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始佛教圣典之集成』 [回总目次][读取下页] [读取前页]
在部派传承中,对「九分」与「十二分教」,有意见非常不同,而又不容易得到定论的,是 「本事」与「方广」。「本事」,为「九分教」的第六分。梵语ityuktaka,itivr!ttaka,一般 译为「本事」。巴梨语itivuttaka,译为「如是语」。由於原语传说不同,解说不同,形成二大 流。在固有的传说中,『大智度论』明确的说到这二类。鸠摩罗什Kuma^raji^va所译,虽传 有二说,而以「如是语经」为主。或写讹为「如是诸经」(1);音译为「一筑多」(2),「伊帝渭多 伽」(3)。惟『成实论』的「伊帝曰多伽」,是「本事」的意思。属於分别说系Vibhajyavadin 的经律,如『长阿含经』作「相应」(4);『四分律』作「善导」(5),『五分律』作「育多 伽」(6),都是「如是语」的别译。
「如是语」,铜钿部Ta^mras/a^t!i^ya现有『如是语』,为『小部』中的一种。玄奘所 译的『本事经』七卷,属於同一类型。虽现存本,不一定就是古本,但九分教中的「如是语」, 就是这一类,是无可疑惑的。玄奘所译『本事经』,分三品:「一法品」六0经,「二法品」五 0经,「三法品」二八经,共一三八经。每十二、三经,结成一苴!5攒南颂。而「三法品」末,仅 有三经,又没有结颂,可见已有了缺佚。『本事经』为重颂体:每经初标「吾从世尊闻如是语」 ;长行终了,又说:「尔时,世尊重摄此义而说颂曰」。这是重颂的一类,以初标「吾从世尊闻 如是语」,体裁特殊,而得「如是语」的名称。『小部』的『如是语』,分四集:「一集」三品 [P549] ,二七经;「二集」二品,二二经;「三集」五品,五0经;「四集」一三经。『原始佛教圣典 之成立史研究』,比对这二部『本事经』与『如是语』的同异,足供叁考(7)。『如是语』初 标「如世尊说阿罗汉说,我闻」。长行终了时说:「世尊说此义已,次如是(偈)说」。末了, 又结:「此义世尊说已。如是(我)闻」。比『本事经』多一结语。『大智度论』卷三三(大正二 五·三0七中)说:
「如是语经者,有二种:一者,结句言:我先许说者,今已说竟」。
『大智度论』的结句,与『如是语』的「此义,世尊说已」相近;多少不同,应为部派的传 诵不同。所说与『如是语』及『本事经』相当,是不会错的。『如是语』有四集,『本事经』仅 三法。在这四集中,第三集第三品止,都是「序说」,长行与重颂间的「结前生后」,末了的「 结说」,体例一致。第三集第四品起,仅每品的初末二经,具足「序说」等;中间的经文都从略 ,也就是没有「如是语」的形式。四集仅一三经,与前三集相比,也显得简略不足。这与『本事 经』的缺略,情形是一样的。为什麽三法、四集,而不是五法、六法,或九集、十集呢?以我看 来,这是一项编集而没有完成的部类。
『如是语』与『本事经』的体裁,在圣典集成过程的研究中,有三点值得我们重视。1.序说 与结说:佛说(及弟子说),从传说而集成一定文句,展转传诵,到结集而成为部类,成为现存 [P550] 的形态,是经过多少过程而成的。原始传诵而结集的,是佛说及弟子所说的短篇。没有说在那 说,为谁说,为什麽事说;这些是在传授中加以说明的(有的忘记了,有的传说不同)。其后, 人、事、处,逐渐编集在内,篇幅渐长;开始与终了,也渐有一定的形式。以「四阿含」及「四 部」来说:序说是:「如是我闻:一时,佛在某处住」(或加上「与比丘┅┅俱」,及特殊的事 缘)。结说,形式不一,如泛为比丘们说的,结为:「佛说是经(法)已,彼比丘(等)闻世尊 所说,欢喜信受(奉行)」。这类形式的完成,曾经过「如是语」那种体例。不说在那说,为 什麽人说,为谁(泛说「告众比丘」)说,而以「如世尊说阿罗汉说,我闻」为序说;以「此义 ,世尊说已,我闻」为结说。起讫都叙明「世尊所说,我闻」,这可说是师资传授中的习惯用语 ,表示传承的可信性,而形成一定文句的。「如是语」型的圣典,汉译还有『立世阿毗昙论』, 这是陈真谛Parama$rtha的译品,可能为犊子系Va^tsi^putri^ya论书。『论』分二十五 品,卷一(大正三二·一七三上)说:
「如佛婆伽婆及阿罗汉说,如是我闻」。
在「阎罗地狱」章前,也有这同一的序说(8);其他或简略为「佛世尊说」(9)。『论』卷一( 大正三二·一七四下)第一品末说: · 「如是义者,诸佛世尊已说,如是我闻」。 [P551]
其他品末,也有作「如是义者,佛世尊说,如是我闻」(10);「是义,佛世尊说,如是我闻」 (11)。这一序说与结说,与『小部』的『如是语』,可说完全相同。尤其是「地狱品」(12):分十大 地狱,每章长行以后,又说:「世尊欲重明此义而说偈言」(13),完全为重颂型。可见部派佛教时 代,这一形式的部类,还有承袭沿用的。「如是语」,是不限於铜钿部所传的。「如是语」(本 事)的另一特色,如『顺正理论』卷四四(大正二九·五九三上)说:
「本事者,谓说自昔展转传来,不显说人、谈所、说事」。
『顺正理论』下文,虽与「本生」相对,而以「本事」为过去事。然所说「自昔展转传来, 不显说人(为谁说)、谈所(在那说)、说事(为什麽事说)」,与现存的『曼陀多经』并不 相合,而却与「如是语」相合。从这,得到了「如是语」与「本事」的共同特性「自昔展 转传来,不显说人、谈所、说事」。佛及弟子所说的经偈,师资授受,展转传来,不说明为谁说 ,何处说,为何事说,成为「如是语」型。过去久远的事,展转传来,也不明为谁说,在何处说 ,为何事说;记录往古的传闻,就是「本事」。但是,「不显说人、谈所、说事」,对佛弟子的 信仰承受来说,是不能满足的。於是传闻的「法」「如是语」型,终於为「如是我闻:一时 ,佛在某处住」(再加上同闻众或事缘)。有人、有地、有事的「阿含」部类(成为一切经的标 准型),所取而代之了。传闻的「事」,也与「说人、谈所、说事」相结合,而集入於「阿含」 [P552] 部类之中。这样,「本事」已失去「不显说人、谈所、说事」的特质。然而「本事」(「如是语 」)的特性,终於在传承中保存下来,而为『顺正理论』主所记录。
2.长行与重颂:上面说过,「夜」的本义,并非重颂,而是「修多罗」的结颂「结集 文」;又为「八众诵」「结集品」;又引申为一切偈颂的通称。等到「伽陀」与「优陀那」 成立,重颂也随后形成了。长行与偈颂,原是各别传诵的。也许由於某些长行,与偈颂的内容相 近,而被结合起来;或依偈颂而演为长行。长行与偈颂的结合,形成一新的体裁;『如是语』就 是属於这一类型的。南传有「如是语」而没有「本事」;觉音Buddhaghos!a的解说,也不 说「夜」是重颂。「夜」而被解说为重颂,是北方的解说,也就是成立「本事」,而没有「 如是语」的部派。
3.增一法:以增一法一、二、三等为次第而集成圣典的,在『长部』中,有『十上经』 、『等诵经』。『长阿含』与之相当的,是『十上经』、『众集经』。『长阿含』中,更有『增 一经』、『三聚经』。『杂阿含』有「一问一说一记论┅┅十问十说十记论」(14),就是增一法的 雏型(这十法,传为沙弭所必诵)。这一编集法,是法数的类集与整理,为佛法渐有「论」部倾 向的表现。这是「阿含」完成以前的,重要的结集方法。现存的『如是语』与『本事经』,也是 以增一法来集成的。 [P553]
将这三者结合起来说:「如是语」是以「自昔展转传来,不显说人、谈所、说事」为特色。 序说与结说,表示其展转传闻的可信性,实为「如是语」的根本特性。长行与重颂的结合,也已 成为「如是语」的主要形式。『立世阿毗昙论』,是「如是语」型。「地狱品」有重颂,而没有 法数次第编集的意义。「九分教」与「十二分教」中的「如是语」,以序说及结说的定型文句, 长行与重颂的结合为主,不一定是增一法的。现存的『如是语』与『本事经』,是在序说与结说 ,长行与重颂的体裁上,更为增一法的编集;约与『增壹阿含』集成的时代相近。
『如是语』及『本事经』,表现为「传说」的形态。「如世尊及阿罗汉说,我闻」;闻者是 师资授受中的传授者。没有「说人、谈所、说事」的「传说」,在宗教的立场,一般人是难以生 信的。没有事实「说人、谈所、说事」,纯为义理的宣说;理智的气味过重,也缺乏感人的 力量。加上序说与结说的定型,长行与重颂,千篇一律。总之,作为佛教的圣典来说,这是近於 「论部」。小部,似乎是体裁新颖,却不适於大部的结集。『增壹阿含』也是以增一法来集成的 。在序说方面:「如是我闻,一时,佛在某处住」等,正如古人所说:「说方时人,令人心生信 故」(15),表现为从佛所听闻而来的直接性。叁入「说人、谈所、说事」;而长行、偈颂、重颂, 多姿多彩。『增壹阿含』的集成,对增一法编集的『如是语』来说,显然是相顾失色。到三品、 四集而中止,也许觉到不必再这样的结集下去了吧! [P554]
再说「本事」:在前后相关中,对前的「伽陀」、「优陀那」,立「如是语」。「如是语」 是偈颂的一类重颂。与后「本生」相关联的,是「本事」;「本生」与「本事」,都是有关 过去的事情。『大智度论』双举二说,有关「本事」的,如『论』卷三三(大正二五·三0七中下 )说:
「二者,三藏、摩诃衍外,更有经名一目(或作筑)多迦;有人言目多迦。目多迦名出三 藏、摩诃衍,何等是?┅┅如是等经,名为出因缘。於何处出?於三藏、摩诃衍中出,故 名为出。云何名因缘?是三事(夜长、道长、生死长)之本,名为因缘」。
依『论』,一目多迦,或简称为目多迦。现存梵本Dharmasam!graha(法集),Itivr!ttaka 也又作vr!ttaka。一(帝)目多迦或目多迦,『大智度论』解说为「出因缘」。出是出於三 藏及摩诃衍以外的,似指「杂藏」部分。以因缘起说,名为「因缘」。这样,「目多迦」是「因 缘」的一类。但这一解说,是可疑的。律中有『尼陀那』、『目得迦』,『目得迦』也与「因缘 」(尼陀那)相关联,而含义不大明了。惟『十诵律』称之为「无本起」(16);「无本起」与「出 因缘」,显然是同一意义。『顺正理论』所说:「言本事者,谓说自昔展转传来,不显说人、谈 所、说事」;这就是「无本起」、「出因缘」「本事」(目得迦)的真正意义。这是传说中 的,佛说的往古事佛化的印度民族与宗教的古老传说(在律中,「目得迦」是不显说人、谈 [P555] 所、说事的旧例;有说人、谈所、说事的,名「尼陀那」)。这一古义,在传说中,久已隐昧不 明(『智度论』所说,是别解),因为传说的佛化的印度民族与宗教故事「本事」,在「四 阿含」的集成中,已与说人、谈所、说事相结合。所以以「伊帝目多伽」为「本事」的,只能说 是过去事了。
『大毗婆沙论』卷一二六(大正二七·六六0上)说:
「本事云何?谓诸经中,宣说前际所见闻事。如说:过去有大王都,名有香茅,王名善见 。过去有佛,名毗钵尸,为诸弟子说如是法。过去有佛,名┅┅迦叶波,为诸弟子说如是 法。如是等」。
『大毗婆沙论』所举的「前际所见闻事」,有二类:一为印度民族的古代传说:『大毗婆沙 论』举例如大善见王Maha^sudars/ana。以此为例,那末,大善见王(17);黎努Ren!u与 大典尊Maha^govinda(18);坚固念王Dr!d!hanemi(19);摩诃毗多王Maha^vijita(20) ;释迦族S/a^kya与黑族Kan!ha^yana(21);大天王Maha^deva与尼弭王Nimi(22); 伊师山Isigili独觉(23);毗富罗山Vipula(24);毗罗摩长者Vela^ma(25):这都应该是「 本事」。二为过去佛事:所举毗钵尸佛Vipas/yin等为弟子说法,与『大般涅簄经』所说, 七佛为弟子说戒经的「伊帝目多伽」(26)相合。以此为例,那末,尸弃佛S/ikhi弟子事(27);羯 [P556] 句忖那佛Krakucchanda弟子事(28),也都应该是「本事」。「本事」,本为佛化的,传说 的印度民族故事,扩展为更远的过去劫事。『大毗婆沙论』的解说,是与「本生」相关而对立的 ,所以「本事」是除「本生」以外的过去事。瑜伽系所说,也大体相同,如『瑜伽论』说:「谓 诸所有宿世相应事义言教,是名本事」(29)。『成实论』说:「是经因缘及经次第(次第是譬喻) ,若此二经在过去世,名伊帝目多伽。秦言此事过去如是」(30)。「本生」、「本事」、「因缘」 、「譬喻」,在「十二分教」的解说中,都有近似而又不同的意义。据『成论实』说:「本事」 ,是「因缘」与「譬喻」而在过去世的。『原始佛教圣典之成立史研究』,对於这些,是以「譬 喻」为本而予以解说的(31)。从「譬喻」的立场来说,「譬喻」可说是早已存在的。但从「九分教 」与「十二分教」的成立过程来说,「譬喻」成为圣教的一分,是较迟的。起初只是「展转传来 ,不显说人、谈所、说事」的传说「本事」,「佛这麽说」而已。以后成为有「说人、谈所 、说事」;「阿含」中的「本事」,与「本生」类似而又不同,成为「九分教」的二分。
注【63-001】『佛藏经』卷下(大正一五·八0二下)。『十住毗婆沙论』卷九(大正二六·六九中)。
注【63-002】『大智度论』卷二五(大正二五·二四六下)。
注【63-003】『华手经』卷六(大正一六·一六八中)。
注【63-004】『长阿含经』卷三(大正一·一六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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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63-005】『四分律』卷一(大正二二·五六九中)。
注【63-006】『弭沙塞部和醯五分律』卷一(大正二二·一下)。
注【63-007】前田惠学『原始佛教圣典之成立史研究』(七一九七二一)。
注【63-008】『立世阿毗昙论』卷八(大正三二·二一三中)。
注【63-009】『立世阿毗昙论』卷一0(大正三二·二二一中)等。
注【63-010】『立世阿毗昙论』卷二(大正三二·一八一下)。
注【63-011】『立世阿毗昙论』卷三(大正三二·一八七下)等。
注【63-012】『立世阿毗昙论』卷八(大正三二·二0七中二一五上)。
注【63-013】『立世阿毗昙论』卷八(大正三二·二0七下)等。
注【63-014】『杂阿含经』卷二一(大正二·一五二下)。
注【63-015】『大智度论』卷三(大正二五·七五下)。
注【63-016】『十诵律』卷五七(大正二三·四二四中)。
注【63-017】『长部』『大善见王经』(南传七·一六五二0一)。
注【63-018】『长部』『大典尊经』(南传七·二四四二六八)。
注【63-019】『长部』『转轮圣王师子吼经』(南传八·七四八0)。
注【63-020】『长部』『究罗檀头经』(南传六·一九七二0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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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63-021】『长部』『阿昼摩经』(南传六·一三七一三九、一四二一四四)。
注【63-022】『中部』『大天捺林经』(南传一一上·一00一0八)。
注【63-023】『中部』『仙吞经』(南传一一下·六六七二)。
注【63-024】『相应部』「无始相应」(南传一三·二七九二八三)。
注【63-025】『增支部』「九集」(南传二二五·六一六五)。
注【63-026】『大般涅簄经』卷一五(大正一二·四五一下四五二上)。
注【63-027】『相应部』「梵天相应」(南传一二·二六三二六六)。
注【63-028】『中部』(五0)『魔诃责经』(南传一0·七四八一)。
注【63-029】『瑜伽师地论』卷二五(大正三0·四一八下)。
注【63-030】『成实论』卷一(大正三二·二四五上)。
注【63-031】前田惠学『原始佛教圣典之成立史研究』(三五九三六四)。
「本生」Ja^taka,音译为霨多伽、霨陀等。义译为生、本生。在「九分教」与「十二 分教」中,这是对佛教未来的开展,有重大意义的一分。古代所传的解说,似乎通泛而实能适合 [P559] 於古义的,如『成实论』卷一(大正三二·二四五上)说:
「霨陀伽者,因现在事,说过去事」。
『大毗婆沙论』卷一二六(大正二七·六六0上)也说:
「本生云何?谓诸经中,宣说过去所经生事,如熊、鹿等诸本生经。如佛因提婆达多,说 五百本生事等」。
这是说一切有部Sarva^stiva^din的解说。「过去所经生事」,是通於佛及弟子的。如 「五百本生」,也有关於提婆达多Devadatta,而不只是佛的「本生」。『大毗婆沙论』以 后,西元三世纪以下的论书,「本生」都被解说为释尊的前生菩萨行事。如『大智度论』说 :「无量本生,多有所济」(1)。『瑜伽论』说:「宣说世尊在过去世┅┅行菩萨行,行难行行, 是名本生」(2)。『顺正理论』也说:「谓说菩萨本所行行」。为了说明与「本事」的差别,确定 为:「或依过去事起诸言论,即由过去事言论究竟,是名本事,如曼驮多经。若依现在事起诸言 论,要由过去事言论究竟,是名本生,如逻刹私经」(3)。这是后代公认的,「本事」与「本生」 的差别。
「本生」,应分为经师所传的,律师所传的二类。经师所传的「本生」,不外乎「本事 」,佛化的印度民族的先贤故事。这些过去事,一部分被解说为释尊的前生。如大典尊Maha^govinda [P560] 「我其时为大典尊婆罗门」(4)。大善见王Maha^sudars/ana:「我忆六度埋舍 利於此。而(善见)王住转轮王法,┅┅第七埋舍利於此。如来(今者)第八埋舍利於此」(5)。 『中部』『陶师经』说:「尔时青年Jotipa^la,即是我也」(6)。『相应部』说:「我於前生,为 刹帝利灌顶王」(7)。这都是於传说的过去事中,指为释尊的「本生」。这种学风,在汉译的「中 阿含」中,更为普遍。如大天王Maha^deva(8);顶生王Ma^ndha^tr!(9);毗罗摩长者 Vela^ma(10);阿兰那长者Araka(11);善眼大师Sunetra(12)等,都说「即是我也」,成为 释尊的「本生」。「阿含」在经师的弘传中,化「本事」为「本生」的倾向,越来越盛,这是经 师特重佛陀(律师是重僧伽的)的结果。化「本事」为「本生」,主要为了说明:先贤虽功德胜 妙,而终於过去(不究竟);到现在成佛,才得究竟的解脱。融摄印度的先贤盛德,而引归於出 世的解脱,是经师所传「本生」的特色。然这样的「本生」,与「本事」是淆杂不清的。即使依 『顺正理论』的定义,而只要加上一二句,「本事」就成为「本生」了。对於这,『大毗婆沙论 』是以传说如此的过去事为「本事」,而「本生」取律部的传说,所以体例极为分明。
律师所传的「本生」,是以比丘、比丘尼,或僧团的发生事故,因而说明在过去生中,早已 如此了。末了,指明过去的某某,就是现在的某某。这是重於等流因果的;是通於佛及弟子,而 不限於世尊的。在过去世中,自然也有王、臣、长者、婆罗门,而平民、鬼神、旁生鹿、象 [P561] 、猕猴、龟、蛇、鸟类,更多的成为「本生」中的主人。约过去事来说,也与「本事」的精神不 同,这都是印度民间故事的佛化。这样的「本生」,各部律藏都是有的,所以说是律师所传的「 本生」。在律藏中,以『僧律』所说的为最多。『僧律』所传的「本生」,统为二大类:一 、详说:这都是以三部分构成的:1.当时的事缘;2.佛说过去早已如此,广说过去;3.结合当前 的人事。这一类的「本生」,如(13): l陶利大臣 2贪欲者 3金色鹿·王夫人 4鹿斑 5劫初入 6龙·仙人·金翅鸟 7六牙象·猎师 8大身象 9二婆罗门·羊 10名称王 11婆罗门 12鹦鹉 13守斋狼 14抒海婆罗门 15猕猴·鳖 16婆罗门女 17豆主·驴主 18龙象 19镜面王·猕猴 20野干 21猕猴·月影 22长者·阿摩由奴 23大婆罗门·迦罗呵奴 24二狗 25鹦鹉· 秃枭 26鸟·猴·象 27天女·五天子 28梳头女
上列的二十八事,都是同样体裁的本生。鹿斑(4)本生,明说「如生经中说」(14)。第二类 ,是略指如「本生」、「本生经」、「生经」中说,如(15): l二水獭 2鸟 3难提(牛)4三兽 5象王 6怨家 7长寿王 8迦毗罗 9贤 鸟 10生「经」 11孔雀鸟 12鸟 13鳖 14「生经」 15仙人·猕猴 16释提桓因 17 猕猴18蛇 19举吉罗 20巅多利鸟 21鳖 22鹦鹉 23「本生经」 24「生经」25「 [P562] 七女经」
『僧律』所说的,或详说,或略指,共有五十三则。这一类型的「本生」,在说一切有部 Sarva^stiva^din律中,虽多少,有无不同,而体裁完全一致。『十诵律』(16)现存: l二水獭·野干 2筱·猴·象 3鹿王·女鹿 4雁王·雁臣 5狮子·野干 6射师 ·弟子·贼帅 7父·子 8蛇 9守牧婆罗门妇
「蛇本生」(8),如『十诵律』说:「舍利弗性,若受必受,若弃必弃。舍利弗非适今世 有是性,乃前过去亦有是性。┅┅广说本生因缘」(17);体例与『僧律』全同。『十诵律』说: 「如是广说五百本生」(18),可见在当时,「本生」是非常多的。现存九则中,二水獭与野干(1) ,筱·猴与象(2),蛇(8),与『僧律』相合。『根有律』的「本生」,也不太多,分 散在各部,如:
Ⅰ『根本说一切有部毗奈耶』(19):1劫初人 2浣盆 3哑糍太子 4鹅·鳖 5鹦鹉· 鸺隹 6婆罗门·妇 7商人·金鼠 8智马·商主 9狮·兔 10针师女 11罗刹国 12父子 13商主妇 14屠猪人 Ⅱ『根本说一切有部衛刍尼毗奈耶』(20):l贪贼 2 宝珠鹅 3丑婆罗门 4不贞妻5 贪食肉 [P563] Ⅲ『根本说一切有部毗奈耶药事』(21):l施肉 2猕猴王 Ⅳ『根本说一切有部毗奈耶破僧事』(22):l提婆杀尼 2 3提婆不受佛言(二则)4 5 提婆堕狱(二则) 6 7 8度五比丘(三则)9罗!7亩罗识父 10耶输惑佛 11耶输投身 12提婆失神通 13霨王供养提婆 14缚迦知佛意 1524提婆无恩无报(十则) 25二狗 26 27提婆无恩无报(二则)28金色身 29金轮 30护佛丧命 31孤迦里迦说 无耻事 3236恩怨(五则) 37 38 39阿难不离佛(三则)40利养自害 4142二群( 二则)43非法示现正法 44顺正顺邪 45提婆愚痴 46提婆颠倒 47提婆妄絈 48舍利 弗救众僧 Ⅴ『根本说一切有部毗奈耶杂事』(23):隐人·猕猴·猎师
『根有律』所说的「本生」,与『僧律』、『十诵律』,体裁相同。然『僧律』的「本 生」,都在『波罗提木叉分别』,而『根有律』的「本生」,属於『破僧事』的,比二部『毗奈 耶』,多出三倍。传说佛为了提婆达多破僧,「广说五百本生」,这是说一切有部特有的传说。
说到分别说部Vibhajyava^din律的「本生」,先应说到一点:与经、律相结合的事 缘,「先贤的德行」部分「本事」,大都成为经师所传(佛)的「本生」。佛与佛弟子的事 迹,成为说经、制戒的「因缘」,其后都成为「譬喻」。举世间事为例证的,与当前的人事,是 [P564] 同类性质的,所以大抵成为律师所传的,佛与弟子的「本生」。这在分别说部系的传说中,充分 的表示出来。今列举『铜钿律』、『四分律』、『五分律』所传的,对照如下。凡叙述为「本生 」形式的,加*以为记别。
图片 ”铜钿律〔(24) ”四分律〔(25) ”五分律〔(26) l龙王惜宝珠 l龙王惜宝珠 l龙王惜宝珠* 2飞鸟惜羽毛 2飞鸟惜羽毛 2飞鸟惜羽毛* 3梵志不从王乞 3护国不从父乞 3护国不从父乞 4护国不从父乞 4牛喜爱语 4牛喜爱语 5牛喜爱语 5虎·狮·野干 6虎·狮·野干 5下座为上座说 6黄金鸟* 6黄金雁* 7长寿王 7长寿王 13长寿王 8筱·猴·象 11筱·猴·象 7雉·猴·象 8野狐·国王* [P565] 8射师弟子·贼* 11射师弟子·贼* 9 小象学大象* 9小象学大象* 9小象学大象* 10象师·弟子* 10善行·恶行* 12慧灯王* 12雁·龟* 14仙人* 15蛇* 16小雉救火*
上列的举事为证,部分与「本生」有关。「龙王惜宝珠」、「飞鸟惜羽毛」、「护国不从父 乞」,是举事以说明,不要向人多求,以免人嫌厌。『五分律』别有「梵志不向王乞」,对相知 识的国王,也不愿有所请求,与护国Ra^s!t!rapa^la的不愿向父母乞求,同一意义。「龙王」 与「飞鸟」二事,『五分律』是「本生」,而『铜钿律』与『四分律』,与『僧律』、『根有 律』相同,是例证而不是「本生」。「牛喜爱语」而不喜毁蜪,三律都不是「本生」,与说一切 有部律相合;但『僧律』作「难提(牛的名字)本生」(27)。有关两舌的「狮,虎与野干」,『 [P566] 十诵律』与『根有律』,也不是「本生」;而『僧律』作「三兽本生」(28)。「下座为上座说法 」,仅见於『铜钿律』。『铜钿律』所说的「黄金鸟」,显然为「本生」体裁,以偷罗难陀尼 Sthu^lananda^拨蒜而说。在比丘尼中,偷罗难陀尼是问题人物,『铜钿律』与『四分律』,有 「黄金鸟」本生。在『根有律』中,更为重视,有「宝珠鹅」(「黄金鸟」的不同传说)、「贪 贼」、「丑婆罗门」、「不贞妻」四「本生」。『僧律』与『五分律』都没有。「长寿王 」,起於拘捋弭Kaus/a^mbi^比丘的诤论,引述以证明「忍能止诤」;『僧律』也说「长寿 王本生」(29)。说一切有部的『十诵律』、『根有律』、『中阿含经』(30),都不是「本生」(论师 解说为「譬喻」),与『铜钿律』、『五分律』、『四分律』相同。「筱·猴与象」,是勉人尊 敬长老的。『十诵律』与『僧律』,都传说为「本生」(31)。「小象学大象」,是有关释尊与提 婆达多的。『铜钿律』虽说得不太分明,但的确是释尊与提婆达多的前生。『四分律』与『五分 律』,就分明是「本生」了。关於提婆达多的,『僧律』仅有「野干主」「本生」一则(32);『 僧律』的「本生」极多,但并不是偏重的。与提婆达多有关的,『四分律』有三「本生」,『 五分律』有四「本生」;『十诵律』有四「本生」,并说「广说五百本生」。『根有律破僧事』 ,与提婆达多有关的「本生」,共三六则。提婆达多,是比丘中的头号问题人物,这就是「本生 」特别多的理由。『铜钿律』所传的九则,惟有关偷罗难陀尼与提婆达多的,有「本生」的特色 [P567] 。上座部Sthavira系的律师所传的「本生」,有集中的倾向,以偷罗难陀尼及提婆达多的 恶行为主,而大量的集录出来。这与『僧律』的一般性展开,显然是不同了。
后代传说或集成的「本生」,数量非常庞大。如现存『小部』的『本生』,共有五四七则。 『十诵律』说:「广说五百本生」(33)。『大智度论』说:「无量本生」(34)。晚期论师所传,如上 面所引,都以释尊的过去生中菩萨行为「本生」。这是经师、律师二类「本生」的综合所成 。经师所传,以佛的往昔生中的德行为主,但直说过去事(实为「本事」),仅结说「即是我也 」,而没有具备「本生」的文学形式。律师所传,体裁为「本生」,但或善或恶,并不以佛的过 去事为限,反而重於弟子的「本生」。将这二者综合起来,取律部的「本生」形式,及经、律所 传(及经律外的传说),有关佛的「本生」实质,形成晚期共传的,菩萨大行的「本生」。这是 综合所形成的;而在初期,九分教成立时代的「本生」,决不就是这样的。「波罗提木叉分别」 ,各部律都有或多或少的「本生」。这类「本生」,在「本生」成为分教时,应该已经存在。这 是「本生」的原始意义,与『大毗婆沙论』的解说相合。律部所传的「本生」,逐渐盛行,经部 受到了影响,而「本事」也日渐「本生化」。终於取得律部的「本生」形式,而演进为菩萨大行 的「本生」。现存Bha^rhut塔的栏葶,有浮雕的「本生」二八种,为西元前二世纪的遗物。依此 遗物的实证,可以说:当西元前二世纪,现存於雕刻而可以考见的「本生」,有二八种。而不能 [P568] 说:当时有二八种「本生」。「本生」原是在传说中的,传说每因时因地而有变化。所以Bharhut 的「本生」,与圣典所传的,或略有不同,也是当然的事。这二八种「本生」,与西元前一世 纪造的,Sa^n~ci塔门的「本生」,都是有关释尊的「本生」。这一事实,不能否定律藏所传的 ,有关众弟子或善或恶的「本生」。而只是表明了,佛教界重视佛的「本生」。重视佛「本生」 的倾向,久而久之,「本生」几乎被看作释尊的前生,菩萨行的别名。
注【64-001】『大智度论』卷三三(大正二五·三0八上)。
注【64-002】『瑜伽师地论』卷二五(大正三0·四一八下)。
注【64-003】『阿毗达磨顺正理论』卷四四(大正二九·五九五上)。
注【64-004】『长部』『大典尊经』(南传七·二六八)。
注【64-005】『长部』『大善见王经』(南传七·二0一)。
注【64-006】『中部』『陶师经』(南传一一上·七二)。
注【64-007】『相应部』「蕴相应」(南传一四·二二六)。
注【64-008】『中阿含经』卷一四(大正一·五一五上)。
注【64-009】『中阿含经』卷一一(大正一·四九五下)。
注【64-010】『中阿含经』卷三九(大正一·六七八上)。
[P569]
注【64-011】『中阿含经』卷四0(大正一·六八四上)。
注【64-012】『中阿含经』卷二(大正一·四二九中)。
注【64-013】『摩诃僧律』(大正二二)。所录的「本生」,卷与页数如下:1.卷一(二二八上)。2.卷一(二二九下
)。3.卷一(二二九下二三一中)。4.卷一(二三二中二三三上)。卷二5.(二三九中)。6.卷二(二
四0上)。7.卷二(二四0下)。8.卷二(二四一上)。9.卷二(二四二上)。10卷三(二四三上)。11卷二
(二四三中)。12卷四(二五八中)。13卷四(二五九上)。14卷四(二六0上)。15卷五(二六五上)。16
卷五(二六五中)。17卷六(二七五下)。18卷六(二七七中)。19卷六(二七九下)。20 卷七(二八二中)
。21卷七(二八四上)。22卷七(二八五中)。23卷七(二八五下)。24卷七(二八八中)。25卷七(二八八
下)。26卷二七(四四六上)。27卷三八(五二八下)。28卷三八(五二九上)。
注【64-014】『摩诃僧律』卷一(大正二二·二三三上)。
注【64-015】『摩诃僧律』(大正二二)。所录「本生」,卷与页数如下:1.卷八(二九一下)。2.卷八(二九二上)
。3.卷一二(三二五中)。4.卷一二(三二六中)。5.卷一二(三三0下)。6.卷一三(三三一下)。7.卷一
三(三三五上)。8卷一四(三四一下)。9.卷一五(三五0中)。10卷一六(三五三下)。11卷一七(三六
三中)。12卷一七(三六五中)。13卷一七(三六五中)。14卷一七(三六五下)。15卷一八(三七三下)。
16卷一九(三七七中)。17卷一九(三八四中)。18卷二0(三九二下)。19卷二九(四六二中。20卷二
九(四六二中)。21卷二九(四六二中)。22卷二九(四六二中)。23卷二九(四六三下)。24卷三五(五0
[P570]
八上)。25卷三六(五一九上)。
注【64-016】『十诵律』(大正二三)。所录「本生」,卷与页数如下:1.卷二七(一九九下)。2.卷三四(二四二中)
。3.卷三六(二六三上)。4.卷三六(二六三中)。5.卷三六(二六四中)。6.卷三七(二六六上)。7.卷五
八(四三八中)。8.卷六一(四六四上)。9.卷三四(二四五下)。
注【64-017】『十诵律』卷六一(大正二三·四六四上)。
注【64-018】『十诵律』卷三六(大正二三·二六四中)。
注【64-019】『根本说一切有部毗奈耶』(大正二三)。所录「本生」,卷与页数如下:1.卷二(六三五上中)。
2.卷一六(七0八中七一0上)。3.卷一九(七二三下七二六中)。4.卷二八(七七九中下)。5.
卷三0(七九一下七九二上)。6.卷三一(七九八中七九九中)。7.卷三二(七九九下八0一中)
。8.卷三二(八0二上八0三下)。9.卷三八(八三六上)。10卷四七(八八七上)。11卷四七、四八
(八八七中八九一下)。12卷九(六六八中下)。13卷三二(八0四中)。14卷三一(七九九中下
)。
注【64-020】『根本说一切有部衛刍尼毗奈耶」(大正二三)。所录「本生」,卷与页数如下:1.卷一七(九九七中)
。2.卷一七(九九七中下)3.卷一八(一00一下一00二上)。4.卷一八(一00二上)。5.卷一
九(一0一0中)。
注【64-021】『根本说一切有部毗奈耶药事』卷一(大正二四·四中下)。又卷九(大正二四·三九上中)。
[P571]
注【64-022】『根本说一切有部毗奈耶破僧事』(大正二四)。所录「本生」,卷与页数如下:1.卷一0 (一四八上
中)。2.3.卷一0(一五一中下)。4.5.卷一0(一五二上一五二下)。6.7.8卷一一(一五五中
一五六下)。9.卷一二(一五九中一六0下)。10卷一二(一六一上一六二上)。11卷一二(一六二上
)。12卷一四(一七二下一七三中)。13卷一四(一七三中下)。14卷一四(一七四上中)。15
24卷一五·一六(一七五上一八四中)。25卷一七(一八八上)26·27卷一七(一八八上一八九
上)。28卷一八(一九一下)。29卷一八(一九二上)。30卷一八(一九三中)。31卷一八(一九四下
一九五上)。3236卷一八·一九(一九五中一九七中)。37·38·39卷一九(一九九上二00中)。
40卷一九(二00下)。41·42卷一九·二0(二0一上中)。43卷二0(二0一下)。44卷二0(二0二
上中)。45卷二0(二0二中下)。46卷二0(二0四上中)。47卷二0(二0四中)。48卷二
0(二0四下)。
注【64-023】『根本说一切有部毗奈耶杂事』卷一六(大正二四·二八一下)。
注【64-024】『铜钿律』1.「经分别」(南传一·二四六二四八)。2.「经分别」(南传一·二四八二五0)。3.
「经分别」(南传一·二五0)。4.「经分别」(南传二·七八)。5.「经分别」(南传二·三二九
三三0)。6.「经分别」(南传二·四一九)。7.「大品」(南传三·五九四六0五)。8.「小品」(南
传四·二四六二四七)。9.「小品」(南传四·三0八)。
注【64-025】『四分律』(大正二二」。所录各则的卷与页数如下:1.卷三(五八四中下)。2.卷三(五八五上)。
[P572]
3.卷三(五八五上中)。4.卷一一(六三四下六三五上)。5.卷一一(六三六上下)。6.卷二五
(七三七上中)。7.卷四三(八八0中八八二中)。8.卷四六(九一0上中)。9.卷四六(九一0
中下)。10卷四六(九一0下九一三上)。11卷五0(九四0上)。12卷五一(九五0中九五一下
)。
注【64-026】『弭沙塞部和醯五分律』(大正二二)。各则的卷与页数如下:1.卷二(一三中)。2.卷三(一三中下
)。3.卷三(一三下一四上)。4.卷三(一四上)。5.卷六(三七下三八上)。6.卷六(三八中)。
7.卷一七(一二一上)。8.卷三(一八中一九上)。9.卷二五(一六四下)。10卷二五(一六五上)。11
卷二五(一六五中下)。12卷二五(一六五下一六六上)。13卷二五(一五九上一六0上)。14卷
二五(一六八中下)。15卷二六(一七三下)。16卷二六(一七五下一七六上)。
注【64-027】『摩诃僧律』卷一二(大正二二·三二五中)。
注【64-028】『摩诃僧律』卷一二(大正二二·三二六中)。
注【64-029】『摩诃僧律』卷一三(大正二二·三三五上)。
注【64-030】『十诵律』卷三0(大正二三·二一五下)。梵本『根本说一切有部毗奈耶拘捋毗事』
(Gilgit manuscritpsvol.Ⅲ,part lv,p,182)。『中阿含经』卷一七『长寿王本起经』(大正一·五三二下五三五中
)。
注【64-031】『摩诃僧律」卷二七(大正二二·四四六上中)。『十诵律』卷三四(大正二三·二四二中)。
[P573]
注【64-032】『摩诃僧律』卷七(大正二二·二八二中)。
注【64-033】『十诵律』卷三六(大正二三·二六四中)。
注【64-034】『大智度论』卷三三(大正二五·三0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