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顺法师佛学着作集

『原始佛教圣典之集成』 [回总目次][读取下页] [读取前页]


第三项 方广(或毗陀罗)

「九分教」与「十二分教」中,与「方广」相当的,部派间传说不一:或作「毗佛略」,或 作「毗陀罗」。语音不同,解说也不同,这是不容易论定的一分。传说中的「毗佛略」与「毗陀 罗」,『原始佛教圣典之成立史研究』,总结前人的研究,而有很完善的说明,以「毗陀罗」为 古义(1)。然研究起来,觉得还有可以商讨的。先说「毗陀罗」:现存巴利藏,作vedalla,这是 赤铜钿部Ta^mras/a^t!i^ya的传说。然同部别派的无畏山寺派Abhayagiriva^sin, 所传的『解脱道论』,却作「毗佛略」(2);与同系的化地部Mahi^s/a^saka、法藏部 Dharmaguptaka,都是一样的。「毗陀罗」一词,在这一系统中,没有成为公认的名称。『大智 度论』作「为头离」(3),显为vedalla的音译。然在「十二分教」的解说中,又义译为「广经」 。对於这一分教,『大智度论』是双传二说的,与「本事」(如是语、出因缘)一样。

『增支部』 「五集」(南传一九·一四七)说: [P574] 「彼等不修身、不修戒、不修心、不修慧,论阿毗达磨论、毗陀罗论,陷於黑法」。

毗陀罗论Vedallakatha^,与阿毗达磨论abhidhammakatha^,同为古代的法论之 一。而『中部』有『毗陀罗大经』、『毗陀罗小经』,可为「九分教」中,「毗陀罗」的有力文 证。觉音Buddhaghos!a在『一切善见律注序』(南传六五·三八),以「毗陀罗」为:

「毗陀罗小经、毗陀罗大经、正见、帝释所问、诸行分散、满月大经:凡从问而得喜悦与 满足者,知是毗陀罗」。

「毗陀罗」,或译为「有明」。这六部经的内容,曾於『说一切有部为主的论书与论师之研 究』,有所论列(4),今再略为说明:1.『毗陀罗小经』:推定为『中部』(四四)的Cu^l!avedalla ;与『中阿含』(卷五八)的『法乐比丘尼经』同本。2.『毗陀罗大经』:推定为『中部』(四 三)的Maha^vedalla;与『中阿含』(卷五八)的『大拘遌罗经』同本。3.『正见』:推定为 『中部』(九)的Samma^dit!t!hi;与『中阿含』(卷七)的『大拘遌罗经』,及『杂阿含』( 卷一四)的三四四经(大正藏编号)同本。4.『帝释所问』:推定为『长部』(二一)的Sakkapan~ha ;与『长阿含』(卷一0)的『释提桓因问经』,及『中阿含』(卷三三)的『释问经』 同本。5.『诸行分散』,原文为San%kha^rubha^janiya,似乎与『中部』(一二0)的Sam%kha^ruppatti 相近,但性质不合。另推定为『相应部』「质多相应」的Ka^mabhu^(2);与『杂阿 [P575] 含』(卷二一)的五六八经同本。6.『满月大经』:推定为『中部』(一0九)的Maha^pun!n!ama ;又与『相应部』「蕴相应」的Pun!n!ama^,『杂阿含』(卷二)的五八经同本。这六部经的 内容,都是法义问答集。每一部经,包含多种问题,也就是一再问答。在一问一答间,问者表示 领解了对方的意见,欢喜赞叹,然后再提出问题,请求解答。所以这不但是问答集,而在一问一 答间,形成一特殊的体裁。如以这类体裁为「毗陀罗」,那末与『中阿含』(卷四九)『说智经 』同本的,『中部』(一一二)的Chabbisobhana-suttam!(『六净经』),也属於这一分了。

问答而随以满足、欢喜、赞叹,本是多数经典的共通形式。如结合多种问答,因而形成每答 必赞的形式,自然会如「如是语」一样的独成一格。但如普遍的应用,成为多数经典的一定形式 ,就不免有冗长烦重的感觉了。上面所引的,如『毗陀罗小经』、『毗陀罗大经』、『满月大经 』,虽汉译具足每答必赞的一定形式,而巴利圣典,仅於第一问答,保存这一形式,而其馀的从 略。又『正见经』,『相应部』『迦摩(2)经』,每一问答,必有定形的领解赞叹,而汉译( 『杂阿含』)却完全没有。如失去了领解赞叹的一定文句,就与一般的问答,没有差别。我以为 ,这是与『如是语』一样的。序说与结说的一定文句,不免烦重乏味,终於从「三集」的第四品 起,一定的文句,仅保存每品的初后二经,而其馀的略去了。每答必赞的那种形式的经典, 可能被称为「毗陀罗」,而「毗陀罗」是不能满足於这种形式的。正如『如是语』(但『如是语 [P576] 』的特性多,较易保持)一样,或者从内容的特性,而作不同的解说。

再说「方广」:vaipulya,音译为毗佛略、毗富罗等;义译为广、方广、方等、方正。这 是铜钿部大寺派Maha^viha^ra-va^sina^h!以外,全体佛教所公认的名称。「方广」的内容, 大乘经(如『大般涅簄经』),论(如『大智度论』、『入大乘论』、瑜伽系诸论),都指「方 广」为大乘经。声闻学者中,尊者Pa^rs/va以为:「此中般若说名方广,事用大故」(5)。 众贤Sam!ghabhadra也传说:「有说:此广辩大菩提资粮」(6)。在佛教的开展中,「方广」 属於大乘,是一项有力的倾向。然部派所传的早期意义,应如『大毗婆沙论』卷一二六(大正二七 ·六六0上)所说:

 「方广云何?谓诸经中,广说种种甚深法义,如五三经、梵网、幻网、五蕴、六处、大因 缘等」。

『大毗婆沙论』,列举六种经,而定义为:「广说种种甚深法义」。「方广」(Vaipulya )从形容词vipula而来,有大量、广量的意思。「方广」不仅是文句的广说(一定是长篇的) ,而更是义理的甚深,这是文广义深的契经。『成实论』但泛明「广说」(7)。『顺正理论』举三 义,如卷四四(大正二九·五九五上)说:

 「言方广者,谓以正理广辩诸法,以一切法性相众多,非广言词不能辩故(广说义)。亦 [P577] 名广破,由此广言,能破极坚无智暗故。或名无比,由此广言,理趣幽博,馀无比故」。

在「广言」中,表显了义理的幽博,破无知的妙用(与尊者所说,「般若事用大故」的意 义相近)。『大毗婆沙论』所举的六经,可与『十诵律』的「多识多知大经」十八种(8),『 根有律』所诵「大经」(9),同属於说一切有部Sarva^stiva^din的传说相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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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诵律〔            ”大毗婆沙论〔    ”根有律〔
   l波罗提伽(清净经)
   2波罗大尼
                                           l小空
                                           2大空经
   3般霨提利剑           l五三经           3增五增三经
   4摩那霨蓝             3幻网             4幻网经
   5婆罗小霨蓝           2梵网
  11摩呵尼陀那波梨夜耶   6大因缘
  12频波罗时伽摩南                       5影胜王迎佛经
  13般霨优波陀那肝提伽   4五蕴
[P578]   

  14沙陀耶多尼           5六处
  15尼陀那散犹乞多
                                           6胜幡经

『十诵律』的十八经,前七经属『长阿含』,次五经属『中阿含』,再次三经属『杂阿含』 ,末后三经属「杂藏」。与『十诵律』的「大经」相当的,『四分律』作:「诵六十种经,如梵 动经」(10)。在古代,有这麽多的大经,而被推为「方广」经的,也就在这面。1.『五三经』: 推定为与『十诵律』的『般霨提利剑』Pan~catraya,『中部』(一0二)的Pan~catraya相 当。『根有律』作「增五增三」,似乎是译者错了,误以为是『增壹阿含』的「增五」与「增三 」。汉译(属於说一切有部)的『中阿含』,没有『五三经』。从性质的近於『梵网』,而又与 『梵网』次第相连,可断言为:说一切有部的『五三经』,是编入『长阿含』的。『五三经』, 先总举有关於未来的妄说死后有想、死后无想、死后非有想非无想、死后断灭、现法涅簄 五说;又综合为:死后存在(即前三说)、死后断灭、现法涅簄三说(「五三」以此得 名),而加以一一的解说。次列举有关於过去的妄说我及世界常无常等、有边无边等、一想 异想等、苦乐等(十六说)。然后约次第定的进修,超越种种妄执,而达於最高的解脱。这是条 理当时世间的种种异执,而显示佛法为更高的殊胜。 [P579]

2.『梵网』:与『长部』(一)的『梵网经』,『长阿含』(卷一四)的『梵动经』相当。 『十诵律』作『波罗小霨蓝』,「小」为「门」字草书的讹写,原语应为「波罗门霨蓝」 Brahmaja^la。初明一般人但见佛法僧的琐细卑近事项戒,而或赞或毁,这是不足以赞毁佛法 的。所以在叙述卑近的戒法后,广明如来自证的甚深微妙法(「大法光明」)。这就是超越世间, 有关过去的十八妄说,有关未来的四十四妄说六十二异见,而得真实的寂灭。网罗当时的一 切异见,而显示佛法的深妙智证寂灭,与『五三经』意趣相同,而条理与说明,更为精确! 3.『幻网』:『十诵律』作「摩那霨蓝」,「那」为「耶」字的误写。摩耶霨蓝Ma^ya^ja^la ,义译为「幻网」(旧注作「化经」)。就可知的『幻网经』说而论,在现有的汉译圣典中 ,没有与之相同的(藏译中有)。这是说一切有部所传诵的,也应该属於『长阿含经』。『成实 论』引『幻网经』说:「有幻幻事」(11)。在缘无可知,与缘无不能知的论辩中,引到这部经。『 顺正理论』也为此同一问题,而一再的引述(12)。引述较详的,如『成唯识宝生论』卷四(大正三一 ·九一下)说:

 「於彼幻网经中┅┅即此眼识所知之色,不见实有及以定住,但於妄情起邪分别,作决定 解而生言论:唯斯是实,馀义成非。┅┅多闻圣弟子应如是学:我观过去未来现在眼识, 观彼所缘诸色,然於彼处,无有常定,无妄、无异,实事可得;或如所有,或无倒性,悉 [P580] 皆非有。唯除圣者出过世间,斯成真实」。

『顺正理论』卷四(大正二九·三五0下),引文而与此相同的,有:

 「佛告多闻诸圣弟子,汝等今者应如是学:诸有过去未来现在眼所识色,此中都无常性、 恒性,广说乃至无颠倒性,出世圣谛,皆是虚伪妄失之法」。

「唯斯是实,馀义成非」(古译「馀皆虚妄」),是世间种种异说的偏执。予以破斥,而结 归於出世间的真实。与『五三』、『梵网』的意趣相合。偏执与异说,从认识的错乱而来。所缘 的境界,犹如幻事,是有惑乱性的。非实有,非常定,而以为是实、是定,这才「於妄境而起邪 分别,作决定解」,起种种异执了。就仅有的文证而论,『幻网经』的意趣,与『五三』、『梵 网』一样,而说理更为明确!『五三经』与『梵网经』,都是略举论题,而后广(分别)说的。

4.『五蕴』,5.『六处』,6.『大因缘」:蕴、处、因缘的次第,合於『十诵律』说。如『 般霨优波陀那肝提伽』Pan~cupa^da^nakkandha^,义译为五取蕴。旧注作「五受阴却」, 「却」是讹写,应为「五受阴部」。『沙陀耶多尼』s!ad!-a^yatana,义译为「六处」,旧注 作「六情部」。『尼陀那散犹乞多』Nida^na-sam%yutta,义译为「因缘相应」。旧注作「 同界部」,「同」是「因」的讹写。这三者的次第,显然是『杂阿含经』(『相应部』)的「五 阴诵」(「蕴相应」),「六入诵」(「六处相应」),「因诵」(「因缘相应」)。然『杂阿 [P581] 含经』中,是众多经的类编;虽有广说的部分,但与上面的三经相比,显然是不同的。『大毗婆 沙论』说「大因缘」,是没有取『杂阿含』的「因缘相应」为「方广」的。『大因缘』是『十诵 律』所说的『摩呵尼陀那波梨耶夜』Maha^nida^naparya^ya。在说一切有部中,编入「中阿 含」,即卷二四的『大因经』。分别说系Vibhajyava^din编入「长阿含」,如『长部』 (一五)的『大因缘经』;『长阿含经』(卷一0)的『大缘方便经』。『大因缘经』,先赞叹 缘起的甚深,略举缘起说,而后广为分别解说。末了,举外道有我者所执的(受、色)二类异计 ,加以责破。然后举「七识住」、「二入处」、「八解脱」,以明佛法的究竟解脱。对於「因缘 」,『大毗婆沙论』者的意见如此;那属於「方广」的「五蕴」与「六处」,不是也应有这样的 契经吗?关於「六处」,『中阿含经』有(卷四二)『分别六处经』;与『中部』(一三七)的 『六处分别经』相当。经中先略举六处、(六识)六触、十八意行、三十六刀、断成就、三念住 、无上调御,而后广分别说,并以八解脱为无上调御。『中部』别有(一四八)『六六经』,( 一四九)『大六处经』,也都是有关六处的解说。这二部经,与『杂阿含经』(卷一三)的三0 四·三0五经(大正藏编号)同本,但「广说」的性质不明。关於五蕴,以五蕴为名的广分别说 ,虽没有发见,但五蕴的广分别说,见於『中阿含经』(卷七)的『象迹喻经』;『中部』(二 八)名『象迹喻大经』。该经虽以四圣谛摄一切法,於一切法中最为第一,而以象迹为比喻。但 [P582] 在解说中,实只是「五盛阴苦」的广分别说。「若见缘起便见法,若见法便见缘起」(13),正是这 部经的精义。『大毗婆沙论』者的「方广」蕴、处、因缘,都应是文广义深的广说。与前三 经结合起来,「方广」的特性是:文句为广分别说;内容为甚深的法义。

「毗陀罗」,「毗佛略」,在「九分教」中,不是各别的,而是同一分的传说不同。因而引 起的问题是:「九分教」的本义,到底是「毗陀罗」,还是「毗佛略」?重视巴梨语Pa^li的 ,当然以「毗陀罗」为古义。然巴梨语,是佛教用语中较古的一流,而不是古代佛教的唯一用语 。属於一流而为一部派所承用,并不能推定为古来如此。在「九分教」的用语中,如「记说」, 巴梨语在共同的vya^karan!a外,别取veyya^^karan!a,以表示特色;那焉知「毗陀罗」不是这样 ,在一般通用的vaipulya以外,别取vedalla以表示特殊呢?与梵语vaipulya相当的,巴梨语 有vetulya,也是「方广」的意思,而音声与vedalla相近。所以,如解说为:vaipulya,vetulya ,同为「方广」,而是梵语与巴梨语的差别。铜钿部学者,别取与vetulya音声相近的 vedalla为分教的专名,以专称层层问答,层层欢喜与赞叹的契经,不是没有可能的!以文证来 说,「毗陀罗大经」,「毗陀罗小经」,经名本是后人所安立的;而其他部派所传,也没有称之 为「毗陀罗」。而且,觉音所指的「毗陀罗」中,如『满月大经』与『帝释所问经』,巴梨经藏 的明文,是属於「记说」(14),并没有称为「毗陀罗」。『铜钿部』学者,专从形式着想,而称之 [P583] 为「毗陀罗」,未必是「九分教」的本义!无畏山寺派所传,也没有这麽说呢!

「毗佛略」,与铜钿部所传的「毗陀罗」,论形式与性质,都可说是不同的。「毗陀罗」 六部经,是法义的问答集。在问答体的形式中,对种种问题,给以明确的解答。虽然种种问题 ,与修证有关,但性质是说明的,重於了解的。这一学风,与阿毗达磨论相近,为未来的论师所 继承。「毗佛略」是法义的广分别说。在分别体的形式中,阐明佛法的深义。原则的说,佛说五 蕴、六处、因缘,都导归解脱寂灭的自证,这就是佛法的深法。佛以「处中之说」缘起为根 本法则,从而说明缘起甚深,寂灭更甚深。「处中之法」,依缘起而开示不落外道的种种异见, 这是『杂阿含经』最一般的法说。『梵网』、『五三』、『幻网』等,更广分别以显示这一深义 。从『阿含经』看来,从「爱灭则取灭」着手的,是五蕴说。从「触灭则受灭」着手的,是六处 说。从「识灭则名色灭」,或「无明灭则行灭」说起的,是因缘说。其实,这都是因缘(缘起) 说,而导归於寂灭的。『大因缘经』、『分别六处经』、『象迹喻(分别五蕴)经』等,更广分 别以阐明这一深义。这一类契经,在广分别的形式中,是重於修证的。这一学风,为未来的经师 所继承。所以「毗陀罗」与「毗佛略」,在形式与性质上,都有不同的地方。

然而,这二者也有共同处。如「毗佛略」是广分别说;而被称为「毗陀罗」的,在问答中, 也以「分别答」为主。「毗陀罗」为法义问答集,比起初期的简略问答,也不能说不广(问答) [P584] 了。「毗佛略」以圣者自证的究竟寂灭为宗极。而『毗陀罗小经』、『满月大经』,也以涅簄为 究极。如『正见经』以「无明尽而明生」为结束;『释问经』以「爱尽究竟梵行」为极:可说都 归结於这一深义。尤其是,『法乐比丘尼经』说:「君欲问无穷事;然君问事,不能得穷我边也 。涅簄者,无对也」(15)。『杂阿含经』(『正见经』)也说:「摩诃拘遌罗!汝何为逐!汝终不 能究竟诸论,得其边际。若圣弟子断除无明而生於明,何须更求」(16)?这是从问答广说,而引向 深广无际,超越绝对的境地。

「九分教」组为一聚,「四阿含」、「四部」集成的前夕,佛教界早已进入广说广分别 ,广问答的时代,集成了文义深广的众多契经。被称为「毗佛略」与「毗陀罗」的,都是广长的 契经,主要都被编集於『长阿含』、『中阿含』中。这是当时佛教界的共同倾向;如略去形式, 而重视内容的共同性,那二类都可说是「广说」(方广,vaipulya,vetulya)。铜钿部偏重 形式,以层层问答,而得欢喜与满足的契经,别名为vedalla,这才与「毗佛略」分离了。

广问答与广分别,尤其是广分别说的契经,对未来的佛教来说,已树立起卓越的典型。在佛 教的开展中,有方广部Vetulyaka,就是「方广道人」(17)。有更多的圣典,名为「方广」( 或译「方等」)。「毗佛略」如此的源远流长,决不会是部派分裂以后,偶然的发展而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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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65-001】前田惠学『原始佛教圣典之成立史研究』(四一三四一六)。 [P585]
注【65-002】『解脱道论』卷一0(大正三二·四四五中)。
注【65-003】『大智度论』卷二五(大正二五·二四六下)。
注【65-004】拙作『说一切有部为主的论书与论师之研究』(四七五三)。
注【65-005】『阿毗达磨大毗婆沙论』卷一二六(大正二七·六六0上)。
注【65-006】『阿毗达磨顺正理论』卷四四(大正二九·五九五上)。
注【65-007】『成实论』卷一(大正三二·二四五上)。
注【65-008】『十诵律』卷二四(大正二三·一七四中)。
注【65-009】『根本说一切有部毗奈耶』卷七(大正二三·六六二上)。
注【65-010】『四分律』卷三七(大正二二·八三三中)。
注【65-011】『成实论』卷二(大正三二·二五四中)。
注【65-012】『阿毗达磨顺正理论』卷五0(大正二九·六二二上、六二三中)。
注【65-013】『中阿含经』卷七(大正一·四六七上)。
注【65-014】『中部』(一0九)『满月大经』(南传一一上·三七八)。『长部』 (二一)『帝释所问经』(南传七 ·三三四)。
注【65-015】『中阿含经』卷五八(大正一·七九0上)。
注【65-016】『杂阿含经』卷一四(大正二·九五中)。 [P586]
注【65-017】『大智度论』卷一(大正二五·六一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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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项 未曾有法

「未曾有法」adbhuta-dharmaabbhuta-dhamma,音译为阿浮陀达磨、阿浮多 达磨等。义译为希法、胜法、未曾有法等。古代的不同解说,可条理为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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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世间甚希有事
              ┏---------如来甚希有事
三宝甚希有事╋---------佛及弟子甚希有事
              ┗---------三乘·三宝希有

「未曾有法」的意义,如『大毗婆沙论』卷一二六(大正二七·六六0中)说:

 「希法云何?谓诸经中,说三宝等甚希有事」。 「有馀师说:诸弟子等赞叹世尊希有功德,如舍利子赞叹世尊无上功德,尊者庆喜赞叹世 尊甚希有法」。

说一切有部Sarva^stiva^din论师所传的古义,「未曾有法」是说三宝佛、法、僧 的甚希有事。近代学者,据『阿含』而列举其内容,都不出这一范围(1)。1.如来的「未曾有法」 [P587] ,如四未曾有法(2);诸未曾有法(3);因地动说未曾有法(4);约神足说未曾有法(5)。2.法的未曾有 法,如八未曾有法(6)。3.僧(圣弟子)的未曾有法:如阿难A^nanda 四未曾有法(7),诸未曾 有法(8);薄拘罗Bakkula未曾有法(9);郁伽长者Ugra八未曾有法(10);手长者Hastaka 八未曾有法(11);难陀母Nandama^tr!七未曾有法(12)。汉译『中阿含经』,类集为「未曾 有法品」,足为三宝甚希有事的具体内容。

『大毗婆沙论』的「有馀师说」,偏於赞叹如来功德,也就是专指如来的未曾有法。『出曜 经』说:「未曾有法,若尊者阿难,以未曾有法叹如来德」(13);可见「馀师」是「持经譬喻者」 一流。『大智度论』说:「如佛现种种神力,众生怪未曾有┅┅.如是等无量希有事」(14)。『大般 涅簄经』,列举如来初生,自行七步;猕猴奉蜜;白项狗听法等(15)。这都是意趣相同,重於如来 未曾有法的。在九分教的发展中,有一项共同的倾向:如「记说」本通於佛及弟子,生前死后, 或善或恶,而渐归於菩萨的授记作佛。「本生」是通於佛及弟子的前生事,而渐归於佛的前生 菩萨行事。所以,「未曾有法」本通指三宝的希有功德,而被解为如来的甚希有事。这是佛教 的一般倾向,与大乘精神相呼应的。

觉音Buddhaghos!a於『一切善见律注序』(南传六五·三八)说:

 「比丘!阿难有此希有未曾有法,如是等一切有关希有未曾有法经,知是未曾有法」。 [P588]

『善见律注』举阿难的未曾有法为例,诚然说得比较具体,但有关佛与法的未曾有法,并不 明确。觉音在『长部注』Suman%galavila^sini^,以「甚奇善逝,甚希有世尊」等赞叹如来 的为未曾有法(16)。瑜伽师系的论书,是重於佛及圣弟子的,如『瑜伽师地论』卷二五(大正三0 四一八下)说:

 「云何希法?谓於是中,宣说诸佛、诸佛弟子比丘、比丘尼、式叉摩那、劳策男、劳 策女、近事男、近事女等,若共不共,胜於其馀,胜诸世间,同意所许,甚奇希有最胜功 德」。

『显扬论』等所说(17),与此相同。『瑜伽论』举佛及七众(圣)弟子的希有功德;「同意所 许」,是公认的。这是『增支部』「一集」「是第一品」,及『增壹阿含经』的「弟子品」、「 比丘尼品」、「清信士品」、「清信女品」(18),所说四众弟子所有的各各第一功德。如以此为例 来推论,那佛的「甚奇希有最胜功德」,应是十力、四无所畏,住圣主位,作师子吼了(19)。瑜伽 论师是着重於佛及圣弟子所有的功德。『杂集论』说:「声闻、诸大菩萨,及如来等最极希有甚 奇特法」(20);着重於圣者的希有功德,更表示了大乘论师的见地。

三宝所有的甚希有事,是「未曾有法」,是说一切有部论师所传的古义;从现存於『阿含』 的「奇特未曾有法」看来,这是最确当的解说。一分经师与大乘经论,重於如来的甚希有事;瑜 [P589] 伽论师,重於如来(或加菩萨)及圣弟子所有的功德:都不免有了变化。而说一切有部的『顺正 理论』,所说虽似乎相近,而立意已大为不同,如说:「希法者,谓於此中,唯说希奇出世间法 ,由此能正显三乘希有故。有馀师说:辩三宝言,世所罕闻,故名希法」(21)。三乘「希有出世间 法」,是重於法义的不共世间。而「辩三宝言」世所罕闻的甚希有法,反而被称为馀师,这 显然与古义有了距离。『成实论』卷一(大正三二·二四五上)说:

 「未曾有经,如说劫尽大变异事,诸天身量,大地震动」。

『成实论』所说,应与『长阿含经』的『世记经』相当,但这是世间的甚希有事。经中所说 的大海八未曾有法,轮王四未曾有法,也是世间常事。用来此喻三宝的未曾有法,而不会是九分 教中,「未曾有法」的具体内容。『成实论』所说,是独有的解说,非「未曾有法」的本义。


注【66-001】前田惠学『原始佛教圣典之成立史研究』所引(四三二四三三)。
注【66-002】『增支部』「四集」 (一二七、一二八)(南传一八·二二九二三二)。『增支部』「四集」(一二八 ),同於『增壹阿含经』卷一七(「四谛品」之三)(大正二·六三一中下)。说一切有部『增一阿笈 摩』中,『如来出现四德经』,与此同本,见『摄大乘论释』卷二所引(大正三一·三二六下)。但『根 本说一切有部毗奈耶杂事』卷三六,作「五希有事」(大正二四·三八六下)。
注【66-003】『中部』 (一二三)『希有未曾法经』(南传一一下·一三九一四八)。『中阿含经』卷八『未曾有法 [P590] 经』(大正一·四六九下四七一下)。
注【66-004】『中阿含经』卷九『地动经』(大正一·四七七中四七八中)。
注【66-005】『相应部』「神足相应」(南传一六下·一三八一四0)。
注【66-006】『增支部』「八集」(一九)(南传二一·六三七0)。『增壹阿含经』卷三七(「八难品」之四) (大正二·七五二下七五三中)。『中阿含经』卷八『阿修罗经』(大正一·四七五下四七七中)。以 上三经同本。又『增支部』「八集」(二0)(南传二一·七0七九)。 『中阿含经』卷九『瞻波经 』,与上同本(大正一·四七八中四七九下)。
注【66-007】『增支部』「四集」(一二九·一三0)(南传一八·二三三二三四)。『增壹阿含经』卷三六(「八 难品」之三)(大正二·七五一中),与『增支部』「四集」(一三0)同本。又编入『长部』 (一六) 『大般涅簄经』(南传七·一三0一三二)。『长阿含经』卷四『游行经』(大正一·二五下)。
注【66-008】『中阿含经』卷八『侍者经』(大正一·四七一下四七五上)。
注【66-009】『中部』(一二四)『薄拘罗经』(南传一一下·一四九一五三)。『中阿含经』卷八『薄拘罗经』( 大正一·四七五上下)。
注【66-010】『增支部』「八集」(二一·二二)(南传二一·八一九0)。『中阿含经』卷九『郁伽长者经』(大 正一·四七九下四八二下)。
注【66-011】『增支部』「八集」(二三·二四)(南传二一·九0九五)。『中阿含经』卷九『手长者经』(大正 [P591] 一·四八二下四八四下)。
注【66-012】『增支部』「七集」(五0)(南传二0·三一0三一四)。
注【66-013】『出曜经』卷六(大正四·六四三下)。
注【66-014】『大智度论』卷三三(大正二五·三0八上)。
注【66-015】『大般涅簄经』卷一五(大正一二·四五二上)。
注【66-016】『望月大辞典』所引(五八中)。
注【66-017】『显扬圣教论』卷六(大正三一·五0九上)。又卷一一(大正三一,五三八下)。『瑜伽师地论』卷八一( 大正三0·七五三中)。
注【66-018】『增支部』「一集」「是第一品」(南传一七·三三三七)。 『增壹阿含经』卷三(大正二·五五七上 五六0中)。
注【66-019】『杂阿含经』卷一四(大正二·九五下)说:「舍利弗作奇特未曾有说,於大象中,一向作师子吼言」, 可为叁考。
注【66-020】『大乘阿毗达磨杂集论』卷六(大正三一·六八六中)。
注【66-021】『阿毗达磨顺正理论』卷四四(大正二九·五九五上)。 [P592]



第五节 因缘·譬喻(阿波陀那)·论议

第一项 因缘

在三藏的逐渐形成中,旧有「九分教」的分类,显然的不足以总摄一切。於是择取经中的固 有名词「因缘」、「譬喻」、「论议」,别为三分,而总为十二分教。「论议」为最后一分 ;「因缘」与「譬喻」,加入中间,次第不一定,那是部派间意见不一致的关系。

先说「因缘」:nida^na,音译为尼陀那,义译为因缘、缘起、本缘等。古代的解说,大致 相近,指依此而说法或制戒的事缘。说一切有部Sarva^stiva^din论师所传,如『大毗婆沙 论』卷一二六(大正二七·六六0上)说:

 「因缘云何?谓诸经中,遇诸因缘而有所说,如义品等种种因缘。如毗奈耶作如是说:由 善财子等最初犯罪,是故世尊集衛刍僧,制立学处」。

在『大毗婆沙论』的解说中,略举二例:一、属於经的「因缘」,如「义品」等因缘。二、 属於律的「因缘」,如善财子Kalandakaputra-sudinna犯戒。「经」,不一定是「阿含」 。如『论』前面说:「谓诸经中,结句讽诵彼彼所说,即麟颂等」,这与『小部』的『犀角喻经 [P593] 』相当。「谓诸经中,因忧喜事,世尊自说」,与『小部』的『法句』相当。这,又指『小部 』的『义品』而说。『小部』的『义品』,汉译有『义足经』,凡十六章,都是偈颂。『义品』 的注释,都一一的说明因缘,依什麽事,为什麽人说;『义足经』就先叙因缘,然后说偈。如『 大毗婆沙论』卷一(大正二七·一上)说:

 「此(阿毗达磨论)中谁问谁答?或有说者:尊者舍利子问,佛世尊答。复有说者:五百 阿罗汉问,佛世尊答。有作是说:诸天神问,佛世尊答。有馀师说:化衛刍问,佛世尊答 。┅┅尔时,世尊化作衛刍,形容端正,众所乐见。剃除须发,服僧伽胝,令彼请问,佛 世尊答,犹如徵问义品因缘」。

阿毗达磨『发智论』,被推为佛说,於是引起了谁问谁答的问题。当时有四种传说,第 四说是:(佛)化衛刍问,佛世尊答,举例「如徵问义品因缘」。『义足经』及巴梨『义品』的 注释,都说『义品』的一部分,是佛化作一衛刍,向佛请问,而后由世尊答说的。「因缘」,并 非只是佛在某处,为某某说,而是说经的特有事缘。尤其是流传中来源不明的部分,叙说其宣说 的事缘,以证明为佛说。据此,如『小部』『波罗衍拿品』(「彼岸道品」),在正说一六章前 ,有「序偈」:位於南方瞿陀婆利河Goda^vari^畔的老婆罗门,为了不明「顶与顶堕问题」 ,嘱十六弟子,到北方来叁访。一直访问到王舍城Ra^jagaha的波沙那迦Pa^sa^n!aka塔庙 [P594] ,见到了世尊,於是请问,而有『波罗衍拿』的宣说。一六章以前的「序偈」(1),就是「因缘」 。又如『小部』『那罗迦经』的「序偈」等(2)。『大般涅簄经』说:「如诸经偈所因根本,为他 演说」,并举「莫轻小罪,以为无殃」偈的事缘(3)。这是『法句』偈;『法句』为传诵中偈颂所 集成,说明为什麽事,为什麽人说偈,就是「因缘」。「因缘」是当时引起说法的事缘;尤其是 对传说中的经偈,叙明「说人、谈所、说事」的,是「因缘」。这虽然或已编入经内,但段落分 明,先叙「因缘」,然后说法;「因缘」是有具体部分可说的。

分别说系Vibhajyava^din中,迦叶维部Ka^s/yapi^ya饮光称佛传为『佛生因缘 』;尼沙塞部(Mahi^s/a^saka化地)称为『毗尼藏根本』(4)。分别说部的佛传,源出「受戒法 」,在「受戒法」前,叙述释迦佛的诞生到成佛,说法摄化出家众「善来受具」,「三归受 具」,到白四羯磨的「十众受具」,为摄僧、制戒的因缘。这所以称为「因缘」,又名为「毗尼 藏根本」。铜钿部Ta^mras/a^t!i^ya立「九分教」,本没有别立「因缘」,然现存『小部』 的『本生』,共五四七则,各有宣说的事缘。而在『本生』初,有「因缘物语」Nida^nakatha^ ,分「远因缘」、「次远因缘」、「近因缘」三类:从然灯佛Di^pam!kara时受记说起, 到成佛,回祖国度化,园精舍Jetavana的成立(5)。『本生』前,为什麽说「因缘」 佛传?现存的『本生』,虽然每一则都各有事缘,实则『本生』为一项不明确的传说,如『毗奈 [P595] 耶杂事』卷二五(大正二四·三二八下)说:

 「当来之世,人多健忘,念力寡少,不知世尊於何方域城邑聚落,说何经典?┅┅若说昔 日因缘之事,当说何处?应云婆罗斯,王名梵授,长者名相续,邬波斯迦名长净:随时 称说」。

经与律的因缘,事实上已遗忘了不少,何况「本生」等传说!昔日因缘中的地名、人名,都 是代表性的。所以我以为:每一则「本生」的因缘,都只是传说如此。而叙述在然灯佛时受记, 一直到园的成立,正表示为宣说「本生」的根本因缘。以佛传为「本生」的因缘;为摄僧、制 戒的根本因缘,这虽不是十二分教中,「因缘」的原始意义,而与「如徵问义品因缘」的意趣, 却完全相同。这是「因缘」的一类。

『大毗婆沙论』所说,属於律的「因缘」,举善财子的初犯而制立学处为例。现存「律藏」 的「波罗提木叉分别」Pra^timoks!a-vibhan%ga,对於每一学处,都先叙述制戒因缘;次分别 文句;然后分别犯不犯相。如不淫行学处,以善财子初犯而制;又以阿练若比丘与猕猴行淫而再 制。这类制戒的因缘,成为「波罗提木叉分别」的主要而根本部分。汉译现有『鼻奈耶』,是姚 秦竺佛念所译的。『大唐内典录』作:「或名戒因缘经」(6)。依『中阿含经序』,译为「从解脱 缘」(7),即「波罗提木叉因缘」。这部「戒因缘经」,以述因缘而制立学处为主,文句分别与犯 [P596] 相分别,极为简略。这极可能为「波罗提木叉分别」的初型。这不是说,这部『鼻奈耶』,是「 波罗提木叉分别」的初型。而是说,以叙述制戒因缘为主,附带的略辨文句与犯相,是「波罗提 木叉分别」的初型。「十二分教」的「因缘」,起初应以制戒的因缘谈为主,所以『顺正理论』 但说:「缘起者,谓说一切起说所因,多是调伏相应论道,彼由缘起之所显故」(8)。『仁王经』 称「因缘」为「戒经」(9);『梵网经』作「律戒」(10),与『瑜伽论』所说:「及诸所有毗奈耶相 应,有因有缘别解脱经』(11)相合。所说的「别解脱经」,决非一般的「戒本」,而是「从解脱因 缘」(「波罗提木叉分别」),与「戒因缘经』的名义相合。所以,「十二分教」中,「因缘」 的原始意义,应指「波罗提木叉分别」的初型。

瑜伽系诸论的解说,都分为经与律二类;似乎与『大毗婆沙论』相近,而实际上是有差别的 。如『瑜伽论』卷二五(大正三0·四一八下)说:

 「云何因缘?谓於是中,显示能请补特伽罗名字种姓,因请而说。及诸所有毗奈耶相应, 有因有缘,别解脱经」。

『瑜伽论』所说的因缘,分为经与律二类。律的「因缘」,是与『大毗婆沙论』相同的。而 经的「因缘」,指经中分明说出请者姓名,因请而说。瑜伽论系的这一解说,是与「优陀那」( 苴柁南)相对的。「自说」,谓於是中,不显能请补特伽罗名字种姓。「因缘,谓於是中,显示 [P597] 能请补特伽罗名字种姓,因请而说」(12)。这是漠视「优陀那」的「兴感」意义,而专重「无问自 说」;因而有请而说的,被称为「因缘」,成为有请与无请的一对。而『大毗婆沙论』(与『顺 正理论』)师,优陀那的「自说」,重於感兴而发的偈颂。而「因缘」与「本事」相对:「本事 」(「如是语」也相同)是不显「说人、谈所、说事」的;而「因缘」正显示「说人、谈所、说 事」的,因而「尼陀那」(因缘)与「目得迦」(伊帝目多迦的略称),前后相对。

在后代的解说中,泛称说经的因缘为「因缘」,原是一般的,不限於『瑜伽论』系的。『大 智度论』,也正是这样(13)。一般称「如是我闻,一时,佛在某处住」,为「通序」,或「徵信序 」。称因当时的某人某事而引起世尊说法的,为「别序」,或「发起序」:这都是被称为「因缘 」的。如「通序」而是「十二分教」中的「因缘」,那现存的一切经,都应属於「因缘」了。如 以当时某人某事而引起说法的为「因缘」,那「阿含经」的一大部分,都应属於「因缘」所摄了 。这对於分教成立的本义,有具体的部类可指,显然是不合的。「因缘」成立的本义,应以「从 解脱缘」「波罗提木叉分别」的初型为主。而对传诵而来源不明的偈颂,特别叙述其因缘, 为「因缘」的又一类。继承这一意义的,叙述佛传为「因缘」摄僧制戒的根本因缘;「本生 」的根本因缘。这都有部类可指,但是比较后起的部分。


注【67-001】『小部』「经集」「彼岸道品」(南传二四·三七0三八六)。 [P598]
注【67-002】『小部』「经集」「大品」(南传二四,二五八二六三)。
注【67-003】『大般涅簄经』卷一五(大正一二·四五一下)。
注【67-004】『佛本行集经』卷六0(大正三·九三二上)。
注【67-005】『小部』『本生』(南传二八·一二0三)。
注【67-006】『大唐内典录』卷三(大正五五·二五二上)。
注【67-007】『出三藏记集』卷九(大正五五·六三下、六四上)。
注【67-008】『阿毗达磨顺正理论』卷四四(大正二九·五九五上)。
注【67-009】『仁王般若波罗蜜经』卷上(大正八·八二九中)。
注【67-010】『梵网经』卷上(大正二四·一00一上)。
注【67-011】『瑜伽师地论』卷二五(大正三0·四一八下)。
注【67-012】同上。
注【67-013】『大智度论』卷三三(大正二五·三0七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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