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阿含经论会编(上)』 [回总目次][读取下页] [读取前页]
(4)事契经者,谓四阿笈摩:一者、杂阿笈摩,二者、中阿笈摩,三者、长阿笈摩,四者、增 一阿笈摩。杂阿笈摩者,谓於是中,世尊观待彼彼所化,宣说如来及诸弟子所说相应;蕴,界, 处相应;缘起,食,谛相应;念住,正断,神足、根、力、觉支、道支、入出息念、学、证净等 相应;又依八众,说众相应。后结集者,为令圣教久住,结苴!5攒南颂,随其所应,次第安布。当 知如是一切相应,略由三相。何等为三?一是能说,二是所说,三是所为说。若如来,若如来弟 子,是能说,如弟子所说佛所说分。若所了知,若能了知,是所说,如五取蕴、六处、因缘相应 分,及道品分。若诸衛刍、天、魔等众,是所为说,如结集品。如是一切,粗略标举能说、所说 [P2] 及所为说,即彼一切事相应教,间厕鸠集,是故说名杂阿笈摩。即彼相应教,复以馀相处中而说 ,是故说名中阿笈摩。即彼相应教,更以馀相广长而说,是故说名长阿笈摩。即彼相应教,更以 一、二、三等渐增分数道理而说,是故说名增一阿笈摩。如是四种,师弟展转传来于今,由此道 理,是故说名阿笈摩,是名事契经。
当说契经摩算理迦,为欲决择如来所说,如来所称、所赞、所美先圣契经。譬如无本母,字 义不明了,如是本母所不摄经,其义隐昧,义不明了。与此相违,义即明了,是故说名摩算理迦 。
界、略教、想行,速通、因、断支,二品、智事、诤,无厌、少欲住。
界、说、前行、观察、果,愚相、无常等定、界,二种渐次应当知,非断非常,及染净。
(7)如是我闻:一时,佛住舍卫国树给孤独园。尔时、世尊告诸比丘:「当观色无常,如是 观者,则为正见(8);正见者则生厌离,厌离者喜贪尽,喜贪尽者说心解脱。如是观受、想、行、 识无常,如是观者,则为正见;正见者则生厌离,厌离者喜贪尽,喜贪尽者说心解脱。如是比丘 [P3] !心解脱者,若欲自证,则能自证:我生已尽,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后有」。
如观无常,苦,空,非我,亦复如是。时诸比丘闻佛所说,欢喜奉行。
如是我闻:一时,佛住舍卫国树给孤独园。尔时、世尊告诸比丘:「於色当正思惟,观色 无常如实知。所以者何?比丘於色正思惟,观色无常如实知者,於色欲贪断,欲贪断者说心解脱 。如是受┅┅。想┅┅。行┅┅。识,当正思惟,观识无常如实知。所以者何?於识正思惟,观 识无常者,则於识欲贪断,欲贪断者说心解脱。如是心解脱者,若欲自证,则能自证:我生已尽 ,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后有」。(11)时诸比丘闻佛所说,欢喜奉行。
有四种所化有情,先数习邪解脱见所集成界。何等为四?谓於先有、先世、先身、 先所得自体中,听闻常见增上不正法,不如理作意增上力故,於今由彼为因,由彼为缘,数习邪 解脱见所集成界。如说由常见,如是由断见,由现法涅簄见,由萨迦耶见,广说亦尔。此中,世 尊由种种胜解智力,种种界智力增上力故,寻求彼先胜解及彼后界。如其所应,为调伏彼邪胜解 、界故,多分为转四种法教。或为馀智未成熟者,令彼智成熟故;智已成熟者,令彼解脱诸烦恼 故。为初邪界有情,说因灭故行灭,由行尽门说无常性,为调伏彼邪胜解、界故。为随第二邪界 [P4] 有情,说因集故行集,由行起门说无常性,为调伏彼邪胜解、界故。为随第三邪界有情,由诸行 苦门转正法教,为调伏彼邪胜解、界故。为随第四邪界有情,若离诸行起萨迦耶见行者,由诸行 空门转正法教;若即诸行起萨迦耶见行者,由无我门转正法教,为调伏彼邪胜解、界故。
复次、善说法律,略由三种不共支故,不共外道,堕善说数。一者、宣说真实究竟 解脱故,二者、宣说即彼方便故,三者、宣说即彼自内所证故。云何真实究竟解脱?谓毕竟解脱 及一切解脱,即是见道果及此后所得世出世修道果。此中见道果,由毕竟故得名真实而非究竟, 於一切解脱,犹有所应作故。又解脱有三种:一、世间解脱,二、有学解脱,三、无学解脱。世 间解脱,非是真实,有退转故。有学解脱,虽是真实而非究竟,犹有所作故。当知所馀,具足二 种云何方便?谓於诸行中,依如所有性及尽所有性,修无常想,依无常修苦想,依苦修空、无 我想,因此得入谛现观时,由正观察所知境故,获得正见。由此正见为依止故,修道位中,遍於 诸行住厌逆想。彼於住时,虽由彼相应受忆念思惟,不现前境明了现前而不生喜,由不生喜增上 力故,彼於行时,即於彼受所缘境界不生染着。彼於一切所求境界得处中故,尚不希求,何况耽 着!彼由如是若住、若行,於喜贪缠速能灭尽,心清净住。又即於彼,如所得道极多修习为因缘 故,永拨彼品重随眠,获得真实究竟解脱,当知即是心善解脱。云何自内所证?当知有四种相 。若於有学解脱转时,由二种相内慧触证;谓我已尽诸恶趣中所生诸行,又我已尽除其七生、二 [P5] 生、一生所馀后有所生诸行;又我已住能究竟尽无退转道。若於无学解脱转时,即由如是二种相 故,内慧触证;谓我已作为断其馀一切烦恼所应学事;我今尚无馀一生在,况二、况七!又随所 乐,亦能为他如实记别。如是名为自内所证。
复次、即彼解脱有二种前行法:一者、见前行法,二者、道果前行法。见前行法 者,谓由解脱及彼方便,自内所证增上力故,从他言音,起闻、思、修所成妙善如理作意,未入 正性离生能入正性离生,得如实见,出世正见。道果前行法者,谓得如是正见已,复起所馀正思 惟等,或同时生,或后时生道前行法,为断所馀诸烦恼故。
注【1-001】「五阴诵第一」,为『杂阿含经』之初诵。原本卷一卷七,共七卷,与『相应部』「蕴篇」相当。
卷六与卷七,今编入「如来所说诵」。前五卷,即「五阴诵」主体。(全部五一相应中)第一「阴相应
」。
注【1-002】「行择摄第一」,为『瑜伽师地论』「摄事分」中,抉择契经宗要,四分中之初分,自卷八五起。
注【1-003】「阴相应」,共一七八经。与『相应部』(二二)「蕴相应」相当。
注【1-004】凡正楷字是『论』文。
注【1-005】此是每一相应经数次第。
注【1-006】此是全经次第经数。( )以内者,为『大正藏』所计经数。
[P6]
注【1-007】『相应部』(二二)「蕴相应」一二经。又「蕴相应」五一经。凡宋体字,是『经』文。
注【1-008】「见」,原本作「观」。依『相应部』「蕴相应」五一经,本经(二)「入虚相应」一经,及『论』义
,均作「见」,今改。
注【1-009】『相应部』(二二)「蕴相应」一三一四经。『相应部』说苦,无我,无「空」经。依下摄颂,无常
,苦,空,无我是四经,故别出。
注【1-010】『相应部』(二二)「蕴相应」五二经。
注【1-011】此下,原本有「如是正思惟无常,苦,空,无我,亦复如是」十五字。今依下摄颂,正思惟为一经
;『相应部』五二经,及本经「入处相应」五经,但说「正思惟无常」,故删。
如是我闻:一时,佛住舍卫国树给孤独园。尔时、世尊告诸比丘:「於色不知,不明、不 断、不离欲,则不能断苦。如是受、想、行、识,不知、不明、不断、不离欲,则不能断苦。诸 比丘!於色若知、若明、若断、若离欲,则能断苦。如是受、想、行、识,若知、若明、若断、 若离欲,则能堪任断苦」。时诸比丘闻佛所说,欢喜奉行。
如是我闻:一时,佛住舍卫国树给孤独园。尔时、世尊告诸比丘:「於色不知、不明、不 [P7] 断、不离欲(贪),心不解脱者,则不能越生老病死怖。如是受、想、行、识,不知、不明、不 断、不离欲贪,心不解脱者,则不能越生老病死怖。比丘!於色(2)若知、若明、(若断、)若离 欲贪,心解脱者,则能越生老病死怖。如是受、想、行,识,若知、若明、若断、若离欲贪,心 解脱者,则能越生老病死怖」。时诸比丘闻佛所说,欢喜奉行。
如是我闻:一时,佛住舍卫国树给孤独园。尔时、世尊告诸比丘(3):「於色不知,不明、 不离欲贪,心不解脱,(4)心不解脱者,则不能断苦。如是受、想、行、识,不知、不明、不离欲 贪,心不解脱者,则不能断苦。於色若知、若明、若离欲贪,心得解脱者,则能断苦。如是受、 想、行、识,若知、若明、若离欲贪,心得解脱者,则能断苦」。时诸比丘闻佛所说,欢喜奉行 。
如是我闻:一时,佛住舍卫国树给孤独园。尔时、世尊告诸比丘:「於色不知,不明、不 离欲贪,心不解脱者,则不能越生老病死怖。如是受、想、行、识,不知、不明、不离欲贪,心 不解脱者,则不能越生老病死怖。诸比丘!於色若知、若明、若离欲贪,心解脱者,则能越生老 病死怖。如是受、想、行、识,若知、若明、若离欲贪,心解脱者,则能越生老病死怖」。时诸 [P8] 比丘闻佛所说,欢喜奉行。
复次、为欲证得所未得解脱故,应观察八事:谓於诸行中,爱味、过患、出离观 察,及闻、思、思择力、见道、修道观察。於诸行中观察爱味时,能善通达诸行爱味所有自相。 即於诸行观察过患时,能善了知三受分位过患共相,谓於是中甚少爱味、多诸过患。如是了知爱 味染着、多诸过患共相应已,於所爱味一切行中,随所生起欲贪烦恼,即能除遣、制伏、断舍。 於此欲贪不现行故,说名为断,非永离欲故名为断。又於彼事心未解脱,若於随眠究竟超越,乃 永离欲,心得解脱。是名一门观察差别。又修行者,於彼诸行正观察时,先以闻所成慧,如阿笈 摩,了知诸行体是无常,无常故苦,苦故空及无我。彼随圣教如是胜解,如是通达,既通达已, 复以推度相应思惟所成微细作意,即於彼境如实了知。即由如是通达了知增上力故,於彼相应烦 恼现行,现法、当来所有过患,如实观察,由思择力为依止故,设复生起而不实着,即能舍离。 彼由如是通达了知及思择力多修习故;能入正性离生。既入正性离生已,由修道力渐离诸欲。彼 由思择、见道二种力故,随其所应,断诸烦恼,谓不现行断故,及一分断故,由修道力,究竟离 欲。如是由前二种渐离欲贪,由修道力心得解脱。
复次、有二种烦恼断果及苦灭果:一者、见所断果,由证彼故,能自了知我已永尽 捺落迦、傍生、饿鬼,我今证得预流无退堕法,乃至广说。二者、修所断果,由证彼故,能自了 [P9] 知我最后身暂时支持,第二有等永不复转。复有二种苦灭:一者、现在为因,未来苦灭;二者、 过去为因,现在苦灭。复有二种苦灭:一者、心苦灭;二者、身苦灭。复有二种苦灭:一者、坏 苦、苦苦苦灭;二者、行苦苦灭。复有二种苦灭:一者、非爱业果苦灭;二者、可爱业果苦灭。 复有少分已见谛迹诸圣弟子,虽已超过诸恶道苦所有怖畏,由未永尽一切结故,其心犹有於当来 世共诸异生老死怖。为断彼故,而能发起猛利乐欲,乃至正念,及无放逸,勤修观行。
注【2-001】『相应部』(二二)「蕴相应」二四经。
注【2-002】「色」下,原本有「若知,若明,若断,若离欲,则能越生老病死怖。诸比丘」二十字,依经前后文义
,是重出衍文,今删。
注【2-003】「诸比丘」下,原本有「於色爱喜者┅┅於苦得解脱。诸比丘」一大段文,於「无知」四经中,体例不
合;『论』义亦缺。考此一段文字,实系下一经误写入此。虽有「不明不离欲」五字之异,亦与经文前
后不合。此是衍文,今删。
注【2-004】「心」上原本有「贪」字,衍文,今删。
如是我闻:一时,佛住舍卫国树给孤独园。尔时、世尊告诸比丘:「於色爱喜者,则於苦 爱喜;於苦爱喜者,则於苦不得解脱。如是受、想、行、识爱喜者,则爱喜苦;爱喜苦者,则於 [P10] 苦不得解脱。诸比丘!於色不爱喜者,则不喜於苦;不喜於苦者,则於苦得解脱。如是受、想、 行、识不爱喜者,则不喜於苦;不喜於苦者,则於苦得解脱」。 时诸比丘闻佛所说,欢喜奉行。 (2)无常及苦、空,非我、正思惟,无知等四种,及於色喜乐。
复次、有二种愚夫之相。何等为二?一者、於所应求不如实知;二者、非所应求 而反生起。何等名为是所应求?所谓涅簄诸行永灭。而诸愚夫,於当来世诸行不生都无乐欲,於 诸行生唯有欣乐。由是因缘,於所应求,及诸行生所有众苦不如实知。何等名为非所应求而反生 起?非所求者,谓老、病、死,非爱合会,所爱别离,所欲匮乏,愁、叹、忧、苦,种种热恼。 彼於如是诸行生起,反生欣乐;於生为本一切行中,深起乐着;於生为本所有诸业,造作积集。 由是因缘,於有生苦,及生为本老、病、死等众苦差别,不得解脱。如是名为非所应求而反生起 。
注【3-001】『相应部』(二二)「蕴相应」二九经。
注【3-002】此颂,是前十经之摄颂。下例。
如是我闻:一时,佛住舍卫国树给孤独园。尔时、世尊告诸比丘:「过去、未来色无常, 况现在色!圣弟子如是观者,不顾过去色,不欣未来色,於现在色厌、离欲、正向灭尽。如是过 [P11] 去、未来受、想、行、识无常,况现在(受、想、行、)识!圣弟子如是观者,不顾过去识,不 欣未来识,於现在识厌、离欲、正向灭尽」。
如无常,(如是)苦,空,非我,亦复如是。时诸比丘闻佛所说,欢喜奉行。
复次、於诸行中,有四决定:一、无常决定,二、苦决定,三、空决定,四 、无我决定。云何诸行无常决定?由三种相,当知过去、未来诸行尚定无常,何况现在!何等为 三?谓先无而有故,先有而无故,起尽相应故。若未来行,先所未有定非有者,是即应非先无而 有,如是应非无常决定。由彼先时施设非有,非有为先,后时方有,是故未来诸行无常决定。若 现在从缘行生已决定有者,是即应非先有而无,未来诸行便应非是无常决定,现在诸行亦应不与 起尽相应。由现在行从缘生已,非决定有,以有为先施设非有,是故过去诸行无常决定。如是现 在诸行,因未来行先无而有,因过去行先有而无,由此施设起尽相应。是故说言:当知去、来诸 行无常性尚决定,何况现在!是名诸行无常决定。云何诸行苦性决定?谓去、来诸行尚是生等苦 法,何况现在!所以者何?过去诸行是已度苦,未来诸行是未至苦,现在诸行是现前苦,是名诸 行苦性决定。云何诸行空性决定?谓去、来诸行尚定空性,何况现在!所以者何?未来诸行其性 未有,由此故空;过去诸行其性已灭,由此故空;现在诸行虽有未灭,谛义、胜义性所远离,由 [P12] 此故空,是名诸行空性决定。云何诸行无我决定?谓去、来诸行尚定无我,何况现在!所以者何 ?未来诸行非我之相,未现前故;过去诸行非我之相,已越度故;现在诸行非我之相,正现前故 ,是名诸行无我决定。又由二相,当知诸行决定无常:一、由过去世已灭坏故,二、由未来、现 在世是应灭坏法故。又由二相,当知诸行决定是苦:一、是生等苦法故,二、是三苦性故。此诸 苦相,如前应知。又由二相,当知诸行决定是空:一、毕竟离性空故,二、后方离性空故。毕竟 离性空者,谓诸行中我我所性毕竟空故。后方离性空者,谓於已断一切烦恼心解脱中,一切烦恼 皆悉空故。又由二相,当知诸行决定无我:一、诸行种种外性故,二、诸行从众缘生不自在故。 复由十相,当知诸行四相决定:谓由败坏,变易,别离,相应法性相故,非可乐,不安隐,相应 远离,异相相故。如是等相,如前声闻地已广分别(3)。
复次、依出世道作意修中,有五离系品界:一者、断界,二者、无欲界,三者、灭 界,四者、有馀依涅簄界,五者、无馀依涅簄界。谓见道所断诸行断故,名为断界。修道所断诸 行断故,名无欲界。即此唯有馀依故,名有馀依涅簄界。此依灭故,名为灭界,亦名无馀依涅簄 界。即此五界,由一切行永寂静故,名诸行止。由我、我所、我慢、执着及与随眠皆远离故,说 名为空。由一切相皆远离故,名无所得。於断界中,一切随顺有漏法上所有贪爱皆远离故,名为 爱尽。於无欲界,所有欲贪皆远离故,名为无欲。於灭界中,及於有馀依、无馀依涅簄界中,如 [P13] 其所应皆永灭故,皆寂静故,随其次第,说名为灭,亦名涅簄。又於断界,未得为得勤修习故, 名於诸行修厌。於无欲界,未得为得勤修习故,名於诸行修离欲。於灭界,未得为得勤修习故, 名於诸行修灭。
注【4-001】『相应部』(二二)「蕴相应」九经。
注【4-002】『相应部』(二二)「蕴相应」一0·一一经。
注【4-003】见『瑜伽师地论』卷三四(大正三0·四七0下、四七四中)。
如是我闻:一时,佛住舍卫国树给孤独园。尔时、世尊告诸比丘:「色无常,无常即苦, 苦即非我,非我者亦非我所;如是观者,名真实正观。如是受、想、行、识无常,无常即苦,苦 即非我,非我亦非我所;如是观者,名真实正观。圣弟子如是观者,厌於色,厌受、想、行、识 。厌故不乐,不乐故得解脱,解脱者真实智生:我生已尽,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后有 」。时诸此丘闻佛所说,欢喜奉行。
如是我闻:一时,佛住舍卫国树给孤独园。尔时、世尊告诸比丘:「色无常,无常即苦, 苦即非我,非我者即非我所;如是观者,名真实正观。如是受、想、行、识无常,无常即苦,苦 [P14] 即非我,非我即非我所,如是观者,名真实正观。圣弟子如是观者,於色解脱,於受、想、行、 识解脱,我说是等解脱於生老病死、忧悲恼苦」。时诸比丘闻佛所说,欢喜奉行。
复次、为心解脱勤修习者,有二种渐次:一、智渐次,二、智果渐次。云何 智渐次?谓於诸行中,先起无常智,由思择彼生灭道理故。次后於彼生相应行,观为生法、老法 ,乃至忧、苦、热、恼等法。由是因缘,一切皆苦,此即依先无常智生后苦智。又彼诸行,由是 生法乃至是热、恼法故,即是死生缘起,展转流转,不得自在行相道理,故无有我,此则依先苦 智生后无我智。如是观无常故苦,苦故无我,是名智渐次。云何智果渐次?谓厌,离欲,解脱, 遍解脱。云何厌?谓有对治现前故,起厌逆想,令诸烦恼不复现行。云何离欲?谓由修习厌心故 ,虽於对治不作意思惟,然於一切染爱事境贪不现行,此由伏断增上力故。云何解脱?谓即於此 伏断对治多修习故,永拨随眠。如是名厌,离欲,解脱第一差别。复有差别:谓於厌位,断界极 成满故名厌。即依止厌,除非想非非想处,於馀下地得离欲时,施设离欲位,故名离欲。於非想 非非想处得离欲时,施设解脱位,故名解脱。是名厌,离欲,解脱第二差别。云何遍解脱?谓由 如是烦恼杂染解脱故,生等诸苦杂染亦普解脱,是名遍解脱。如是由智增上力故,於诸行中起厌 ,由习厌故得离欲,由习离欲故得解脱及遍解脱,如是名为智果渐次。
此中复有四种邪执,何等为四?一、见邪执,二、慢邪执,三、自内邪执,四、他教邪执。 [P15] 见邪执者,谓於诸行中执我、我所。慢邪执者,谓於诸行中起我慢执。前见邪执,障谛现观;后 我慢邪执,障修所断烦恼等断。自内邪执者,谓独处空闲,不正分别为依止故,执有实我,或见 邪执,或慢邪执。他教邪执者,谓由他教起邪执者,谓此是我,此是我所,我慢行转。又於内起 不正分别,执我、我所名内邪执,亦名非他教邪执。如是一切邪执永断,当知是名智果。
注【5-001】『相应部』(二二)「蕴相应」一五经。
注【5-002】大同前经。
如是我闻:一时,佛住舍卫国树给孤独园。尔时、比尊告诸比丘:「色无常,若因、若缘 生诸色者,彼亦无常;无常因、无常缘所生诸色,云何有常!如是受┅┅。想┅┅。行┅┅。识 无常,若因、若缘生诸识者,彼亦无常,无常因、无常缘所生诸识,云何有常!如是诸比丘!色 无常,受、想、行、识无常,无常者则是苦,苦者则非我,非我者则非我所。圣弟子如是观者, 厌於色,厌於受、想、行、识。厌者不乐,不乐则解脱,解脱知见:我生已尽,梵行已立,所作 已作,自知不受后有」。时诸比丘闻佛所说,欢喜奉行。
如是我闻:一时,佛住舍卫国树给孤独园。尔时、世尊告诸比丘:「色无常,若因、若缘 [P16] 生诸色者,彼亦无常;无常因、无常缘所生诸色,云何有常!受┅┅。想┅┅。行┅┅。识无常 ,若因、若缘生诸识者,彼亦无常,无常因、无常缘所生诸识,云何有常!如是比丘!色无常, 受、想、行、识无常。无常者则是苦,苦者则非我,非我者则非我所。如是观者,名真实正观。 圣弟子如是观者,於色解脱,於受、想、行、识解脱,我说是等为解脱生老病死、忧悲恼苦」。 时诸比丘闻佛所说,欢喜奉行。
复次、由三种相应,知诸行非断非常。何等为三?一、以无住行为因故,二 、生已无住因故,三、未来诸行因性灭故。此中诸行因无常故,生已住因不可得故,当知诸行非 常。能生未来诸行,现在因性灭故,当知诸行非断。
复有四缘,能令诸行展转流转。何等为四?一、因缘,二、等无间缘,三、所缘缘,四、增 上缘。即此四缘,略有二种:一、因,二、缘。因唯因缘,馀三唯缘。又因缘者,谓诸行种子。 等无间缘者,谓前六识等及相应法等无间灭,后六识等及相应法等无间生。所缘缘者,谓五识身 等以五别境为所缘,第六识身等以一切法为所缘。增上缘者,谓五识等以眼等各别所依为增上缘 ,及以能生作意等为增上缘;意识身等以四大种身,及能生作意等为增上缘。又先所造业,望所 生爱非爱果,当知亦是增上缘。如是资粮望道,道望得涅簄,当知亦是增上缘摄。
如是我闻:一时,佛住舍卫国树给孤独园。尔时、世尊告诸比丘:「若众生於色不味者,
则不染於色,以众生於色味故,则有染着。如是众生於受、想、行、识不味者,彼众生则不染於
(受,想、行、)识,以众生味受、想、行、识故,彼众生染着於(受、想、行、)识。诸比丘
!若色於众生不为患者,彼诸众生不应厌色,以色为众生患故,彼诸众生则厌於色。如是受、想
、行、识不为患者,彼诸众生不应厌(受、想、行、)识;以受、想、行、识为众生患故,彼诸
众生则厌於(受、想、行、)识。诸比丘!若色於众生无出离者,彼诸众生不应出离於色;以色
於众生有出离故,彼诸众生出离於色。如是受、想、行、识於众生无出离者,彼诸众生不应出离
於(受、想、行、)识;以受、想、行、识於众生有出离故,彼诸众生出离於(受、想、行、)
识。诸比丘!若我於此五受阴,不如实知味是味,患是患,离是离者,我於诸天、若魔、若梵,
沙门、婆罗门,天、人众中,不脱、不出、不离,永住颠倒,亦不能自证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
。诸比丘!我以如实知此五受阴,味是味,患是患,离是离,故我於诸天、若魔、若梵,沙门、
婆罗门,天、人众中,”自证〔(2)得脱、得出、得离、得解脱结缚,永不住颠倒,亦能自证得阿
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时诸比丘闻佛所说,欢喜奉行。
注【6-001】
注【6-002】『相应部』(二二)「蕴相应」一八二0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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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1); 一九( 一三)
如是我闻:一时,佛住舍卫国树给孤独园。尔时、世尊告诸比丘:「我昔於色味,有求、 有行,若於色味随顺觉,则於色味以智慧如实见。如是於受、想、行、识味,有求、有行,若於 受、想、行、识味随顺觉,则於(受、想、行、)识味以智慧如实见。诸比丘!我於色患,有求 、有行,若於色患随顺觉,则於色患以智慧如实见。如是受┅┅。想┅┅。行┅┅。识患,有求 、有行,若於识患随顺觉,则於识患以智慧如实见。诸比丘!我於色离,有求、有行,若於色( 离)(4)随顺觉,则於色离以智慧如实见。如是受、想、行、识离,有求、有行,若於受、想、行 、识离随顺觉,则於受、想、行、识离以智慧如实见。诸比丘!我於五受阴,不如实知味是味, 患是患,离是离者,我於诸天、若魔、若梵,沙门、婆罗门,天、人众中,不脱、不离、不出, 永住颠倒,不能自证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诸比丘!我以如实知五受阴,味是味,患是患,离 是离,我於诸天、若魔、若梵,沙门、婆罗门,天、人众中,以(5)脱、以离、以出,永不住颠倒 ,能自证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时诸比丘闻佛所说,欢喜奉行。
过去四种说,厌离及解脱,二种说因缘,味亦复二种。
复次、由三种事,二种相应,当观察杂染、清净。云何由三种事,观察一切杂染 、清净?一者、於诸行中观察杂染因缘,谓观彼爱味为爱味故。二者、於诸行中观察清净因缘, 谓观彼过患为过患故。三者、於诸行中观察清净,谓观彼出离为出离故。如是一切总略为一,名 [P19] 由三事观察一切杂染、清净。云何由二种相,观察一切杂染、清净?一者、由如所有性故;二者 、由尽所有性故。如所有性者,谓於诸行中,若爱味、若过患、若出离;尽所有性者,谓於诸行 中,尽所有爱味,尽所有过患,尽所有出离。此中观察诸行为缘生乐、生喜,是名於彼爱味,又 此爱味极为狭小;如是由二种相,观察如所有性所有爱味。又观察诸行是无常、苦、变坏之法, 是名於彼过患,又此过患极为广大;如是由二种相,观察如所有性所谓过患。又复观察於诸行中 欲贪灭、欲贪断、欲贪出,是名於彼出离,又此出离寂静无上,毕竟安隐;如是由二种相,观察 如所有性所谓出离。又即此爱味,即此过患,即此出离,於诸行中,若过去、若未来、若现在, 若内、若外,若、若细,若劣、若胜,若远、若近,审谛观察,当知是名於彼观察尽(6)所有性 ,所谓爱味、过患、出离。
又为了知如是三事体性是有,应知三种有情众别:一、於诸欲染着众,二、於诸欲远离众, 三、於诸欲离系众。於此三处,复有三种世间愚痴:谓若天世间,若沙门、婆罗门,若诸天、人 。如是三种世间,由三因缘应知安立:一、由得欲自在及净自在故,谓若魔、若梵世间;二、由 勤修得彼因故,谓若沙门、婆罗门;三、趣种种业因果故,谓若诸天、人。又於此三处,随其所 应,能断、作证。有二种道,离四倒心,谓已入见地,及於上修道多修习住。又此二种道,有四 种相心解脱果:一、贪、絈缚解脱相,二、欲贪灭、断、出离相,三、九结离系相,四、生等诸 [P20] 苦解脱相。此中前三相,显示因处烦恼解脱;后一相,显示果处诸苦解脱。於此义中,譬如有人 处在囹圄,为种种缚之所系缚:所谓或木、或索、或铁;又置馀人令其防守;或设有彼从幽絷处 逃至远所,还执将来;或有尚不令彼转动,况得逃避;或有安置广大微妙种种可爱所系妙欲在幽 絷处,令彼自然心生乐着,无欲逃避。如是彼人为一切种缚之所缚,为善方便守之所守,为最坚 牢系之所系。复为怨家随欲加害,所谓打拍,或复解割,或加杖捶,或总断命。若有能脱是四缚 者,乃得名为从一切缚而得解脱。如是於彼三处世间愚痴有情,为种种缚所系缚者,当知即譬贪 、絈、痴缚。其守禁者,譬不正寻思,及未永拨烦恼随眠;不正寻思故,尚不令动,况得离欲而 远逃避!烦恼随眠未永拨故。虽世间道方便逃避,远至有顶,复执将还。可爱妙欲,譬之九结, 由彼结故,令於生死自然乐着,於自系缚不欲解脱。彼既如是为种种缚极所密缚,善方便缚之所 密缚,最坚牢缚之所密缚;复四魔怨,随其所欲,以生等苦而加害之。若能从彼四种系缚善解脱 者,乃可名为从一切缚而得解脱。
注【7-001】『相应部』(二二)「蕴相应」 二八经。
注【7-002】” 〔中文字,可删,下例。
注【7-003】『相应部』(二二)「蕴相应」 二七经。
注【7-004】( )中文字,原本所无,依文义补之,下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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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7-005】 「以」与「已」,古通用,今存原本之旧。
注【7-006】原本作「如」,今依『论』义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