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一切有部为主的论书与论师之研究』 [回总目次][读取下页] [读取前页]
『阿毗昙心论』的作者,是法胜,梵语达磨尸梨帝Dharmas/res!t!hin,为吐火罗 Tukha^ra的缚蜮国人(1)。缚蜮,应该是缚绮(或喝)的讹写,就是现在的Balkh。这是古代吐火罗 的政治中心月氏的重镇;被称为小王舍城的佛化中心(2)。据西藏史家的传说,有名为法胜的 阿罗汉,厌恶四众的纷争到北部地方去(3)。到北方,与缚蜮国的传说相合(但以法胜为五事相争 [P488] 时代的论师,显然是不对的)。
法胜出世造论的年代,焦镜的『后出杂心序』说:「於秦汉之间,有尊者法胜」(4),不过想 像他的久远而已。嘉祥的传说,较为具体,如说:
「六百年间,有五百罗汉,是旃延弟子,於北天竺共造毗婆沙。┅┅七百馀年,有法胜罗 汉,嫌婆沙太博,略撰要义,作二百五十偈,名阿毗昙心」(5)。 「次八百年时,有法胜等弘小,提婆申大」(6)。
嘉祥的传说,确信『大毗婆沙论』,是佛灭六百年间编集的。『心论』为七百馀年造,也就 是八百年造。这就是说:『心论』的造作,与『大毗婆沙论』的编集,时间上有一百馀年的距离 。『俱舍论记』说,是「佛涅簄后五百馀年」(7),这是玄奘门下的传说。玄奘的传说,『大毗婆 沙论』是佛灭四百年集成的;五百馀年而法胜造『心论』,是从此推算得来的。这样,嘉祥与玄 奘门下的传说,看来不同,其实都是以为:『心论』的造作,在『大毗婆沙论』编集以后,一百 馀年。『大毗婆沙论』的集成,约为西元二世纪中一五0顷,那末『心论』的撰述,可假定 为西元三世纪中二五0年后。此外,『出三藏记集』「萨婆多部记」所叙的师宗次第,是达 磨尸梨帝(法胜)、龙树Na^ga^rjuna、提婆A^ryadeva,法胜似乎早於龙树(8)。但龙 树的『大智度论』,叙阿毗达磨论,而没有说到『心论』。所以,应依嘉祥的传说,法胜迟於龙 [P489] 树,与提婆的时代相当,较为合理。至於高僧传所说:魏嘉平中(西元二四九二五三)来中 国的昙柯迦罗Dharmaka^la,当二十五岁时,已见到「法胜毗昙」(9),似乎早了点。依事而 论,这一传说是不足采信的。或者以为『心论』与『发智论』相抗,造於『大毗婆沙论』以前, 在本章第一节中,已论断为不可能了。
『心论』的传入中国,曾经两译:一、苻秦建元十八年(西元三八二),鸠摩罗佛提 Kuma^rabudhi初译(10)。由於译文拙劣,早已佚失。二、晋太元十六年(西元三九一),慧远请僧 伽提婆Sam!ghadeva,在浔阳南山精舍再译,就是现存的四卷本。
法胜的『阿毗昙心论』,在阿毗达磨的发展中,主要的贡献,是创作偈颂。「以少文摄多义」 的偈颂,是为了记诵的便利。经律旧有这结颂的方法,但以偈颂来说明阿毗达磨论义,不能不说 是法胜的创作。原来法胜是与譬喻师有关的。有关於义理的,到下面再说。在文体方面,『出曜 经』引有马声马鸣As/vaghos!a颂(11);又有昙摩世利二颂(12)。昙摩世利,就是法胜梵语的 音译。法胜与譬喻师一样,多用偈颂说法。理解法胜与譬喻者的共通性,那就对於阿毗达磨论义 的偈颂化,会有更好的理解。譬喻师以偈颂说法,在北方是非常盛行的。法救Dharmatra^ta ,僧伽罗叉Sam!gharaks!a,马鸣,童受Kuma^rala^ta,所有的偈颂集,都是风行一时 。法胜在说一切有部中,是倾向譬喻师的阿毗达磨论者(那时的经部譬喻师,已大大的兴盛了) [P490] 。改编『阿毗昙甘露味论』,举目为颂;附有韵调的作品,更容易传布。『阿毗昙心论』的着名 与成功,与此是大有关系的。慧远的『阿毗昙心论序』,对此就给予非常的赞叹,如『序』(大 正五五·七二下)说:
「阿毗昙心者,三藏之要颂,咏歌之微言。┅┅其颂声也,拟象天乐,若灵旁自发,仪形 群品,触物有寄。若乃一吟一咏,状鸟步兽行也;一弄一引,类乎物情也!情与类迁,则 声随九变而成歌;气与数合,则音协律吕而俱作。拊之金石,则百兽率舞;奏之管弦,则 人神同感。斯乃穷音声之妙会,极自然之乐趣,不可胜言者矣!又其为经,标偈以立本, 述本以广义。先弘内以明外,譬由根而寻条。可谓美发於中,畅於四肢者也」!
鸠摩罗什Kuma^raji^va也曾对僧棼说:「天竺国俗,甚重文制。其宫商体韵,以入弦为 善。┅┅经中偈颂,皆其式也」(13)。法胜创作阿毗达磨的偈颂,使入门的纲要书,更易於学习与 传布,对阿毗达磨来说,功绩是不可磨灭的。
吕澄的『阿毗达磨泛论』,附注以为「心论原本,似但有颂文」;并列举五证(14),然所说都
不能成立。如一、「慧远序赞其格调」:但慧远的序文,是这样说的:「又其为经,标偈以立本
,述本以广义」(15)。立本是标偈,广义不就是长行解说吗?二、「后出各注,但解本颂」:不知
一般的赞同『心论』,主要为结颂摄义。而对『心论』的内容,不是嫌他过於简略,就是认为立
[P491]
义还需要修正。颂文还需要修正补充,当然不会为长行作章句了。而且,在印度的论书中,为解
说(长行)作再解说,是并不多见的。三、「长行┅┅不合颂意」:这完全出於误解,论中附注
的「其人云」,应是译者僧伽提婆的意见,并非译者觉得长行不合颂意。如「法辩辞辩一,
应义辩俱十,愿智是七智」颂(16),长行与颂文完全相同,「其人」却不赞同。他主张「愿智一等
智」,是依毗婆沙师的正义来修正。关於四辩的异义,还不知他根据的是什麽呢!又如三禅五支
中有「护」,这是颂说,也是「大毗婆沙论说」(17)。「其人」却以为:「护虽有义,不应立支」
。这怎能说不合颂意?怎能作为长行非法胜造的理由?四、「愿智是七智┅┅系迦湿弭罗论师说
,尤可为长行非法胜所作之据」:这一理由,完全忘记了此义本出於颂文。即使这一论义,是迦
湿弭罗Kas/mi^ra论师说,也只能说法胜引用迦湿弭罗论义,不能成为长行非法胜作的理由
。考『顯婆沙论』,妙(愿)智七智摄,是尊者瞿沙Ghos!a所说(18)。五、『杂心论』卷一
附注┅┅上下文意矛盾:附注说:「诸师解心论者不同┅┅法胜所说最略」(19)。但这是『杂阿毗
昙心论』附注者的文意矛盾,与法胜的本论,有什麽关系呢?总之,五种理由,不足以证明长行
为不是法胜所作的。『顺正理论』说:「法胜论师说:十三根皆通二种」(20),这显然也是以长行
为法胜说的。总之,法胜论本来就是有颂有长行的;实际是以『甘露味论』为依,加以一番整编
,作成」标偈以立本,述本以广义」的『心论』。
[P492]
注【88-001】 『俱舍论(光)记』卷一(大正四一·一一下)。
注【88-002】 『大唐西域记』卷一(大正五一·八七二下)。
注【88-003】Ta^rana^tha『印度佛教史』(八七)。
注【88-004】 『出三藏记集』卷一0(大正五五·七四中)。
注【88-005】 『三论玄义』(大正四五·二中下)。
注【88-006】 『百论疏』卷上(大正四二·二三三中)。
注【88-007】 『俱舍论(光)记』卷一(大正四一·一一下)。
注【88-008】 『出三藏记集』卷一二(大正五五·八九中)。
注【88-009】 『高僧传』卷一(大正五0·三二四下)。
注【88-010】『出三藏记集』卷一0(大正五五·七二中)。
注【88-011】『出曜经』卷一(大正四·六一三下);又卷三(大正四·六二六上)等。
注【88-012】『出曜经』卷三(大正四·六二六上)。
注【88-013】『高僧传』卷二(大正五0·三三二中)。
注【88-014】『内学』第二辑(一七三)。
注【88-015】『出三藏记集』卷一0(大正五五·七二下)。
注【88-016】『阿毗昙心论』卷三(大正二八·八二三上)。
[P493]
注【88-017】『阿毗昙心论』卷三(大正二八·八二三下)。『大毗婆沙论』卷八0(大正二七·四一三上)。
注【88-018】『顯婆沙论』卷一三(大正二八·五一一下)。
注【88-019】『杂阿毗昙心论』卷一(大正二八·八六九下)。
注【88-020】『顺正理论』卷九(大正二九·三八一上)。
法胜Dharmas/res!t!hin的编集『阿毗昙心论』,实为改编『甘露味论』而成;偈颂是出 於创作的,长行大多数为『甘露味论』原文,略有润饰,修正与补充。试比对一节来证明(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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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露味论行品 心 论 行 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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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有为法,生住变异坏」。
「是诸法有四相:起、住、老、无常」。 「一切有为法,各各有四相:生、住、异、坏
。世中起故生,已生自事立故住,已住势衰
故异,已异灭故坏。此相说心不相应行」。
问:若有四相,是应更复有相?答:更 「问:若一切有为法各有四相者,是有为法复
有四相,彼相中馀四相俱生:生为 有相?答:是亦有四相。彼相中馀四相
[P494]
生,住为住,老为老,无常为无常 俱生:生为生,住为住,异为异,坏为
」。 坏」。
「问:若尔者不可尽」! 「问:若尔者便无穷」!
「答:展转自相为」。 「答:展转更相为」。
「此相各各相为,如生生各各相生,住
住各各相住,异异各各相异,坏坏各各
相坏:是以非无穷」。
再从『心论』的组织次第来说:『心论』整编『甘露味论』的第十六品为九品,又附以「论 品」为第十。大概的说,改编的情形是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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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 毗 昙 心 论 甘 露 味 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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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界 品┅┅┅┅┅┅┅┅┅┅┅┅┅┅┅┅5.阴持入品
2.行 品┅┅┅┅┅┅┅┅┅┅┅┅┅┅┅┅6.行 品
3.业 品┅┅┅┅┅┅┅┅┅┅┅┅┅┅┅┅4.业 品
4.使 品┅┅┅┅┅┅┅┅┅┅┅┅┅┅┅┅9.结使禅智品
5.贤圣品┅┅┅┅┅┅┅┅┅┅┅┅┅┅┅┅10.三十七无漏人品
[P495]
6.智 品┅┅┅┅┅┅┅┅┅┅┅┅┅┅┅┅11.智 品
7.定 品┅┅┅┅┅┅┅┅┅┅┅┅┅┅┅┅12.禅定品·13.杂定品
8.契经品┅┅┅┅┅┅┅┅┅┅┅┅┅┅┅┅馀八品
9.杂 品┅┅┅┅┅┅┅┅┅┅┅┅┅┅┅┅16.杂 品
10.(问)论品
『心论』这一次第的改组,在『甘露味论』的意趣来说,是并不理想的。『心论』回归於事 理的分别,而忽略了世间的德行,充满感性的众生世间。所以,『甘露味论』的「布施持戒品」 ,「界道品」中的众生寿命,全被删去。「界道品」的剩馀部分,及「住食生品」,被编入「契 经品」,失去了旧有的重要性。本来,『法蕴论』以「学处品」为首,『舍利弗阿毗昙论』「问 分」,以「优婆塞品」为末,同样尊重这世间的善行。法胜与一般论师一样,不能重视而删去了 。「因缘种品」与「净根品」,法胜也没有理会『甘露味论』的意思,把他编入「契经品」。法 胜重视阿毗达磨的自相共相分别,所以以「界品」为首。这一直为『杂心论』及『俱舍论』所宗 。『甘露味论』,本以「行品」、「因缘种品」、「净根品」,说明诸法的相关作用。『心论』 仅保留「行品」;『俱舍论』增入二十二根,改称「根品」;『顺正理论』改称「差别品」,都 不能说恰当。如恢复『甘露味论』的旧制,将「因缘种」编入,称为「因缘品」,那才与『舍利 [P496] 弗阿毗昙论』的「绪分」相合呢!
『心论』的前七品,是『甘露味论』十六品中八品的改编。其馀的七品,及「杂品」的部分 ,编为「契经品」;一部分仍称为「杂品」。今详为对勘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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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 露 味 论 心论(杂心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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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经品」
1.序 起
「布施持戒品」 (缺。『杂心论』编於此)
「界道品」
1.三界五道居处┅┅┅┅┅┅┅┅┅┅┅┅┅2.
2.五道寿命 (缺。『杂心论』编入「行品」)
「住食生品」
1.四识住┅┅┅┅┅┅┅┅┅┅┅┅┅┅┅┅5.
2.四 食┅┅┅┅┅┅┅┅┅┅┅┅┅┅┅┅14.
3.四 生 (缺。『杂心论』编入此品)
[P497]
4.四 有 (重出)
「因缘种品」
1.十二支┅┅┅┅┅┅┅┅┅┅┅┅┅┅┅┅6.
2.六 种┅┅┅┅┅┅┅┅┅┅┅┅┅┅┅┅7.
「净根品」
1.三净 (缺)
2.二十二根┅┅┅┅┅┅┅┅┅┅┅┅┅┅┅18.
「三十七品」┅┅┅┅┅┅┅┅┅┅┅┅┅┅┅13.
「四谛品」
1.四 谛┅┅┅┅┅┅┅┅┅┅┅┅┅┅┅┅8.
2.四 辩 (缺)
3.四不坏信┅┅┅┅┅┅┅┅┅┅┅┅┅┅┅11.
4.四事修定┅┅┅┅┅┅┅┅┅┅┅┅┅┅┅12.
5.四道(通行)┅┅┅┅┅┅┅┅┅┅┅┅┅10.
6.七识住┅┅┅┅┅┅┅┅┅┅┅┅┅┅┅┅3.
[P498]
7.九众生居┅┅┅┅┅┅┅┅┅┅┅┅┅┅┅4.
8.四圣种┅┅┅┅┅┅┅┅┅┅┅┅┅┅┅┅19.
9.百八受 (缺)
10.忆不忘 (缺)
11.梦 (缺)
12.痴 (缺)
13.三 支 (缺)
14.二律仪 (缺)
15.三 障┅┅┅┅┅┅┅┅┅┅┅┅┅┅┅┅(摄在「业品」)
16.三善不善觉观 (缺)
17.三病三业 (缺)
18.修身戒心慧 (缺)
19.行报善恶 (缺)
「杂品」
1.四沙门果┅┅┅┅┅┅┅┅┅┅┅┅┅┅┅9.
[P499]
(在「杂定品」)┅┅┅┅┅┅┅┅┅┅┅┅15.三三摩地
2.四倒┅┅┅┅┅┅┅┅┅┅┅┅┅┅┅┅┅16.
3.五见┅┅┅┅┅┅┅┅┅┅┅┅┅┅┅┅┅17.
4.六修┅┅┅┅┅┅┅┅┅┅┅┅┅┅┅┅┅(编入「杂品」,二修)
5.五受根灭 (缺)
6.三界┅┅┅┅┅┅┅┅┅┅┅┅┅┅┅┅┅(编入「杂品」)
7.二解脱
8.爱系
20.六识识
9.诸智知┅┅┅┅┅┅┅┅┅┅┅┅┅┅┅┅21.
10.诸使使┅┅┅┅┅┅┅┅┅┅┅┅┅┅┅┅22.
23.结说三门
「杂品」
11.心相应法┅┅┅┅┅┅┅┅┅┅┅┅┅┅┅1.
12.心不相应法┅┅┅┅┅┅┅┅┅┅┅┅┅┅2.
[P500]
13.三无为┅┅┅┅┅┅┅┅┅┅┅┅┅┅┅┅3.
14.因 法┅┅┅┅┅┅┅┅┅┅┅┅┅┅┅┅4.
15.果 法┅┅┅┅┅┅┅┅┅┅┅┅┅┅┅┅5.
16.行缘处┅┅┅┅┅┅┅┅┅┅┅┅┅┅┅┅6.
17.解 脱┅┅┅┅┅┅┅┅┅┅┅┅┅┅┅┅7.
18.三 爱┅┅┅┅┅┅┅┅┅┅┅┅┅┅┅┅8.有爱无有爱
(见前)┅┅┅┅┅┅┅┅┅┅┅┅┅┅┅┅9.(三界)
10.十心
19.道品根性┅┅┅┅┅┅┅┅┅┅┅┅┅┅┅11.
20.他性相应┅┅┅┅┅┅┅┅┅┅┅┅┅┅┅12.
21.缘中解脱┅┅┅┅┅┅┅┅┅┅┅┅┅┅┅13.
22.见谛得不坏净┅┅┅┅┅┅┅┅┅┅┅┅┅14.
(见前)┅┅┅┅┅┅┅┅┅┅┅┅┅┅┅┅15.二修
23.心共行法┅┅┅┅┅┅┅┅┅┅┅┅┅┅┅16.
24.断·知┅┅┅┅┅┅┅┅┅┅┅┅┅┅┅┅17.
[P501]
25.远·近┅┅┅┅┅┅┅┅┅┅┅┅┅┅┅┅18.
19.定法
26.见 处┅┅┅┅┅┅┅┅┅┅┅┅┅┅┅┅20.
27.成就根┅┅┅┅┅┅┅┅┅┅┅┅┅┅┅┅21.
28.五更乐┅┅┅┅┅┅┅┅┅┅┅┅┅┅┅┅22.
29.二道得果┅┅┅┅┅┅┅┅┅┅┅┅┅┅┅23.
30.何心涅簄┅┅┅┅┅┅┅┅┅┅┅┅┅┅┅24.
31.四 有┅┅┅┅┅┅┅┅┅┅┅┅┅┅┅┅25.
32.厌离欲┅┅┅┅┅┅┅┅┅┅┅┅┅┅┅┅26.
33.三 漏 (缺)
依上来的比对,可见『阿毗昙心论』的内容,与『甘露味论』是一样的,只是改编而已。如 上表所列:『心论』「杂品」的5.果法,6.行缘处所,17.断知,18.远近,20.见处,23.二道得果, 都是没有偈颂的。这些,是『甘露味论』所有的,『心论』完全列入,次第也没有乱。由於论义 过分碎细,所以就没有结颂。可见『心论』的偈颂,是整编时增入的。先长行而后有结颂,并非 先有偈颂,再以长行来解说的。 [P502]
『甘露味论』有「杂品」,『心论』又立「契经品」。「杂品」,可说是仿『发智论』「杂 蕴」;论义也有部分从「杂蕴」中来。『心论』的「契经品」,发端(大正二八·八二六中)说:
「一切智所说,契经微妙义,此吾今当说」! 「虽有一切阿毗昙契经义,然诸契经应具分别」。
『心论』的「契经品」,除了序说及结说,可分二十一门。前十八门,都以「世尊说」起问 ;后三门,依『品类论』,立识所识、智所知、使所使,为最主要的分别。所以,这是指佛经而 作的分别。然依『甘露味论』,这都是论义。
注【89-001】『甘露味论』卷上(大正二八·九七0上)。『阿毗昙心论』卷一(大正二八·八一一中)。
『心论』是依『甘露味论』而改编的。但『心论』论主法胜Dharmas/res!t!hin,对 『甘露味论』,是不完全同意的,采取了修正的自由的立场。如上节所说,『甘露味论』是综合 『发智』、『品类』、『大毗婆沙论』,取其精要而成;是重於『品类论』的,西方系的。但所 说的西方系,是阿毗达磨论的西方系,还是立场严明的阿毗达磨论宗;但『心论』就有点不同了 ! [P503] 一、从论义说:『心论』不同於『甘露味论』而顺毗婆沙师的,不是没有的,如不立九无学 而立六种(1),不立六修而说二修(2)。然从全论的意趣来说,每与『甘露味论』不合,异於毗婆沙 师正义,更倾向於说一切有部的异师。A采取妙音Ghos!a说的,如暖顶通於欲界(3),宿命 通六智摄(4)。B采取外国师说的,如立八缠(5),色界十七天(不立大梵而立无想处)(6)。C采取 『毗婆沙论』中异师的,如菩提分实事唯十(7);十六行相外,别有无漏行相(8);无诤智通四禅及 欲界(9);命根通非异熟(10)。D又如行相通於一切心心所(11);三空处三十一道品,有顶二十一道品 (12);三地有愿智,法辩辞辩一等智,应辩义辩通十智(13)。这都是与毗婆沙师不合的异义,与『甘 露味论』不同。
『心论』不但同情西方、外国师说,说一切有部的异义,就是上座别系分别说者的论义,也 有所采用。如称中间禅为无觉少观,与铜钿部同(14)。意业无教,同於『舍利弗阿毗昙论』(15)。无 教假色,是顺於经部譬喻师的(16)。正法灭时失律仪,『大毗婆沙论』称为「持律者说」,实与法 藏部相同(17)。法藏部,本是重律的学派。在这些论义中,最重要的是「无教假色」,这是背离阿 毗达磨者的立场,而随顺当时大为流行的经部。从阿毗达磨论的发展来看,存有背弃说一切有部 意图的,『心论』可说是世亲Vasubandhu『俱舍论』的先声了。
『心论』虽隐存背弃说一切有部的意图,但还是属於说一切有部阿毗达磨论宗的,不过多 [P504] 取说一切有部中,西方与外国师的异说而已。『阿毗达磨泛论』,误认『心论』为造於『大毗婆 沙论』以前,「发智以外别树一帜」,所以每不免望文生义,引起似是而非的推论。如以为:「 十六净心见法,即启外国师说十六心见道所本」(18)。这是出於完全的误解!在阿毗达磨论师间, 十五心名见道,十六心名见道,的确是有不同见解的。但『心论』所说的「十六心名见法」,却 是阿毗达磨论师所从来没有异议的。如说:
「诸所有现观者,若智若见,俱名现观」(19) 「是正观诸法,说十六净心者,是见法。见法者,谓之正观,是见异名」(20)。 「此十六心顷,成就无间等;无间等(现观的别译),是见义」(21)。 「此十六心顷,为法无间等;无间等,是见义」(22)。 「如是次第有十六心,总说名为圣谛现观。┅┅惟无漏慧,於诸谛境如实觉了,名见现观 。是即由见分明现前,如实而观四谛境义」(23)。
十六净心见法,就是十六净心现观。见法与见道不同;对於这,『心论』的立义明确,不会 因而引起异说的。
二、从组织来说:法胜的『阿毗昙心论』,对古型的阿毗达磨,是十分重视的。每品的名称 ,如「界品」,「业品」,「智品」,「定品」,都见於『舍利弗阿毗昙论』。『舍利弗阿毗昙论 [P505] 』,有「烦恼品」与「结品」;『发智论』也称为「结蕴」;『心论』依『甘露味论』取『 品类论』说,立为「使随眠品」。『舍利弗阿毗昙论』有「人品」,『甘露味论』立「三十 七无漏人品」,『心论』改名「圣贤品」。「行品」,是依『甘露味论』的。『心论』前七品的 组织次第,比起『甘露味论』,更为简明,秩然有序。说到品目的前后,『品类论』的「辩五事 品」与「辩诸处品」,统摄法数而作诸门分别。「辩七事品」明相摄相应。这种次第,本渊源於『 舍利弗阿毗昙论』。『舍利弗阿毗昙论』的「问分」、「非问分」,除去纂集部分,也就是统列 法数,诸门分别。其次是相摄相应,因缘相生。『甘露味论』初立「阴持入品」(『心论』改名 「界品」),统列法数,诸门分别,以此摄一切法。次立「行品」,明四相相为,心心所相应( 附论不相应),四缘六因相生。『心论』的组织次第,前二品大体与『甘露味论』一致。如改「 阴持入品」为「界品」(界,就是持的异译),内容相同,「界品」末了,增一「诸法摄自性」 颂。这说明上来是从摄自性的论究中完成的;如以上说为自相、共相,那「诸法摄自性」颂,就 是摄相。此下「行品」,就是相应相、因缘相了。这两品,总摄了阿毗达磨(古典)的重要论门 自相、共相、相摄、相应、因缘。阿毗达磨论者,又从古典的随类纂集(施设),开展了一 一论题业、结(使)、定、智、根、大、见、人等的一一论究。『品类论』的「智品」、「随 眠品」;『发智论』的八蕴,除「杂蕴」外,都是从这类别的研究而来。现在,『阿毗昙心论』 [P506] 以前二品,概括了阿毗达磨的总相分别通论一切法的体用。再以「业」、「使」、「圣贤」 、「智」、「定」五品,为阿毗达磨的分别论究别说有漏无漏。这一组合,结合了,统 摄了阿毗达磨的一切论义。在组织上,『阿毗昙心论』虽与『甘露味论』的意趣不合,但确有独 到之处,这所以成为后代论师,『杂阿毗昙心论』、『俱舍论』的轨范了。或以为:『心论』与 『发智论』的组合,大体一致,并列表对照(24);那是不明阿毗达磨的实际情形,有所误会了!
说一切有部的阿毗达磨,对於心所有法的分别,精研条理,虽不必成为定论,但确乎有可赞
叹的功绩。『阿含经』中,除烦恼七随眠等;道品五根等而外,并没有依性质,相应或
不相应,而作不同的组合。从实践的立场,这也许就够了。阿毗达磨论中,首先集成一类的,是
受、想、思、触、作意。除持经譬喻师而外,对此五法的遍一切心相应,是没有异议的。『发智
论』举受、想、思、触、作意、欲、胜解、念、定、慧十法为相应,确立了说一切有部的十
大地法。『品类论』「辩五事品」,还不愿明白的说。其他的心所法分类,从『品类论』以来,
有一项重要的演变。
注【90-001】『甘露味论』卷上,立九无学(大正二八·九七三中下)。『阿毗昙心论』卷二,立六种(大正二八·八
一九下)。
注【90-002】『甘露味论』卷下,立六修(大正二八·九七九上)。『阿毗昙心论』卷四,立二修(大正二八·八三二中
)。
注【90-003】『阿毗昙心论』卷二(大正二八·八一八下)。
注【90-004】『阿毗昙心论』卷三(大正二八·八二二下)。
注【90-005】『阿毗昙心论』卷二(大正二八·八一七中)。
注【90-006】『阿毗昙心论』卷四(大正二八·八二六中)。
注【90-007】『阿毗昙心论』卷四(大正二八·八二八中)。
注【90-008】『阿毗昙心论』卷三(大正二八·八二一上)。
注【90-009】『阿毗昙心论』卷三(大正二八·八二五下)。
[P507]
注【90-010】『阿毗昙心论』卷四(大正二八·八二九下)。
注【90-011】『阿毗昙心论』卷四(大正二八·八三0下)。
注【90-012】『阿毗昙心论』卷四(大正二八·八二八中)。
注【90-013】『阿毗昙心论』卷三(大正二八·八二三上)。
注【90-014】『阿毗昙心论』卷三(大正二八·八二四上)。与『解脱道论』卷二(大正三二 ·四0七中)同。
注【90-015】『阿毗昙心论』卷一(大正二八·八一二中)。『舍利弗阿毗昙论』卷七(大正二八·五八一上)。
注【90-016】『阿毗昙心论』卷一(大正二八·八0九下)。
注【90-017】『阿毗昙心论』卷一(大正二八·八一四上)。『大毗婆沙论』卷一一七(大正二七·六0八下)。『俱舍
论(光)记』卷一五(大正四一·二三五下)。
注【90-018】吕澄『阿毗达磨泛论』(内学第二辑一七0)。
注【90-019】『品类论』卷一(大正二六·六九四上)。
注【90-020】『阿毗昙心论』卷二(大正二八·八一八下)。
注【90-021】『阿毗昙心论』卷三(大正二八·八四九下)。
注【90-022】『杂阿毗昙心论』卷五(大正二八·九一0中)。
注【90-023】『显宗论』卷三0(大正二九·九二四中)。
注【90-024】福原亮严『有部阿毗达磨论书之发达』(三九六)。
[P508]
第四项 心所法的整理过程
『心论』所依据的『甘露味论』,结合了『品类论』与『大毗婆沙论』(1)。先依『品类论』 「辩五事品」,举心相应的种种心所。次依(『品类论』「七事品」)『大毗婆沙论』,列举十大 地,十大烦恼地,十小烦恼地,十大善地四十法。『甘露味论』所列的心相应法,与『品类 论』完全相同。但在解说四十法以前,先举:更乐、痛、想、思、忆、欲、解脱、信、精进、念 、定、慧、护(舍),以说明心法的相应而生。从更乐到慧,是『品类论』的次第;这特别的 提到护,不知道用意何在? [P509]
『阿毗昙心论』,略去了『大毗婆沙论』的四类十法,对於心相应行,先总结为二颂,如『 论』卷一(大正二八·八一0下)说:
「想欲更乐慧,念思及解脱,作意於境界,三摩提与痛」。 「诸根及觉观,信猗不放逸,进护众烦恼,或时不相应」。
这二颂,大体是『甘露味论』(『品类论』)心相应法的旧形。先立十大地颂,次颂诸根等 。「诸根」,在『品类论』与『甘露味论』,是善、不善、无记三类根,而『心论』仅解说 为三善根。在『甘露味论』本有的信、精进、不放逸(及护)外,增入猗(轻安),这都是善心 所。众烦恼,为不善法的总称。『心论』保留了觉与观的原有地位,介於善法之间,似乎杂乱而 不易理解。『心论』除十大地外,不说其馀的三类十法,却另结颂:不善心品二十一,善心二十 (又不共无明二十),无记十二,悔与眠。这大体为『杂心阿毗昙论』所依。但关於善心,颂说 「善(不共)二十」,长行(大正二八·八一一上)说:
「善┅┅此心共俱,当知有二十。十大地,觉,观,信,进,猗,不放逸,善根,护,惭 ,愧」。
在这一系列的心所中,如立三善根,就应有二十二。颂文与长行,都说「二十」;不可能以 「善根」为一法,这是极可疑的。对於这,优波扇多Upas/a^^nta『阿毗昙心论经』(大正二 [P510] 八·八三七上)改颂为:
「诸根有惭愧,信猗不放逸,不害精进舍,惑热及觉观」。
优波扇多补入了惭、愧及不害,又将觉与观,移在颂末。从诸根(二善根)到舍,合於『大 毗婆沙论』的十善大地。惑热,就是一切烦恼,觉与观,可通於善恶。这一次第更顺,但与『品 类论』的组合形态,相离渐远了。「诸根」,本通於善、恶、无记三类根,『心论』解说为 三善根,优波扇多又解说为无贪、无絈二善根。依这一解说,「善心品」有二十二,就是十大地 、十善大地与觉观。所以优波扇多的「善心二十二」,与『心论』不同。对於善心聚,『杂心阿 毗昙论』,大体与优波扇多的见解相同。但(十大地、十善大地外)别立十大烦恼地、二大不善 地、十小烦恼地,回复到『大毗婆沙论』与『甘露味论』;而『品类论』心相应的旧有组合,到 此才完全消失。
『心论』颂及长行,都说善心相应二十法,而长行的解说中,实际却有二十二,这是值得注 意的。『心论』的善心相应二十法,可能就是颂文所列的:(三)善根、觉、观、信、猗、不放 逸、进、护(舍)。十善大地的组合极迟,『品类论』还没有说。『大毗婆沙论』创说十善大地 ,也没有广泛使用。『甘露味论』是采用了;『心论』论主的见地,可能不承认十善大地说。无 痴善根,离慧别有自体,是瑜伽论师所说的(2)。不害,在佛经中,是不太被重视的;在三学进修 [P511] 的道品中,也没有不害。不害、惭、愧,『品类论』的心相应行中,都没有说到。所以,『心论 』的欲界善品二十相应,一定就是颂文列举的:三善根、觉、观、信、进、不放逸、轻安与舍。 长行也明说二十法,而末了又加上惭与愧,这才成为不可理解的症结。善法末了的惭与愧,也许 是译者根据一般的解说『杂阿毗昙心论』等说而增入的。否则,颂文与长行,明明说「二十 」,像法胜Dharmas/res!t!hin那样的大论师,怎会自相矛盾到如此!
注【91-001】『甘露味论』卷上(大正二八·九七0上下)。
注【91-002】『瑜伽师地论』卷五五(大正三0·六0二中)。