的实情不符的。
注【4-001】『中部』(二二)『蛇喻经』(南传九二三七)。『中阿含经』卷五四(大正一七六三中)。
注【4-002】『维摩诘所说经』 卷上(大正一四五三八上)。
注【4-003】『长部』(一六)『大般涅簄经』(南传七九九一0二)等。
「第一结集」与「第二结集」,近代学者或有不同的意见,然现存的原始佛教圣典,曾经佛 弟子的结集,是确实的。结集sam!gi^ti是等诵、合诵的意思。古代结集的实际情形,是:
一、结集的形式,是僧伽会议:结集是等诵、合诵,这不是个人或三二人的私自纂辑,而是 多数比丘僧伽的共同结集。佛教界的惯例,凡僧伽的任何大事,是经大众的如法会议(羯磨 [P15] )而定的。上座在大众中上坐(如大会的当然主席)。举行会议,通例请能处理僧事的一人任羯 磨;等於在大会中,推请一位会议的主持人。如传说的「五百结集」,推请阿难A^nanda集 出经藏,优波离Upa^li集出律藏。阿难与优波离,就是当时集经、集律的主持者。对於法律 的论究,佛教一向是采取问答式的(1)。所以结集时,由上座发问,主持结集者诵出,再经大众审 定。结集的僧伽大会,是在这样的情况下进行的。
二、结集的过程,大致要经三个阶段:1.诵出:古代的结集,不可设想为现代的编集。在当 时,并没有书写记录作依据。一切佛法的结集,全由圣弟子,就其记忆所及而诵(诵是暗诵、背 诵,与读不同)出来的。据传说,最初的结集,是由阿难与优波离分别诵出的。阿难与优波离, 被传说为当时的忆持权威;如阿难称「多闻第一」,优波离称「持律第一」。实际上,应有在会 的圣弟子们,提贡资料,不过要由会议的主持者,向大众宣诵而已。
2.共同审定:向众诵出,还不能说是结集(合诵)。将诵出的文句,经在会大众的共同审定 ,认为是佛说,是佛法。这样的经过共同审定,等於全体的共同诵出,这才名为结集。大会的共 同审定,如『摩诃僧律』卷三三(大正二二四九一中)说:
「阿难言:诸长老!若使我集者,如法者随喜,不如法者应遮。若不相应,应遮,勿见尊 重而不遮。是义非义,愿见告示!众皆言:长老阿难!汝但集法藏,如法者随喜,非法者 [P16] 临时当知」。
这一传说,最足以说明结集时的实际情形。结集,决非主持者宣诵了事,而要经大众同意的 。佛制的一般通例:同意者默然随喜(默认);不同意的,起来提出异议。所以『僧律』所说 ,符合这合议的情形。上座部系Sthavira的传说,对於经律结集的主持者,赋与更大的 权威。如铜钿部Ta^mras/a^t!i^ya、化地部Mahi^s/a^saka、法藏部Dharmagupta 的广律,但说公推结集(诵出)(2)。说一切有部Sarva^stiva^din的『十诵律』,分 别问五百比丘,五百比丘一一的回答:「我亦如是知,如阿难所说」(3)。『根本说一切有部毗奈 耶杂事』,经当事人一一的证实,然后以「我已结集世尊所说经教,於同梵行处无有违逆,亦无 诃厌,是故当知此经是佛真教」作结(4)。有同意而没有任何异议,实不如大众部Maha^sa^m!ghika 所说的公正翔实!
3.编成次第:在传说中,诵出的经与律,再为编集:集经为「四阿含」;集律为「二部毗尼 」、「犍度」等。诵出又继以编集为部类次第,确是一项必要的工作。结集是经大众的审定,如 不为部类与次第的编集,等到大会一散,试问结集的成果何在?谁能证明其为曾经共同审定的呢 !所以,结集成什麽部类,这姑且不谈,而要编成次第,是绝对必要的。古代结集的编为次第 ,如『瑜伽师地论』卷八五(大正三0·七七二下)说: [P17] 「结集者为令圣教久住,结苴!5攒南颂,随其所应,次第安布」。
「结苴!5攒南颂」,「次第安布」,如『分别功德论』卷一(大正二五·三二中)说:
「撰三藏讫,录十经为一偈。所以尔者,为将来诵习者,惧其忘误,见名忆本,思惟自悟 ,故以十经为一偈也」。
「录十经为一偈」,就是「结苴!5攒南颂」。这是将经文编为次第,然后将十经的经名,顺次 编为一偈。这样,能忆持「录偈」,就不容易忘失,而达到「圣教久住」的目的。集经的「录偈 」,虽或者怀疑其是否古法,然就现存经律来看,越是古典的,就越是有的,使我们深信其渊源 的古老。一直到西元四世纪,说一切有部与经部Su^trava^din辩论,简别契经的真伪时,还 以原始的偈颂来证明。如『顺正理论』卷四(大正二九·三五二下)说:
「彼(经部)谓此经非入结集,越总颂故。如说制造顺别处经,立为异品」。 「(有部反破)若尔,便应弃舍一切违自部执圣教契经。如说制造二种空经,立为异品, 亦越总颂。如是等类,互相非拨」。
经部以「越总颂」为理由,指说一切有部的某些契经,为「非入结集」非当初结集所有 的。说一切有部反难:二种空经(小空、大空),也是在总颂以外的,难道可说是经部制造的吗 ?在那时候,古传的总颂,彼此都是承认的。有些出总颂以外,而在部派的范围内,认为是佛说 [P18] 的,就立为异品而附於总颂。说一切有部与经部共许的总颂,是否为原始结集的「录偈」,当然 还可以讨论。但由此可以推见,结集必分为部类,编成次第,又结为苴!5攒南颂以便忆持的。
三、结集成的经律,赖专业持诵而保存:这是结集以后的事,但是为了忆持所结集的经律而 形成。结集成的经(法)律,分为部类,编成次第,但还是存在於心念口诵之中。为了保持经律 的部类、次第、文句,不致忘失错乱,所以佛教多赞叹持诵。一般人只能少分学习,不容易全部 忆持,於是佛教界有专业持诵的人才。忆持经法的,名「多闻者」Bahussuta,或称「诵 经者」sutra^ntika;忆持戒律的,名「持律者」vinayadhara。如『中阿含经』的 『真人经』,说到「诵经、持律、学阿毗昙」(5)。『中部』『善士经』,就分别为「多闻者」、 「持律者」、「论法者」(6)。诵经与持律者的分工,为了忆持不忘(文与义)。在汉译中,每泛 称经师(7)、律师。来中国传译经律的大德,能持诵一部广律,或一部两部「阿含经」,就很难得 了!结集所成的经律,就亏了他们而流传下来。所以『分别功德论』卷二(大正二五·三四下)赞叹 说:
「颂云:上者持三藏,其次四阿含,或能受律藏,即是如来宝」。
注【5-001】问答阿毗达磨,如『中部』(三二)『牛角林大经』(南传九三八一)。问答毗陀罗,如『中部』(四
三)『毗陀罗大经』,(四四)『毗陀罗小经』(南传一0·一一三0)。
[P19]
注【5-002】『铜钿律』(铜钿部广律的简称)「小品」(南传四·四三0)。『弭沙塞部和醯五分律』卷三0(大正
二二·一九一上)。『四分律』卷五四。(大正二二·九六八中)。
注【5-003】『十诵律』卷六0(大正二三四四九上)。
注【5-004】『根本说一切有部毗奈耶杂事』卷三九(大正二四·四0七上)。
注【5-005】『中阿含经』卷二一(大正一·五六一中)。
注【5-006】『中部』(一一三)『善士经』(南传一一下二二二四)。
注【5-007】经师,或译为「诵持修多罗者」,如『阿毗昙毗婆沙论』卷一(大正二八·六上)。
当佛灭第一夏,王舍城Ra^jagr!ha举行「五百结集」,一切经律都已结集完成。这一传 统的传说,模糊了结集的真实情况;不正确的解说,不必要的论诤,都从此而滋长起来。如佛教 有种种的结集传说,但为这一传统意见所影响,於是对传说的不同结集,都推想为考定与校正, 维持或恢复固有的经律形态。又如在佛法流传中,部派间虽有公认的经律,而内容却大有出入。 每一部派,都以自宗传诵的经律为原始结集;彼此既有出入,就不免引起谁真谁伪的论诤。这早 是大乘佛法隆盛以前的情形。如上项所引,经部Su^trava^din与说一切有部Sarva^stiva^di^n [P20] ,就有入结集、不入结集的论诤。大抵经律较为详备的部派,总是怪别部删除了。如说 跋子Vajjiputta比丘「大结集」,舍弃毗奈耶的波利婆罗Pariva^ra,及阿毗达磨 论Abhidhamma等(1)。另一方面,却说长老比丘,「抄治我律,开张增广」(2),也就是增 多了。自宗所不诵的,就说对方「制造安置阿笈摩中」(3)。维护自宗所诵的,就说对方诽谤;不 但不是制造增益,反而「有如是等无量契经,皆於今时隐没不现,本所结集,多分凋零」(4)。相 互的评破,都受了传统的意见最初五百结集,就一切完成了的影响。其实,经律是在不断结 集中成立的。
经律的不断结集,经律自身,就充分的说明。『铜钿律』有明白的记录,如「大品」「自恣 犍度」(南传三二九八)说:
「自恣日,比丘等说法,诵经者结集经,持律者抉择律,论法者相对论法」。
在分配房舍时,让不同专长的比丘,分类的共住一处(汉译律部也有此说),如「经分别」 (南传一二六八)说:
「比丘中之诵经者,相互诵经,彼等共住一处。持律者相互抉择律,彼等同住一处。论法 者相互论法,彼等共住一处」。
上面说到,由於经律的结集,引起诵经者suttantika与持律者vinayadhara的 [P21] 分工。「诵持修多罗者」,不但诵持已经结集的,还继续结集传诵的契经。持律者对於律的抉择 (分别、解说),也是这样。这都不是个人的,而是持经者与持律者,於自恣日等,大众共会的 时候,共同结集,共同论究。经、律、论,就在这诵经者,持律者,论法者的不断结集,不断抉 择,不断论究下,逐渐完成。
这,应注意到法经与律的不同特性。经法是义理的,重在内心的饫修;律是制度的, 重在身语的实行。经与律的不同,影响了经师与律师的风格。如律,「波罗提木叉」Pra^timoks!a ,在半月半月诵说中;僧团的行法,在日常实行中。所以持律者的任务,不是广集,而是 就当前所实行的,作严密的分别抉择。如有违犯的,予以判决、处分。如有新事件,就依据固有 的律制,而作新的论定,以维护僧团的统一。「若佛所不制,不应妄制;若已制,不得有违。如 佛所教,应谨学之」(5)!这一决定,正代表了持律者,富於保守的工作态度。所以在经律中,只 说「持律者抉择律」,而没有说结集律。但持法者却不尽相同,因为佛说的教法,广泛的传诵於 僧团及民间。佛涅簄后,已经结集的经法,要持诵不忘;新传来的经法,要共同来论定、结集。 所以说:「持经者结集经」。而对於法的分别抉择,另成「论法者」一流(这是后来别立「论藏 」的原因)。由於经(法)与律的特性不同,持经者与持律者的态度也不同。持律者富於保守性 ,而持经者富於流动性。这一根本的不同,深深的影响了未来的佛教。 [P22]
不断传诵出来,不断结集的另一重要文证,是「四大广说」,或译为「四大广演」、「四大 教法」、「四大处」。这是对於新传来的教说,勘辨真伪,作为应取应舍的结集准绳。「大说」 、「广说」,就是大众共同论究,也就是结集的意思。「四大教说」,是各部派经律所共传的: 集入「增壹阿含」的、有铜钿部、大众部Maha^sa^m!ghika、说一切有部(6)。集入「长阿含」 的,有铜钿部、法藏部Dharmaguptaka(7)。集录於律部的,有说一切有部、雪山部Haimavata (8)。总之,「四大广说」是各部派经律所共传的。
上座部Sthavira系统的,现存各部经律,虽传译略有出入,大体终归一致。如『长阿 含经』卷三『游行经』(大正一一七下)说:
「若有比丘作如是言:诸贤!我於彼村、彼城、彼国,躬从佛闻,躬受(是法)是律是教 。从其闻者,不应不信,亦不应毁。当依诸经推其虚实,依律依法究其本末。若其所言, 非经、非律、非法,当语彼言:佛不说此,汝谬受耶!所以然者,我依诸经、依律、依法 ,汝先所言,与法相违。贤士!汝莫受持,莫为人说,当捐舍之!若其所言,依经、依律 、依法者,当语彼言:汝所言是真佛所说。所以然者,我依诸经、依律、依法,汝先所言 ,与法相应。贤士!汝当受持,广为人说,慎勿捐舍!此为第一大教法也」。
其馀的三大教法,都与上一样,只是来源不同。第一「从佛闻」;第二从「和合众僧多闻 [P23] 旧」边闻;第三从「众多比丘持法、持律、持律仪者」(9)边闻;第四从「一比丘持法、持律、持 律仪者」闻。这四者,是佛、僧伽、多数比丘、一比丘。从这四处而传来的经律,大家不应该轻 信,也不要随意诽毁。要「依经、依律、依法」(10)本着固有的经与律,而予以查考。本着佛 说的法(义理),来推求他是否与法相应。这样的详加论究,结论是:与经律(文句)相合,与 法(义理)相合的,赞为真佛法,应该受持;否则就应弃舍他。这一取舍承受或不承受的标 准,实就是一般所说的「佛语具三相」:一、修多罗相应;二、不越(或作显现)毗尼;三、不 违法性。说一切有部所传,开合不同:判决为非佛说的,名「四大黑说」(迦卢沤波提舍);是 佛说的,名「四大白说」(摩诃沤波提舍)。这四大(黑说、白)说,经中传为佛将涅簄时说, 编入「增壹阿含」。律部中,载於「七百结集」下。这充分表明了,这是原始结集以后,七百结 集前后,佛教界对於新传来的经律,审定而取去的准绳。
「四大广说」,在上座部系经律中,是四处来的传说,依经、依律;或依经、依律、依法来 审定。大众部所传,如『增壹阿含经』所说的,虽也说到东南西北传来,而重在「契经、律、阿 毗昙、戒」四者。对於共同论究审定,也说得极明确:「当取彼比丘(所说),而共论议,案 法共论」。案法共论,审定取去的准绳是:大分为二类:「与契经相应,律、法相应者,便受持 之。设不与契经、律、阿毗昙相应者,当报彼人作是语:卿当知之,此非如来所说;然卿所说者 [P24] ,非正经之本」。这一分别,与上座部的经律所说,是一样的。次约四方传来作分别的说明,不 与经律相应的,分为三类:一、不与戒行相应的,这是「非如来之藏」,应舍去。二、不与义相 应的,应舍去;与义相应的,「当取彼义,勿受经本」。三、是否与义相应,不能明了,那就以 戒行来决定。如与戒行相应,是可以承受的。此外第四是:与经、律、阿毗昙、戒行相应,与义 也相应的,便赞叹为「真是如来所说」(11)。对於新传来的经律,『增壹阿含经』所说,不拘於固 有的经、律、阿毗昙三藏(文句),而重视义理,尤其重视戒行,也就是重视法与律的实质。
佛涅簄后,佛教界到处传诵佛说。由诵经者结集经,持律者抉择律,论法者论究法,经律( 论)才逐渐形成。在「四阿含」及「律部」原型凝定,为教界所公认后,仍不断的传诵,於是部 派的圣典,呈现了组织的,内容的,文句的种种差别。经与律,是经不断的结集而完成的,并非 如传说的那样,最初结集就一切完成了。
注【6-001】『岛史』(南传六0三四)。
注【6-002】『舍利弗问经』(大正二四·九00中)。
注【6-003】『阿毗达磨顺正理论』卷四(大正二九三五二下)。
注【6-004】『阿毗达磨顺正理论』卷四六(大正二九,六0五上)。
注【6-005】『弭沙塞部和醯五分律』卷三0(大正二二·一九一中)。
[P25]
注【6-006】『增支部』「四集」(南传一八二九三二九七)。『增壹阿含经』卷二0(大正二·六五二中六五
二下)。『毗尼母经』卷四所引(大正二四·八二0中)。
注【6-007】『长部』(一六)『大般涅簄经』(南传七·九九一0二)。『长阿含经』卷三(大正一·一七中一
八上)。
注【6-008】『十诵律』卷五六(大正二三四一四上中);『萨婆多部毗尼摩得勒伽』卷六(大正二三·五九七下
五九八上);『根本说一切有部毗奈耶杂事』卷三七(大正二四三八九中三九0中)。『毗尼母
经』卷四(大正二四·八一九下八二0上)。
注【6-009】「持律仪者」,『长部』『大般涅簄经』作「持摩夷」Ma^tika^,就是「持母者」,指与律有关的摩
夷。
注【6-010】『长部』但作经、律;『长阿含经』於经、律外,别说「依法」,约义理说。
注【6-011】上来并见『增壹阿含经』卷二0(大正二·六五二中下)。
佛教的结集传说,是非常多的。其中,「第一结集」「王舍Ra^jagr!ha结集」或「 五百结集」,「第二结集」「毗舍离」Vais/a^li^结集」或「七百结集」,是佛教界公认的 [P26] 结集。种种的结集传说,虽有传说的成分,但都有某种事实在内,只是传说得有些不实而已。公 认的二大结集,为一切部派所公认,也就是部派未分以前的结集传说。不为教界公认的结集传说 ,无论怎麽说,都只是一部一派的结集事迹。两大公认的结集,原本是僧团中重律(重事相的) 学团所传述的。如『僧律』、『铜钿律』、『五分律』、『四分律』、『十诵律』、『根有律 杂事』、『毗尼摩得勒伽』、『毗尼母经』(1),都有这二次结集的传述。依此律家的传述,而见 於后代史传的,如『岛史』、『大史』、『善见毗婆沙律』、『大唐西域记』等(2)。其中「第一 结集」,尤为教界所重视。所以,或结合於「涅簄譬喻」,如『根本说一切有部毗奈耶杂事』、 『佛般泥洹经』、『般泥洹经』(3)。或结合於「阿育王」As/oka譬喻」,如『阿育王传』(4) 等。或引述於经论中,如『增壹阿含经』序,『分别功德论』、『大智度论』(5)。也有自成部帙 的,如『迦叶结经』,『撰集三藏及杂藏传』(6)。
传说的两大结集,不仅是法与律经与律的结集,更含有僧团内歧见的消除,归於和合的 部分。如「第一结集」时,大迦叶Maha^ka^s/yapa与阿难A^nanda间的严重论诤;大 迦叶与富兰那Pura^n!a间的歧见。「第二结集」时,东西方的对立,以受取金银为主的十 事异议。事实上,结集与歧见,是有关联性的。佛陀入涅簄后,维持佛教的和合以求开展,应为 佛弟子心中的首要任务。结集成公认的法律,以免引起诤论;消除歧见以谋和合,更需要结集。 [P27] 诵经者结集经,持律者结集律,都是共同论究,以确定佛陀的法义与律行的真意,而免僧团的分 化。如『长阿含经』的『众集经』,说到结集的动机,就是为了看到异学的诤讼分裂,而主张「 我等今者宜集法律,以防诤讼,使梵行久立,多所饶益」(7)。这两大结集,为持律者所传,所以 有关结集的缘起,只提到有关戒律部分。如上所引的「四大教法」,明显表示了,当时佛教界的 经法多歧,也有赖於「案法共论」,和合诵出。
关於歧见部分,实为部派分裂的远源,应另为讨论。结集的内容部分,每一律典,所说都不 尽相同。研究起来,那是部派佛教,将自部经律的部类与内容,作为原始结集,而叙述於「五百 结集」的传说中。当时的结集内容,应从经律结集的研究中去说明。在这,没有论究部派不同 传说的必要;现在要说的,是:
一、两大结集传说略述:1.「王舍结集」:在佛灭第一年夏,大迦叶发起召开王舍城的结集 大会。起初,大迦叶率领大众,从王舍城到拘尸那Kus/inagara,主持佛般涅簄后的荼毗 大典。大迦叶发见僧团内部,有不遵规定,自由行动的倾向,於是发起结集的法会。结集的地点 ,在王舍城外的七叶岩Saptaparn!a-guha^。叁加结集的,有五百比丘(8)。一直追随佛陀 ,直到佛般涅簄,侍佛二十五年的阿难,几乎被弃於结集大会以外。等到叁加结集,又被大迦叶 众举发种种的过失。主要为对佛陀的侍奉不周问题,对女人的态度问题,对小小戒的存废问题。 [P28] 阿难在大众中,尊重僧伽,表示忏悔,而维持了教团的和合。当时,阿难诵出法经,优波离 Upa^li诵出律,在安居期中,完成了那一次的结集。
2.「毗舍离结集」:佛灭一百年,佛教界发生严重的论诤。持律者耶舍Yas/a,在毗 舍离游行,见当地的跋Vr!ji比丘,在布萨日,接受信众金银的布施。耶舍以为非法,提 出异议,因而受到毗舍离比丘的摈逐。据上座部Sthavira系各律所说,当时跋比丘的 非法,共有十事;但受取金银,仍看作引起纷争的主因。耶舍到了西方,首先得到波利邑Pa^rikha^ 比丘的支持。於是邀集同道,得三菩伽(Sam!bhoga即商那和修)的赞同。又全力争取 萨寒若Sahaja^ti国离婆多Revata的支持。然后集合了七百比丘,东下毗舍离。在传说中 ,东方跋比丘,也西上争取离婆多的支持,但没有成功,这是决定东西双方未来成败的关键所 在!集会在毗舍离。由於西方来的有七百众,当地的东方比丘,当然更多;不便於共论,这才由 双方各推代表四人,举行会议。结果,东方的受取金银等十事,一一被论证为非法;僧团又恢复 了一时的和合。这是一项严重事件,关涉得非常广。从发生到解决,怕不是短期一年或数月 的事。
二、二大结集的历史性:「七百结集」,虽然学者间意见不一,而作为历史性的真实事件, 大致为学者所肯认(9)。而「五百结集」,或视为托古的传说,产生於第二结集时代(10)。这在不属 [P29] 於佛教的西方学者,支离割裂,原是不足深怪的!对於这一问题,大家都会同意,这是律家的古 老传说。是律家的传说,所以说到当时的僧伽内部,王舍大会中的歧见,毗舍离大会的纠纷,都 只说到律行,而没有说到经法。从这一意义去看,就发见「王舍结集」,虽被传说为法(经)与 律(或加论)的结集;而毗舍离的「七百结集」,已是「论法毗尼」(11),或称之为「七百结集律 藏」(12)。「七百结集」时代,法与律已经结集存在,所以是论法毗尼。七百结集自身,说明这一 大会的主要目的,并没有结集法与律的意图。这是律家的传说,重於律行,原始根据为毗尼的摩 算理迦(13)。偏重或强调律行,可说是事理的常态。以律家的传说,而叙述法与律的结集,更显得 「王舍结集」的可以信赖。这是传说,在不断的传说中,自不免有所增益,或次第倒乱,而形成 部派间的传说纷歧,不宜因此而为全部的怀疑。佛陀涅簄了,为了强固僧团的思想,行为与制度 ,免陷於分崩离析,发起经与律的结集,实为佛教界一等大事!这是事理所应有与必有的,我们 没有任何理由,任何反证,足以证明「王舍结集」为捏造的!
或者以为:「小品」的「五百犍度」,预想『大般涅簄经』的存在;而『大般涅簄经』(同 『长阿含经』『游行经』),却没有说到王舍城的结集,因而推为后起的传说。或者依据汉译的 『般泥洹经』等,明确的说到王舍城结集,以证明「王舍结集」的可信(14)。这都似乎过分重视文 记,而忽略传说自身。佛的大涅簄,王舍城圣弟子的结集,事实尽管相衔接,而传说却不妨独立 [P30] 。以佛涅簄事为依据的传说(起初是片段的传说),经师结集为完整的『大般涅簄经』。以王舍 结集为依据的传说,律师简要的集录於「毗尼摩算理迦」;比『大般涅簄经』的集成,时间还要 早些。「犍度」部的结集传说,都是与涅簄无关的。后来,西北方的律师,将大涅簄事,集录在 律部中。持律者所传的「大涅簄譬喻」,见於『根本说一切有部毗奈耶杂事』。『杂事』的「大 涅簄譬喻」,就与王舍城的结集相衔接(15)。同样的,「王舍结集」本来不是经师所传的;而流传 於北方,西域,传译於我国的『佛般泥洹经』、『般泥洹经』,也与「王舍结集」联结起来(16)。 所以,佛涅簄与「王舍结集」,本由经师、律师,分别集成。『大般涅簄经』没有说到「王舍结 集」,决不能因此而怀疑「王舍结集」的真实性。
王舍与毗舍离大会,是持律者的传说。依律典明文,王舍大会有法与律的结集,而毗舍离大 会,只是非法恶行的共论否定。铜钿部律,在「五百犍度」、「七百犍度」末,都以「律之结集 」作结,更表示了持律者偏重的口吻。持律者对王舍及毗舍离大会的传说,重点在僧团内部歧见 的消除,以维护僧团的和合统一。但在持律者的传说中,对於这二次大会,在结集方面,都赋与 同样的意义。如『四分律』称之为「集法毗尼五百人」、「七百集法毗尼」。摩诃僧律作「五 百比丘集法藏」、「七百集法藏」。『根本说一切有部毗奈耶杂事』作「五百结集事」、「七百 结集事」。『毗尼母经』作「五百比丘集法藏」、「七百比丘集法藏」。『大史』也作「第一结 [P31] 集」、「第二结集」。这是值得深思的事!律典明文,专重於僧伽内部歧见的消除;而持律者, 几乎一致的表示:毗舍离大会,与王舍城大会一样,是法与律的结集。所以毗舍离大会的实际情 形,在解息诤论以后,应曾进行经与律的结集。这在锡兰的『岛史』(17)中,就曾这样的明说了。
从经律的结集来说,部派所传的经律,虽有多少不同,然从同处而论,在部派未分以前,确 有经律为佛教界所公认。应有僧伽的结集大会,共同论定,这才具有权威的约束力,能为佛教界 所公认。王舍城与毗舍离的两次集会,就是公认的结集大会。从经律自身去研究,经律的诵出与 编审,是不止一次的,不断集出的。不断集出的经律,应有两大阶段。第一阶段完成的,经与律 都分为长行与偈颂。经部的长行,是「相应修多罗」;偈颂是「夜」(八众)。律部的长行, 是称为「修多罗」的「波罗提木叉」(戒经);偈颂是「随顺行法」(分二部)。经与律的结集 过程,在部类的组织上,有着相同的情形。经不断的传诵结集,到第二阶段,完成的经律部类, 是这样:经部,将当时所有的部类「 九分教」,以长行为主的,集为「四部」;偈颂部分, 是杂说。律部,「波罗提木叉」,已完成「经分别」。而偈颂部分,已成为三部,倾向於不同事 项的类集(犍度部由此而集成)。这是部派未分以前的经律部类,为一切部派所公认。经律集成 的二大阶段,与传说的两大结集相合。从原始佛教圣典集成史的研究中,深信「王舍结集」、「 毗舍离结集」,有着历史的真实性。虽然真实的历史,已与某些传说相结合,而有点迷离不明。 [P32]
经律结集的两大阶段,集成的种种部类,将在下面去分别论究。这一结论,如研究而大体正 确的话,那末经律的成立过程,与公认的两大结集传说,可说完全契合。至於部派分化以后的经 律结集,当然就是那些不为佛教界公认的不同的结集传说了!
注【7-001】『摩诃僧律』卷三二、三三(大正二二·四八九下四九三下)。『铜钿律』「小品」的「五百犍度」
、「七百犍度」(南传四·四二六四六0)。『弭沙塞部和醯五分律』卷三0「五百集法」、「七百
集法」(大正二二·一九0中一九四中)。『四分律』卷五四「集法毗尼五百人」、「七百集法毗尼
」(大正二二·九六六上九七一下)。『十诵律』卷六0、六一「五百比丘结集三藏法品」、「七百
比丘结集灭恶法品」(大正二三四四五下四五六中)。『根本说一切有部毗奈耶杂事』卷三九、四0
(大正二四·四0二下四一四中)。『萨婆多部毗尼摩得勒伽』卷五(大正二三·五九七中下)。『
毗尼母经』卷三、四(大正二四·八一七中八一九下)。
注【7-002】『岛史』(南传六0·二五三0)。『大史』(南传六0·一六三一七三)。 『善见毗婆沙律』卷一
(大正二四·六七三中六七八上)。『大唐西域记』卷九(大正五一·九二二中九二三上);又卷七(
大正五一·九0九中)。
注【7-003】『根本说一切有部毗奈耶杂事』卷三九(大正二四·四0二下)。『佛般泥洹经』卷下(大正一一七五上
下)。『般泥洹经』卷下(大正一·一九0下一九一上)。
[P33]
注【7-004】『阿育王传』卷四(大正五0·一一二中一一四上)。『阿育王经』卷六(大正五0·一五0中一五二
下)。
注【7-005】『增壹阿含经』卷一(大正二·五四九中五五0下)。『分别功德论』卷一(大正二五·三0上三二
下)。『大智度论』卷二(大正二五·六七上七0上)。
注【7-006】『迦叶结经』(大正四九·四中七上)。『撰集三藏及杂藏传』(大正四九·一上四上)。
注【7-007】『长阿含经』卷八(大正一·四九下)。
注【7-008】或作千比丘,如『大智度论』卷二(大正二五·六七下);『大唐西域记』卷九(大正五一·九二二中」或
作八十千众,如『撰集三藏及杂藏传』(大正四九·一下)。
注【7-009】叁照前田惠学『原始佛教圣典之成立史研究』(五七二五七五)。
注【7-010】前田惠学『原始佛教圣典之成立史研究』所引(五五八五六0)。
注【7-011】『四分律』卷五四(大正二二·九七一下)。
注【7-012】『摩诃僧律』卷三三(大正二二四九三下)。
注【7-013】『萨婆多部毗尼摩得勒伽』卷五(大正二三·五九七中下)。
注【7-014】前田惠学『原始佛教圣典之成立史研究』所引「五五八五六一)。
注【7-015】『根本说一切有部毗奈耶杂事』卷三六四0(大正二四·三八四中四0八下)。
注【7-016】『佛般泥洹经』卷下(大正一一七五上下)。『般泥洹经』卷下(大正一一九0下一九一上)。
[P34]
注【7-017】『岛史』(南传六0三三三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