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顺法师佛学着作集

『说一切有部为主的论书与论师之研究』 [回总目次][读取下页] [读取前页]


第四项 编集者与编集概况

说到『大毗婆沙论』的编集,应先论到第三结集。第三结集,向来是无此传说的。一直到玄 奘归国,出『大唐西域记』(西元六四六成书),才传说迦腻色迦王Kanis!ka集众结集三藏 (1)。但叙述的,只是三藏的解释,主要为『大毗婆沙论』的撰集。Ta^rana^tha『印度佛教史』(2), 以为第三结集是一回事,编集毗婆沙又是一回事。第三结集的实际意义,姑且不论,现在就『大 毗婆沙论』的编集,进行论究。 [P221]

『大毗婆沙论』的编集者,所有不同的传说,列举如下:

 A『大智度论』卷二:(迦旃延后)「诸弟子」(3)。 B道安『顯婆沙序』:「三罗汉」(4)。 C道倮『毗婆沙经序』:「五百应真」(5)。 D真谛『婆薮盘豆法师传』:「五百阿罗汉及五百菩萨」,迦旃延子主持,马鸣润文(6)。 E嘉祥『三论玄义』:「五百罗汉」(7)。 F『大唐西域记』卷二、三:「五百贤圣」;尊者发起,世友为上座(8)

在这些传说中,「五百阿罗汉」或「五百贤圣」,是较一般的传说。然「五百阿罗汉」,是 礓宾Kas/mi^ra传说的成语,如『阿育王传』卷五(大正五0·一一六下)「摩田提因缘」说:

 「摩田提即时现身满礓宾国。┅┅有五百罗汉。┅┅必常有五百不减」。

又如『大毗婆沙论』卷四四(大正二七·二三0上)说:

 「昔此迦湿弭罗国中,┅┅寺有五百大阿罗汉」。

「礓宾五百罗汉」,是传说中的成语,形容人数不少。『大唐西域记』等看作实数,模拟王 舍城Ra^jagaha的「五百结集」,那就不免误会了!

『大唐西域记』说:世友Vasumitra菩萨为上座。『婆薮盘豆法师传』说:五百菩萨叁 [P222] 预编集。如约『大毗婆沙论』所引的论师来说,确有被称为菩萨的。如说「五百罗汉」以外,别 有菩萨众,而且叁与编集审查的工作,那是不可能的。因为『大毗婆沙论』,充分表现了坚执的 ,属於声闻的,对当时的大乘佛法,存有抗拒意图的。

『婆薮盘豆法师传』说:『发智论』与『大毗婆沙论』,都由迦旃延子Ka^tya^yani^putra 主持而撰集,这无疑为错误的。至於说『大毗婆沙论』,由马鸣As/vaghos!a润文,也不足采 信,马鸣是出生於『大毗婆沙论』编集以前的。『大唐西域记』说世友为上座,而『大毗婆沙论 』,说到世友等四大论师(9),因而有「四大评家」的传说。其实,四大论师,Pa^rs/va,马 鸣,都不可能叁与『大毗婆沙论』的编集,下文当一一的分别论究。

那末,谁是『大毗婆沙论』的编集者呢?『大智度论』说:「后诸弟子」,虽说得简略,却 最为切合实际。这是迦旃延尼子的后学者发智学者,而且是迦湿弭罗的发智学者。

道安曾提到『毗婆沙论』的撰述者,如『顯婆沙序』(大正五五·七三中)说:

 「有三阿罗汉:一名尸陀簄尼,二名达悉,三名顯罗尼。撰毗婆沙,广引圣证,言辄据古 ,释阿毗昙焉。其所引据,皆是大士真人,佛印印者也。达悉迷而近烦,顯罗要而近略, 尸陀最折中焉。其在身毒,登无畏座,僧中唱言,何莫由斯道也」!

这是西元四世纪中,道安从礓宾阿毗达磨论师得来的消息。那时,离『大毗婆沙论』的编集 [P223] ,还不过二百年,比起晚期的传说,可信的成分,当然高得多。三阿罗汉的名字与事迹,都是不 熟悉的。惟有顯罗(尼)Vi^la,可能就是『萨婆多部记』中,「旧记」所传的韦罗。韦罗记 录在、富楼那Pu^rn!a、马鸣之间(10),与『大毗婆沙论』编集的时代相近。『付法藏因缘传 』作比罗(11),传说为马鸣后人,时代也相合。传说比罗「造无我论,足一百偈」;其他的事迹不 详。然道安所传的三阿罗汉,并非三人合编,而显然是略本与广本初编本与增订本。所以对 『大毗婆沙论』编集者的论定,应注意到编集的情形。

『大毗婆沙论』编集以前,『发智论』早有了不同的解释。如世友、妙音Ghos!a,对『 发智论』有所解释,在『大毗婆沙论』中,是有明文可证的。在『发智论』的解释中,应有专释 「章义」的作品。『发智论』的体裁,先标章,次开门分别。所标的章,大都是没有解说的。如 不先理解章义,就无法了解诸门分别。所以在『发智论』的研究中,必先有章义。如晋译『顯婆 沙』,就是『发智论』的章义。虽然这是从『大毗婆沙论』集出来的,但章义的单行,应由於先 有章义,后有广释的缘故。对勘凉译与唐译,章义的先后每不合。这因为章义可以单行,移前移 后,并无多大问题。凉唐二译的先后不同,择要录出如下:

图片
      ┏┓                                ┏┓
      唐    译    本                                凉    译    本
      ┗┛                                ┗┛
[P224]   

      「五趣」「定蕴」(卷一七二)┅┅┅┅┅「杂賏度」(卷七)
      「四律仪」「业蕴」(卷一一九)┅┅┅┅┅「杂賏度」(卷一0)
      「得」「定蕴」(卷一五八)┅┅┅┅┅「杂賏度」(卷一七)
      「转法轮」「定蕴」(卷一八二~一八三)┅「杂賏度」(卷二一)
      「四圣种」「定蕴」(卷一四二~一四三)┅「杂賏度」(卷二二)
      「灭定」「根蕴」(卷一五二~一五三)┅「使賏度」(卷四四~四五)
      「八智」「智蕴」(卷一0五~一0六)┅「使賏度」(卷四五)
      「三三摩地」「智蕴」(卷一0四~一0五)┅「使賏度」(卷四五~四六)
      「三重三摩地」「智蕴」(卷一0五)┅┅┅┅┅┅「使賏度」(卷四六)

在『尊婆须蜜菩萨所集论』中,也可以证明有章义的存在,如:

 1.「世间八法,摄几阴几持几入?如章所说」(12)。 2.「复次,章义,作实谛相┅┅」(13)。 3.「或作是说:┅┅彼非智章(所说)。┅┅如彼智章」(14)

这三则,1.、见於『大毗婆沙论』「世间八法章」的第一说(15)。2.、见於『大毗婆沙论』「 四谛章」的大德法救Dharmatra^ta (16)。3.、『大毗婆沙论』没有。所说的「智章」,应就 [P225] 是『发智论』的章义。关於章义,更可从『大毗婆沙论』,得明确的线索,如说:

 「如是等章,及解章义,先领会已,次应广释」。

每品开端,都有这同样的文句。这是说,先要对每一章的章义,有所领会,才能进一步的广 释论文。这是理解『发智论』的应有次第,也是古代解说『发智论』的先后历程。

『发智论』先有了各家的章义与文句;逐渐严密,异说也逐渐增多。到了有统一与论定的必 要时,综合不同的章义与文句,加以组织、抉择、贯通,给以严密的论定,成为『大毗婆沙论』 。古代的传说,曾暗示了这种情形,如道安的『顯婆沙序』(大正五五·七三中)说:

 「撰顯婆沙,广引圣证,言必据古,释阿毗昙焉。其所引据,皆是大士真人,佛印印者也 」! 又道倮的『毗婆沙论序』(大正五五·七四上)说:

 「后进之贤,寻其(指发智论)宗致,儒墨竞构,是非纷然。故乃澄神玄观,搜简法相, 造毗婆沙,抑正众说。或即其殊辩,或标之铨评」。

所以,『大毗婆沙论』所引的论师说,是编集者所要抉择、评破、取舍的,而不是『大毗婆 沙论』的编集者。编集者,道安从僧伽跋澄Sam!ghabhu^ti、僧伽提婆Sam!ghadeva等礓 宾学者得来的消息,当时的『毗婆沙论』,共有三本。但不是完全不同的别本,而是略本与广本 [P226] ,也可说是初编本与修订本。不妨说,顯罗尼初编,尸陀簄尼S/i^tapa^n!i^增订,达悉再增补, 成为略中广的三本。所以,『大毗婆沙论』,不是创作,而是集成。综集而整编者,增订者,对 一切论义,叁加自己的见解,而作成定论,这就是「作义者说」或「评曰」。「於此义中复有分 别」这样的文句,唐译本是很多的;凉译作「作义者说」。「作义者」,就是编集『大毗婆 沙论』者。对於列举的古传今说,或者不加评论,或加评破,或者说:「如是义者」;「应作是 说」,「评曰」,那就是编集者的抉择与论定了。『大毗婆沙论』的编集,依道安所得的当时传 说,是顯罗等论师。所引证的古说,都是「大士真人」,所以『大毗婆沙论』是先后诸贤圣的集 录,泛称为「五百罗汉造」,也没有什麽不可,不过不是同时吧了。

『大毗婆沙论』集成以后,又不止一次的经过改编,增补,修正。比对现存的译本,到处可 见。如「杂蕴」「世第一法纳息」,『发智论』初(大正二六·九一八上)这样说:

 「云何世第一法?答:若心心所为等无间入正性离生,是谓世第一法」。 「有作是说:若五根为等无间入正性离生,是谓世第一法」。

本论分为二节,释论的凉译(17),也分为两段:一、先引文,次解说。二、先引文,次解「有 作是说」为:1.旧阿毗昙人,2.犊子部,3.持诵修多罗(经)者,列举昙无多罗(法救),佛陀 提婆(觉天Buddhadeva)。这可见法救与觉天,都是持经师。唐译是:先总列二文,次解「有 [P227] 作是说」为:1.旧阿毗达磨论师,2.经部说,3.犊子部说,4.法救与觉天说(18)。唐译本有了重大 的改编,将法救与觉天,与持经师分开。但考究起来,法救与觉天,确是说一切有部中的经师, 所以凉译是对的。唐译的所以改编,大抵由於晚期的说一切有部与经部分化;而『大毗婆沙论』 曾说法救与觉天,是说一切有部的四大论师之一。不知在『大毗婆沙论』编集时,持经师还是说 一切有部的一派呢!这是改编的实例。

妙音说:色界六地,对於欲界烦恼,能作二种对治(19)。唐译卷三加以评破,凉译却没有评文 。考唐译卷八0,又引到此义,也没有评破(20)。这可见起初是没有评破的;唐译卷三的评正,是 后人所增补。又如『发智论』但说「世第一法」、「顶」、「暖」;论义发展到「暖」、「顶」 、「忍」、「世第一法」「四种顺抉择分」,对此就应加解说。凉、唐二译,都以「经中不 显了说」为理由,而明『发智论』的没有明显说到忍(21)。但唐译卷六说:「尊者七门分别世第一 法,顶唯二门,忍之与暖,但说自性」(22)。这段文是凉译所没有的,与前文乖反;尊者何曾说过 「忍」的自性呢?这都是增补的例子。

修改的例子更多,如说眼界彼同分,凉译『毗婆沙论』卷三八(大正二八·二八0上)这样说:

 「外国法师作如是说:彼分眼有四种。┅┅礓宾沙门说:彼分眼有五种」。

唐译『大毗婆沙论』卷七一(大正二七·三六八上中)却这样说: [P228] 「彼同分者,此诸师说有四种。┅┅外国诸师说有五种。┅┅旧外国师同此国说,旧此国 师同外国说」。

据此可见,凉译是旧义,而唐译是依后代论师的演变,而加以修正。『大毗婆沙论』编集以 后,又多经改组、增补、修订。所以道安传说,有三罗汉的略中广三本。大抵晋译为中本(从中 本集出),凉译为广本;唐译是增广更多了!顯罗编集的略本,也许就是初编本吧!


注【39-001】『大唐西域记』卷三(大正五一·八八六中八八七上)。
注【39-002】Ta^rana^tha『印度佛教史』(寺本婉雅译本九五·又九九)。
注【39-003】『大智度论』卷二(大正二五·七0上)。
注【39-004】『出三藏记集』卷一0(大正五五·七三中)。
注【39-005】『出三藏记集』卷一0(大正五五·七四上)。
注【39-006】『婆薮盘豆法师传』(大正五0·一八九上)。
注【39-007】『三论玄义』(大正四五·二中)。
注【39-008】『大唐西域记』卷三(大正五一·八八六下)。
注【39-009】『大毗婆沙论』卷七七(大正二七·三九六上)。
注【39-010】『出三藏记集』卷一二(大正五五·八九上)。 [P229]
注【39-011】『付法藏因缘传』卷五(大正五0·三一七上中)。
注【39-012】『尊婆须蜜菩萨所集论』卷二(大正二八·七三三上)。
注【39-013】『尊婆须蜜菩萨所集论』卷二(大正二八·七三二下)。
注【39-014】『尊婆须蜜菩萨所集论』卷一(大正二八·七二五中下)。
注【39-015】『大毗婆沙论』卷一七三(大正二七·八七二中)。
注【39-016】『大毗婆沙论』卷七七(大正二七·三九九上中)。
注【39-017】『大毗婆沙论』卷一(大正二八·五中下)。
注【39-018】『大毗婆沙论』卷二(大正二七·七中八下)。
注【39-019】『大毗婆沙论』卷三(大正二七·一五上)。
注【39-020】『大毗婆沙论』卷八0(大正二七·四一一下)。
注【39-021】『大毗婆沙论』卷五(大正二七·二三下)。
注【39-022】『大毗婆沙论』卷六(大正二七·二九中)。



第五项 论义略说

『大毗婆沙论』的广大文义,这不能广说,但想说到的是:

一、在『大毗婆沙论』中,每一法门,大抵可略出而自成章义。凡解说『发智论』的法门分 [P230] 别,先有「略毗婆沙」,是揭示法门分别的要则。对法门分别来说,是极重要的,便於记忆的。 但『大毗婆沙论』,不只是『发智』的释论,是扩大了阿毗达磨的内容。如推论到与论题有关的 ,或并无多大关系的新问题,照样的广引各家,给予评正,这名为「因论生论」。如解说「世第 一法」、「暖」、「顶」,就附论「顺抉择分」、「顺解脱分」(1)。解说佛的「身力」,就论到 「心力」「十力」、「四无所畏」、「五圣智三昧」等(2)。解说「声非异熟」,就论到「大 士梵音」(3)。解说「诸见」就引经而明「六十二见」(4)。又有推演的,如『发智论』以十门分 别四十二章,毗婆沙师就以种种门通前四十二章(5)。这些因便附论的部分,在『大毗婆沙论』中 ,在二十卷以上。所以『大毗婆沙论』的编集,可说是阿毗达磨论义的大集成。

二、『大毗婆沙论』义,被称为迦湿弭罗Kas/mi^ra毗婆沙师义。其实,这是从『发智』 到『毗婆沙』三百年间,经诸大论师的长期论究的成果。这是根据『发智论』的,『发智论 』的思想,到这才充分确切的阐明出来;内容已不限於『发智论』所说,而有了新的充实。迦湿 弭罗论师为论定者,但所有论义,为说一切有部诸大论师累积的业绩,并非全为迦湿弭罗论师的 创见。这点,是应该首先认定的。论中引证的有名的论师,下面当分别叙说。『大毗婆沙论』 说一切有部论义,这作几点说明。

1.「自性」:自性,是一极重要的术语。对於法的解说,『大毗婆沙论』有「自性门」,说 [P231] 明某法的体性是什麽,这就是「出体」。自性以外,还有「本性」等,如『论』卷一(大正二七· 四上)说:

 「如说自性,我、物、自体、相、分、本性,应知亦尔」。

说一切有部论师,对世间、身心一切现象,了解为复杂的综合体;分析复合体而发见内在单 一性的本质,就是自性。这就是实有与假有,如『论』卷九(大正二七·四二上)说:

 「然诸有者,有说二种:一实物有,谓蕴界等。二施设有,谓男女等」。

实物有,是「一切法各住自性」的,也就是上面说的:「自性┅┅本性」。施设有,是复合 的假有。对存在的一切而析为二类,为说一切有部的根本见地。这也就是世俗与胜义的差别,例 如『论』卷一三三(大正二七·六八九上)说:

 「地云何?答:显形色,此是世俗想施设地。┅┅地界云何?答:坚性触,此是胜义能造 地体」。

常识中的地,是和合有,是世俗假想施设而非真实的。佛说的地界地大,那是胜义有, 也就是有实自性的。从复合的总聚,而探得一一法的自性,如上所引,也称为「分」。「分」是 不可再分析的;如可以分析为多分,那就是「有分」而不是「分」了。单一性的实法,也称为「 我」,如『论』卷九(大正二七·四一上)说: [P232] 「我有二种:一者法我,二者补特伽罗我。善说法者,唯说实有法我,法性实有,如实见 故」。

「我」是「自在」义;一切法自性,是「自有」、「自成」的,永恒存在的,所以『论』卷 二一(大正二七·一0五下)说:

 「诸法实体,恒无转变,非因果故」。

总之,自性是一切法不可再分析的实体,可说是「其小无内」的,无限差别而难以数量的, 法性恒住如如不变的。

2.「极微」:法自性,可分为「色」、「心」、「心所」、「心不相应行」、「无为」 五类。说到色法,分为能造的四大,所造的眼等五根,色等五境,及无表色十一种,这是『 发智论』以来的定说。这些色法(除无表色),常识所得的,都是众多积集的和合色;分析推究 到不可再分析时,名为「极微」,如『论』卷一三六(大正二七·七0二上)说:

 「极微是最细色,不可断截破坏贯穿,不可取舍乘履搏掣;非长非短,非方非圆,非正不 正,非高非下;无有细分,不可分析;不可睹见,不可听闻,不可嗅尝,不可摩触:故说 极微是最细色。此七极微,成一微尘,是眼、眼识所取色中最微细者」。

最细的极微色,是不可析、不可入的色自性,近於古代的原子说。极微是一般眼所不能见, [P233] ┅┅身所不能触的,也就是感官所不能经验到的。不可再分析,不能说方说圆,因为不这样,可 以再分析,就不是极微了。但不可说有质碍,而在实际上,极微是不能单独而住,不离质碍的。 不可说有方圆,而实不离方分,所以极微的积集,是中间一微,六分六微。这样的七微和合,成 为肉眼所见的最细色。色的极微,分能造的四大极微,所造的眼等极微。所造色极微有十,能造 四大也有十。四大极微是互不相离的;四大极微与造色极微,和合而住,成为内而根身,外而器 界的一切色。

3.「心与心所」:众生的内心活动,是复合而融和的活动,所以称为「心聚」。简要的说, 心与心所,心所与心所,是相应而起的;是同一所依,同一所缘,同一行相,同作一事的(6)。关 於「心」,或称为「意」,或称为「识」;论师们虽有不同的解说,大致以「体性无别,约义有 异」为正义(7),不外乎六识。「心所」方面,经论师的多方论究,到『大毗婆沙论』,组为七类 ,如『论』卷四二(大正二七·二二0上下)说:

 A「大地法」(十):受·想·思·触·欲·作意·胜解·念·三摩地(定)·慧· B「大烦恼地法」(十):不信·懈怠·放逸·掉举·无明·忘念·不正知·心乱·非理 作意·邪胜解· C「小烦恼地法」(十):忿·恨·覆·恼·谄·诳·濠·悭·嫉·害· [P234] D「大善地法」(十):信·精进·惭·愧·无贪·无絈·轻安·舍·不放逸·不害· E「大不善地法」(五):无明·誣沈·掉举·无惭·无愧· F「大有覆无记地法」(三):无明·誣沉·掉举· G「大无覆无记地法」(十):受·想·思·触·欲·作意·胜解·念·三摩地·慧·

七类分别,有些是重复的,有些心所又没有列入,如贪、絈、慢、疑、见、恶作、睡眠等。 这一分类,或者觉得未臻完善。但在古代论师,也许并未意识到一切心所法的完备分类,而另有 重点。这可以是分类发展的三过程。一、「十大地法」,是『发智论』所说的。这是遍一切心 一切地,一切识,一切性的;只要是心法生起,十法是一定相应的。这是首先被论师注意到的 。二、关於烦恼法:「大烦恼地法」,是「一切染污心俱起」的;「小烦恼地法」,是经论早已 集为一类,「若一起时必无第二」的。分烦恼为定遍与定不遍的二类。三、再从四性而分别定遍 的:「大善地法」,是「唯在一切善心中可得」的。「大不善地法」,是「一切不善心中可得」 的。「大有覆无记地法」,是「一切有覆无记心中可得」的。「大无覆无记地法」,是「一切无 覆无记心中可得」的。心所法的相应与不相应,是极复杂的;上面七类心所法的分别,除小烦恼 地而外,着重於定遍的,所以名为「大」。

4.「刹那与虚空」:说一切有部,并不以时间为另一实法,而认为就是有为法的活动。有为 [P235] 法是有生灭的:生灭的一刹那,是现在;未生是未来;已灭名过去。离开有为法的生灭,是无所 谓时间的。所以『论』卷七六(大正二七·三九三下)说:

「三世以何为自性?答:以一切有为为自性。┅┅世是何义?答:行义是世义」。

「世」就是时间。从多法的前后相续说:从过去到现在,从现在到未来。依「行」(有为法 的别名)而施设为时、日、月、年、小劫、中劫、大劫。若从一一法的生灭说,三世是从未来到 现在、现在到过去的。一一法的即生即灭,只是一「刹那」,刹那是最短的时间。如『论』卷一 三六(大正二七·七0一上)说:

 「时之极少,谓一刹那」。

又如『论』卷三九(大正二七·二0一下)说:

 「诸刹那量,最极微细,唯佛能知」。

「刹那」是时间点,就是有为法,刹那以外是没有时间可说的。「极微」是物质点,占有空 间而不是空间。有空间意义的,在说一切有部中,有「空界」与「虚空」。如『论』卷七五(大正 二七·三八八中)说:

 「云何空界?谓邻碍色。碍谓积聚,即墙壁等。有色近此,名邻碍色。如墙壁间空,┅┅ 往来处空,指间等空」。 [P236] 「空界」,是物质与物质间的间隙形态。有些学派,以为这是眼所见的、身体所触觉的。说 一切有部论师,以为「空界」色是「眼虽见而不明了」,普遍存在於一切(色)处。这是说,那 有物质,那就有「空界」。至於「虚空」,如『论』卷七五(大正二七·三八八中下)说:

 「虚空非色┅┅无见┅┅无对┅┅无漏┅┅无为。┅┅若无虚空,一切有物应无容处。┅ ┅若无虚空,应一切处皆有障碍」。

「色」是质碍的,有往来聚散的。色的「极微」,虽说是无质碍的,但还是积集而成为六方 (立体)的。色的「空界」,是邻近质碍而显现的色。比起极微来,质碍色的特性,更为微 乎其微。「虚空」无为,只是无障碍相,是不生不灭的无为法,是不受色的集散起灭而有任何影 响的。这是从「空界」色,进一步论究无障碍的绝对空间与近代的「以太」说相近。在物质的波 动、放射、运行中,不能测知因以太而有的任何影响,所以有的否认以太的存在。但依说一切有 部说,「虚空」是不与物质为碍的绝对空间,不属於物质,而为物质存在活动的依处。由「虚空 」而「空界」,而「大种极微」,而「所造色」,而「心心所」的展转因果,『大毗婆沙论』卷 七五(大正二七·三八九上),曾有次第的叙述:

 「虚空无为无有作用,然此能与种种空界作近增上缘。彼种种空界,能与种种大种作近增 上缘。彼种种大种,能与有对造色作近增上缘。彼有对造色,能与心心所法作近增上缘」。 [P237]

5.「三世因果」:三世有,是说一切有部的标帜。未生以前,已经有了;灭入过去,还是有 的。过去与未来的有,虽有种种的教证与理证,而实成立於一项信念:有的不能成为没有的;没 有的也不可能成为有。所以法性是不增不减的,如『论』卷七六(大正二七·三九五下三九六上)说:

 「三世诸法,因性果性,随其所应,次第安立。体实有,无增无减;但依作用,说有说 无」。

这是说:约法体有说,未来有,现在有,过去有,不能说「从无而有,有已还无」的。依 作用说,可以说有说无。可以说有说无,也就可以说转变,但这是不能依自体说的。如『论』卷 三九(大正二七·二00上中)说:

 「诸行自性,无有转变」。 「有因缘故无转变者,谓一切法各住自体┅┅无有转变。有因缘故有转变者,谓有为法得 势(得力等)时生,失势时灭┅┅故有转变」。

这可见有为法的生灭有无,约作用、功能而说;自体是住自性,如如不变的。说一切有部 ,称此为「有」,与不生不灭的「常」住不同。常是超越三世的;是与「生」「灭」俱,在 因缘和合下,能刹那生灭,而流转於三世的历程。

现有的刹那存在,根有取境的作用,识有了别的作用,色有质碍的作用;而且都有引生同类 [P238] 法的作用。这些作用,在过去与未来,是没有的。如未来的识,没有了别的作用;色法也没有质 碍用。但说一切有部,每说「是彼类故」。或说:「彼亦是色,得色相故」(8)

因果,无论是同时的,异时的,都是成立於自他的作用,而不是自性,可说自性有而非因 果的。如『论』卷二一(大正二七·一0五下)说:

 「我说诸因,以作用为果,非以实体为果。又说诸果以作用为因,非以实体为因。诸法实 体,无转变,非因果故」。

因果,仅为自他间作用的别名。但审细的论究起来,因果要从二方面说。一、「不自待他」 义,如『论』卷五五(大正二七·二八三中)说:

 「诸有为法,自性羸劣,不得自在,依怙於他,无自作用,不随己欲」。

一切有为法,是不能自主而起作用的,一定要依待於因缘。所以说「不得自在」、「不随己 欲」;「诸法作用,必假因缘」(9)。乍看起来,一切唯是因缘所生起,近於法自性作用的否定论 。但另有「自体作用差别」义,如『论』卷七三(大正二七·三七九上)说:

 「云何建立十二处耶?答:以彼自性作用别故。谓十二处虽在一身,而十二种自性作用有 差别故,非互相杂」。

有为法自性住,各各差别,作用也本就不同。如眼能见色,诚然要由於因缘和合,才能起 [P239] 见色的作用。但因缘只是助成,见色还是眼根自体所有的作用。这两方面结合起来,就是:一切 法待因缘而起作用,作用实为一一法体所有。说一切有部的论义,到达了作用从属於自体,都是 三世有的结论。所以因果相生,无论约自性说,约作用说,都不是从因缘而有新体用的产生。自 体根本不属於因果,作用也只是本有的发现。

6.「展转论法」:因果是自他间的作用关系。作用是对他而非对自的,这是『发智论』以来 的定义,如智「不知自性」,识「不了自性」(10)。任何作用,都是能所关系,自体是不能说有能 所的,如『论』卷九(大正二七·四三上)说:

 「何缘自性不知自性?答:勿有因果,能作所作,能成所成,能引所引,能生所生,能属 所属,能转所转,能相所相,能觉所觉,无差别过」。 「自性於自性,无益无损┅┅诸法自性不观自性,但於他性能作诸缘,是故自性不知自性 」。 「世间现见,指端不自触,刀刃不自割,瞳子不自见,壮士不自负,是故自性不知自性」 。

『大毗婆沙论』,在说明能作因「除其自性」时(11),有与上文同样的叙说。

这一说明,可能是对的;但说一切有部,以不相应行为实法,似乎不免感到了困扰。依论说 [P240] ,一切法的所以生起从未来来现在;又刹那灭去从现在入过去,当然是由於因缘。而不 相应行的「生」与「灭」,与法俱起,对恒住自性的诸行,现起生与灭的形态,更有重要的作用 。所以有为法是生所生、灭所灭的。不相应行的「生」与「灭」,也是实法,恒住自性,与法俱 起时,又是谁所生,谁所灭呢?说一切有部论义,是「生不自生」,「灭不自灭」的,所以推论 为「生复有生」,有称为「生生」的能生於「生」,「灭灭」能灭於「灭」。这样,问题又来了 ,「生生」与「灭灭」,又是谁所生所灭呢?论师采用了更互为因的论法:如「法」是「生」所 生的,「生」是「生生」所生的,「生生」又为「生」所生,这才解免了无穷的过失,如『论』 卷三九(大正二七·二00下)说:

 「诸行生时,九法俱起:一者法,二者生,三者生生,四者住,五者住住,六者异,七者 异异,八者灭,九者灭灭。┅┅由此道理,无无穷失」。

同样的情形,也见於「得」的说明。凡法而摄属有情的,由於「得」。得也是需要属於有情 而不失的,那就是「得得」。这如『论』卷一五八(大正二七·八0一中)说:

 「一刹那中但有三法:一彼法,二得,三得得。由得故成就彼法及得得,由得得故成就得 。由更互相得,故非无穷」。

这是由於说一切有部,「自不观自」,而引起的论法;这样,法相是更繁复了! [P241]

7.「自相与共相」:自相与共相,为阿毗达磨论的基本论题。主要的定义,如『论』卷四二 (大正二七·二一七上)说:

 「分别一物相者,是分别自相。分别多物相者,是分别共相」。 「如种种物,近帝青宝,自相不现,皆同彼色,分别共相慧应知亦尔。如种种物,远帝青 宝,青黄等色,各别显现,分别自相慧应知亦尔」。

自相与共相,本相对而安立,所以可因观待而不同,如『论』卷七八(大正二七·四0五下)说:

 「然自共相,差别无边。且地大种,亦名自相,亦名共相。名自相者,对三大种;名共相 者,一切地界皆坚相故。大种造色合成色蕴,如是色蕴,亦名自相,亦名共相。名自相者 ,对馀四蕴;名共相者,谓色皆有变碍相故。即五取蕴合成苦谛,如是苦谛,亦名自相, 亦名共相。名自相者,对馀三谛。名共相者,诸蕴皆有逼迫相故。思惟如是有逼迫相,即 是思惟苦及非常空非我相」。

照这一意义来说,自相是不限於一物,而可通於一类的特性。阿毗达磨的自相与共相,本为 对佛所说的法门,作一一体性的观察,与不同的类观察。然经长期的论究,说一切有部论师,以 蕴处界,尤其是界为自相,所以说「此十八界,依相而立」(12);而以四谛的义相无常、苦、 空、无我;因、集、缘、生;灭、尽、妙、离;道、如、行、出:十六行相为共相。在习用中, [P242] 几乎就以十六行相为共相了。蕴处界,为佛说的分类法,依此而立自相,深入恒住自性的法体。 四谛为佛说迷悟、染净、世出世间的分类,依此四谛理而立共相;作四谛十六相观,才能悟入而 得解脱。说一切有部的自相与共相,还不失实用的立场。

三、『大毗婆沙论』的无边论义,是值得研究的;研究也不限於一隅的。我想举研究一例, 来结束本章。

「世第一法」,是本论的初章。旧阿毗达磨师,持经师,与说一切有部的近支犊子部, 都是说「五根为性」。这显明的分别了与大众分别说系的不同。大众分别说系,以为五根唯是无 漏的、出世的;有部与犊子部,说世第一法五根为性,这当然通於有漏了。到了『发智论』,却 说「心心所法为性」,这为什麽呢?犊子部以为「唯是五根为性」,而『发智论』主,从融和综 合的观点,知道心与心所是相应的,是营为同一事业的,所以不应如犊子部那样说(13)。到了『大 毗婆沙论』,从三世有的,融和综合的见地,推论得更深细。过去、未来的心心所法,是否世第 一法?结论是:过去的是;未来法不成等无间缘,所以不是的。世第一法(心心所)的随转色, 心不相应行(四相),是否世第一法?世第一法的「得」,是否世第一法?结论是:除「得」以 外,其他的都是。这样,世第一法到达了「五蕴为性」的毗婆沙师义。『大毗婆沙论』的五蕴为 性,实本於『发智论』的思想原则发展而来。 [P243]

『发智论』但说「世第一法」、「顶」、「暖」,并没有说到忍。所以,『大毗婆沙论』卷 五(大正二七·二三下二四上),「有馀师说」:

 「若契经中显了说者,尊者於此彰显而说。忍於经中不显了说,是故於此覆相说之」。

以「忍」为修行的位次,是契经所没有明说的。事实上,『发智论』主也但说三法,并没有 加以综合的条理。暖、顶、忍、世第一法的组成四加行,是经文所没有,是论师所组成的。经中 说暖,说顶,是否合於这样的次第,也还有问题。这样,犊子部立忍、名、相、世第一法为四加 行,就不觉得稀奇了。进一步说,大众部称世第一法为性地,不是一刹那;不立四加行,还是古 代素朴的教说呢!例如顶,有部列为四加行的第二位。有的解说为登峰造极,所以到达顶,就是 入正位入正性离生了(14)。这些问题,从『发智论』、『毗婆沙』去研究,对部派思想的分流 与发展,是很有意义的。


注【40-001】『大毗婆沙论』卷七(大正二七·三五上中)。
注【40-002】『大毗婆沙论』卷三0三一(大正二七·一五六下一六一上)。
注【40-003】『大毗婆沙论』卷一一八(大正二七·六一二下六一三中)。
注【40-004】『大毗婆沙论』卷一九九二00(大正二七·九九六中末)。
注【40-005】『大毗婆沙论』卷九0九二(大正二七·四六六中四七八下)。 [P244]
注【40-006】『大毗婆沙论』卷一六(大正二七·八一上)。
注【40-007】『大毗婆沙论』卷七二(大正二七·三七一上中)。
注【40-008】『大毗婆沙论』卷七五(大正二七·三八九下)。
注【40-009】『大毗婆沙论』卷二一(大正二七·一0八下)。
注【40-010】『发智论』卷一(大正二六·九一九中)。
注【40-011】『大毗婆沙论』卷二0(大正二七·一0四中)。
注【40-012】『大毗婆沙论』卷七一(大正二七·三六七中)。
注【40-013】『大毗婆沙论』卷一(大正二七·八中)。
注【40-014】『大智度论』卷四一(大正二五·三六二上)。 [P2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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