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顺法师佛学着作集

『说一切有部为主的论书与论师之研究』 [回总目次][读取下页] [读取前页]


第五节 四大论师的三世观

第一项 总叙

从上面分别的论究,可以知道:大德法救Dharmatra^ta与觉天Buddhadeva,是持经 的譬喻师,世友Vasumitra与妙音Ghos!a,为持论的阿毗达磨论师。法救代表了初期的 经师传承,到觉天的时代,面对阿毗达磨的隆盛,而取更极端的,反阿毗达磨的立场,却不免多 受阿毗达磨的影响。世友为『发智』学者,以健陀罗Gandha^ra为中心,而阐扬阿毗达磨。对 迦湿弭罗Kas/mi^ra来说,是西方大师,但论义都为后起的迦湿弭罗毗婆沙师所信用。妙音的 论义,发扬了西方的特色,与东方迦湿弭罗论师的距离渐远。时代先后不同的四位大师,所以被 集合在一组,甚而误传为婆沙法会的「四大评家」,实由於『大毗婆沙论』的:「说一切有部, 有四大论师,各别建立三世有异」一文而来。同时,这四位论师的论义,确为说一切有部中最有 力的论师。 [P294]

说到「一切有」,本义是以「三世实有」得名的。在上座部中,针对现在有而过未无的「分 别说」系,自称「说一切有」而成为别部。说到三世有,先应了解:如约相续流转的假有说,是 从过去到现在,又从现在到未来的:这是一般的三世说。现在所要说的,约一一法自性实有 说。例如一念贪,刹那生起,现有作用,这是现在。这一念贪,在未生起以前呢?刹那灭了以后 呢?说一切有部的见地,在未生起以前,已经存在,名为未来有。刹那灭去,还是存在的,名为 过去有。有为法在时间形式的活动中,是从未来来现在,又从现在入过去的。虽有未来、现在、 过去三世的别异,而法体是恒有的,而且是体性一如的。这就是三世有一切有说。然而 ,如法体没有别异,那又怎麽会分别为未来法,现在法,过去法呢?对於这一问题,说一切有部 中,有四大论师,各提出安立三世差别的理论。『大毗婆沙论』总集四家的理论,加以抉择,以 世友说为正义。现在依『大毗婆沙论』卷七七(大正二七·三九六上中),叙四家的意见如下:

 「说一切有部,有四大论师,各别建立三世有异,谓尊者法救说类有异,尊者妙音说相有 异,尊者世友说位有异,尊者觉天说待有异」。 「说类异者,彼谓诸法於世转时,由类有异,非体有异。如破金器等作馀物时,形虽有异 而显色无异。又如乳等变成酪等时,舍味势等,非舍显色。如是诸法,从未来世至现在世 时,虽舍未来类,得现在类,而彼法体无得无舍。复从现在世至过去世时,虽舍现在类, [P295] 得过去类,而彼法体亦无得无舍」。 「说相异者,彼谓诸法於世转时,由相有异,非体有异。一一世法有三世相,一相正合, 二相非离。如人正染一女色时,於馀女色不名离染。如是诸法,住过去世时,正与过去相 合,於馀二世相不名为离。住未来世时,正与未来相合,於馀二世相不名为离。住现在世 时,正与现在相合,於馀二世相不名为离」。 「说位异者,彼谓诸法於世转时,由位有异,非体有异。如运一筹,置一位名一,置十位 名十,置百位名百,虽历位有异,而筹体无异。如是诸法经三世位,虽得三名而体无别。 此师所立,体无杂乱,以依作用立三世别。谓有为法,未有作用名未来世,正有作用名现 在世,作用已灭名过去世」。 「说待异者,彼谓诸法於世转时,前后相待,立名有异。如一女人,待母名女,待女名母 ;体虽无别,由待有异,得女、母名。如是诸法,待后名过去,待前名未来,俱待名现在 」。



第二项 四家异义的研究

从『发智』到『大毗婆沙论』,对於时间,都以为是依法而立,并无时间的实体,如『大毗 [P296] 婆沙论』卷七六(大正二七·三九三上)说:

 「显世与行,体无差别,谓世即行,行即是世。故(『发智论』)大种蕴作如是说:世名 何法?谓此增语所显诸行」。

「世(时间)即是行」(有为法),为说一切有部宗义;四大论师的三世有说,都契合於这 一定理。大德法救Dharmatra^ta为初期的譬喻师,所立的「类异」说,据上所引『大毗婆沙 论』文,有「未来类」,「现在类」,「过去类」;三世的「类」,是有得有舍的。法体是没有 三世差别的;三世差别,是由於类的得舍。法救於法体外,别立时间的类性,与毗婆沙师不合, 所以『大毗婆沙论』的编集者,评责法救说:「说类异者,离法自性,说何为类?故亦非理」(1) 。法救的类是什麽呢?法救的「类」,真谛Parama$rtha的『俱舍释论』译作「有」。『顺正 理论』也常说「有性类别」。这是有为法存在的不同类性,是使有为法成为未来、现在、过去的 通性(但是各别的小同性,不是大同性)。从他所举的譬喻来说,同一金体而有多种物的形态, 同一显色而有乳、酪的变化。可知法救的类异说,是从同一法体而相用有异的见地,推论出差别 的所以然由於类。得现在类而舍未来类,就起现在的相用。如舍现在类而得过去类,就与过 去相相应。毗婆沙师的见解,离开法的自体,没有类的实体;如依法体而有类性,是假有而没有 实用的。所以法救的类异说,为毗婆沙师所不取。然法救对一切不相应行,都是假有的,那假有 [P297] 的类,也不妨使法体成为三世差别吧!

法救的「类异」说,『俱舍论』主评为:「执法有转变故,应置数论外道朋中」(2)。这说得 太严重了!这是依於乳变为酪的譬喻,而引起的误会。『顺正理论』批评『俱舍论』说:「但说 诸法行於世时,体相虽同而性类异,此与尊者世友分同,何容判同数论外道」(3)?『顺正理论』 主众贤Sam!ghabhadra,重视「性类差别」,以为「体相无异,诸法性类非无差别」(4)。他 在世友Vasumitra「依用立世」的见地上,融会了法救的「类异」说。众贤以为:如同为四大 ,有内四大与外四大的类别;同为受心所,有乐受与苦受的类别。所以体相相同,是不妨有类性 差别的。他从同时多法的体同类别,推论到异时一法的体同类别。类别,就是依作用的差别而有 三世,所以说与「世友分同」。然而众贤的解说,到底是附会的。法救的类,有得也有舍。所以 法救的依类立异,不是依作用差别而有三世的类别;反之,却是依三世类性的差别,而法体有作 用已生、未生、已灭、未灭的不同。法救类异说的思想理路,与阿毗达磨论师所说,有为法有生 、住、异、灭有为相一样。

妙音Ghos!a的「相异」说,毗婆沙师评为:「所立三世,亦有杂乱,一一世法,彼皆许 有三世相故」(5)。其实,妙音的「相异」说,是合於阿毗达磨者的论理方式的,三世也是不会杂 乱的。妙音说的「相」,是世相,就是未来、现在、过去的时间形态。所以妙音的「相」,法救 [P298] 的「类」,性质是大同小异的。「类」约通性说,「相」约通相说,都是与法体相合,而不就是 法体的存在。我以为:妙音的「相异」说,受有法救说的影响,而多少修正。法救的「类」,有 得也有舍;法体与时类的关系,极为松懈。妙音以为:每一有为法活动於时间形态中的法体 ,与三世相是不相离的。不过与其中的一相相应(如法救的得类),就成为三世中的某世。约与 「相」相应不离说,一一法有三世相,就没有或得或舍的情形。法体与世相间,关系非常紧密。 约与「相」不离说,有为法有三世的特性;约与「相」相合说,就有时间前后的差别,所以三世 也并不杂乱。这样看来,法救的「类」,是前后别起的;妙音的「相」,是体同时而用前后的。 如叁照有为法有三相的解说,就会更明白些。一切有为法,有三有为相,如一切有为法,有三世 相。譬喻者以为:三有为相不是一刹那的,是前后次第而起的(6);法救的「类异」说,也就是这 样。毗婆沙师说:有为法与三相是不相离的。那末,为什麽不同时即生即老即灭?为什麽不三相 杂乱呢?这因为,「谓法生时,生有作用,灭时老灭方有作用,体虽同时,用有先后┅┅故无有 失」(7)。这如妙音的「相」,不离三世相,而没有杂乱的过失。说一切有部宗义,受『发智论』 说的限定,不能发展「世」为不相应行。所以妙音说的世「相」,为毗婆沙师所破斥,且诬以三 世杂乱的过失。否则,妙音说是合於阿毗达磨的推理方式,将成为权威的定论。

毗婆沙师所推重的正义,是世友的「位异」说。世友的依作用立三世,是专从法体去解决这 [P299] 三世差别的难题,不像法救与妙音那样的,在时间的通性与形式上着想。世友所说的作用,『顺 正理论』更为明确的解说,专指「引果功能」,「唯引自果名作用故」(8)。约这种作用的未有、 正有、已灭,分别三世的差别。法体是无差别的,依作用可说有三世类别。世友的依作用立三世 ,与法救、妙音不同,所以没有「类异」、「相异」说的困难,但另有困难,那就是法体与作用 的同异问题(如『俱舍论』广破)。『顺正理论』解说为不一不异:作用不离於自体,不可以说 是异的;而法体或起作用,或不起作用,所以也不可说一(9)。然而,法体无别而作用有别,体用 之间,岂非显然有差别存在?或是有作用的,或是没有作用的,这种不离作用的法体,能说没有 任何差别吗?如坚执的采取体无别异而用有别异的立场,那就体用隔别;也许所说的作用,会与 法救及妙音说合流。

依作用差别,安立三世,而法体无别,所以世友说「位异」。如运筹的,着於一位就是一, 着於十位就是十,着於百位就是百。有一、十、百的差别,而筹体是无别的。这一譬喻,并不能 恰当的表显「由位有异,非体有异」的见地。因为筹体的经历一、十、百位,是与筹体无关的位 置变化,所以筹体不变。而法体的经历三世,是由於不离法体的作用,有起有灭。这与筹体的不 变,显然的有所不同。据世友的意见来说:法体未起作用,就说法体在未来位;法体正起作用, 就说法体在现在位;法体作用已灭,就说法体在过去位。三世的位异,实由於法体所有的作用 [P300] 未起或已起、未灭或已灭。这与人为的假定的一、十、百位,也不能相合。假使说,由於法体 上作用的起灭,而经历於时间位置中;这样的「位异」,又近於法救的类异、妙音的相异了。说 一切有部的论师们,坚持法体的三世不变,所以建立三世,都有值得研讨的地方。以世友说为正 义,不过是毗婆沙师的论定而已。

觉天Buddhadeva立「待异」说。「待异」,真谛译为「异异」,就是观待前后的别异 ,而安立三世的差别。从『大毗婆沙论』以来,一般都评破觉天的「待异」,说他犯有三世杂乱 的过失,实在是不对的。觉天的「诸法於世转时,前后相待」,是观待法体所有作用的有无,也 就是从未来到现在,从现在到过去「行」义,说此无别异的法体,为过去的,现在的,未来 的。这是从一法的活动中,观待他的前后别异而安立的。然而毗婆沙师,竟误会而评破起来,说 他:「前后相待,一一世中有三世故」(10)。毗婆沙师不是以无别的法体,所有的相用为观待对象 ,而是总观三世一切法的。退一步说,即使以一切法为观待境,也不会有三世的杂乱。依阿毗达 磨者的见地,一切法在未来世中,是杂乱住的,没有前后相的。未来法,只能说是未来,不能观 待什麽前后,而称为过去或现在的。如以一法为观待境,那更不能说未来法中有三世了。其实, 毗婆沙师也是不妨观待而立三世的,如『大毗婆沙论』卷七六(大正二七·三九四中)说:

 「复次,诸有为法,观过去现在故施设未来,不观未来故施设未来,无第四世故。观未来 [P301] 现在故施设过去,不观过去施设过去,无第四世故。观过去未来故施设现在,不观现在故 施设现在,无第四世故。如是名为三世差别。依此建立诸行行义,由此行义,世义得成」 。

毗婆沙师自己,不妨观前后而安立三世,并没有杂乱的过失。而对於觉天的「待异」,却那 样的责难;这除了师承的偏见而外,还能说什麽呢?

上面所说,法救与妙音,着重於法体外的类或相。法救的类,是前后得舍的;妙音的相,是 体同时而用前后的。现在要说,世友与觉天,着重於法体自身所起的作用或别异。世友的作用, 约「引生自果」说。觉天的「异」,约前后别异说。依作用而有前后的别异;也从前后的别异, 而分别作用的起灭。这样的法体行世而别为三世;三世是时间相,时间是不离观待而成立的。世 友的「位」,如不假观待,怎能分别是十是百呢?觉天所举的女人的譬喻,同一女人,如法体没 有差别。起初从母生,后来能生女,如法体行世而有的作用差别。称为女儿,后又称为母亲,如 法体的名为未来,名为现在,又名为过去一样。世友的「位异」,觉天的「待异」,是相差不多 的。不过觉天重於待异,世友重於起用。观待安立,或以为是假立的;也许为了避免假立的误会 ,世友所以专重依用立世吧!世友的「位异」说,仍存有观待的遗痕。


注【53-001】『大毗婆沙论』卷七七(大正二七·三九六中)。 [P302]
注【53-002】『俱舍论』卷二0(大正二九·一0四下)。
注【53-003】『顺正理论』卷五二(大正二九·六三一中)。
注【53-004】『顺正理论』卷五二(大正二九·六三二下)。
注【53-005】『大毗婆沙论』卷七七(大正二七·三九六中)。
注【53-006】『大毗婆沙论』卷三九(大正二七·二00上)。
注【53-007】同上。
注【53-008】『顺正理论』卷五二(大正二九·六三一下)。
注【53-009】『顺正理论』卷五二(大正二九·六三二下)。
注【53-010】『大毗婆沙论』卷七七(大正二七·三九六中)。



第三项 譬喻者的三世观

直到『大毗婆沙论』时代,譬喻师多数还是说一切有部的一系,也还是说三世有的。法救 Dharmatra^ta与觉天Buddhadeva而外,属於譬喻师的时间观,也附论在这。如『大毗婆 沙论』卷七六(大正二七·三九三上)说:

 「如譬喻者分别论师,彼作是说:世体是常,行体无常。行行世时,如器中果,从此器出 ,转入彼器。亦如多人,从此舍出,转入彼舍。诸行亦尔,从未来世入现在世,从现在世 [P303] 入过去世」。

这一见解,是把时间看作独立存在的常住实体。时间有过去、未来、现在三区,法体是 活动於这样的时间格子。这一思想,显然受有法救「类异」说的影响。法救的舍此类,得彼类 ,与譬喻者的出此器,入彼器,是怎样的类似!但法救的类,是小类,一法有一法的类;而譬喻 者的时体,常住实有,是时类的普遍化、实在化,可说是从法救的「类异」说演化而来。将世体 看作常住实有的,已脱出说一切有部的范围,成为譬喻者分别论师了。

『尊婆须蜜菩萨所集论』,如下面所要说到的,这是继承大德法救的学统初期譬喻师的 要典。在该『论』「聚犍度」(1),也论到三世的安立,与『大毗婆沙论』大致相近。可惜译文过 於晦涩,不能作明确的论定。论说:一、「相有若干」,主张「本有此相」,与妙音Ghos!a 的「相异」说相合。二、「事有若干」,极简略,这是法救的「类异」说(凉译也是译为「事」 的)。三、「缘生或不生」。四、「三世处或生或不生」。这是成立时体,所以论问:「世与行 有异耶」,与『大毗婆沙论』的譬喻者相同。五、「一一事不同或生或不生」,是从一一法的或 起或不起而立三世。依论文所破,是观待立三世,是觉天的待异说。六、成立「自相相应」,如 说:「我(主张)相未生,未来世;生不坏,现在世。不以生无生为异,是故世有常处也」(2)。 这是世友Vasumitra的位异说。大抵与『大毗婆沙论』相同,但次第不同,究竟评取那一家 [P304] ,不能明确的指出。

『尊婆须蜜菩萨所集论』,别有「一切有犍度」(3),专论「一切有」。论的宗致,是不以一 切有说为然的,加以种种责难,引「尊作是说」来作证。可惜文义也晦涩难解,但不许无保留的 说一切有,论文是很明显的。论中,约阴、入、持(界)而论三世的有不有,有二复次。初复次 ,作二句说。第二复次,作四句分别。对於三世的有与非有,取分别的态度。如过去的,或是有 的,如结使的过去而没有断灭。或是非有的,是过去而已经断灭了。未来的,或是有的,如未生 法行而一定当生的。或是非有的,如未生法行而不会生起的。现在的,或是有的,如诸色的生而 便灭。或是非有的,如馀处可能有而此间是没有的。三世的一切法,都可说是有的,也可说是非 有的。饮光部说:过去业而未感果的,是有的;已感果的是非有(4),与『尊婆须蜜所集论』的有 非有说,相近。这是大德法救以后,一分譬喻师,继承法救的学统,而倾向於分别说的一流,正 如『大毗婆沙论』所说的,「譬喻者分别论师」。


注【54-001】『尊婆须蜜菩萨所集论』卷一(大正二八·七二四中下)。
注【54-002】『尊婆须蜜菩萨所集论』卷一(大正二八·七二四下)。
注【54-003】『尊婆须蜜菩萨所集论』卷九(大正二八·七九五中七九六下)。
注【54-004】『异部宗轮论』(大正四九·一七上)。 [P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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